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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窦宝的天赋

    第二天上午,睡梦中的窦宝闻到一股肉包子的香气。睁开眼睛,就看到张爱华正在往房间的书桌上端上热气腾腾的包子。转身看到窦宝醒了,张爱华一脸关爱的对他说道:“豆包,身体好点了吧。这不,你爸刚蒸好的包子,你先吃点垫垫,一会儿等你最喜欢的皮蛋瘦肉粥好了,我给你端上来。”

    看到转身下楼的张爱华,窦宝心里感觉一阵温暖。前世自己的家中有兄弟姐妹5个,由于家庭条件和孩子多的缘故,前世自己的父母对待孩子基本都是散养,到饭点自己来吃饭,不吃饭就饿着,没人宠着你、惯着你,更别说把饭给你端到面前。前世也曾听说中华国因为独生子女政策,导致孩子倍受宠溺,在这一世终于亲身感受了一把。

    打开最上面一层笼屉,只见里面摆放着10个大小整齐、色白面柔的肉包子,每个包子都是手掌大小,而且都是褶花均称的18个褶。忍不住,拿起一个包子咬上一口,包感柔软,油水十足,鲜香不腻。前世的马来国大多是华人为主,早点也经常可以吃到包子,可这样色香味美都独具特色的美味还真是第一次吃到。窦宝脑海里《彩蝶舞夏》的背景乐再次响起:精选豫省永城中筋面粉,将酵面团和水面团合揉成的半发面团,口感软硬适中。馅料中的猪肉肥3瘦7,加入生姜水去腥,并加入酱排骨汤提味,所以油水十足,鲜香不腻。

    还没等他仔细思考刚才脑海里涌现出来的想法,他的身体就不受控制的将5笼包子吃的是底朝天。

    “慢点吃,粥刚煮好,很烫。”这时张爱华又端上来了一陶瓷盆刚煮好的皮蛋瘦肉粥,并配了一个青花瓷碗和一个汤勺。

    窦宝前世一直喜欢甜甜口感的粥,对于这种咸口的粥,一开始他是拒绝的。可是……,一口下去,这种咸香粘稠、滑嫩爽口的口感直接把他征服了,皮蛋揉入粥水里,不仅没有任何碱水的杂味,还使得米粥整体绵软入味、口感弹滑。

    他的脑海里再次闪出熟悉的背景乐:精心选用产自东北的珍珠米,淘净后加少量香油和盐腌制半小时,猪腱肉沸水去腥,抹盐后冻12小时,煮水加姜片加猪肉,沸腾后加米和一半已经捣碎的皮蛋,大火煮20分钟后,小火煮2个小时,将猪肉取出撕成丝状,再加入剩下一半的皮蛋一同下锅煮半小时,这样使得煮出来的粥香浓弹滑,口感极佳。

    窦宝一边喝粥一边思量:这脑海里浮现出的难道是制作方法?这应该不是什么系统或者buff,难道是这具身体原先主人窦宝对食物自然产生的品鉴和分析,这应该是这具身体吃到食物后自然而然的条件反射。难道所谓的“美食综合症”并不是一种病,而是窦宝天生具有的天赋?

    不知不觉,一盆粥喝的也是一滴不剩。看着桌面上的一片狼藉,窦宝心中涌起了一阵莫名的满足感,嘴角不自觉挂起微笑,心中有一种无法形容的愉悦感。

    张爱华过来看到窦宝嘴角露出的微笑,非常满意的收拾桌子,然后就下楼忙活去了。

    等到张爱华下楼,窦宝这才发现自己不自觉之间已经吃下了50个包子和一大陶瓷盆的瘦肉粥。

    “这是要把孩子当猪养呀!”他不禁心里吐槽。

    可刚才闪现出来的制作方法是什么鬼?窦宝看到桌子上放着几块金丝猴奶糖,他试着顺手取出一块放入口中,想试着看能否还会闪现出制作方法,等了半天,糖都吃完了,脑海里也没有闪现出像刚才那样的念想。可能是前世窦宝比较熟悉家里父母制作的食物,所以才能想到制作方法。

    正在思考中,突然楼下传来张爱华的声音:“豆包,豆包,富贵来找你。”

