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玄幻奇幻 » 万境长歌 » 第41章 杀人

第41章 杀人

    在月色如水的夜晚,江雁和小狐狸在山下的一家小馆里,尽情享受着美食。

    他们吃得肚子大大的,面对一桌子的美食,满足的直拍大腿。

    江雁摸着腰间的长剑,感叹道:“这把剑真锋利,连金元宝都能轻易斩断。”

    吃完后,江雁带上一整只烧鸡和一壶美酒,晃晃悠悠的朝山上走去。

    他心里忐忑不安,不知道师父看到他带回的金元宝,会是什么表情。

    走进破庙,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柳风云难看的脸。

    但江雁见状,却是嘿嘿一笑,连忙将手中的烧鸡和酒递了过去,然后看着师父,一副小心翼翼的模样。

    但是柳风云的脸色还是糟糕透了,江雁无奈,只得从怀中取出两个金元宝,其中一个已经被剑劈去了一角,递给柳风云说道:“师父,我也想学习一下,怎么净化这些粪土。”

    这番话一出,柳风云的脸色瞬间从阴转晴,他看着江雁,脸上露出笑容,眼睛也是笑成了一条线。

    他接过金元宝,仔细的检查一番,虽然少了一个角,但是并不影响大局,对江雁点头,满意的说:“算你懂事。”

    但是江雁心中却想着:“您老先收着,我随用随取。”

    随着时光流逝,每个黎明和黄昏,江雁都在柳风云的严格教导下,进行着一次次的修炼。

    柳风云虽然口苛手狠,却是一个非常出色的导师。

    他教授江雁的不仅仅是修炼的方法,更是修炼人生的智慧。

    而那只名叫小北的小狐狸,则是他们每日修炼的小尾巴,时而在旁边打滚,时而跑到江雁的膝头磨蹭,晚上则会钻进江雁的被窝,陪他度过寒冷的夜晚。

    江雁看着每天都在吃吃睡睡的小北,感觉这家伙越来越圆润了,明显是吃胖了不少。

    数十日后,一个通透的日子,江雁在柳风云的指导下,终于突破了先天境界,真气在他体内流转,尝试着从体内散发出去。

    江雁感受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力量,这是一种真正掌握在自己手中的力量,这使得他无比兴奋,同时也更加坚定了自己修行的决心。

    柳风云看着自己的徒弟突破到先天境界,心中不由得感到欣慰。

    柳风云的眼睛,宛如秋水般深邃,他的目光盯着那只名叫小北的狐狸,显然,他对于这只日渐发福的小家伙充满了困惑。

    他试图揣测小北每日都在吃什么,可是他始终摸不准头脑,只见小北的小肚子越来越饱满,身形也越来越圆滚滚,尽显惹人怜爱的样子。

    江雁也一如既往地日复一日地修炼,并在修炼之余,忙着四处大吃大喝。

    他每次到小镇上,都引得诸家酒家的掌柜招呼,看得出来经常来的样子。

    只因为,他毫不吝惜手中的金银,每天都能从他的袖子里掏出金银,而且每次他都是大吃大喝,肩膀上的小狐狸,也跟着他胡吃海喝。

    这一幕不可避免地引起了周围一些闲散之人的注意。

    他们看着江雁手中满满的金银,眼中闪烁着贪婪和忌妒。

    这个看起来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少年,怎么会有如此多的金银?

    月光如水,照亮了这条深夜的山路。

    江雁满怀欢愉地回头看了看山脚下的灯火,他的心里充满了满足感。

    他手中的袋子里装满了新鲜的食材,还有那醇香的热酒,热气透过布袋,让人垂涎欲滴。

    然而,他却没注意到,道路两侧的树丛中,闪烁着几道狡黠的目光。他们盯着江雁,眼神狠辣又贪婪。

    突然,几个身影从黑暗中跃出,直接拦在了江雁的前方。

    这些人身材高大,手中拿着长刀,嘴角挂着冷酷的笑,骨子里透出一股凶狠的气息。

    “小子,你最近得挺滋润啊!”一个凶狠的大汉,笑眯眯地说道,他的眼睛盯着江雁,眼中的贪婪之色不加掩饰。

    江雁皱起眉头,目光从这几个人身上扫过。

    他忍不住哼了一声,心里暗暗骂道:“这些没事找事的混混!”

    “兄弟们最近手头紧,也不想杀人,借点钱花花如何?”那个凶狠的大汉笑眯眯的说道。

    江雁脸色一白,显然被这群混混给吓得不轻。

    他迅速地伸手进怀中,掏出一锭金元宝,带着震惊和恐慌的眼神看着那几个混混。

    那几个混混的眼睛瞬间就被金元宝吸引住了,他们看着那金灿灿的金元宝,眼中都流露出了贪婪之色。

    他们看着江雁,心中都暗暗地笑了起来。

    “快点,把金元宝丢过来!”那个头目一挥手,对江雁冷笑道。他看着江雁的模样,心中已经十分明白这小子吓得不轻,只是个胆小鬼。

    江雁一听到这话,连忙将手中的金元宝丢了过去。

    那些混混看到金元宝飞来,立即就像疯了一样开始哄抢起来。

    “那是我的!”

    “你别抢!”

    “我先看到的!”

    他们互相挤压,喊叫声、咒骂声此起彼伏,这片混乱的声音在夜晚的山林中回荡。

    就在他们争抢之际,那个凶狠的大汉忽然冷笑一声,身形一震,一股强大的真气从他身上涌出,直接将他周围的混混都震飞出去。

    他瞪着眼睛,用力一抓,就将金元宝抓在了手中。

    江雁看到这一幕,心中震惊不已。

    那个混混头目居然是个先天境界的高手!在江湖上,这样的实力已经相当不简单了。

    江雁看着他,心中忍不住生出一股寒意。

    混混头目的贪婪之心被金元宝所点燃,他看着江雁说:“一锭金元宝可不够我们这几个兄弟花,你再拿点出来。”

    其中一个混混说:“就是,你要知道我常杀人。”

    另一个混混跟着说:“哥,我也是长沙人。”

    “滚......”

    “我真是长沙人......”

    江雁听到他的话,面露惊恐,连忙道,“我只在山里捡到几个金元宝,现在只剩下两个了,求你们别杀我。”

    说着,他连忙从怀中掏出另一锭金元宝。

    看到江雁手中的金元宝,混混们的眼神再次被引燃,他们看着那金灿灿的金元宝,再次哄抢起来。

    “这个是我的!”

    “我还没有拿过呢!”

    他们又像刚才一样开始你争我夺,动作激烈,争抢之声在夜晚的山路上回荡。

    看着这些兄弟们的争抢,混混头目眼中闪过一丝恼怒,刚准备再次出手,却听到他旁边的常杀人说:“老大,你已经拿了一个了,这最后一个就让给我吧。”

    随后但见他果断的抽出长刀,对着自己的兄弟就是一刀。

    “我特么常杀人你不信是吧。”

    只见其它混混,一脸惊恐,他从未想到,自己的兄弟会突然对自己出手,一时间血光四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