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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子弹与十字架

    讲台上,霍金斯女士正在对全班进行安全教育,这是每次校园枪击后的惯例。

    孙逊侧着脸,看向旁边的达米安,不知为何,他感觉今天的达米安格外的冷漠。

    虽然说平时达米安就拽得二五八万似的,天生眼高于顶,但只是看不起人,而不是现在这样,全身散发出一种“敢靠近就弄死你”的气场,可以说是生人勿近,也就孙逊这种社交恐怖分子能够无视。

    孙逊悄摸着写了张纸条,丢到达米安桌上:“你今天吃火药桶了?”

    达米安板着张小脸,手上动作飞快,写字折纸,弹指一射,正中孙逊天灵盖。

    “昨天没睡好,别来烦我。”

    达米安当然不是真的起床气,他以为把温斯顿和劳拉带走的是蝙蝠侠,却故意对自己坐视不理,加上不久前被摘掉的罗宾身份,让达米安觉得蝙蝠侠就是想逼他做个普通学生。

    但从十岁到现在,达米安做罗宾已经五年了,他就是为了继承蝙蝠侠的披风才离开母亲塔莉娅和刺客联盟,又怎会轻易放弃。

    孙逊看着达米安,瞳孔泛过一抹闪光,他看见达米安的影子向后分岔延伸成两道,一道是绿色的恶魔之首,一道是黑色的蝙蝠之影。

    这就是达米安未来的两条道路,他正处于岔道口,而达米安的人生绝无做个普通人这一可能。

    孙逊收回目光,之前的恶魔果然不是幻觉,金睛作为他最初掌握的能力,现在是越发熟练,哪怕不用变成猴身,孙逊也能短暂使用。

    这意味着孙逊的力量在随着时间和变身次数逐步提升,但孙逊内心却有些忧虑。

    孙逊从书包里拿出一本书,在知晓自己和大圣有关后,他就设法寻找相关的书籍。

    因为超级英雄的存在,神话类的书籍已经很少有人问津,当然,奥林匹斯神系除外,这少不了神奇女侠的功劳。

    哥谭并没有孙逊要找的书,这本书是他从华夏网购过来的,今天还刚送到哥谭高中,几乎榨干了他存下的零花钱。

    一本书就算溢价,也贵不到哪里去,真正贵的是运费,孙逊这本还是典藏版的,书封上印着三个烫金大字:《西遊記》。

    于其他人,西游记不过是一个被遗忘的神话故事,但于孙逊却息息相关,因为这本书的主角之一,名为孙悟空,西游记也可以说是孙悟空的故事,至少前7回是如此。

    抱着复杂的心情,孙逊翻开了西游记,从第一回“灵根孕育源流出,心性修持大道生”开始。

    孙逊想起了昨天的事,力量提升过快并不是一件好事,如果没有两世为人锻炼出的心智,孙逊就会被本能吞噬,从而兽性大发,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

    “修行先修心,修命先修性,心性才是最重要的,吴承恩诚不欺我。”

    孙逊口里念念有词,引起台上老师的注意,霍金斯女士瞪了孙逊一眼,学生们都以为老师不知道他们的小动作,殊不知从讲台上是看得一清二楚。

    一整节安全教育课,孙逊都沉浸在西游记的故事当中,旁边的达米安也找到了排遣心中郁结的方法,手拿铅笔,在一个本子上涂涂写写。

    直到铃声响起,孙逊才稍稍回神,他将这本西游记与自己上一世的做对比,在一开头就发现了差异。

    在这本书中,全书都没有提到菩提祖师,包括第一回猴王拜师的一段,直接被删改,变成了猴王在水帘洞中自修法门,练得长生。

    这个世界的人看着可能觉得没啥问题,但在孙逊眼中,这问题可就大了去。

    在斜月三星洞中,菩提祖师赶悟空走之时,特意叮嘱悟空不得说是他的徒弟,悟空回答的便是:“决不敢提起师父一字,只说是我自家会的便罢。”

    想到这里,孙逊看待手上书籍的眼神都不一样了,此西游记非彼西游记,此吴承恩,怕不是姓孙,再不济,也和姓孙的脱不了干系。

    或许这故事就是大圣本人讲给他听,由他著以为书。

    但这和自己能够变成大圣又有什么关系呢,难不成自己是大圣转世,只是喝了孟婆汤,忘却了前世记忆?

    孙逊晃了晃脑袋,不,大圣早已练就不死不灭之躯,生死簿上也已除名,可以说想死都难,而且看地府牛头的态度,也不像是转世投胎。

    “总不能是大圣讨了老婆吧?”

