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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南潇王

    “你是说,清儿被廊州刺史困在廊州城中,如今城里还有长弓逐日和窦仙门的一个地阶杀手在刺杀他?”

    南潇王的相貌与陈景清极为相似,只是与儿子偏向阴柔的俊美不同,他的面部线条刚毅如刀刻,好似战场拼杀出来的最锋利的刀剑,盛气凌人。而一双眼睛却又深邃如渊,配上其两鬓霜白的长发,和与“华贵”二字毫不搭边的最寻常普通的长衫,使得他又透着能安抚人心的儒雅和柔和。

    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同时体现在一个人身上,让南潇王仿佛玄妙得不似人间之人。

    这便是传闻中三头六臂、天人降生的南潇王陈关么,明明方才刚看到“清”字玉佩,便爆发出叫人肝胆俱裂的惊天杀机,此时却在像聊家常一般平静随和地询问。

    巡狩司飞鱼卫的身份,使得浩都不必如一般官员般见到藩王便要下跪,但是从来骄傲的他,此时仍微微俯首,仿佛有不知名的压力压着他的肩头。

    即使现在的南潇王没有刻意散发出任何气势。

    “怪不得,自从清儿进了廊州,本王便再也收不到死侍的传信。是本王失察了,竟让治下的廊州出现此等狼子野心之辈,陷一州百姓于水火。此罪在我。”

    “浩都恳请王爷即刻调兵前往廊州驰援世子,协助收回白龙玉象!”

    南潇王看了浩都一眼,点了点头。

    “这是自然,既然这白龙玉象是圣上下令押送之物,本王自当全力收回护送,不能让其落入宵小之手。”

    浩都心里松了口气。

    南潇王意外的好说话,还以为他会听到世子陷入危机,便一怒之下不管不顾了。

    如今看来,他对于天子,当是十分忠诚,对于黎民百姓,亦是十分体谅。且视江湖人拼命抢夺的白龙玉象于无物,气魄极大。

    不愧是百姓们赞不绝口,言官们口诛笔伐的完人。

    “将军,末将愿率两千白矛军火速进军廊州,歼灭贼子,营救世子殿下!”

    南潇王身后,一名将领单膝跪地。在其身后,雪暴们亦是下马跪地,声音震天。

    “愿为将军歼灭贼子,营救世子殿下!”

    若说南潇王身上有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那这名将领便是最极致的冰冷凌厉。

    他面容普通,却冷得仿佛在眼睛里睫毛上都凝结了冰霜,冷得仿佛没有丝毫温热。

    他气宇轩昂,即使单膝跪地,仍是挺拔得如同一把冲天的矛,出鞘的剑。

    他便是南潇王陈关最出色的徒弟,三万雪羽鹰师的统领,亦是白矛军的统领——方不悔!

    如果说鹰师和白矛军是南潇军最锋利的矛,那方不悔就是这把矛最锋利的矛尖。

    只因他是南潇军中最骁勇的将士,是让人最闻风丧胆的敌人。

    摧城拔寨三千里,便是其创下的壮举。

    诸国动乱时期,方不悔一人带领白矛军奇袭燕安国,如天算般避开所有燕安国主力,忽然消失又忽然出现,数日之内辗转跋涉三千里,连下数城,最终一举攻破燕安国都城,擒住国君,回头逼降还没反应过来的燕安国军队,可谓是一场奇诡之战。

    据说当时燕安军传信的速度还没白矛军行军的速度快,因此才会出现整个燕安军几乎没有反应,白矛军破城之时国君还在品茶下棋的滑稽景象,至今仍为人称道。

    从那场战役开始,方不悔便被人称作“方不还”。

    因为与南潇王同样奔袭三千里直插北蛮腹地,吓跑北蛮主帐一样,都是放弃了随军辎重补给,以奇和速取胜,大有“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之意。只不过方不悔是一身白甲。

    让人笑谈也不知南潇王和方不悔谁是谁师父,也笑称齐朝一朝的将才都出在了南潇军中,实在令人眼红。

    可以说,一场战役中,若是南潇王没有亲临指挥,那方不悔便是军心所向。

    没想到为了接自己儿子,南潇王竟然连这位方不还都带上了,果真是对这位世子宠溺至极。

    浩都不动声色地看了眼方不悔。

    他敏锐地发现,方不悔等人,称南潇王为将军。

    这或许是因为,方不悔一众将士都是随南潇王还是将军时一路杀上来的,虽然南潇王已经撤去将军职位十年,属下们仍是习惯喊他将军。

    这虽不合律礼,但是出现在南潇军中,却显得十分正常。

    “不必了。”

    南潇王只是摆了摆手,并没有答应方不悔。

    浩都一愣,眉头微微一皱。

    不必了是什么意思?难道南潇王不关心世子吗?他不应该立刻快马加鞭赶去廊州吗?为何还不让方不悔这位最善速击的将才领兵出发?

