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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过目不忘

    跟元仲交代了一下,青鱼便回去了。

    元仲受了教导,豁然开朗。接下来便注意吸收灵能的时候,感到微微饱胀感便停下,让丹田自行成长。

    就这样,暑假结束了。

    前世,因为学习不好,高考成绩不理想,爸妈咬牙花钱让他复读了一年,结果考的还不如头一次,最后不得不上了个野鸡大学。

    但是这次,元仲有着绝对的自信,不会再重蹈覆辙。

    要问自信来源嘛,要感谢那第三道雷。

    乌鸦神算曾经说过“三雷开窍”,暑假的某一天,元仲适应了修炼的节奏,便开始补习功课。对于他来说,本身就学的不多,记忆还是前世的,学习对他来说真是遥远。

    元仲信心满满的打开了英语书,前世他闲暇时为了跳槽准备,没事就研究背背单词,印象里,有一个叫做艾宾浩斯记忆遗忘曲线的学习方法在学习外语的人中非常流行。

    这个方法的原理就是研究大量被试的记忆时间,做出一个最为普遍的记忆曲线。它表明人类在学习新知识时,如果不进行复习,就会在一定时间后遗忘。这个方法被广泛应用于学习、记忆和教学等领域。

    虽然背的单词记不住多少了,但是这些方法元仲可是一点没忘。

    打开单词书第一页,abandon……,熟悉的感觉让元仲有种异乡逢故人的感觉。现在自己是真的在上学,可不是为了工作。

    一口气背了几页,元仲合上书,准备明天再复习一遍。

    片刻后,元仲再次打开刚合上的书,把英文盖上,看着翻译在脑子里默默拼写刚才背过的单词。

    竟然记得清清楚楚。

    难道自己有了过目不忘的能力?他继续背了下去……

    第二天一早,爸妈上班刚出门,元仲就跑到了家附近的一家书店,找到外文书书架,拿了本《TheEconomist》,中文名叫《经济学人》的杂志,读了起来。

    ……

    临近中午,元仲满意的走出了书店。老板瞥了他一眼,嘟囔着:“装模作样,一上午看5本外文书,装的还挺像。”

    元仲装作没听见,此时的他内心狂喜,“不但是过目不忘,理解能力也非常强。”

    一上午时间,元仲翻完了英汉大辞典,眼睛犹如扫描机,把看到的东西全吸收到脑子里。之后尝试着读了几本外文书,果然大部分自己都能看懂。如果再锻炼下口语,那自己就能跟别人用英语交流了。

    元仲前世虽然学习不好,但从小有个爱好——读书。

    可惜因为外语学得不好,没办法品尝原版的滋味,只能读翻译的解解渴。现在好了,终于可以感受原版的快乐了。

    想到这,元仲不由得哈哈大笑:“哈哈哈,陀,托……我来啦!额,不对,他俩是俄国人,还得学下俄文……”

    ……

    老板现在已经跟元仲很熟了,自从上回读了几本外文书,第二次再去就被老板盯上了。但是老板没说什么,只是盯着他,眼神里满满的在说:我就看着你装逼,我看你害臊不害臊。

    元仲选择直接无视。

    临出门,老板拍了拍元仲的肩膀:“小子,你这脸皮,必成大器。”

    元仲:“……”

    不等元仲说什么,老板摇着头走了。

    直到某一天,元仲正在那看书,遇到两个中年男人,在那争执俄文中的一个词应该是什么用法。

    元仲本就对俄国文学格外感兴趣,听他们聊了一会,凑过去看了一眼,插嘴道:“这个词在这里应该指的是‘痛苦’,因为没标重音号不太好区分,但是结合上下文可以推断出来,翻译成‘痛苦’比较合理。”

    书店老板本来在看书,这会也不由得被吸引过来,他问元仲:“你看得懂俄文?”

    元仲谦虚道:“略知一二。”

    书店老板问了几个问题,都是非常专业的,没想到元仲对答如流,书店老板终于相信元仲不是在装样子了。

    反而是元仲觉得诧异,能够问出这种问题,书店老板是个高人啊。但对方没说来历,自己没必要探究。

    两个客人走后,书店老板问:“你能够有这种语言能力,家里非富即贵。说说吧,来我这想要什么。”

    元仲一听,这老板肯定不是普通人,不过要说秘密,这世界上应该没有比自己更多的人:“您说的什么话,我家里穷,买不起书,我就来蹭点书看。要说想要什么,我想要知识。”

    看着地中海,戴着小圆眼镜,胖乎乎,身高不到一米七的书店老板,元仲心想:“这厮不但不是普通人,怕不是还不是好人。警戒性这么高,不会是通缉犯吧。”

    心里这么想着,元仲越看越怀疑。不过这么大岁数了,对自己应该没威胁。

    老板见元仲看自己的眼神不对,知道他想歪了:“臭小子,你想什么旁门左道呢?我一老头,退休,拿退休金开个书店有什么奇怪的。倒是你,普通家庭就能在这个年龄精通俄文,你不对劲。”

    元仲答道:“没什么啊,我只不过是记忆力好了一点,理解力好了一点,总结下来:比别人聪明了一点。”

    老板:“……”

    两人你来我往,谁也没套出话来。元仲准备回家。

    临出门,书店老板突然叫住他:“小子,以后想看书就来我这吧,不收钱。带回去也行。”

    听到这话,元仲知道书店老板是起了爱才之心。多年的摸爬滚打告诉元仲,不要轻视任何人的帮助,任何一点善意都弥足珍贵。

    向书店老板做了个稽首:“小子元仲,敢问老板名讳。”

    老板笑笑,摸了两下花白的胡须:“吾名李长山。”

    元仲这才抬头:“今日之恩,他日必报。”

    老板笑着摇摇头:“无妨,小事罢了。”

    但元仲知道,在这偏僻的十八线小县城,如果不是这位老板开了个不卖教材的书店,自己根本没有机会去品读那些珍贵的文字。至于买?先不说能不能买到,以自己的读书速度,怎么买得起?

    古人云:“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每次想到这句话,元仲都会心神激荡。百年以后被挂在墙上,这是每个叙述者的梦想啊。

    如果自己不是穿越者,眼界只会被限制在底层。所以元仲之拜,非为己一人而拜,实为开启民智之功而拜。

    ……

    “哎,李老,你刚才是不是说我可以带走?”

    “额……确实说过。”

    最终,李长山翘着胡子看着元仲抱着半人高的书堆摇摇晃晃的走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