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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比翼双飞

    次日,日过梢头。

    李文忠醒来,他身穿睡袍,打了个哈欠,偶感头痛伴着阵阵干呕。

    饮了案上的茶水,顿时舒服得多。

    这茶不但口感甘甜,且回味无穷。他仔细端详杯中的浸泡物,发现这些草料几乎都不识得。

    他心下敬佩,能调制这等爽适饮品的人,定然技艺不凡,不由得又饮两口。

    猛然传来一股酸腐味,似乎就在周身萦绕,他下意识地朝左右胳膊里嗅了嗅,立即屏住呼吸,皱着鼻尖说“真臭、真臭!”想来昨日赶了一天的路,归来后便是吃了一餐大酒,不知不觉醺然大醉,甚至就连什么时辰睡去也全然记不得清。

    尔后他自嘲道:“果真是个臭男人!”

    他唤来一名侍从,一个年方十三四岁的少年,长相白净,看上去尤是讨喜。

    向其询问了一些日常事务。那少年恭敬地一一禀告着。在得知一切安然有序后,他问道:“朝廷有没有文书下达?”

    那少年摇摇头,作否定状。

    李文忠松了口气,微微点头。

    他突然发现,账内收拾的异常干净,桌椅摆放整齐,文案上的书籍纸砚也井然有序地排列,连平日里遍处可见的脏衣袍也不见了踪影。

    李文忠向来不太注重生活小节,每当战事紧张之时,他的中帐更是杂乱无章,酒壶残羹遍地,这难得的整洁,自然令他神清气爽。

    他身边的仆人平日倒也收拾,但从未有过如此细致,他心中隐约感觉,这应该是寨柳所为。

    于是,问明缘由。那少年答道:“是圣女娘娘!袍子都叫她拿去浣洗了。”

    李文忠心口一沉,“果然!”

    自忆事起,除了皇后娘外,这些内勤之事均由仆人打理。他自小混迹兵营,身边净是些被文官蔑称的“丘八”,在这些人的身边,他见得最多的便是饮酒骂娘。

    军旅生涯尔尔如此,所以时常有一种莫名孤独与失落感。

    他曾引以汉代大将军霍去病的“匈奴未灭,何以家为”鞭策自己。可大明已然建立,天下终将迎来太平盛世。而在这芸芸众生之中,他也不能免俗儿女情长。

    确实到了该成家的年岁,平常百姓男子在其这个年事早已快活地过着男耕女织的日子。

    他有印象,去年年初朱元璋曾命內府张罗过他的婚事,后因苗部叛乱,耽搁了。

    深入南疆之前,他立于现命,婚姻之事只能听命于君,他相信皇帝会给为他安排一门好亲事。

    可初次与寨柳相遇,就有种如沐春风的好感,他的心悄然发生着变化。

    遇见她,这是命中注定?是的,这就是命中注定!他肯定了自己的心声。

    离开的这些时日,不经意间便会想起她美丽的面庞,胸口还不时略带丝丝沉闷的感觉,此前他从未对任何一个女人有过这种感觉。

    这就是所谓的爱吗?

    他思索着,嘴角露出了笑容……

    李文忠看了一眼少年,故作严肃,绷着脸说道:“小捡,你是否又偷懒了?”

    “没……没……没有。”那少年红着脸,支支吾吾说道:“是圣女娘娘执意所为,我劝不得来。”

    李文忠摸着他的头:“好了好了,不怪你。”

    关于这个少年。那是洪武二年,明军北伐。这一次出征,主帅开平王常遇春薨于柳川河,时任副帅的李文忠接管军队,大胜而归。途径山东境内,得见难民遍地,饿殍丛生。

    李文忠秉持朱元璋的一贯主张,以军粮赈济难民,还收养了一批孤儿,其中便有这个当时尚幼的少年。

    瞧得他生得清秀,又透着一股机灵劲,李文忠便将他留在身边,取名“李捡”,顾名思义,他是捡来的孩子,从此带着他走南闯北。

    他教他读书写字,研习韬略,可谓尽心竭力。

    李捡非常聪明,小小年纪,不但练就了一身好武艺,诗词文章亦有着不俗表现。他与李文忠明为主仆,实为师生,甚有父子之情。

    李文忠打量着李捡,心中欢喜。过去的一年里,他长高了,已近成人身形,但脸上稚气依旧。他说道:“小捡,去办趟差事。”

    李捡躬身抱拳道:“请您吩咐。”

    他拿出一张地图,指着一处说道:“这里将建一座山寨。”

    李捡道:“是苗家新寨?”

