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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鬼城阴婚

    解决完琐碎的事情后,孟一天拖着行李箱回了家。

    所谓的家,只是一间农村空房,是以前爷爷跟他一起住的家,除了这里,他无家可归。

    老家是在农村里,地理位置靠南,近海,空气有些潮湿,气温高到让人不适应,房屋简陋,周边的果树叶子依旧翠绿。

    爷爷离世的时候,他已经快高考了,之后半年,他北上读书,这里一直没人居住,屋子门口的木头有些褪色,门锁落了灰。

    他掏出钥匙,打开了门锁,推开门,有种恍然隔世的感觉。

    大学的热闹忙碌、曹惜身边的纸醉金迷、凌山月记忆力的权势滔天……在这间安静的小房子面前,如同梦境。

    他在门口愣了一会,才缓缓行动起来,在这熟悉到闭着眼睛都能走的房间,他轻易的从烧柴火的灶台木架上找到抹布,又找来一个铁盆,试了一下,龙头出水也正常。

    他脱下外套,穿着长袖薄里衣,把家里做了个彻底的大扫除。

    临近中午,才忙活完毕。

    他把日常用品摆了出来,屋子总算有了一点人气。

    “阿天?四不四阿天回来了啊?”那响亮的嗓门,以及经典的口音,让孟一天立刻就知道路过的人是谁。

    “是我,五婶收工回家吃饭啦?”孟一天把洗干净的抹布拧干,挂到树间拉的晾衣绳上。

    五婶并不是孟一天亲戚,她是村里出了名的热心肠,为人勤快又大方,谁都能跟她聊上几句,她嫁的人排行第五,于是村里男女老少就都管她叫五婶了。

    “放假了呀,四不四刚回来,昨天路过你家还没看到你哦,来来来,我刚好从地里回来,给你点红薯。”五婶带这个头巾,穿着农村十块钱一件的红黑色格子衫,有些胖,但是面色红润,她把电瓶车打了撑,然后从车上驼着的一个大蛇皮袋里掏出一大堆红薯,踹怀里给孟一天拿去。

    “不用了五婶。”孟一天回头就看到她抱着一堆带泥红薯过来了,哭笑不得。

    五婶不理他的拒绝,把红薯往门边一堆,拍拍手,骑上车:“要的要的,今年的红薯甜很甜!要不要去五婶家吃顿饭啊?”

    孟一天摆摆手:“谢谢五婶,不去啦,我待会还要摆供桌给我爷爷烧香呢。”

    今天刚好是腊月了。

    五婶把孟一天夸了一顿,还打听了一下他有没有对象,最后乐呵呵的骑着电车离开了。

    村里风气还不错,左邻右舍都比较和睦,没出现偷电线、砍水管、给人家鱼塘下药之类的缺德事情。

    孟一天爷爷曾说,在这里养老挺好的,气温舒适,空气也好,买菜种菜也方便。

    孟一天走了十几分钟,到菜市场买了点调料和菜还有大量香火纸钱,简单做了几个菜,摆了供桌,给爷爷上了香火。

    饭菜亡魂是吃不上的,但是香火和纸钱金元宝,倒是可以收到。

    自从当了收魂师,孟一天就在大量购买香火烛火,纸钱金山,有时候是给小免和凌山月烧,有时候是给爷爷烧。

    亡魂是能收到的,他们能收到还活着的人对他们的思念。

    他弄了个专门烧纸钱的铁桶,边烧纸钱边看着爷爷的遗照,像倾诉一样,把这半年的事情说了出来,想到哪说哪。

    烧完纸钱,自己安安静静的吃了一顿饭。

    爷爷离世后有一段时间,他很害怕这空荡荡的房间,如今他终于不觉得孤单,因为身边出现了一群可靠的伙伴。

    收拾好碗筷,他躺在树荫遮住的摇椅上,一晃一晃的睡着了。

    然后被拉入一个诡异的梦境中。

    孟一天和另外一个人走在一个空旷的街道上,天有些昏暗,没有太阳。

    两侧的店面都紧闭门窗,还贴了很多密密麻麻的转让招租贴纸。

    空气很冷很干燥,他却穿着一件奇怪的天蓝色polo衫。

    “这么多路口,是往哪边走?”他问旁边那个高大的身影。

    “是往这边走。”旁边的男人声音斯文,似乎对这条路很熟悉,但声音听起来却有种距离感和尊敬感,仿佛两人并不熟悉。

    孟一天跟着那个人穿梭在奇怪的空城,每条街的建筑材质和风格都不一样。

    奇怪的水泥墙壁、水泥路的街道,破旧的空学校、生锈的学校大门,塑料袋乱飞、挂在电线上的脏乱差街道……

    最后一个拐角处,寂静的环境突然有了声音,是令人毛骨悚然的唢呐声。

    孟一天走到街道尽头,那里是完全不一样的环境,就像是农村摆酒,一栋看起来很是精致的三层楼的地平外,支起了许多遮阳大棚,大棚下是有规律的一张张摆满酒菜的桌子,周边坐着许多人,大家吃吃喝喝聊着天,很是喜庆。

    这么一想,那唢呐声似乎也没那么恐怖了。

    孟一天不认识这里,他有点像误闯农村婚礼酒席的外人。

    “就是这里了,我带您落座,今天的酒席是见者有份的。”那个引路人说着,把他带到一张空桌前。

    孟一天落座了,这个桌目前只有他一个人,桌上是各种大鱼大肉,闻着全是香火味。

    他的身体本能的饿了,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鹅肉到碗里吃。

    心想,这得是大户人家在办酒席,不仅见者有份,饭菜还这么讲究,看得出来是下了功夫的,味道极好,卖相上乘,简直和人间界的饭菜看起来一模一样了。

    他正要吃第二个菜,却听到唢呐和其他乐器的声音猛然增大,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原来这是婚宴酒席,现在时辰到了,新郎要背着新娘进来了。

    孟一天边吃边饶有兴趣的看着穿着大红色喜服的新郎,背着一个身形娇小的新娘,在一千叫好祝贺声和纸花炮仗下,从红地毯外侧,一路朝那栋红黄砖瓦的三层楼走去。

    新郎脸上化了厚重的妆,白色的化妆品像墙腻子一样盖在脸上,看不出原来的模样,笑起来脸皮有些裂开,而新娘头上盖着红盖头,只能看出身形娇小。

    在新郎新娘路过孟一天身边时,一个好奇的小孩挤了过来,用手里的蒲葵扇用力的扇了一下,把新娘的红盖头掀了起来,然后又被大人们抓走打屁股。

    孟一天在那风吹起盖头的瞬间,瞥见了新娘的脸。

    新娘鹅蛋脸,眉头紧皱,画了个红妆,全然没有幸福的模样,反而昏迷不醒。

    但最令人震惊的是,那张脸,孟一天竟然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