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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水掉,割头

    兴许是许久未出门,林子异的小心思便活跃起来了。

    虽然自己从小便很少出门,但是自己不出门和家里不许你出门是两种概念。这就是少年的叛逆心吗?

    林子异便开始找护院们打听周围有没有土匪山贼窝,结果还真让他打听到一个。往西五十里的石梁山上便有一伙山贼,大约四五十人,只确定他们半旬前肯定还在石梁山上。

    这个年头想要剿匪是很难的,一座山,四五十个土匪。你去的人少了,他们能打能跑,你去的人多,只要围不住山,他们肯定能溜出去。更别那种连绵的山脉,哪怕十万大军都不一定能围住。而且土匪一般都会在沿路留下暗哨,如果是大队人马,他们溜的比猴儿都快。

    林子异去车上喊红莲,跟她说少爷打算带她去行侠仗义,劫富济贫。其实后面那个词并不准确,因为劫富的话,打劫狗大户叶无忧才是最优解。红莲轻巧的走出马车,轻轻一跃,被叶无忧接住,便侧身坐在林子异怀里,这样终于让林子异有几分纵马江湖的感觉了。于是林子异,红莲,沈惊鸿三人二马便离开了马队,一路向西去了。

    至于为什么带上红莲,因为林子异打算钓鱼执法。这次就扮演富家大少带着美人老奴一起游历江湖的戏码。

    五十里并不远,林子异和沈惊鸿骑着的都是千里名马,这两匹都是最近叶无忧刚买的,还没来得及送去定军山马场,这次正好顺路带过去。半个时辰便到了石梁山附近,接近石梁山时,他们偏转了马头,变成绕着石梁山赶路的样子,并且马也放慢了速度,更像是游山玩水的样子。没过几里,他们便看到一条从石梁山上流下来的小溪,便下马开始让马喝水,吃草。果然不到一炷香时间,远方快步赶来十七八个人,就看其中一个人指着林子异他们大喊:“二当家,就在前面,那娘们别提多带劲了,比窑子里最漂亮的娘们都要好看的多。”

    林子异也不装了,反正留几个活口带路就行了。直接将背后的剑拔了出来,向他们走来,还回头对红莲说了句:“看好了,你家少爷要开始装逼了”林子异嘴里经常有一些奇怪的词语,红莲和青笙自然是能听懂的。

    看到对面那书生样子的人拔出剑不退反进,一脸兴奋的向他们走来,二当家便觉得点子扎手了,当即便想溜走。

    林子异左脚猛的蹬地,留下一个两寸深的坑,右手直接一剑扫出,二当家的左边瞬间便飞起五颗头颅。随即右脚再发力,人随剑势原地转了半圈二当家右边又飞起了四颗头颅,而重剑稳稳的搭在了二当家的右肩上,二当家的脖子上被剑芒划出一条血丝。

    二当家就这样站着,一动也不敢动。就这看上去最多十三四岁的少年,只出了一剑,自己这边飞起了八个脑袋。要不是他刻意避开自己的脑袋,说不定自己的脑袋现在都还在上面飞着没落地呢。

    “少侠饶命。”周围武器乒乒乓乓的掉了一地,一半是自己丢掉的,另一半是跟着脑袋一起掉下来的。

    “带我上山。”林子异收回剑道,“假装我是你们劫的人。”

    “好的,好的。”二当家立刻回答。

    剑身上不见一滴血,于是林子异心里念叨着,好剑就是省事,还带自我清洁功能。他直接将剑插回剑鞘中,再次背起,然后让人去牵起那两匹马,装作打劫归来的样子,带着他们上山。

    二当家带着一众山贼走在前面,林子异牵着红莲,和沈惊鸿一起走在中间,后面还有两个人牵着马。走了五里山路,才到了山贼寨子。五里路走了整整一个时辰,还是在有人带路的情况下。这就是为什么官军不好剿匪。

    二当家觉得自己有点倒霉,本来今天应该是三当家带人下山蹲点的。结果三当家闹肚子,所以今天就变成了他带人下山。山贼一般会分批下山负责踩点,顺便看看能不能打劫几个往来的路人。结果今天眼线传来消息,说来了三只肥羊,公子哥带着美人老仆,还有两匹好马。这样的活儿对于他们来说就是最一本万利的生意,截两匹马都能卖换不少银子,公子哥绑了,美人掳上山,大当家玩完就能轮到他和老三玩,最后赏赐给兄弟们,老仆一刀砍死。公子哥能换到钱,就换点钱,换不到就一刀砍了尸体扔山里,结果惹上这么个活阎王。现在只希望大当家能拿下这个公子哥。