    窦宝想到日记里提到过富贵这个人,富贵全名贾富贵,是窦宝的初中校友,虽然实际年龄比窦宝小两岁,两人却是最好的朋友。

    “宝哥,你在这里猫着呢?”正在愣神的时候,感到肩膀一沉,一双胖乎乎的手从后面搂住了窦宝的脖子。

    窦宝回头,就看到一个小胖子,一脸嬉皮笑脸的看着自己,他上身穿白领短袖,下身穿着蓝色的短裤,戴着一副圆圆的黑框眼镜,圆嘟嘟的脸蛋上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他的个子稍微矮点,不到1米7,身材就像小一号的窦宝。

    “宝哥,昨天去看现场比赛,龙轩大大是不是超级帅的。快给我说说。”富贵一边搂着窦宝的脖子,一边急切的询问。

    “昨天的比赛?”窦宝一脸茫然。之前的窦宝应该是去看比赛了,那是自己穿越之前的事情,自己可是一点记忆也没有。穿越的事情,如果说出去,也不会有人相信,还会被人当成精神有问题。

    “昨天我掉进下水道,后来就失忆了。”窦宝只得说自己失忆了,面对这样一位和自己玩了多年的挚友,拿失忆当做借口就可以很合理的解释自己现在的很多问题。

    “掉进下水道?失忆?”富贵看着窦宝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是一个年久破损的窨井盖,我踩上去后就破了,后来我就掉进去了。这是警察推理出来的。”窦宝进一步解释说。

    “我看你的伤,像是被人打的,特别是背上和腿上的伤。你看这淤青呀,可不像是摔的。再说你头上也没有伤呀,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富贵仔细观察了一下窦宝的伤势,然后用手推了推眼镜,眼神里充满智慧,突然有种柯南附体的感觉。

    “我真的记不清了。”窦宝是真的不清楚。

    “嗯,有一种病叫做选择性失忆,就是在遇到严重的惊吓之后,突然短暂性的失去了记忆。这是种病其实是大脑的应急保护,你可能是因为这样才失忆的。”富贵沉思了一会儿说道,他的脑袋里似乎装了一本百科全书,啥都知道。

    “我掉进窨井里,差点死。”窦宝提醒富贵。

    “哦,应该就是这样,你由于受了惊吓所以导致大脑充血,压迫神经导致选择性失忆。这样吧,我联系小诗姐,看她是不是知道些什么?”富贵拿出一部手机拨出了一个号码。

    在短暂的嘟嘟音之后,电话接通了。

    “小诗姐,猜出来我是谁没?你真是蕙质兰心冰雪聪明,一听就听出来了。我和宝哥在一起呢……”富贵一口一个姐,脸上笑的像朵花,以一种非常亲切的语气和对面的女生打着电话。窦宝非常笃定的认为,如果是在前世,富贵绝对是置业经纪人的最佳人选。

    没一会儿,富贵打完了电话,他转身坐在床上,看着窦宝说道:“宝哥,你昨天根本没有去看比赛,小诗姐说你昨天上午非常慌张的给了她两张票,然后你就走了。她怎么叫你也叫不停你。小诗姐说她后来给你打电话你也没有接。她说她现在在佳华羽毛球馆练球,让我们过去找她,她中午要请我们吃大餐。”说起要请吃大餐的时候,原本一本正经的富贵突然又换回了吃货的模样。

    马小诗和贾富贵都是窦宝这世最好的朋友,在窦宝的日记里,马小诗是窦宝小学六年和初中2年的同班同学,而富贵则是因为来到“一家人餐厅”连续吃了一个月的铁锅炖大鹅才和窦宝相识的,后来两人居然还成了初中校友。富贵和窦宝两人有着共同的爱好,那就是美食。除了美食,富贵还喜欢悬疑和推理,而马小诗喜欢音乐,三人共同的爱好就是羽毛球。只不过富贵是喜欢看球和研究羽毛球,小诗是喜欢打羽毛球,而窦宝则是喜欢羽毛球的一切。

    窦宝对于这世的朋友,有一种莫名的好感,就像见到富贵,他就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这应该是缘于身体原主人窦宝的情感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