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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意外之喜

    回到爬犁处,秦牧抬头看了眼太阳。

    巨日当头临空,正是一天中最亮的时候。

    他松了松狍皮袄的腰带,好让些凉气顺着缝隙钻进袄里。

    早上出门时,还冷的直流鼻涕。现在到了中午,却有点热的想敞怀了。

    “牧哥,咱吃饭吧?”

    “包袱里有玉米饼子,抹点大酱啃吧。”

    “不行,凉的我吃了拉肚子!”

    秦牧瞥了眼尼山,小屁孩正隔着狍皮袄揉肚子。他叹了口气,心想不愧是生在北平,娇生惯养长大的孩子。

    其实进山打猎,是件很辛苦的差事。猎人常常趴在雪窝或草丛里,一等就是几个钟头。

    为了不惊动可能会出现的猎物,别说生火做饭,连尿都得憋着。

    但尼山这次帮了大忙,秦牧还是决定宠他一回。

    “行吧,为了奖励你,哥给你烤只秦氏蜜汁酱兔!”

    “去,到林子里捡点柴火,我把剩下的那只兔子剥了。”

    他说罢抬腿便走,尼山却拉住了他。

    “咋了?你要嫌林子远,那就我捡柴火,你剥兔子。”

    “不是的,”尼山摇摇头,“我把最后那只兔子送人了。”

    人?

    秦牧向四周瞅了瞅,空旷的雪地里,除了三条狗,就是他俩,哪里还有什么外人?

    他正想骂尼山吓唬他,眼角忽然瞄到远处的驼鹿,正低头啃咬着什么。

    他定睛看去,那驼鹿叼住地上的兔子,然后一甩脖,把兔子扔到半空。

    驼鹿则张开嘴接住,咀嚼的津津有味。

    很多人不知道,其实大型食草动物,也是吃肉的。只是它们天生不善捕猎,只能以不会跑的植物当主食。

    农村长大的孩子应该都清楚,家养的羊和牛,都会吃路过的小鸡仔。

    “行吧,繁星拉咱们进山也不容易,兔子给它吃也值得。”

    他低头看了眼尼山:“要不哥给你烤个玉米饼子,上面多抹点大酱?”

    “不行,狐狸是我找到的,翰忽都有肉吃,我也得吃肉!”

    “挺大个萨满,跟狗赌什么气!”秦牧反手弹了他个脑瓜崩。

    可他嘴上虽这么说,心里还是决定满足尼山幼稚的要求。

    一来大雪封山,下午他还得依靠尼山遥视的能力搜寻猎物。二来尼山说好听点是大萨满,说难听就是个爱赌气的小屁孩。

    万一给他惹急了,他真能做出带着猎犬回寨子的举动。

    秦牧按住尼山顶过来的小脑袋,站定原地想了想。

    狐狸指定不能吃,完整的狐狸尸体,比单张狐狸皮贵好几块钱呢。

    对了,那天和老舅猎的黑熊,还剩了大半个,埋在了冻土里!

    红马害怕熊的气味不敢靠近,驼鹿却不在乎。

    “行了,行了,”秦牧推开尼山,“哥在老母猪沟里埋了头黑瞎子,咱整好骑着繁星去拉。”

    尼山很高兴:“真的?牧哥,只要你中午给我烤个熊掌,我下午就给你找头老虎!”

    “快拉倒吧,就凭咱这个队形还想打老虎?你可别害哥了!”

    尼山这次挨了训没有生气,反而敲着桦树皮鼓,催促繁星赶紧站起身上路。

    秦牧没敢告诉他,熊掌上次就被砍掉拿回家了。反正小屁孩好哄,到时候给他烤个熊腿也就打发了。

    两人坐在爬犁上,伴随着“咚咚”的鼓声,前往上次猎熊的山洞。

    虽然整出的动静挺大,但有着一千多斤的驼鹿开道,还真没什么不开眼的野兽敢伏击。

    两人来到猎熊的山洞旁边,秦牧突然发现,原来埋熊的地方,被刨开了。

    从土坑平整的痕迹看,不是动物所为,而是人类用铁锨刨的。

    秦牧心里咯噔一下,难道是那晚三个畜生,在爬犁上只看到熊掌熊胆。便料定他没带走熊尸,特意进山把剩下熊肉偷走了?

