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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挺好

    思来想去,他留下掩日剑和玄翦双刃,确实不怎么好。

    这两把名剑,于他而言,只具备收藏价值。

    作为佩剑日常使用,他打心底不太乐意。

    交给下属吧,他麾下最强的,当数墨鸦。

    墨鸦也不过二流实力,送其名剑,怎么想,都有点送其上路的意思。

    其他下属,结果也是一样。

    与其搭上下属的性命,还让罗网拿回名剑。

    还不如不给。

    可自己留着,放什么地方,都得疑神疑鬼的考虑会不会被罗网偷走。

    而他,又不想一天到晚背几把剑到处晃悠。

    索性不如送给嬴政,卖个人情,留个好印象。

    赚点嬴政亲政之后,继续猥琐发育和这般自行其是的时间。

    可送给嬴政吧,以其现如今的处境,搞不好真会被吕不韦或罗网,设法拿走。

    别忘了,罗网在东方六国与百家及江湖人的眼中,是大秦的爪牙。

    甚至还有可能,嬴政在拿到掩日剑与玄翦双刃后,会毫不犹豫派人送还罗网的执掌者,吕不韦。

    墨鸦此前一直都在韩国,对秦国内部的纠纷,一直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看待,要比当局者看的简单,“秦王亲政,最大的阻力,乃是相国,吕不韦。”

    “哈哈哈…….”谷璞闻言,不由得眼睛一亮,他就是把事情考虑的太复杂了。

    什么华阳太后,什么吕不韦,统统都是嬴政的阻碍。

    而他,尽管怀揣异心给予嬴政支持,但却是亲政困难的嬴政,为数不多的拥戴支持助力之一。

    哪怕掩日剑和玄翦双刃在嬴政手上丢掉,与他借送剑一事,倾诉罗网暗杀他,且他愿意将好东西献于王上的心意,是抹杀不了的。

    有了主意。

    第二天清晨。

    等满身风霜的章邯进入武威,谷璞立马召见。

    煞有其事的告知章邯,其需回都,侍奉王上左右,并将掩日剑与玄翦双刃交给了章邯,让其呈送给嬴政。

    “卑职定不负都尉所托。”章邯一脸凝重,罗网竟然派了两个天字一等的杀手一起前来武威,而且都还死在这儿了?

    章邯心中尽是感慨,即便是身为一营百将,对于平戎都尉治下军政事宜,尤其是军方内情,了解甚多。

    却不想,谷璞居然隐藏有绝杀两个罗网天字一等杀手的底牌。

    掩下心中震惊,章邯缓缓退出房间。

    谷璞侧首笑道:“我愈发觉得,送章邯与蒙毅离开,是个无比正确的决定。”

    “将军高见。”墨鸦对此深有同感,作为一個经常刺探情报的全能型杀手,他对于身边人物的神色语气的细微变化,尤为敏感。

    刚刚章邯拿到两把毫无诠释之辞的名剑,那一瞬间的骇然,被他捕捉。

    如果换作是姬无夜,这样心思太重的人,必定会设法除去。

    根本就没有留为己用的可能。

    ……

    晌午。

    谷璞收到阴阳家几人入城的情报,直奔几人所在的茶楼。

    好巧不巧,这座茶楼里面,也有个说书的。

    刚进入二楼雅间,墨鸦压低了声音说道:“阴阳家的人,就在隔壁。”

    “嗯~”谷璞应声,问道:“这个说书的,和永固那个,有没有什么关系?”

    “没有。”墨鸦宛若行走的情报库一样,随时都能道出谷璞想要的信息,“永固那个,只是儿时受学于陇西郡担任胥吏的小说家之人,故对外号称,自己乃是小说家传人。”

    “此人,则是真正的小说家传人。非要说关系的话,二者也能算是师承同门。此人,出现在武威,是为了除去那个打着师傅名号招摇撞骗的家伙。”

    谷璞玩味一笑,“朝廷律令之前,岂能允许因一己之私,而善动兵戈之举。”

    墨鸦随之无声邪笑,武威、永固,将没有小说家的生存之地。

    报纸与日俱增的销量,与报纸自身内容引起的风波。

    只能是武威、永固,唯一的风闻。

    与之违背的小说家,不需要继续存在。

    笑容未了,一楼大厅中央,台上的说书之人,以特殊音波功扩散传播的一句话,让谷璞,动了真正的杀心。

    “锦衣夜行,生死无道;绣春雪明,是非莫倾。”

    小说家传人,为这三天来,谷璞卫队没日没夜的在城中大肆剿杀伪装为三百六十行的普通百姓的罗网杀手,鸣不平。

    其详细阐述无情杀戮的话语,与总结谷璞卫队无情杀戮的言语落下。

    “哪来的狗东西,在这胡说八道。”

    “……”

    一楼大厅落座的几个退伍伤更卒,立马起身斥责,同时说着拥护谷璞的话。

    认为自己的话可以引起共鸣的小说家传人,微微一愣,出言辩驳。

    普通百姓出身的伤更卒,又哪能说得过靠嘴皮子混饭吃的小说家传人。

    说不过人,伤更卒便动了手,朝台上扔了个茶盏。

    小说家传人,抬手信意一指,深蓝色指劲击碎茶盏,朝着扔茶盏的伤卒,继续冲去。

    “铮”的一声,一道兵刃出鞘的声音,忽然在大厅响起。

    原来是茶楼门口冲进来了一名身穿飞鱼服的少年,拔刀出鞘。

    挥刀击散了指劲,又快速掠至台上,将刀架在了小说家传人的脖颈上,肃声道:

    “阁下私自动武,袭伤百姓,跟我们走一趟吧。”

    言罢,杀气腾腾的胁迫小说家传人,离开了茶楼。

    二楼雅间内。

    墨鸦点评自己刚刚派去的驭骐的表现,“驭骐的刀法还凑活,轻功身法得多练练。”

    “锦衣夜行,生死无道;绣春雪明,是非莫倾。看在人家给你们宣扬了一波声名的份上,给他一个痛快吧。”谷璞仿佛在说一件毫不起眼的微末小事一样。

    “将军,这样做,会不会……”墨鸦话说一半,试图劝解,杀了此人,岂不是坐实了卫队肆意杀戮的名声。

    “从今天开始,锦衣卫,就是你们的名号。”谷璞面无表情道:“你们要做的,就是让锦衣卫,超越其形容的程度;令世人,闻风丧胆。”

    “是。”墨鸦无奈道。

    谷璞当初设计飞鱼服、绣春刀,纯属恶趣味作祟。

    不成想,会有人拿用料奢侈的飞鱼服是锦衣的事实,与他给卫队明文配备的制式兵刃绣春刀,聚众取哗。

    普通百姓连粗布麻衣都穿不起的年代,亲卫个个一身上等丝绸缝织的飞鱼服,说是锦衣,丝毫也不为过。

    不管谷璞当初是如何思量的,但卫队确实是以锦衣卫为模本打造。

    现在也有人说出了锦衣,顺其自然,把卫队,命名为‘锦衣卫’,挺好。

    谷璞起身打算要走,察觉分隔与隔壁雅间的木板墙上,褪去了一丝特殊的波动,嗤笑道:

    “百家大派的作风,真是叫人大开眼界;阴阳家的几位,听的可还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