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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只剩传说

    “好!先有我后有山!”李繁丰站了起来用力鼓掌:“说得好!没毛病!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哈哈哈哈哈!”

    李繁丰扭头四顾,发现大家都沉默不语,只有他一个人起身鼓掌叫好,不由感觉有些尴尬:“呃……”

    他便又坐了下来。

    玄天微微而笑:“诸位,这就是我的道,世界因我而存,因我而灭,我若不存,则天地不存,日月不存,万物不存。

    我是一切的核心,绝对的必要存在。

    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道,如若无道,便如同失去果核的果实,空洞不堪。

    楚道友有自己的道吗?”

    楚剑雄微微抬头,浑浊白眼中映出玄天模糊的黑色人影:“玄天道友,楚某也许有过自己的道,但现在记不清了。

    楚某很好奇,玄天道友那位朋友的经历,能和玄天道友成为朋友,想必现在也是响当当的一号人物,可否告知一二?”

    玄天微笑道:“有何不可,他和我是金兰之交,也是我的修仙领路人,是他带我踏上了仙路。

    可惜的是他没被仙人选上,返回家乡,投身军旅。

    他为人圆滑玲珑,在军中笼络了一批好友,加上自身身强体壮,在军营中步步高升。

    时光推移,岁月变迁,一晃十年过去,他任职为大燕仙朝宫廷的禁军统领,掌管十万禁军。

    而我在仙宗苦修十年,成为首席弟子,奉命前去抓捕他。

    因为他掳走了大燕仙帝最宠爱的妃子,淑妃。”

    说到这里,楚剑雄微微睁大眼睛,但仍旧什么也看不清楚。

    眼前只有灰蒙蒙的一片白雾。

    他捂住脑袋,感觉脑袋一阵阵发疼。

    “他带着淑妃逃到了这里,就是我们现在的位置,百花山。

    这里无论春夏秋冬,百花盛开,宛如人间仙境,确实是一处天然的风水宝地。”

    玄天指了指地面,继续说道:“我带队一路追踪,带队包围了百花山。

    在百花山一处山坳,我找到了他们两个。

    他跪下求我。

    求我放过我们。

    你们觉得呢?

    我应该放过他们吗?”

    众人沉默不语。

    玄天微微仰首,怅然一叹:“自古忠义两难全啊。

    我心软了。

    我怎能不心软呢?

    我们是朋友。

    最好的朋友。

    是他带我踏上的修仙之路,是他在我失意时安慰我,帮助我,提携我。

    做人当然首先要照顾自己,但更要顾及朋友。

    如果连金兰挚友深陷危难都置若罔闻,道心必然种魔,终究难免有一天走火入魔,身死道消。

    我不曾忘记落魄时,他对我的雪中送炭。

    所以这次,我要为他火中取栗。

    我不仅放走了他们两个,还杀了整个队伍的人。

    确保风声不会走漏。

    奈何人算不如天算,虽然我杀了所有人,却漏掉了一只乌鸦。

    而那只乌鸦,乃是仙帝的鹰犬变化而成。

    哼,正应了那句古话,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我做得事情最终还是暴露了。

    仙帝震怒,派人来杀我。

    当时的三大道祖,九大儒圣,七大真佛都要杀我。

    可是他们没料到的,我的修为之高远远超乎了他们的预料,我以一己之力横扫大燕修仙界,那一日皇宫崩塌,白骨堆积如山,所过之处千军辟易,无人可挡。

    三大道祖,九大儒圣,七大真佛,贵族世家,全部死在我的手下。

    我自我加冕,荣登帝位,镇杀一切不服之敌,一统大燕仙朝数百藩国,统一语言文字,开创大玄盛世,绵延至今五千余载。

    这便是大帝称谓的由来。”

    李繁丰起身鼓掌道:“好!杀得好!杀出一个天地大道,杀出一个朗朗乾坤!他奶奶的!这帮人就该杀!”

    李繁丰扭头四顾,发现众人静默不语,只好又一脸尴尬地坐了下来。

    玄天望着李繁丰微微而笑,对他的聒噪并不生气。

    楚剑雄道:“楚某斗胆称您一声道友,请问那是多久之前的事情了?”

    玄天望了楚剑雄一眼,缓缓道:“那已是五千年前的事情了。

    世人都以为我高寿万年,只是以讹传讹,我不过是五千年寿龄。

    我称帝后,威加宇内,大局已定,但是仍有不少大燕仙朝的余孽作祟。

    他们集合成一批强大的势力,名为血盟,日渐壮大,企图与我分庭抗礼。

    血盟盟主名为血帝,在当时是唯一能与我平分秋色的存在。

    为了剿灭血盟,我找了我那位朋友,赐予他仙力,传授他道法,我是他的师父,也是他的朋友。

    我们一起君临天下,镇压血盟。

    这一路上刀光剑影,血雨腥风。

    他和血盟的人经年累月的战斗中白了头发,老了容颜,双目受到重创,永远无法看到东西。

    有一回我找到他,他全身上下没有一块好的地方,肺部破了一个大洞,无奈,我取了活人的肺,置换进他的身体,可惜那个肺不是很匹配。

    好肺难求,这些年我帮他不少肺,换得多了,肺管也损伤了。连带其他脏器,都有伤。

    加上这些年战斗累计的伤害,他变得看起来比同龄的修仙者更加苍老。

    和我站在一起仿佛两代人。

    我一直骗他,都是用死人的肺,那些意外死去的死人。

    可是死人的肺,哪有活人的好用?

    当他发现这件事后,再也不肯换了。

    他有一些自己的坚持,我能理解。

    随着血盟最后一个据点的覆灭,血帝的头颅被我碾碎,我和他的名号——玄天,剑痴,也响彻了大燕仙朝。

    大燕仙朝从此名为大玄。

    绵延至今五千余哉。

    天羽大陆,十方仙域,大玄不过是东方一角,离另外九大仙域十分遥远。

    我希望能和他携手征服九大仙域,一统天下。

    成就无上霸业。

    他却选择退隐江湖。

    从此再也没有这个人。

    大玄仙域只剩下他的传说。

    单凭我一己之力,或许也能征服十方仙域,问鼎天羽大陆。

    但我觉得没有意义,只有和朋友在一起,做这些事情才有意义。”

    陆青禾赞善道:“您所言甚是,古者有云君子慎独,不欺暗室,何为仁道,便是两个人在一起,那才是仁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