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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卖鱼换回来一个媳妇

    郝春雷祖孙俩在食堂吃了一顿便饭,等到那些与会代表嘉宾们吃完中午饭,会议完美结束后,才收钱离开。

    两人是共骑一辆自行车回家的。

    当然了,是郝春雷骑,老爷子坐车。

    这车是郝春雷用自己的私房钱买的,二手货,五十块钱。

    还真别说,有了这辆车,他跟老爷子往返于家跟食堂两者之间,可是节约了不少时间。

    这一年半,郝春雷的变化不可谓不大。

    不仅仅在厨艺进步了许多,他的腰包也鼓了许多。

    这当然要归功于之前的小生意了。

    由于有食堂这么便利的销货渠道,挣零钱三人组慢慢发展成了七人组,然后又变成了十人组,直至目前为止,成员已经发展到了十六个人。

    都是队上的小伙伴儿。

    在这里,就不得不着重提一个人,那就是郝春同,也就是队长郝兴全的儿子。

    就在一年前,当他知道挣零钱小组的存在后,死乞白赖的要掺一脚进来。

    理由就是,他是捕鱼小能手,有了他的加入,肯定能如虎添翼。

    当然了,这对于抽佣的郝春雷来说,是大大的好事,因为卖的东西越多,他的抽成就越高。

    哪怕他已经主动将抽佣从原先的两成降到了一成半,可因为生意的扩大,他每天的抽佣非但没有变少,反而渐有水涨船高的势头。

    但是,对于其它的小伙伴儿来说,郝春同的加入,就不一定是好事了。

    因为生意的盘子就这么大,跟马元申会打螺蛳,一直做的独份生意不同,大部分小伙伴们会的,基本都是捉鱼。

    在鱼这一块儿,竞争是最激烈的。

    因此,当时的郝春雷并没有自己独断专行,而是召开了小组成员会议,由大家伙儿来决定,让不让郝春同加入。

    可令他意外的是,会议的结果,竟然是大比数通过。

    后来他也是经马元申的提醒,才反应过来的。

    郝春同已经到了该成家年纪了,这娶媳妇自然是要花钱的。

    别看他爸是队长,可因为队长的私心并不重,一直都把心思放在生产队上,以致于这么些年下来,他家的日子也不比别的人家强多少。

    大家伙儿同意郝春同的加入,完全就是感念队长这么些年对生产队的贡献的份上。

    那时候正值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得如火如荼的时候,地,都分了,生产队集体,也散了,而队长,自然也下台了。

    新的小队队长,则按新政策的要求,一律由大队干部兼任。

    每个干部,同时要兼任好几个队的队长呢。

    郝春雷的大伯就是如此,他偶尔还听到大伯母抱怨,说大伯拿的钱不多,要管的事情却不少。

    不过她抱怨归抱怨,却从来没说让大伯不要干了,回家种地这种话。

    这年头,能当上干部可是有面子的事情,大队干部也是干部。

    再说了,家里不缺种地的人,当干部可是月月有工资拿的,两相比较,她自然是知道怎样是对自家最有利的。

    这话扯得有点远了,队长家虽然分的地不少,可由于有队长这个生力军的加入,所以他们家里并不缺劳动力,郝春同的空闲时间比在生产队的时候,还多出了许多。

    于是,他把自家要干的活儿全都完成以后,所有的时间都扑在了捞鱼摸虾上。

    毕竟是成年人了,这家伙脑考虑事情,比少们还是全面许多。

    他知道,自己如果把小团伙儿的鱼的份额全占了,这个挣零钱小组他肯定是待不长久的。

    人家就想了个主意,他每天提供给郝春雷的鱼虾,都是踩在小伙伴儿们的底线上的。

    至于剩下的那些,他则想出了各种门路去消耗。

    这一年来,他去自由市场摆摊,也挑着两只水桶沿街叫卖过,他不仅仅去乡里,在鱼多的时候,还经常往镇上跑。

    那边人口多,消耗量也更大,更容易把鱼卖出去。

    这家伙干劲十足,硬生生的,把自己的爱好干成了一门事业。

    短短一年的时间,他挣的可比郝春雷还要多。

    当然了,两者是没有可比性的,郝春雷挣这钱可比郝春同轻松多了,他不用去花功夫准备货品,只是过一把手,就把钱给挣下了。

    而郝春同每天都风里来、雨里去的,不是一般人,还真坚持不下来。

    但辛苦的回报也很丰厚。

    除了挣到了钱之外,他还顺便把自己的终身大事给解决了。

    那姑娘是邻村的,两人的初次见面就是在自由市场,一个卖鱼,一个买鱼。

    郝春同看人姑娘漂亮,就把秤抬得高高的,价钱却压得低低的。

    非常巧的是,那姑娘是个爱吃鱼的,隔段时间就会去买一回鱼,每回郝春雷都是算的最便宜的,偶尔还送一些搭头。

    那姑娘不太好意思,也开始主动带些自家种的水果给他。

    这一来二去的,两人就这么好上了。

    卖鱼换回来一个媳妇,这也是没谁了。

    本来队长对儿子“不务正业”还颇有微词,好在有春同妈支持儿子,二比一,他只能败下阵来。

    等到后来,见挣着钱了,他也就开始学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再到后来,郝春同领回来一姑娘,队长的态度干脆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旁人都笑话他,说他见风使舵,他却不承认,硬说自己这是识时务为俊杰。

    也算是死鸭子嘴硬的典范了。

    要说起郝春同的对象,那姑娘就是个普通的农村姑娘,初中文化,除了人长得漂亮一点,能干一点,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可那姑娘的爸,却是个特别的。

    她爸原先是在她们大队的副业场干活的,特长就是种植果树。

    但凡由他经手的果木,长势都特别好,结的果子也比别人家的多一些,也更好吃一些。

    而且他还有一门嫁接的好手艺。

    地分了以后,副业场也散了,她爸就把副业场的果林给承包了下来。

    那片果林主要就是三种水果,水蜜桃、丰水梨,还有甜柿,都是适合本地气候的几种水果。

    等到了收获的时节,那水果都是成筐成筐的,往食品站卖一部分,也有相熟的小贩来收一部分,再有多的,往市里送就可以了。

    本地种植水果的并不多,压根就不愁卖。

    大家伙儿都说,郝春同这是走了狗屎运了。

    而今天,就是郝春同结婚的日子。

    郝春雷家跟队长家一向交好,自然是要去喝喜酒的。

    他们爷孙俩中午因为特殊情况没赶上,晚上那一顿肯定是绝对跑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