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少将军府
少将军府,对长安百姓来说,象征着难以想象的权门贵胄和威震西北的定海神针。
老百姓们很喜欢说的一句话是:“得罪了少将军,就是天王老子也难救。”
他们很喜欢说的另外一句话是:“少将军就是长安之所以能长安的保障。”
这样一个地方,当然是很不容易进得去的。
但老大有办法,老大永远有办法。
少将军的夫人最近很希望练习骑射,然后她就可以陪丈夫去狩猎,这样的乐趣是她从前作为高门大户的小姐所体会不到的。
她得到了一匹千中选一的好马,配了上好器具,却讨厌让马房那些粗手粗脚的臭男人去驯她的马。
她希望被女人伺候着,直到学会骑射为止。
于是她的大丫鬟就带着两个小丫鬟,满长安城招募有驯马之能的女人。
白小君来自边城,刚好是驯过马的,而且驯的还是最不好驯服的蒙古马种。
于是老大就通过他在长安城里的层层关系,想办法让夫人的大丫鬟从一大堆人里恰好相中了白小君。
于是,就在白小君提出要求的第二天,她就已变成了少将军府里驯马的奴婢。
白小君用“小云”的名字进了府里,从早到晚和那匹马打交道。
她住在简陋的马房院子里,整日听着马房的汉子们吵吵嚷嚷,偶尔还要忍受几句意味下流的浑话。
马房的工作很枯燥,她常常听到那几个汉子抱怨:“受宠的畜牲就是半个主子。”
他们说得不错。
生活在这种破地方,忍受着粗俗的调侃,还要伺候“半个主子”。这种机会,居然还那么抢手,还要老大通过关系给她抢,她实在不能够理解。
不过她的处境不算完全坏。
她在府里的位置虽然卑贱,却可以见到少夫人。
她用尽了在边城学到的所有驾驭畜牲的手段,带着少夫人骑了六七次,便已能奔走自如,随她心意。
少夫人很是满意,随手就赏了她一锭黄金。
黄金很好,黄金通常可以买到机会。
白小君买机会的方式很简单。
她先买了长安城里最好吃的烤肉、酱菜、新鲜果蔬,外加六大坛上好的高粱酒,在傍晚时摆在马房的人吃饭的大桌子上。
然后她就探出了大丫鬟妙言的软肋。
妙言是一个爱美的女人,和所有爱美的女人一样喜欢保养和打扮,她用的香粉胭脂都十分奢侈。
无论她平常多么精明厉害,她都无法拒绝长安城里最好的那一种香粉胭脂。
这种胭脂在朱雀街的天香阁里有卖,白小君花了三十五两银子,买到了两小盒。
很快,她就从妙言那里求到了给少将军还书的差事。
她在书房放好了书,又磨蹭了好一会儿,才终于看到那个眼熟的身影朝书房走过来。
她装模作样地打扫书房,偷偷觑着李怀轩越来越近。
上次在小楼上,她没有看清楚李怀轩的正面,此刻却是真正看得清清楚楚。
这个传说中很可怕的少将军,和她想象中的样子竟然相去甚远。
他生得气宇轩昂,英俊而挺秀,非但没有半分阴谋之气,反而透出一阵正气凛然。
这没有什么稀奇,这世上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本就不少。
白小君装作才看到他进门,慌忙放下拂尘,拜道:“奴婢拜见公子。”
李怀轩瞥了她一眼,自顾在软榻上坐下:“怎么没见过你?”
“回公子,”白小君道,“奴婢是府中新雇的驯马女,得夫人赏识,随妙言姑娘听用,今日受命为公子送还几本书。”
“好。”李怀轩道,“你下去吧。”
白小君却没有移动,犹豫了一下,终于道:“奴婢斗胆,有一疑惑,想求公子解惑。”
李怀轩挑眉道:“什么疑惑?”
白小君道:“人人皆知公子深通兵法,为何书房中却没有一本兵书呢?”