    他点点头:“我修文书一封,你携去找曲靖知府,令他按照我的部署全权负责此事。”

    李捡低头应允。

    李文忠开始在纸张上龙飞凤舞的写着,写到一半忽止。他思考了一会,有些不放心,生怕地方官员阳奉阴违利用此等契机横征暴敛。以往这等事情时有发生,屡禁不绝。

    “你告知知府大人,不可强征匠户,有意愿者统一发放饷银,所需钱粮均会由户部发放。”他说罢挥挥洒洒的继续写着……

    李捡将公文小心翼翼揣进羊皮袋,磕了头便欲离去。李文忠想了想,叫住了他。

    “你就跟在知府大人身边吧!有什么事随时来报。”他的本意是想让李捡历练一番,而且可以顺道监督官员们的行为。

    “切记,万不可违背朝廷的法度,不可仗着是我大都督府的人而行不法之事。”李捡点头离去……

    忙完了大事,他感觉轻松许多,只觉得腹中有些饥饿。这时,一个红色的身影娓娓而来。这一袭红色,非常醒目,煞是好看。

    是寨柳!她今天的装扮看来与往日有所不同,但是神态和气质依旧。

    寨柳端来了饭食,放在桌上后向他作了一个万福礼。

    李文忠顾不得酒菜溢出的香气,呆呆地盯着她,显是走了神。

    她始终不敢正视他的眼睛,心率加速,低着头:“你……你看什么?”

    “没……没……没什么。”他这才反应过来,又说:“你今天真好看!”

    她“喔”了一声。经他这么一夸,心生涟漪。

    李文忠突然想起一件事来,朝她说道:“你等我一会,我去去就来。”说罢一溜烟跑了,连鞋都等不及穿。

    望着他慌不择路的背影,她盈盈一笑:兴许是尿急了吧?

    李文忠见她红裙的颜色,想起前日在山上摘的那朵花便兴匆匆地来至马棚内,在其的所驱马鞍后的箭袋内小心翼翼地取了出来。

    虽然花已枯萎,但不失它的娇艳。

    他气喘吁吁地将花儿递给她。

    面对李文忠的这一举动,她有些惊讶。以往时临春季,苗家小伙争先恐后献来鲜艳的花朵,可她全然不为所动,一笑了之。

    在接过花儿的那一刻,她面红心慌,因为苗人眼里,他这是求爱行为。

    也许他并不通晓异乡的风俗,无心而为,但男人赠花于女子,即便在中原,怕也并不是那么随便,想到此,她心中欢喜不已。

    “你摘的?”她闻了一下说道。

    李文忠高兴地点头,随后遗憾地说道:“就是捂着久了,有点枯败,美中不足。”

    她莞尔而笑,将花握在心口,略带感激地说道:“它很美。”

    “这花是什么品种?满山遍野,跟着火一样。”李文忠问道。

    她笑道:“这是杜鹃,又名映山红。后山也有。”

    “亏我还在那么远的地方摘得,早知道这后山有便要不得这么麻烦。”他叹道。

    他有心送花,她心中有着莫名的感动,碍于女儿家的娇羞,她不便表露。但直觉告诉她,这个男人的心似乎在慢慢靠近……

    “吃饭吧!”寨柳指着桌上的饭菜说。见他身上仅着内衣,又道:“你先吃,我去给你取袍子。”

    提到衣服,李文忠想起身上的异味,即往身后退却几步,他想避开她,生怕身上腐臭亵渎到她的美。

    她有些不解,问道:“你怎么啦?”说着便往他的身前走了几步。

    他伸手喝止:“我身上味重,别过来。”

    她暗暗一笑,道:“我知道呀!”

    此话一出,他瞪着眼睛说道:“你怎么知道?”

    “你醉酒之时,是我服伺你入寝的,确实腥臭的很。”她说完便一言不发,注视着手中的花朵,低头不语。

    李文忠愕然……

    见她一脸疲惫,眼眶呈有黑影,料定她一宿未眠,有些心疼,李文忠明白,这一夜她都在为了他而忙碌。

    “快吃,别等凉了,我去取澡盘。”不等李文忠言语,她转身欲走。

    李文忠挡了去路,他原有打算,伸手比划着说道:“这北面有个清澈小溪,回头我去那洗洗罢了。你去歇息吧!”