    孙逊自顾自笑笑,怎么可能……呃,还真有可能,毕竟这里可是DC啊,指不定东方神话都被魔改了呢。

    孙逊停止了无谓的头脑风暴,他缺乏足够的信息,有机会得去这个世界的华夏走一趟,孙逊听说那边整了个华夏正义联盟,里面还有华夏超人和魔都蝙蝠侠。

    下课时间,其他学生都聚在一起讨论昨天的突发事件,孙逊都站起身活动筋骨了,却看见达米安还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窸窸窣窣地不知道在做些什么。

    达米安的座位后排靠窗,左边只有孙逊,加上前后桌刻意的疏离,达米安不用刻意遮挡,其他人也看不见他在做什么。

    孙逊蹑手蹑脚地溜到达米安身后,抻直了脖子,两只眼睛斜着向下划,偷瞄达米安手里的东西。

    【你画画都不打草稿,老师允许你这么做吗,花。】

    【他们没法限制我的艺术,连,用你的心去作画,这才是最重要的。】

    少男少女手持画笔,在画室内交流着绘画心得,两人的距离也越来越近……那竟是一本漫画,而且还是少女漫!

    孙逊眼珠子从眼眶里掉了下来,他一把捞住,吓得他赶紧将其塞回去。

    这是孙逊身体出现的另一个毛病,情绪激动时身体零件会突然不受控制脱落。

    “达米安,我都不知道你喜欢看漫画!”

    达米安没有回头看孙逊一眼,就孙逊那三脚猫功夫哪瞒得过他,他早就发现孙逊在偷偷靠近,只是没有去管他。

    “这是我放松的方式。”

    “我以为你会喜欢更成熟一点的作品。”

    达米安眉头微皱:“你认为《花》不成熟,是因为你没有去了解这本作品,不知晓它表达的内涵。”

    想想也是,达米安的童年就已经够18+的了,十岁之前他的人生每天都是人头滚滚,论暴力红头罩杰森都得甘拜下风,唯有性的方面,达米安确实不是很成熟,现在也终于到了对恋爱感兴趣的年纪。

    孙逊注意到,达米安手边的笔记本上满是用铅笔画的眼睛,他在练习画画,而且画工精湛,不是一天半月能达到的水准,显然达米安已经练习了很长一段时日。

    一只手伸到达米安面前,达米安忍不住了,抬头瞪了孙逊一眼:“你还要干嘛。”

    “找你借书啊。”

    达米安愣住:“你不是喜欢更成熟一点的作品?”

    孙逊理所当然道:“你说我不了解这本漫画的内涵,我现在就去了解啊。”

    如此坦率的回答,让达米安心中涌起一股暖流,他抿住嘴,侧过脸去:“漫画第一册被我放在家里了,明天我拿给你。”

    孙逊抓了抓头发:“今晚八点不是要去你家吗,到时候你给我看不就行了。”

    达米安表情突然一僵。

    孙逊顿时起了疑心:“嗯?你这个反应……该不会什么都没准备吧!”

    “……当然没有,我怎么会忘记这么简单的事呢。”

    他完全忘记有这回事了!

    达米安正和蝙蝠侠单方面冷战,昨天回家后一言不发,父子俩没有任何交流,把孙逊要来家里的事完全给忘在了脑后。

    “真的吗?”孙逊一脸狐疑。

    达米安额头出现一层汗珠,他在和小丑战斗的时候都没这么紧张过。

    绕着达米安转了两圈,孙逊忽然变脸:“那太好了,到时候我们不见不散,我给你也准备了礼物,敬请期待!”

    达米安借口上厕所,跑到自己的储物柜边上,打开了手表的紧急通话功能,几乎是一瞬间,线路便接通了。

    那边急促地喘了口气:“达米安,有什么事吗?”

    “父亲,我急需你的帮助……我听见你身边有警笛声。”

    蝙蝠侠用披风在空中滑翔,避开警用直升机的追捕:“我在查企鹅人的案子,途中遇到了一些阻碍,你需要什么帮助,难道又有人袭击学校,我这就过去……”

    达米安感觉有些不对劲,现在是白天,为什么回答自己的是蝙蝠侠?

    “不,父亲,我要的是你,不是蝙蝠侠。”

    “我就是蝙蝠侠。”沙哑的嗓音如是答道。

    “但蝙蝠侠帮不到我,父亲,听着,今晚我有一个朋友要来家里。”

    “朋友,你在少年泰坦的队友?瑞雯还是星火?”