房中忽然陷入死一般的沉默。
白小君忐忑地盯着地板,忍了忍,终于偷偷抬眼看向李怀轩。
她一抬眼,却正对上李怀轩带着淡淡怒意和嫌恶的目光。
她说错话了。
说这里没有兵书,证明她偷看过书房里的藏书,已犯了大忌。
而一个无知的驯马女,妄自和少将军谈起他酷爱的兵法,更是冒犯之举。
她本是为了投其所好,想赌一赌运气混到李怀轩身边去的,可是她的做法大错特错。
但话已说出,无法收回了。
不知这样的沉默持续了多久,她才听到李怀轩冷漠的声音:“你对兵法很感兴趣?”
白小君伏在地上,小心翼翼地回道:“奴婢……只是敬仰公子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因而好奇。”
李怀轩道:“既然如此,倘若我现在要你陪我解解闷,你想必是非常乐意的了?”
白小君不敢再直视李怀轩,只偷偷看向门口下人的神色,却发现就在李怀轩的这句话落下之后,他们看她的眼神已如同在看一个死人。
事已至此,只能豁出去了。
她忽然直起身子,望着李怀轩,微笑道:“能为公子解闷,是奴婢的荣幸。”
“好。”李怀轩看着跪在眼前的白小君,挑眉道:“那么我现在就下个军令给你,如何?”
白小君道:“奴婢自当奉令。”
李怀轩拍了拍手,一名山一样魁梧的汉子走了进来,然后像山一样在他们面前矗定。
“你二人听着,”李怀轩站起身,正色道:“命你们即刻在此院中决斗,不论生死,只论胜负。胜者赏上好波斯葡萄酒一壶,败者杖责四十。不得有违。”
好一个“不论生死,只论胜负”。白小君只有苦笑。
就算她在比武时侥幸没有被这个大汉打死,那四十杖也足够让她去死。
难怪那几个下人已把她当作死人来看了,看来他们的确很了解他们的主子。
那大汉浑身的肌肉就像是铜铁打造出来的,想必也颇有些真功夫,否则也不会混到李怀轩身边做近卫。
白小君看向那大汉时,他也在看白小君,那眼神像在看一个即将被踩死的蚂蚁。
他残酷地笑了笑,朝李怀轩抱拳道:“属下遵命!”
李怀轩淡淡地瞥了白小君一眼。
白小君慢慢地站起来,也抱拳道:“奴婢遵命。”
李怀轩很满意。
他走到屋檐下,立刻有两个人把软榻搬了过去,让他可以舒舒服服地倚坐在上面,看着这个不知死活的小姑娘是怎么样用命给他解闷的。
大汉活动了一下手脚,忽然怒喝一声,一只蒲扇般的大手化作手刀,带着一阵瘆人的劲风切向白小君。
以他这一招的力道,白小君瘦小的身子骨只怕登时便要散架。
四周的下人均已不忍地低下头去,不愿亲眼去看那血腥的场面。
只有李怀轩在看着,只不过他没有看大汉的手,而是在看他的脚。
李怀轩对近卫惯用的招数很是了解,这一招“劈山镇海”是他的老招牌,旨在以千钧气势迫对手向后躲。
对手心惊而躲,注意力必然都在手刀之上,因此很容易就会被他早就埋伏好的一脚给踢断脚踝,同时人也会被踢倒,然后他就会一脚踏在这人胸口上,将这人的胸口踏碎。
通常手刀劈下时,脚踝断,人摔倒时,便骨肉模糊,暴血而亡。
手刀落下只在一瞬之间。
一瞬之间,只听咔嚓一响。
这是不是婢女胸骨碎裂的声音?下人们闭紧了眼睛,胆子小的婢女已在干呕,甚至有人的裤裆已湿了一片。
李怀轩的眼睛却睁得更大了。
因为这个声音并不是白小君胸骨碎裂的声音,而是他的近卫肩臂脱臼的声音。
白小君竟已不站在原地,而是到了大汉身后。