    姥姥的,这三个狗东西,还真得找机会治治他们!

    秦牧没了办法,只好给尼山烤了个玉米饼子。为防他耍小性子,便许诺明天带他进城卖狐狸皮,再下馆子整俩硬菜。

    简单吃完午饭后,他便催促尼山,继续用遥视能力,搜寻周围的猎物。

    尼山抹净嘴站起身,拍着桦树皮鼓,又唱跳着转起圈。

    可等他一曲舞落,却耷拉着脑袋。

    “牧哥,这次我没弄出遥视的能力。眼前黢黑一片,啥图像也看不见!”

    “那你再跳啊,还想不想跟哥进城下馆子了?”

    尼山一屁股坐在地上:“不行,每天最多跳两次,再跳就该减寿命了!”

    秦牧气的抓团雪砸向他:“啥用也没有!还成天呜呜咋咋的,什么三百年来,灵识最强的大萨满!”

    “本来就是!别的萨满再跳,也弄不出遥视!”

    秦牧白了眼他,正准备打道回府,耳旁却传来翰忽的叫声。

    他转过头,翰忽停住脚步叫了几声,朝东边跑去。

    秦牧当即会意,翰忽这是找到了猎物!

    他抓起枪起身就追,尼山却没听他话等在原地,悄悄跟了上去。

    大概跑了十几分钟,秦牧跟着翰忽抵达了目的地。

    这里早超出老母猪沟的范围,他前世甚至都没来过这么远的地方。

    秦牧趴在三条匍匐的猎犬旁边,举着望远镜观察前方。

    面前的区域大概有三个足球场那么大,到处长满齐膝高的枯草。草场中央,还有一块半结冰的水塘,周围长满了芦苇。

    东北管这种地形叫“草甸子”。

    透过望远镜,他清晰的看到水塘边芦苇在晃动。不一会儿,里面探出只黄褐色的兽头。

    其学名叫原麝,可在兴安岭,人们还是更喜欢称呼它为“香獐子”。

    这种动物,无论体型还是长相,都和鹿特别像。

    唯一不同的,就是獐子上犬齿特别长,像剑齿虎似的,露在嘴外面。

    在家家打猎的兴安岭,香獐子肉和皮都不算值钱。可它体内有种珍贵的东西叫麝香,那可值老鼻子钱了!

    “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啊,这不横财又来啦!”

    秦牧摸了摸翰忽的狗头,放下望远镜端起枪。

    他深吸口气,将瞄准点对准香獐子的心脏,食指慢慢压住扳机。

    “嘭!”

    “牧哥,让我打一枪玩玩呗?”

    秦牧吓了一跳,转头看去,原来是尼山在拍他肩膀。

    他看了眼面前的草甸子,反正周围空旷旷的没有遮掩,让尼山打枪玩玩也行。

    即使一枪放不倒香獐子,他依靠金手指,也不可能让猎物跑掉。

    “好吧,会瞄准不?”

    “看不起谁呢,我在北平大院住过好几年!”

    尼山趴在地上,摆好射击姿势,将眼睛挪到瞄准镜上。

    “牧哥,你看这只鹿,还冲着芦苇荡跳舞呢!”

    “那叫香獐子!”

    秦牧低吼了声转头望去,香獐子确实挺奇怪。对着芦苇蹦蹦跳跳,一会屈前腿趴下摇短尾,一会梗直脑袋向前撞,像是在举行什么神秘仪式。

    “敢情这也是个萨满!”

    “小屁孩,射它的心脏!”

    尼山抬头瞪了眼他,扣下了扳机。

    “嘭!”

    一声枪响后,眼前的香獐子没倒下,芦苇荡里,反而又跑出一只。

    好事被打断,公獐子回头吼了声,追着母獐子跑远。

    “行啊,小神仙。你一枪没干掉獐子老公,倒把老婆打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