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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不顺

    一直到晚上七点,罗宾都呆在爱神酒吧。

    他发现今天的酒吧内,有一种欢乐轻松的气氛,几乎每个人,眉眼之间都没有了之前的那种压抑,话也更多了。

    果然,没有了拉姆斯·图利的压迫,大家都很开心啊。

    唯一令人不爽的,就是保罗·科德雷了。

    这位爱神酒吧的主管,以前经常私下和伦恩等人一起骂拉姆斯,说他管的太严、管的太宽。可现在拉姆斯不在了,他却直接拿拉姆斯那一套过来用。

    “蒂姆,我看见你在偷懒。一会我来检查那些杯子,如果有一个杯子不够干净,你这周的薪水就没了!”

    “还有你,约德尔,你昨天是被驴操了吗!你个狗娘样的擦地板都不用力,等会我要让你用舌头把地板舔一遍。”

    “斯蒂芬,你个小偷,我不是让你买那些快坏掉的便宜水果吗?我会好好对你的账单!”

    保罗·科德雷像一只上窜下跳的猴,一会的功夫,已经先后骂了酒保蒂姆·罗森里、清洁工约德尔·多苏,和负责采购兼职厨师的斯蒂芬·斯普劳斯。

    保罗应该是在争取爱神酒吧的经理职位。一般来说,他这么不惜得罪人,一是增加存在感,二是表现给人看。

    表现给谁看?

    罗宾突然警惕起来。酒吧内有辉利党的高层?还有,自己与伦恩早上出门时,也有人在对自己盯梢。

    这个人是谁?自己居然找不到他。

    这个时候盯着自己,多半是督促自己完成瓦德·图利交待的任务。

    将任务交给一个完全的新人,派人跟踪观察,也很正常。

    站起身,罗宾离开了爱神酒吧。

    有点困了,回家睡觉。睡梦中找拉姆斯那家伙问一问关于那笔钱的事,顺便再探索一下那个梦境。

    ……

    第二天早上,罗宾一觉睡到自然醒。

    说好的在梦境找到拉姆斯,为什么昨天连个梦都没有?

    真的没有做梦,还是没有梦到?

    恍惚间,他记起昨天晚上,自己几次冻醒,好像也在做梦。

    自己明明在那名值夜者闯入自己梦中时,见到了拉姆斯·图利。

    许久,罗宾想到一种可能。

    那名叫做威尔·哈森的值夜者,是用的是类似梦魇的能力,进入自己的梦中对自己进行审查。

    非凡者们只要是用到非凡能力,必然会消耗灵性。

    又是灵性!

    那么,会不会威尔·哈森闯入的,实际上就是那个黑暗空间?

    可如果真是那个空间,那里不应该是一片漆黑的吗?为什么当时会出现一个梦境一样的空间,而且让一名“梦魇”也没有瞧出破绽。

    又沉思了许久,罗宾最终也只能是推测,那个黑暗空间,应该与梦境有一定的联系。

    所有的谜题,只有自己再次探索那个空间时,才能去寻找答案。

    从床上坐起,罗宾叹了口气。

    虽然他很想立刻就去找个人,验证如何进入那个空间,进而探索那个空间。可一时半会的,他又实在是找不到合适的人。

    随便找个人实验,万一直接害死了对方,那不是他愿意做的。

    既然直接问拉姆斯这条路走不通,那就只能通过笔记本里的那张名片去找线索。

    起床,穿衣,洗漱。

    出门时,他对着墙壁上的镜子检查了一下。

    哟,真帅啊!

    看着镜子里那张英俊的脸庞,罗宾一下子走不动路了。

    眉毛修长,眼睛大而有神,鼻梁高挺,脸蛋略显瘦。任谁第一眼看到,都会忍不住夸赞,真是一个漂亮的男孩。

    这接近一米九的身高,配上金色的半长头发,要是在穿越前,还奋斗什么。免试去去娱乐圈当个爱豆,一点问题没有。

    胸口这是什么东西?