大汉咬着牙,头上汗如雨下,向后飞起一脚直踹白小君的心窝。
这次是嘭的一声,声音更大。
有大胆的下人睁开了眼睛,却看见那山一样的大汉竟已经倒了下去。
他们张大了嘴,大得仿佛能塞下一颗鸡蛋,不敢置信地看着白小君。
李怀轩也已从软榻上站了起来,本来慵懒冷淡的神色已变得有些动容。
这场决斗虽结束得太快,但他已看清了全部的细节。
大汉的手刀劈到白小君身前时,白小君并没有向后躲,而是把她的身体向后凹了一点,这一点刚好够她等到大汉招式用老时,胸前暴露出空门。
就在这一瞬间,她的整个上身忽然从大汉手臂下方绕了过去,绕到了大汉胸前。
她的动作之灵活迅速,姿态之奇异柔软,如同一条钻向农夫怀里的蛇。
在她钻进去的同时,她的手抓住了大汉的手臂,飞起一脚,乘虚而入,踹向大汉的肩头,用力之狠,竟立时教这钢铁般的大汉分筋错骨。
大汉的手臂脱臼时,她已燕子般轻点着大汉的肩膀翻飞而下,落在他身后。
这一套破招之法要用出来,时机必得分毫不差。倘若她身子向后凹得不够多,便会被手刀劈中,倘若她身子凹得太多,她就会错过眼前稍纵即逝的空门,无法抢攻得手。
这一手使出来,在李怀轩看来,正如两军交战时,一军避敌锋芒,绕袭敌后,又恰好掐准了敌人出动之后难以回济的时机,竟颇有几分大将风采。
大汉手臂脱臼,自然不再轻敌,再飞起一脚踹向她时,已用出了正宗的北少林腿法,且用出了十足的火候。
谁知白小君的轻功竟像是鬼魅一样,刚刚落地,在寻常人还不及换气的当口,竟又能轻飘飘地一跃而起,避开这本来避不开的致命一脚,伸手在大汉后脑轻轻一推。
大汉这向后飞起的一脚力气十足,万万想不到会扑了个空,这股大力自然带着他向前扑倒,白小君借机一推,他便摔了个五体投地。
这一手竟丝毫不逊色于方才的破招之法。
李怀轩的眼睛亮了起来,竟忍不住脱口赞道:“好!好手段。”
他朝一旁端着葡萄酒的婢女道:“赐酒!”
“谢公子!”白小君取过那支精致小巧的银酒壶,仰脖将一壶酒尽数干了,又搁回托盘上。
她看起来虽是气定神闲,豪饮不羁,实际上只不过是灌酒压惊而已。
因为换作以前的她,是万万躲不开那一脚的。
如果不是楚留香花了几乎一整天,不厌其烦地调教她如何换气,又废了很大功夫替她贯通运气,那么她现在恐怕已是死人。
如果说,她破招的那手功夫,是多年的经验所造就的还算不错的功夫,那么就在刚才,她堪堪躲开那一脚少林腿功时,她才真正有点明白了,究竟什么才是好功夫。
她忽然意识到,楚留香绝不只是教给了她一些基本的武功。
倘若她从前的武功是一方庸水残山,那么它现在已经被三两树疏梅料理为风月。
且这风月之神骨,是她从前万难想象的。
楚留香将“还不错的功夫”料理成了“好功夫”,可是却还不满意。
她仍然记得,那天楚留香叹了口气,皱着眉头的样子。
他说:“不好。”
她那时已经被他训练得气喘吁吁,不由瞪大眼睛:“还不好?”
楚留香摇了摇头,道:“你的轻功也太笨重了,身法也太迟钝,内力虽然还算过得去,但也是不够的……”
她侧过头看了一眼还趴在地上的大汉,脑子里忽然浮现出那天雷霆双斧被楚留香轻描淡写地丢了一个跟头的场面。
地上的大汉此刻已爬了起来,咬着牙恶狠狠地替自己把脱臼的手臂接了回去。
李怀轩看了看他,冷冷道:“堂堂将军府近卫,竟被一个婢女打败,你认不认罚?”