    “普通人,一个华裔,我的同桌,再多的我就不知道了,我听了你的,没有去特意搜集同学的信息。”

    在空中滑翔的蝙蝠侠一愣,以至于被一枚子弹打中了左胸的护甲,胸口一闷,撞入一栋大楼中。

    “蝙蝠侠,我要你今天晚上做回布鲁斯.韦恩。”

    一阵玻璃破碎的动静后,蝙蝠侠爬了起来,对着外面的直升机掷出蝙蝠镖。

    “家里见。”

    达米安挂断了通讯。

    自从布鲁斯失去财产后,他就像是卸下了伪装,日日夜夜作为蝙蝠侠活动,每天只休息两个小时,就算达米安和他住在一块,也经常连面都见不到。

    其他罗宾都为此感到担心,但达米安最熟悉的是蝙蝠侠,他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的。

    直到他不再是罗宾。

    “达米安解手可真够慢的。”

    孙逊在教室里左等右等,没等达米安回来,倒是他先被人叫出去了。

    “马库斯.孙。”

    有人叫孙逊的名字,他打眼望去,发现是个不认识的学生。

    “有人让我把这个给你。”

    那人递给孙逊一个厚实的信封:“别问我,我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

    孙逊接过后上下翻转,开启金睛扫了一遍,发现信封里面是一枚黄澄澄的子弹,以及一个银色的十字架。

    “送东西的人没有让你带个话吗?”

    那人紧张兮兮地摇头:“他什么都没说,但是我感觉不照做的话会发生很糟糕的事……你真的不拆开看看吗?”

    扫描信封之前,孙逊就已经“看”过他了,他只是一个比较机灵的普通人。

    “谢谢你,你也不用担心,接下来没有你的事了。”孙逊拍了拍他的肩膀,让他放宽心,以示安慰。

    “有点意思。”

    孙逊知道子弹信的含义,通常代表“最后的警告”,带有威胁恐吓的意思,但另一个十字架,他就不太清楚了,神之怒?神之使徒?

    “又或者和地点有关,十字架……神父……教堂!”

    孙逊感觉自己猜得八九不离十了,有人要约他在教堂见面,从子弹信来看,来者不善。

    孙逊嘴角一歪:“但我才是来者啊。”

    孙逊没有把收到子弹信的事说给达米安听,他打算独自处理这件事。

    大多数学校都有着自己的教堂,以供教徒使用,大小则取决于当地的财政水准和居民信仰。

    哥谭高中的教堂就属于比较小的类型,哥谭人很少信上帝,因为上帝并不眷顾这座多灾多难的城市。

    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教堂该有的东西这里应有尽有,本来教堂就是做礼拜的场所,也用不着多大地方,摆上两排长凳,三两烛台,一个讲桌,就已经足够用了。

    苍颜华发的神父拿着圣经站在教堂门口,望着学生走出校门,他每天都会如此,而当有人想从外面进来,他则会成为新的门。

    “神爱世人,神一直在注视着这座城市。”

    神父口中念念有词,侧过身让出空间,躬身请孙逊进入。

    “神爱世人,不忍世人在苦难中沉沦,故让牧羊人引领迷途羔羊。

    你就是大名鼎鼎的马克神父吧,我从很多个朋友那里听说过你的事迹。”

    孙逊对宗教没有多大好感,他对这位神父很感兴趣:“神父的枪法如此之准,这也是成为牧羊人的标准吗?”

    神父握住胸前的十字架:“为了保护羔羊,牧羊人也需挥刀向狼。

    请进去吧,有人在等你。”

    孙逊眉毛一挑,有些意外:“喊我过来的不是神父你吗?”

    “别装了,马库斯。”

    和大门一般高的肌肉壮汉走向孙逊。

    “我不信你猜不出来,是我找的你。”

    孙逊都不用回头,听这沉重的脚步声就能认出来。

    “布莱恩,你找我干什么?”

    “昨天的枪击案,你听说了吗?”

    “在现场,是我把受害者送上救护车的。”

    布莱恩恍然,神情凝重:“那你应该也知道,枪手的枪,在警察来之前就被人拿走了。”

    “反正不是你拿的,你怕什么?”

    孙逊从未怀疑过布莱恩和他的手下,他们是绝不可能拿枪的。

    “但我知道是谁拿了枪,所以我才会害怕,有可怕的事情已经在这所学校内发生,学生们正在变成怪物。”

    “你指望一个转校生?”

    “有人用你在学校论坛上的贴子借题发挥,企图煽动学生暴力游行,消灭与他们意见相左的声音。

    你是个理智的反对者,我希望你能说服他们。”

    布莱恩拿出两根甩棍,交叉在胸口的蝙蝠图案处。

    “而我会拦住他们。”

    神父站在门口,望着眼前去而复返的学生。

    面向小丑暴徒,他弹无虚发。

    现在他手里只有一本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