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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人不如故

    文易刚打算下床,忽地感到一阵强烈的眩晕,不由得又躺了回去。易哥你先休息一下,你刚刚头摔地上那下可有点狠,文易伸手摸了摸脑袋,还算比较完整,头发也都在。“你再躺会,你那个车胎扎了个钉子漏气了,我去借辆车拉你去医院看看。”给文易盖好被子,文明起身开门出去了。

    文易听到了院子里传来争吵声,“得上医院看看去”“用不着,你别去听见了吗?”接着文易听到了大铁门的响动,“咣”的一声,是铁门撞到墙上的声音,文明家的大门跟文明祖屋一样,是那种推拉式的铁门,一般只用拉开一半就够两个人过了,这种声音文易只听过一次,就是几年前父亲跟母亲吵架,愤然离去时留下的。

    这声巨响后,周围一片寂静,文易听到一阵稀碎脚步声,然后是开门声,孩子的哭声,然后哭声慢慢靠近,房门打开了,文雪推着婴儿车走了进来,哭闹声从里面传来,而她却面色如常。

    这婴儿哭声越来越大,仿佛饿了一天把吃奶的力气都用在了发出这噪音上,文易的头也疼愈发疼痛,他依旧说不出话,只是用力盯着婴儿车边的女人,试图用目光将她和婴儿车赶出去。

    文雪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仿若一尊雕像,眼睛既没有看自己的孩子,也没有看文易,而是盯着天花板某处,文易猛然发现她是这样的瘦,脸上的肉像鱼干一样,微微发黄,挂在颧骨上。脖子上的几根筋凸出来,如脚手架一样承载着头颅。完全不像是一位刚坐过月子的母亲,倒像是长期营养不良的小女孩儿。

    婴儿的哭声止于他自己的一声咳嗽,随机就是一连串难以形容的声音,非要形容的话,就是风烛残年的老翁被水呛到了,从肺里挤出来的地狱之声,文雪立刻有了动作,用右手托起婴儿,左手抚摸婴儿的背部,嘴里有节奏地发出“哦哦哦”的声音,随着婴儿慢慢安静下来,文易觉得自己的头也不是那么疼了,只是眩晕感越来越强烈,就连撑着眼皮的力气都在土崩瓦解。

    没一会儿,文雪怀里的婴儿就开始挥舞起胳膊,而文雪也把小指递到婴儿小小的手上,婴儿抓住了那小指,安稳下来,文易想起自己以前在雨天捡到过一只指甲被剪过的一两个月大的小猫,那缺乏安全感的小生灵第一天晚上睡觉也是这样用力地抱着文易的胳膊睡的。

    房间里只剩下婴儿平稳的呼吸声,文易也闭上了眼睛,沉入黑暗中,随着呼吸声越来越小,他看到自己正坐在过山车上,刚刚爬升到最高处,而前方却没有任何铁轨,这时过山车开始坠落。过去文易每次发高烧都会梦到这一幕,他的体温越高,过山车下坠的速度就越快,但之前过山车都笼罩在黑雾中,不管下坠多快,距离地面都始终有很长的距离。而这一次,他乘坐的过山车是粉红色的,周围铺着柔软的布,上面还挂着星星和月亮,就像...婴儿车一样。

    过山车逐渐加速,地面也越来越近了,文易感觉到自己的脑袋在不断变大,耳朵眼睛都肿胀得厉害,而他的身体被紧紧压在婴儿车上无法动弹。

    一只纤细白皙的手在黑暗中显出形迹,把他从婴儿车上拉了起来,拽着他向上飞,周边的黑暗慢慢褪去,文易睁开了眼睛。他看到一个陌生的女子正拽着他的胳膊把他拉起来,而阿明在床前弯着腰,看样子是打算背他,文雪抱着自己还没有认下的“干儿子”面色冷漠地站在床头。