那大汉长叹一声,跪下道:“属下技不如人,愿受军令。”
这一次不等李怀轩发话,他身后的两个下人早就准备好了两根漆成红黑二色的木杖,立刻将他按趴在地上,挥杖便打。
杖声砰砰之中,李怀轩的兴致像是也过了,缓缓转过身,似是要回到书房去。
“公子!”白小君再次跪下,拜道:“奴婢斗胆,还是想求公子解奴婢疑惑。”
李怀轩忽然止住了脚步,侧过眼看着白小君,看了好一会儿,才慢慢走到她面前。
这一次他的目光里已没有了恼怒而嫌恶,只剩下惊讶。
他笑了笑,垂眼看着伏在地上的白小君,道:“你有这身以小搏大的本事,倒也配言兵。也罢,我就回答你。”
“天下兵书囊括之兵法,无非在一个变字。”他负起手道,“所谓变,是为了用,自古以来所有的变都是在用中诞生。”
“所以,学兵法,应在实战上学。”他道,“我不希望变成纸上谈兵之徒。”
他的话已说完。
白小君以额头抵地,用一种看起来极虔诚欣喜的语气道:“奴婢受教。”
在她这句话落下之后,李怀轩的眼神又变了,变得有了一些温柔。
无论任何人,当他发现有一个人正在狂热地崇拜和迷恋他,甚至不惜以身犯险,只为了得到他的几句教诲,而他又恰好并不讨厌这个人时,都会产生出这种温柔的感觉。
而且他不止是不讨厌她,他甚至已经有点喜欢她了,就像他喜欢每一名愿意为他冲锋陷阵的兵士一样。
更何况她比那些可爱的兵士更可爱一点,因为她是个十分漂亮的少女。
白小君侧仰起脸,偷偷看向李怀轩,然后她发现了李怀轩的这种变化。
她知道她的计策成功了。
果然,李怀轩道:“府里这么多人,你是头一个向我讨教兵法之事的。去养马真是可惜了,不如就留在我身边随侍吧。”
白小君拜道:“谢公子抬举!”
李怀轩让她起来,从上到下地细细打量了她一回,道:“你叫什么名字?”
“回公子,”白小君道,“奴婢名叫小云。”
老百姓们很喜欢说的一句话是:“得罪了少将军,就是天王老子也难救。”
他们很喜欢说的另外一句话是:“少将军就是长安之所以能长安的保障。”
这样一个地方,当然是很不容易进得去的。
但老大有办法,老大永远有办法。
少将军的夫人最近很希望练习骑射,然后她就可以陪丈夫去狩猎,这样的乐趣是她从前作为高门大户的小姐所体会不到的。
她得到了一匹千中选一的好马,配了上好器具,却讨厌让马房那些粗手粗脚的臭男人去驯她的马。
她希望被女人伺候着,直到学会骑射为止。
于是她的大丫鬟就带着两个小丫鬟,满长安城招募有驯马之能的女人。
白小君来自边城,刚好是驯过马的,而且驯的还是最不好驯服的蒙古马种。
于是老大就通过他在长安城里的层层关系,想办法让夫人的大丫鬟从一大堆人里恰好相中了白小君。
于是,就在白小君提出要求的第二天,她就已变成了少将军府里驯马的奴婢。
白小君用“小云”的名字进了府里,从早到晚和那匹马打交道。
她住在简陋的马房院子里,整日听着马房的汉子们吵吵嚷嚷,偶尔还要忍受几句意味下流的浑话。
马房的工作很枯燥,她常常听到那几个汉子抱怨:“受宠的畜牲就是半个主子。”
他们说得不错。
生活在这种破地方,忍受着粗俗的调侃,还要伺候“半个主子”。这种机会,居然还那么抢手,还要老大通过关系给她抢,她实在不能够理解。
不过她的处境不算完全坏。
她在府里的位置虽然卑贱,却可以见到少夫人。
她用尽了在边城学到的所有驾驭畜牲的手段,带着少夫人骑了六七次,便已能奔走自如,随她心意。
少夫人很是满意,随手就赏了她一锭黄金。
黄金很好,黄金通常可以买到机会。
白小君买机会的方式很简单。