    南潇王看向浩都,一脸笑意。

    “浩都统领,你觉得,清儿如何?”

    浩都一头雾水,不明白南潇王为何突然问这个问题,但还是脑子极速转动,认真回答。虽然巡狩司地位特殊,但是对南潇王这种存在来说,那种特殊,毫无意义。

    在其面前,不能带有丝毫倨傲,能做到不卑不亢,便已极为不易。

    他深吸一口气,回答道:“在遭遇刺杀化险为夷之后,世子便独自推断出廊州刺史和千金楼各方存在的阴谋,试图出城寻求王爷帮助。而在与我会面之后,便立马猜出我的身份和白龙玉象在我身上的事实,同时领会了我的计划,并与我配合无缝。这期中,世子面对震惊的消息总能极快地恢复平静和思考。在我看来,世子不仅聪慧非常,而且心性极佳,绝无半点外界传闻那般胸无点墨,绣花枕头。”

    说完,南潇王静静地看着他,以至于仿佛这驿站的雪暴都静止了。

    浩都后背缓缓沁出冷汗。

    “哈哈哈哈——”

    忽然间,南潇王爆发出一阵畅快的大笑,仿佛听见了天底下最好的消息,一抒胸中意气。

    “浩都统领真是慧眼识人呐,不像那帮穿着官服的草包,任本王如何与他们讲清儿多么隐忍聪慧,超人一等,他们就是不信,让本王生气郁闷了这么多年。如今有你这番话,本王当真高兴。快哉,快哉!”

    看着南潇王那深邃双眼中没有丝毫掩饰和抑制的喜悦,浩都有些懵。

    南潇王这是,在向这世间证明自己儿子不是草包?

    不待他思考,南潇王将手指送于口中,吹响了一声口哨,哨声嘹亮快意至极。

    随后笑着对浩都说道:“好了,本王该走了。你们太慢,本王就不等你们了,抓紧跟上!”

    话音未落,南潇王已经消失在原地,出现在了远处。

    一匹神气非凡的白马,不知从哪里窜出,带着一身冬日飞雪,接住了下落的南潇王。

    那是踏雪龙驹,马中之龙。整个齐朝只有两匹,一匹被天子赐给了南潇王,另一匹被赐给了长安公主。

    一把青色的长枪,从驿站中飞出,在空中划过一道青色的弧线,就像晴空之中突然劈出的一道雷光,落在了南潇王手中。

    那是鸣仙,枪中之仙,当世枪仙陈关的武器。曾随陈关踏碎数国,大破北蛮,枪上之魂,不计其数。江湖沙场庙堂,对枪仙之名,莫敢不服。

    一人,一枪,一马,驰骋而去。

    浩都望着那一骑绝尘,有些愣神。

    原来南潇王说的不必,是不必其他人代劳,他要自己去救他儿子。

    因为其他人,都没他快。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这句原本被用来形容方不悔的诗句,此刻看来同样适用于南潇王。

    而且更为飒然快意。

    如此看来,谁师父谁徒弟,已有定论。

    哪有师父效仿徒弟的,从来都是徒弟效仿师父。

    “浩都统领,我等也要抓紧了,莫要被将军落下太多。”

    浩都转头,发现方不悔早已站了起来,身后的白矛军将士们亦是如此。

    不知为何,浩都感觉此时的方不悔并没有方才那么冰冷了,就连白矛军的将士们都显得柔和了许多。

    就像是眼里的寒霜融化了些许。

    也不知是不是错觉。

    浩都没有在意,对方不悔一抱拳,笑道:

    “方统领说的是,我们应当尽快出发,千万别等我们到了,王爷已经把事情都做完了。”

    方不悔点点头,转头又恢复成了原先的冰冷模样,对白矛军大喝:

    “上马!”

    一瞬之间,所有将士齐齐上马,就像是一场即将呼啸的雪暴,也像是一只即将俯冲的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