    在大楚,几乎不会有入品武者落草为寇,但是凡事总有例外:比如原本就是官方人员,犯了事逃走,最后落草为寇。不巧,这石梁山的大当家卫凉就是这个情况。

    卫凉本来是淮海道骠骑将军帐下的一个校尉,一般黄品武者在军队里都能混个管理千人的校尉当当。日子本来还不错,结果他又好嫖,又好赌,只能想办法联合了几个人贪墨军饷,结果东窗事发。在军队里,贪墨军饷是必死的,和他一起贪墨军饷的那批人都被砍了。只有他腿脚快,溜了出来。一路走山路昼伏夜出才来到了江南道,因为听说江南道和淮海道上面的人互相很不对付。在吴中县的窑子里快活了小半年,结果却因为和一个公子哥争风吃醋,一刀劈死了公子哥。然后又被发现了逃兵的身份,最后只能在这石梁山落草。

    好在卫凉的功夫不错,又是军伍出身,排兵布阵,探查情报,安排哨岗这些他都懂一点。江南道又富庶,偶尔下山打个家,劫个舍,屠个村就能小半年不愁吃穿,抓来的女人也够用。平时就派小部分人下山,看看能不能捞几条鱼,捞不到也无所谓,找个时间一起下山干票大的就是了。所以在这石梁山呆了三四年,日子居然过的还挺滋润。半旬前刚下山干了票大的,因此这几日心情也是格外的好。而当下面人传来消息说山下逮了条大鱼的时候,更是愉快的哼起了小歌,就是现在山下正流行的《水调歌头》。

    不一会儿,八九个人就压着一行三人,牵着两匹马走进了寨子。卫凉是军伍出身,一看就知道这两匹马绝对都是千里马,那就说明今天这条不是一般的大鱼,简直是鲸鱼。能骑这种马的家世,整个江南道不会超过十个。看了一下三个人,这个少爷绝对是个值钱货,而这个美人更是美艳至极,别说吴中县,就连庐阳城里的青楼里都见过那么标致的美人儿。再看一眼老奴,嗯?老奴?把这玩意儿抓回来干嘛?

    便起身开口说道:“这个公子哥关了,美人马上送我房里来,至于这老奴剁了扔山里去。”交代完事情刚准备转身,只听后面的公子哥问道:“大当家哼唱的可是《水调歌头》?”

    这词曲是现在山下最流行的,因此被人听出来也不奇怪,转身看着公子哥道:“管你什么事,再多话,我剁了你。”

    “大当家,您哼错调了。”林子异说道。

    “你说我哼错调,我就哼错调吗?”卫凉不屑的说道:“你当你是什么东西?还是那高高在上的公子哥?我卫凉砍死的公子哥没有十个也有八个了。”

    “我说你哼错调,那你肯定是哼错了,因为这《水调歌头》是我写的。”林子异神色淡然的说道。

    “你是小诗仙?不,不对,你是林家少爷?”卫凉立刻反应过来。小诗仙不小诗仙不重要,重要的是林家少爷是绝对不可能被劫到这山里面来的。林家就这么一个宝贝疙瘩,是二当家手下那俩歪瓜裂枣能劫的到的?

    “屠七,杀了那老奴。”卫凉马上说道。屠七是二当家的名字。

    见二当家原地不动,卫凉立刻明白这帮人是故意寻到寨子里来的,转身就想跑,结果突然腰板僵硬,迈不出步子了。卫凉便知道,这老头是自己绝对惹不起,也跑不掉的存在。

    林子异解下背上的剑直接插进松软的泥土对卫凉说道:“和我打一场。”

    卫凉心知道跑不了,便问道:“打赢了,能放我一条生路?”

    “不能。”林子异回答道:“但是你和我打,你毕竟会有一丝机会拉上我垫背。我的命怎么说都比你的值钱。”

    便让周围的人散开,腾出一块地方。林子异对其他人说道:“一人去倒一杯水,拿手上。”众人不知原因,也只得照做。因为刚才老头释放杀气的瞬间,众人都觉得自己都快要死了。没想到这个行将朽木的老头居然是一个绝顶的高手。

    林子异和卫凉走到寨子中间,两人隔着二丈。林子异转头对其他人一笑道:“都把水拿好拿稳了。水掉,割头。”

    林子异没有用那把插在地上的重剑,而是从怀中掏出了匕首,毕竟这把匕首才是自己最熟悉的武器。而卫凉用的是一把制式的军刀,长三尺,刃长两尺半。

    “准备好了吧?我要上了。”林子异说道。

    如果是生死搏杀,林子异绝不会那么多废话,但是找一个可以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全力搏杀黄阶武者的机会也并不容易。因为卫凉知道自己必死的情况下,肯定会不惜一切代价和自己换命。

    这次林子异并没有直接近身,因为他需要了解自己和黄阶武者的差距。卫凉拿的是制式军刀,那么林子异很容易就猜出肯定是某个犯事逃兵。军营里的校尉,水准还是有一定保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