她先买了长安城里最好吃的烤肉、酱菜、新鲜果蔬,外加六大坛上好的高粱酒,在傍晚时摆在马房的人吃饭的大桌子上。
然后她就探出了大丫鬟妙言的软肋。
妙言是一个爱美的女人,和所有爱美的女人一样喜欢保养和打扮,她用的香粉胭脂都十分奢侈。
无论她平常多么精明厉害,她都无法拒绝长安城里最好的那一种香粉胭脂。
这种胭脂在朱雀街的天香阁里有卖,白小君花了三十五两银子,买到了两小盒。
很快,她就从妙言那里求到了给少将军还书的差事。
她在书房放好了书,又磨蹭了好一会儿,才终于看到那个眼熟的身影朝书房走过来。
她装模作样地打扫书房,偷偷觑着李怀轩越来越近。
上次在小楼上,她没有看清楚李怀轩的正面,此刻却是真正看得清清楚楚。
这个传说中很可怕的少将军,和她想象中的样子竟然相去甚远。
他生得气宇轩昂,英俊而挺秀,非但没有半分阴谋之气,反而透出一阵正气凛然。
这没有什么稀奇,这世上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本就不少。
白小君装作才看到他进门,慌忙放下拂尘,拜道:“奴婢拜见公子。”
李怀轩瞥了她一眼,自顾在软榻上坐下:“怎么没见过你?”
“回公子,”白小君道,“奴婢是府中新雇的驯马女,得夫人赏识,随妙言姑娘听用,今日受命为公子送还几本书。”
“好。”李怀轩道,“你下去吧。”
白小君却没有移动,犹豫了一下,终于道:“奴婢斗胆,有一疑惑,想求公子解惑。”
李怀轩挑眉道:“什么疑惑?”
白小君道:“人人皆知公子深通兵法,为何书房中却没有一本兵书呢?”
房中忽然陷入死一般的沉默。
白小君忐忑地盯着地板,忍了忍,终于偷偷抬眼看向李怀轩。
她一抬眼,却正对上李怀轩带着淡淡怒意和嫌恶的目光。
她说错话了。
说这里没有兵书,证明她偷看过书房里的藏书,已犯了大忌。
而一个无知的驯马女,妄自和少将军谈起他酷爱的兵法,更是冒犯之举。
她本是为了投其所好,想赌一赌运气混到李怀轩身边去的,可是她的做法大错特错。
但话已说出,无法收回了。
不知这样的沉默持续了多久,她才听到李怀轩冷漠的声音:“你对兵法很感兴趣?”
白小君伏在地上,小心翼翼地回道:“奴婢……只是敬仰公子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因而好奇。”
李怀轩道:“既然如此,倘若我现在要你陪我解解闷,你想必是非常乐意的了?”
白小君不敢再直视李怀轩,只偷偷看向门口下人的神色,却发现就在李怀轩的这句话落下之后,他们看她的眼神已如同在看一个死人。
事已至此,只能豁出去了。
她忽然直起身子,望着李怀轩,微笑道:“能为公子解闷,是奴婢的荣幸。”
“好。”李怀轩看着跪在眼前的白小君,挑眉道:“那么我现在就下个军令给你,如何?”
白小君道:“奴婢自当奉令。”
李怀轩拍了拍手,一名山一样魁梧的汉子走了进来,然后像山一样在他们面前矗定。
“你二人听着,”李怀轩站起身,正色道:“命你们即刻在此院中决斗,不论生死,只论胜负。胜者赏上好波斯葡萄酒一壶,败者杖责四十。不得有违。”
好一个“不论生死,只论胜负”。白小君只有苦笑。
就算她在比武时侥幸没有被这个大汉打死,那四十杖也足够让她去死。
难怪那几个下人已把她当作死人来看了,看来他们的确很了解他们的主子。
那大汉浑身的肌肉就像是铜铁打造出来的,想必也颇有些真功夫,否则也不会混到李怀轩身边做近卫。
白小君看向那大汉时,他也在看白小君,那眼神像在看一个即将被踩死的蚂蚁。
他残酷地笑了笑,朝李怀轩抱拳道:“属下遵命!”