    罗宾将外面的黑色风衣重新打开,就看见自己里面穿着的粉色马甲、白色衬衣。

    那件衬衣的领口,有着大团的蕾丝设计,就像一团簇拥的花朵。

    看得一阵恶寒,罗宾准备去换一件衣服。可打开那个破柜子一看,里面挂着两套差不多设计的衣服,分别是春秋款和夏款。

    这些衣服都是由爱神酒吧发的,属于工作服。

    穿着自己身上难受,不穿的话…罗宾看看柜子里的真正属于自己的几件衣服,怎么看都有些像华夏国的老头汗衫。

    在羞耻与寒冷之间,罗宾关上柜子,先选择保暖。

    羞耻就羞耻吧,好歹外面还套着风衣。

    自我安慰一番,他最后对着镜子,将头发往后摸了几下,让它看着稍微整齐一点。

    …

    在街上简单吃了一个馅饼,罗宾很快就到了爱神酒吧。

    刚进门,罗宾就看见蒂姆·罗森里正蹲在门口,一脸茫然地擦那些玻璃杯子。他的周围的地上,也摆着大量玻璃杯子,几乎堵住去路。

    罗宾踮着脚,很小心地走进去。

    想到什么,他又重新回来,和蒂姆·罗森并肩蹲下。

    “嘿,这个点不是要开早会了吗?”罗宾随手拿起一个杯子,对着门外的光亮看了看,“很干净了啊。”

    蒂姆·罗森里停下手中的动作,慢慢开始抖动肩头。

    爱神酒吧的工作人员都很年轻,担任酒保的蒂姆只有二十出头。原宿主印象里,这个沉默寡言的年轻人,总是一脸冷漠地在干自己的活,和酒吧里的同事交流的很少。

    可大家还是很快就知道,蒂姆家境很差,有一个常年卧床的母亲。

    见蒂姆的抽泣声变小,罗宾才拍拍他的肩膀,“又是保罗?”

    “是的!”蒂姆委屈地道,“就只是一个杯子不够透明,他让我把所有的被子重新擦一遍,这周的薪水也没有了。”

    “不是你的错。这家伙,现在是逮到谁就找谁麻烦,谁都不好过。”

    安慰了蒂姆一句,罗宾又道,“我教你个小技巧。这里有旧报纸吗?”

    “有,在柜台后面。”蒂姆有些不解。

    罗宾起身,从柜台后面找到一张旧报纸。

    重新蹲在蒂姆旁边,他用喷壶往一个玻璃杯上喷上少量的水,然后用报纸快速擦拭几下。

    “你看!”

    将自己手中的玻璃杯与罗宾的玻璃杯一对比,蒂姆就惊讶地发现,罗宾擦的这个玻璃杯,就像新买回来的,透过光,连一点模糊的印记都没有。

    “你怎么做到的?”蒂姆问。

    “现在这个方法是你的了!”罗宾笑了笑。

    蒂姆用罗宾教的方法,重新快速擦了一个杯子,得到的效果自然也是一样的。

    转头看了眼罗宾,蒂姆小声道,“谢谢你。”

    “不客气,兄弟!”

    罗宾很自然地道,“那家伙还没当上经理呢,就已经自己给自己任命了。”

    犹豫了一下,蒂姆小声道,“昨天你和伦恩来酒吧之前,我看见总部来人了。”

    “总部的人?你不会认错了吧?”罗宾故意道。

    蒂姆语气随意地道,“那位女士之前来过几次,拉姆斯都是非常恭敬,我不会认错。”

    “扎一个丸子头,说话有点像男人?”罗宾问。

    “你见过她?”蒂姆惊讶地转头道。

    罗宾笑而不答。站起身,他道,“朋友,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蒂姆低下头擦杯子。

    “这个我知道,罗塞尔大帝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