    “不可,那的水太凉,会生病。”她反驳着。

    李文忠付之一笑道:“比起北疆之寒冷,算不得什么。”他说着甚是得意,续道:“昔年,我统兵北征,深入北廷腹地,当时正值隆冬,因军中短缺淡水,将士们许久未有淋浴,

    疥疾蔓延,愁煞于我。一夜天降大雪,我便带头作范,以雪水冲凉,解了时急。”

    她听得不由得打了个寒颤,继而言辞激烈,讲了一番大道理,坚决不许他洗凉水澡。李文忠拗不过,只得作罢,昏昏然地允承着。

    见他一副不以为然的态势,寨柳走时故意“哼”了一声。这一出着实意外,李文忠站着愣了半晌,心里却莫名地快活,尔后狼吞虎咽的吃将起来……

    酒饱饭足。

    寨柳将一切准备妥当,只待李文忠沐浴更衣。

    她为他作了新衣,远远便传开一股清新的香气,显是添了香料。

    “这袍子好看,什么料子做的?”李文忠将衣袍反复查勘,那丝丝缕缕交织着,展现了不俗的技艺。两边腋下缝制了一对香囊,香囊呈活口状,可随时更换香料,不可谓不精细。

    得知“绸缎”二字,李文忠叹道:“果然巧工精料。”说完连连道谢便顺势穿在身上。

    她替他系上扣子,由上至下打量一番,尺寸合适。李文忠甩了甩左右的袖子,大小合宜,舒服得体。

    他心中一时悲喜交集。长这么大,居然没穿过这样的“华服”。

    以往除了铠甲朝服之外,平常装束便是那宫中尚服局统一特制的衣冠。那身行头有种说不出的窘迫感,很不自在。

    但不穿却又不成。他是开国功勋,亦是皇帝外戚,享有亲王待遇,皇家森严的仪式感不可轻易弃置。所以每当出征远离京城之时,身边总要带几身马皇后亲手缝制的“粗布陋衫”

    在其看来,这些平头百姓蔽体之物,比那高贵的“制服”舒适得多。

    这是他生平第一次收到心仪女子的“馈赠”,心下由衷的欣慰,仿佛每针每线都透着她的气息。

    他又一次傻傻地望着她,纵然有一肚子话,却又有口难言。

    “怎么?不好吗?”寨柳似乎在他的眼神里读到了他的心声。

    相视之下,他欲言又止,却不能控制自己,一步步地走近,将她拥入怀中……

    想不到她竟然没有抗拒,任由他在自己的眉心轻轻地一吻。那一刻,她闭着眼睛,几乎有些许的窒息。

    爱,就这样来了?他没有想过,她亦没有那么多杂念。

    尘缘如梦,一次不经意的回眸却在心底留下深深的烙印。这个尘世间,相爱是一种默契,缘分是情爱的开端。因一个缘字,让世间多少男女为之癫狂。

    他伸手轻抚她的面颊,她身上一阵战栗,又舍不得推开他。

    “嫁我好吗?”他语气中带着诚恳。

    她沉默不语,然则不知如何回复。

    他的唇贴在她的唇上,此刻她双颊绯红终不得言。纵由他抱着自己缓缓的走近床铺,也没有力气推辞……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当寨柳从梦中醒来,她发现自己枕在他的臂弯,一切恍若梦境。他盯着她的脸庞,生怕惊醒她,一直保持着这个别扭的姿势,尽管手臂酸痛无比,可内心确是欣悦。

    “你不可负我。”她撒娇地说道。

    “若是负你,又当如何?”他话里带着调笑。

    “那我就杀了你。”她嘟着嘴说道。

    他伸出另一只手,轻轻点着她的鼻尖,尔后手掌作起誓状:“我李文忠如不行人事,辜负于你,定要我活不得长久。”

    她捂住了他的嘴:“不许胡说,我要你与我白头到老,生同衾,死同穴。”

    他抓住她的手,那纤纤玉指,美丽极其得少见,秀窄修长,却又丰润白暂,指甲放着青光,柔和而带珠泽,他紧紧握住,舍不得放开。他说道:深情地说道:“执尔之手,与子成说。执尔之手,与之共著。”

    李文忠又说:“我会秉明父皇,求他赐婚,将你风光大娶。”

    她想了一会,面上略带忧色。她说道:“如果皇帝不答应呢?我一个乡野女子,他怎会看得起?”

    “不会的,他自己便是出身民间,焉有瞧不起普通人家女子之理?”

    “我是说如果,如果他不答应,你会怎么办?”

    “你且宽心,你我既有夫妻之实,生米煮成熟饭,若真是那样,我便同你私奔,着一处无人之所,从此再不分离。”

    他这么一说,寨柳一脸娇羞,轻轻捶打着他的胸口,说道:“讨厌,不许说了。”

    李文忠一把将她搂入怀里,净显温情。

    “哎呀,臭死了,快去洗澡,水都凉了。”她说着便起身穿好衣服去重新准备热水。

    李文忠泡着舒心的温水浴,寨柳一边替他轻轻掐着后背的穴位,一边在水中添加薄荷、桑叶、菊花等草料。他顿感气血顺畅,疲劳消失。一时间,几乎要昏昏睡去。

    能拥有这么一个可人儿,是无数男人遐想的美好。没有别的快乐比在幸福中回味这份温存更快乐。李文忠甚至羡慕自己,他思绪万千,喜不自收,脑海里一直闪现着她绝色的容颜,如玉的肌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