    那女子力气有些大,扯得文易肩膀生疼,文易张开嘴,最终发出了一连串咳嗽声,女子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文明也站起身来,不约而同地说道:“易哥,你没事吧。走走走,赶紧去医院。”那女子语速很快。你能走了就自己走,我扶着你点。虽然文易不认识她,但有一种很强烈的直觉,觉得她一定不会害自己,顺从地让她和文明搀扶着出了门,门外停着一辆白色奔驰。

    发动机嗡鸣一声,车猛地窜了出去,蹭掉了旁边冬青的一串叶子,没过几分钟,奔驰就出了文家村来到了村边的省道上,文易感觉自己头几乎不疼了,便坐了起来。“我没啥事了,慢点就行。”闻言女子也放慢了车速。“易哥你还认得我吧?我是梓涵啊。”苟梓涵,一个名字从记忆中浮现。

    苟梓涵的母亲是文家村人,父亲是苟家村人,俩人长年在外打工,她就从小在文家村跟着姥姥生活,三个人年龄差不多,很自然就玩到了一起,小时候的夏天很精彩,要么去河边用泥沙围“小水库”抓鱼,要么到南边田里捉蚂蚱,抓到的小鱼和蚂蚱就用某种草本植物的坚韧的茎串起来烤,文易不爱吃鱼和蚂蚱,但很喜欢围“小水库”先垒一层大石头,再用碎石头补起缝隙,最后用河边的泥进行加固;而文明擅长烤鱼烤蚂蚱,还会用弹弓打麻雀,这一招让文易和苟梓涵眼馋了很久,但花了两周也没教会他们之后,文明就不再带二人打麻雀了,他知道跟朋友一起玩不能只是自己出风头;而苟梓涵最喜欢两件事,一样就是捉蚂蚱,她虽然是女孩,但却能跑能跳,反应又快,几乎不会失手,而文易却总惊走蚂蚱,苟梓涵第二喜欢的事就是破坏文易搭的“小水库”,当然是在太阳快下山,他们捉够了鱼要回家时,这时苟梓涵就撸起袖子,双手伸进泥沙里,用力一抬,“小水库”便豁开一个大口子,她则站得笔直迎接这些水流。夕阳下颇有一种斯巴达的韵味,不过那会儿他们都不知道这个外国人。

    到了秋天,三人就会一起在地里找大人不要的地瓜,这类地瓜往往都奇形怪状,不是太瘦就是太丑,捡到一小布袋后,三人就会到一处荒废的田里,文明像变戏法似的用泥巴捏出个炉子,然后挖个浅坑,把地瓜放进去,再添一层薄土,最后把炉子端上去,燃料就地取材,枯黄的地瓜秧子,再点着火,烧个一阵子,最后火灭了挖出地瓜就能吃了,这样的地瓜往往外皮糊黑,但这是文易吃过最好吃的地瓜了,那时候三个人里面虽然文易最大,但文明最有本事会的最多,隐隐是以文明为首的。

    后来文易到县里上学,苟梓涵也被父母接到外地去上学,文明仍是留在村里,那个年代其实大家家里都有了电话,但分开那年谁都没主动要电话,他们以为明年又会一样,三个人聚在一起捉小鱼、扑蚂蚱、拾地瓜。但那一别,却是童年的永别。

    没想到再重聚,居然是今天这种样子,文易有些感慨,想起在书上读到的一句话,童年的玩伴就像儿时的衣服,不是不喜欢了,而是无可奈何了。

    “去县医院还是市立医院?”开车的苟梓涵问。陌生的声音,普通话里掺杂着其他地区的口音。“其实不大要紧,去县医院做个检查吧。”

    “对了,梓涵你给我带的补品我收到了,谢谢啊。”

    “什么补品?”

    ......

    车后不远处的五菱司机永远也不会想到,此刻停在他前面等红灯的白色奔驰里,有一个陌生人希望他的刹车失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