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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他来做什么?

    郝春雷一骨碌爬了起来,穿衣起床出门。

    家里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

    他推开自家的大门,阳光一下子就泄了进来。

    天气真好,郝春雷眯起眼看向外面,今天的温度,比昨天高了不少,哪怕身上的棉衣偏单薄,他也不觉得冷了。

    看来,郝父跟郝母早就已经去上工了。

    两个妹妹也肯定是去上学了。

    不过,小弟郝春江呢?他怎么也不见了人影?

    他还没开始读小学呢,为了省下那点学费,家里也没送他去幼儿园,学前教育都是由原主跟两个妹妹负责的。

    不过这小子聪明,不管他们教什么,都是一学就会。

    别看他还没上小学,可小学一年级的东西他基本都学会了,以后就算不是个学霸级别的,也应该不会差到哪里去。

    郝春雷摆摸了下脸,脸上有些黏黏,这才想起自己还没洗脸呢,赶紧打水洗漱

    幸好原主读过书,还知道讲卫生,虽然牙刷已经快被他刷秃毛了,他都没舍得换,而牙膏也是最最原始最最普通的那种,一点都不细腻。

    可这总比没有强。

    学着原主将洗脸水泼到菜地以后,郝春雷就在房前屋后转悠开了,他这是为了熟悉环境。

    虽然有记忆,可那毕竟是继承来的,不如自己亲身经历来得真切。

    这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小屋。

    屋顶上盖的是草,墙是土坯的,从原主的记忆中得知,这屋子还是郝父跟郝母结婚以后,分出来单过时才建的,据今也有十来年了,比原主的年纪还大。

    原先就只建了三间,厨房、堂屋跟现在郝父他们住的那个大房间。

    至于兄弟俩住的那个小间,还是后来加盖的,因为孩子一个接一个的出生,一间屋子实在是住不下了。

    屋前是菜地,有小青菜、小葱、青蒜、香菜这些相对比较耐寒的蔬菜。

    鸡窝垒在屋子的西侧。

    跟其它人家一样,郝家的鸡平时也都是散养的,这样的话鸡会自己四处找食吃,一来能省下不少粮食,二来营养也更均衡。

    农民们虽然不知道什么叫科学喂养,但他们知道,这样养出来的鸡,鸡肉紧实、还香,而这些鸡下的蛋也更好吃,蛋壳也更坚硬。

    不过,大家伙儿都散养,鸡就很容易混,所以,为了跟别人家的鸡区分开,每家都会给自家的鸡做上记号,这样方便辨认,省得会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郝家的鸡自然也不会例外,因为怕搞错,还一下子做了两个记号,每只的右脚上都系上了自家特有的花色布条,另外右翅的长羽也都被剪掉了一截。

    其实哪怕不做记号,原主对自家的那十只鸡也是了如指掌的,因为那些鸡都是他喂大的,他了解每只鸡的外貌特征。

    说起来好笑,他还给每只鸡都起了名字。

    就像昨天那只只下了一个蛋,就引起两家纷争的芦花鸡,就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小芦。

    不光鸡,还有屋后猪圈的两头小猪崽子,也都有自己的名字,那只身上纯白,只有耳朵上带了黑色花纹的,就叫做黑耳,而另一只则是身上有一块一块的黑色的花纹,就被取名叫做小花。

    一想到黑耳跟小花,郝春雷就一拍脑袋。

    哎呀,忘了,猪还没喂呢!

    这两头猪是归原主养的,现在原主走了,可不得由他接手嘛。

    于是,也顾不得熟悉环境了,郝春雷仔细回想了一下原主喂猪的过程,费了不少的功夫,终于磕磕绊绊的把这两头猪喂好了。

    他看着哼哼唧唧吃得正香的两头小猪崽子,忍不住松了口气。

    要说家里养的鸡是“零钱银行”的话,这两头小猪崽子,可就是“大钱银行”了。

    鸡蛋卖的钱,也只够平时零用的,而像孩子们的学费,过年的开销,扯布料做衣服这些大钱,就要指着这两头猪了。

    平时喂养一定要精细,等到年底,养得越重越肥,这猪啊才越值钱。

    这猪是吃得欢了,然后,他自己的肚子也跟着叫了起来。

    他这才想起,自己还没有吃早饭呢。

    还好家人给他留了早饭的,盖在铁锅里,可惜可能时间太长了,灶膛里早就没有一点热乎气儿了,锅里的粥自然也就凉了。

    郝春雷在喝凉粥然后可能闹肚子与学烧火这两者中间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选择了学烧火。

    早学晚学都是学,因为他再也不是当初那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富家子,现在的他,已经是农村少年郝春雷了,他想要在这个农村生存下去,就得学会干活儿。

    算了,干吧,就当自己参加了一回真人秀,就是那种富家子跟穷人家的孩子互换身份的那种。

    只不过,前世的那些真人秀是有限期的,而他这个,则是一辈子。

    在他好不容易学会了生火,然后将锅里的粥给温热了以后,他的脸也成了小花脸,脸上沾了好几道锅底灰。

    得,之前那脸算是白洗了。

    不过,他还是挺有成就感的,因为他学会了烧火。

    只是,他没能高兴太久,因为他发现,时候已经不早了,这日头已经快上三竿了,而他到现在,也只干了个喂猪的活儿。

    哦,对了,还有洗碗。

    其实原主每天的活儿挺多的,像洗衣、做饭、喂猪、喂鸡、收拾屋子、拾掇菜地,这些应该全是他的活儿。

    早饭跟洗衣服,已经有人给干完了,谁帮着干的,他也不清楚。

    收拾屋子跟拾掇菜地这些都可以放一放,喂鸡也不怕,他只要按照原主记忆中的,一边学着鸡“咕咕”叫着,一边在空地里撒些杂粮就行。

    最麻烦的就是中饭了。

    这饭该怎么煮?

    不说做菜了,他连最基本的白米饭都没有煮过。

    如果是前世还好,用的是电饭煲,只要水米比例不要太夸张,总归能煮成饭的。

    可现在不是啊,现在都是用铁锅的,这没点经验,压根就不成事的。

    就在郝春雷急得满头是汗的时候,郝春江回来了,跟他一起回来的,还有一个人。

    郝春雷定睛一看,这不是那个谁么?

    虽然昨天很混乱,可抢原主鸡蛋的那位,他还是记得挺牢的。

    哦,对了,杨铁蛋!

    隔壁杨家的小子,他本来跟原主还是好朋友来着的,可自打原主受伤脑子不好使以后,这杨铁蛋也跟着外人起哄,喊起了傻春。

    原主一生气,就不跟他好了。

    其实杨铁蛋除了嘴巴欠点儿,平时还是挺照顾原主的,昨天也不知道是抽哪门子风,为了个鸡蛋跟原主干上了。

    这两家人刚闹这么大的矛盾,按理说,至少这十天半月里,他应该会绕着郝家走的。

    他怎么可能主动送上门呢?

    他来做什么?

    郝春雷的脑门上,立马冒出了若干个问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