李怀轩淡淡地瞥了白小君一眼。
白小君慢慢地站起来,也抱拳道:“奴婢遵命。”
李怀轩很满意。
他走到屋檐下,立刻有两个人把软榻搬了过去,让他可以舒舒服服地倚坐在上面,看着这个不知死活的小姑娘是怎么样用命给他解闷的。
大汉活动了一下手脚,忽然怒喝一声,一只蒲扇般的大手化作手刀,带着一阵瘆人的劲风切向白小君。
以他这一招的力道,白小君瘦小的身子骨只怕登时便要散架。
四周的下人均已不忍地低下头去,不愿亲眼去看那血腥的场面。
只有李怀轩在看着,只不过他没有看大汉的手,而是在看他的脚。
李怀轩对近卫惯用的招数很是了解,这一招“劈山镇海”是他的老招牌,旨在以千钧气势迫对手向后躲。
对手心惊而躲,注意力必然都在手刀之上,因此很容易就会被他早就埋伏好的一脚给踢断脚踝,同时人也会被踢倒,然后他就会一脚踏在这人胸口上,将这人的胸口踏碎。
通常手刀劈下时,脚踝断,人摔倒时,便骨肉模糊,暴血而亡。
手刀落下只在一瞬之间。
一瞬之间,只听咔嚓一响。
这是不是婢女胸骨碎裂的声音?下人们闭紧了眼睛,胆子小的婢女已在干呕,甚至有人的裤裆已湿了一片。
李怀轩的眼睛却睁得更大了。
因为这个声音并不是白小君胸骨碎裂的声音,而是他的近卫肩臂脱臼的声音。
白小君竟已不站在原地,而是到了大汉身后。
大汉咬着牙,头上汗如雨下,向后飞起一脚直踹白小君的心窝。
这次是嘭的一声,声音更大。
有大胆的下人睁开了眼睛,却看见那山一样的大汉竟已经倒了下去。
他们张大了嘴,大得仿佛能塞下一颗鸡蛋,不敢置信地看着白小君。
李怀轩也已从软榻上站了起来,本来慵懒冷淡的神色已变得有些动容。
这场决斗虽结束得太快,但他已看清了全部的细节。
大汉的手刀劈到白小君身前时,白小君并没有向后躲,而是把她的身体向后凹了一点,这一点刚好够她等到大汉招式用老时,胸前暴露出空门。
就在这一瞬间,她的整个上身忽然从大汉手臂下方绕了过去,绕到了大汉胸前。
她的动作之灵活迅速,姿态之奇异柔软,如同一条钻向农夫怀里的蛇。
在她钻进去的同时,她的手抓住了大汉的手臂,飞起一脚,乘虚而入,踹向大汉的肩头,用力之狠,竟立时教这钢铁般的大汉分筋错骨。
大汉的手臂脱臼时,她已燕子般轻点着大汉的肩膀翻飞而下,落在他身后。
这一套破招之法要用出来,时机必得分毫不差。倘若她身子向后凹得不够多,便会被手刀劈中,倘若她身子凹得太多,她就会错过眼前稍纵即逝的空门,无法抢攻得手。
这一手使出来,在李怀轩看来,正如两军交战时,一军避敌锋芒,绕袭敌后,又恰好掐准了敌人出动之后难以回济的时机,竟颇有几分大将风采。
大汉手臂脱臼,自然不再轻敌,再飞起一脚踹向她时,已用出了正宗的北少林腿法,且用出了十足的火候。
谁知白小君的轻功竟像是鬼魅一样,刚刚落地,在寻常人还不及换气的当口,竟又能轻飘飘地一跃而起,避开这本来避不开的致命一脚,伸手在大汉后脑轻轻一推。
大汉这向后飞起的一脚力气十足,万万想不到会扑了个空,这股大力自然带着他向前扑倒,白小君借机一推,他便摔了个五体投地。
这一手竟丝毫不逊色于方才的破招之法。
李怀轩的眼睛亮了起来,竟忍不住脱口赞道:“好!好手段。”
他朝一旁端着葡萄酒的婢女道:“赐酒!”
