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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领主的日常

    近日,女仆长贝法隐约地感觉到主人变得很陌生,简直就跟洗心革面了一样.

    在过去,雷兹老爷每周至少都会去声色场所溜搭两三次,不管是谈生意,还是去找乐子.

    而且这还是她知道的数字,不知道的肯定更多.

    就跟看到有一本小黄书的时候,床底下肯定还藏有一百本一样.

    雷兹老爷有易容技能,除非他想让别人知道,否则没有人能知道他去了哪儿.

    但现在,雷兹老爷的生活作息突然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逆转.

    早上不再睡到快中午才醒,而是七点就准时起床梳洗.

    以前晚饭准备的红酒炖牛肉汤,每次红萝卜丁都会剩下来,但现在却吃得一块都不剩.

    平时入浴时,都会有好几个女仆在旁轮流伺候,但现在除了她之外,谁也不能进老爷的澡堂,替老爷搓背,相当于只宠信她一人.

    至于其他的生活习惯差异,也大多如此.

    整体而言,是向好的方向转变,所以贝法也不好说什么,只是感觉有点奇怪而已.

    其中最令她感到困惑的,就是老爷突然融了那尊堪比世界奇观的巨像,然后还把大部分的金条无偿送给了爱尔莎女王陛下.

    价值足足一千万金龙的金条,几乎相当于老爷六成的流动财产了,就算想当散财童子也不是这么当的.

    即便她知道,老爷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天赋,能将一文不值的石头转化为价值连城的黄金,但这也太夸张了.

    金子可不是随便搓一搓就能变出来的,每次施展天赋时都会燃烧大量的法力.

    而损耗法力的后遗症,便是嗜睡犯困,精神委靡不振,这也就是为何雷兹老爷每天都睡十二小时以上的原因.

    换言之,嗜财如命的老爷突然不爱钱了,减少了每天的搓金日常,转而把时间花在了不重要的地方上.

    比如视察城防修建,参观新军训练,还有乔装走访基层裁撤掉一些贪污腐败的芝麻小官.

    明明这些交给下人来做就可以了,但雷兹老爷还是坚持要亲自操盘,整治官吏,每天都把自己累的跟条狗一样.

    "难道老爷有更大的野心吗?."

    不明所以的贝法不由如此想道.

    雷兹老爷已经是红龙王国的三大首富之一了,爵位更是高至伯爵,双双都达到了巅峰.

    众所周知,红龙王国是没有公爵和侯爵的,王国不允许有那么牛逼的存在,所以最大的贵族便是一地的小伯爵.

    如果雷兹老爷还想让事业在上一层楼,除了造反之外,就只剩下联姻.

    就目前来看,老爷似乎想两边都下注.

    一边训练私家兵,一边讨好单身的女王陛下.

    如此一来,进可攻,退可守,倒也符合老爷"我全都要"的行事风格.

    "贝法啊,来帮我揉揉脑袋."

    蓝斯瘫在了沙发上,看着一张又一张泛黄的财报表,似乎是想找出不对劲的地方来.

    这几天来,他已经突击检查了好几个部门,抓了一堆钻漏洞的蛀虫,然后抄光了他们的家产,驱逐出境.

    虽然从收益上看来,费时费力追回来的赃款,还不如他窝在家里搓金子要多.

    但总不能一直放任着这些烂疮不管,就跟以前的雷兹老爷一样,眼不见心烦.

    到时候打起仗来,金子始终是金子,可不是面包牛奶,变再多出来也不能填饱肚子.

    若放任这些蛆虫在重要职位上吸血,万一影响到了守军将士的士气,那可不是钱能解决的问题.

    "主人,这样的力道可以吗?."

    贝法端庄地侧坐在了沙发上,用大白腿代替了沙发的把手,让主人仰躺在了她的膝枕上按摩太阳穴和天灵盖.

    "还行."

    蓝斯扭了扭身子,调整到了最舒服的姿势,任由贝法对他上下其手.

    说起来,要不是担心北方的野蛮人会大举南下,他说不定会比雷兹还要更加颓废一些,就跟古代那些沉迷酒色的昏君一样.

    毕竟在蓝斯看来,眼前的一切只不过是一场游戏,一抹泡影.

    若不是生命受到了威胁,他哪可能发奋图强,跟007似的加班,还不是被逼出来的.

    "咚~!,咚~!,咚~!."

    这个科技树点歪的魔法纪元没有手表,更没有手机,取而代之的则是准时敲钟的钟楼,提醒人们该上工或者该歇息了.

    听到钟声,蓝斯这才不情愿地从舒适的温柔乡中爬了起来.

    下午两点是他视察新军训练的日常行程.

    想要练出一支可靠的私家军,刷脸是必不可少的重要活动.

    这些将士们总得知道是谁养活了他们,而他们又该效忠于谁.

    蓝斯在每次视察时,都会提拔几个训练状态最佳的人,升格为基层军官,或者是中层军官,即十夫长和百夫长.

    如此一来,士兵们见到他时就会感到兴奋与激动,就跟狗狗看到了食盘就会流口水一样.

    久而久之,他就能奠定自己在军队中的无上威望,让所有士兵们清楚谁才是这里的老大,跟谁混谁才快速升官发财.

    否则要是丢着不管的话,这些士兵就会倾向于每日训练他们的教官,而不是负责掏钱出资的领主老爷.

    马车颠呀颠,从繁华的巨石城一路驶向冷清的郊外.

    这是迫不得已而为之的结果,蓝斯不敢让女王陛下看见他正在超额扩编军队,这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所以他才在野外找了一处隐蔽的山谷,设置为新军的练兵场,并且在此囤积了大量物资.

    万一巨石城不慎失守,他还可以转移到此处避难,依靠险峻的高山地形苟活,相当于是拍了分基地保命.

    一进军事基地,蓝斯就透过了马车的小窗,看到了一群人在拉弓放箭.

    这是中午饭后的基本训练,众所周知,人吃饱之后不宜剧烈运动,但手臂却无所谓,用力拉就完事了,也不怕刚吃的吐出来.

    至于其他训练,早上分别是劈砍挥刺的列阵武器训练,傍晚天凉则是改为最消耗耐力的长跑,以此增加活动量,防止士兵被冻着.

    三种训练分别提升了近战列阵,远程输出,综合体能.

    蓝斯不求这些人都练到特种兵的程度,但至少要合格,能填住线就行.

    守城时最讲究的就是远程火力,只要箭雨足够多,进攻方就得付出好几倍的伤亡.

    近战同样不可少,万一防线被突破,总得有人要顶上去堵住破口.

    其中,长矛是廉价且好用的武器,打造矛头所需要的钢铁只需要刀剑的十分之一,甚至不到,大大节省了开支.

    另外,在力量和训练度远不如野蛮人的情况之下,保持一定距离战斗才是最好的选择.

    想依靠刀盾或剑盾的重步兵去扛线,脑子一定是进了水.

    野蛮人平均身高两米,体重至少两百斤起跳,并且善于使用双手重武器.

    只需要一棒槌或一斧头下去,就能把重步兵给打成二次元.

    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依靠长度取胜,两米半以上的长矛才能有效遏制野蛮人的冲锋.

    若是拿短剑或砍刀,怕还没摸到对方就被砸成肉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