“谢公子!”白小君取过那支精致小巧的银酒壶,仰脖将一壶酒尽数干了,又搁回托盘上。
她看起来虽是气定神闲,豪饮不羁,实际上只不过是灌酒压惊而已。
因为换作以前的她,是万万躲不开那一脚的。
如果不是楚留香花了几乎一整天,不厌其烦地调教她如何换气,又废了很大功夫替她贯通运气,那么她现在恐怕已是死人。
如果说,她破招的那手功夫,是多年的经验所造就的还算不错的功夫,那么就在刚才,她堪堪躲开那一脚少林腿功时,她才真正有点明白了,究竟什么才是好功夫。
她忽然意识到,楚留香绝不只是教给了她一些基本的武功。
倘若她从前的武功是一方庸水残山,那么它现在已经被三两树疏梅料理为风月。
且这风月之神骨,是她从前万难想象的。
楚留香将“还不错的功夫”料理成了“好功夫”,可是却还不满意。
她仍然记得,那天楚留香叹了口气,皱着眉头的样子。
他说:“不好。”
她那时已经被他训练得气喘吁吁,不由瞪大眼睛:“还不好?”
楚留香摇了摇头,道:“你的轻功也太笨重了,身法也太迟钝,内力虽然还算过得去,但也是不够的……”
她侧过头看了一眼还趴在地上的大汉,脑子里忽然浮现出那天雷霆双斧被楚留香轻描淡写地丢了一个跟头的场面。
地上的大汉此刻已爬了起来,咬着牙恶狠狠地替自己把脱臼的手臂接了回去。
李怀轩看了看他,冷冷道:“堂堂将军府近卫,竟被一个婢女打败,你认不认罚?”
那大汉长叹一声,跪下道:“属下技不如人,愿受军令。”
这一次不等李怀轩发话,他身后的两个下人早就准备好了两根漆成红黑二色的木杖,立刻将他按趴在地上,挥杖便打。
杖声砰砰之中,李怀轩的兴致像是也过了,缓缓转过身,似是要回到书房去。
“公子!”白小君再次跪下,拜道:“奴婢斗胆,还是想求公子解奴婢疑惑。”
李怀轩忽然止住了脚步,侧过眼看着白小君,看了好一会儿,才慢慢走到她面前。
这一次他的目光里已没有了恼怒而嫌恶,只剩下惊讶。
他笑了笑,垂眼看着伏在地上的白小君,道:“你有这身以小搏大的本事,倒也配言兵。也罢,我就回答你。”
“天下兵书囊括之兵法,无非在一个变字。”他负起手道,“所谓变,是为了用,自古以来所有的变都是在用中诞生。”
“所以,学兵法,应在实战上学。”他道,“我不希望变成纸上谈兵之徒。”
他的话已说完。
白小君以额头抵地,用一种看起来极虔诚欣喜的语气道:“奴婢受教。”
在她这句话落下之后,李怀轩的眼神又变了,变得有了一些温柔。
无论任何人,当他发现有一个人正在狂热地崇拜和迷恋他,甚至不惜以身犯险,只为了得到他的几句教诲,而他又恰好并不讨厌这个人时,都会产生出这种温柔的感觉。
而且他不止是不讨厌她,他甚至已经有点喜欢她了,就像他喜欢每一名愿意为他冲锋陷阵的兵士一样。
更何况她比那些可爱的兵士更可爱一点,因为她是个十分漂亮的少女。
白小君侧仰起脸,偷偷看向李怀轩,然后她发现了李怀轩的这种变化。
她知道她的计策成功了。
果然,李怀轩道:“府里这么多人,你是头一个向我讨教兵法之事的。去养马真是可惜了,不如就留在我身边随侍吧。”
白小君拜道:“谢公子抬举!”
李怀轩让她起来,从上到下地细细打量了她一回,道:“你叫什么名字?”
“回公子,”白小君道,“奴婢名叫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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