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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你好,长安人

    天瑞四大名城——京师长安,东都乐邑,湖城庆陵,华港嘉丽,无一不是自古繁华,极尽豪奢。

    踏入长安城延德门,财富的气息扑面而来,规整的街道两侧排列着各色民居,不时有人从窗户里探出身子来晾衣服,彩衣迎风飘舞,如庆典的飞旗。大街上车水马龙,孩童的吵闹,青年的骄笑,商贩的吆喝,听不懂的异族语言,这些构成了长安城的早晨。

    常谕出钱在街边买了三张胡饼,让华真真拎着。若不是郑青告诉他们,在长安,边走边吃会因为有损市容被金吾卫带走,他们差点就直接上嘴了,现下只好先找个能坐下吃饭的地方。三人走了一段路程,终于在一个胡同口发现了一家酒肆,酒肆门外罗列着几套低矮的桌椅。大清早的,这里没什么生意,只有一男子坐在角落里神游。三人围坐在略显局促的小桌边,一边啃胡饼一边闲聊,话题很快就被华真真扯到冯允冰身上。

    “你们知道吗,上一届华阳十三剑中,有两位曾前去挑战艳武神前辈…”华真真咬了一口胡饼,郑青倒是利索,许是在外奔波久成习惯,三下五除二解决了自己的早饭。

    “得了,你吃吧,我讲。”他自然而然接过话头,“那两位分别是飞光剑和照影剑,他们先后挑战艳武神,结果都落败了,败得心服口服,为表敬意,他二人把自己的剑赠给了艳武神,是乃一段佳话。”

    华真真吃完了胡饼,兴奋地握住折岚剑,说:“艳武神前辈至今都在用那两把剑,未尝败绩,如果我有幸和他切磋的话…”

    “怎么?你也要赠剑?”

    一个陌生的声音插入了三人的谈话,先前在一边神游的男子不知何时转过身,眯着眼睛像只藏狐一样。郑青捏着下巴:“这位…长得好生眼熟。”

    常谕按兵不动,他发现有郑青在确实不失为一件好事,这家伙虽然乍乍乎乎的,知道的信息却真不少。

    “想起来了!你是神笔林机!”

    林机,大唐第一风月才子,人称“神笔”。此人年轻时曾以空前绝后的高第名列状元,却痴迷创作,迟迟不肯入仕,直到前年迫于生存压力入职大理寺,官至少卿,结果不出两年,又因嫌大理寺工作太辛苦而辞官。恰恰是在那生死疲劳的两年里,林机借着与冯允冰共事的机遇,写下了“天瑞第一唱”——《雪吟诗》。一经放出,轰动全国,如今怕是连乌伦草原上的大汗都能弹着马头琴唱几句。作为《雪吟诗》主人公的冯允冰对此似乎甚为苦恼。

    林机没趣地撇撇嘴:“还以为能吓唬吓唬外地人呢…”

    “说吧——”他拖着步子慢慢踱到三人跟前,弯下腰,“找我家大人干什么呀?”

    常谕给了华真真一个眼神,说:“带这位朋友找冯大人讨教一二。看样子,林兄是知道该去哪找他了?”

    “这个时辰还能搁哪啊?上朝呢呗!”林机说着,抬头望了一眼远处的鼓楼,“不过应该也快完事了。走!我带你们堵他去!”

    长安人,非常热情。

    直觉告诉常谕,这位林大才子多半算是他最不擅长应对的那种人,而理智告诉他,林机的出现对他的计划十分有利。于是乎,他现在正坐在胡肆里,被几个衣着开放的西域姑娘团团围住。

    “林兄,真的会在这种地方堵到冯大人吗….”

    属于塔兰海的妖治旋律和魅惑鼓点盖过了常谕的话音,林机自顾自和一个戴面纱的姑娘谈着什么。层层叠叠的华帐让胡肆永远沉浸在夜晚一般的迷情中,加有香料的蜡烛从早烧到晚,这里的人呼吸的是黄金和美酒,他们是依托长安的富贵而生长的花朵。

    华真真几乎整个人都埋进了一堆丝绸软枕里,头一点一点地打着瞌睡。郑青揣着他的小簿奋笔疾书,没一会就不见人影。

    “林兄,林兄你能听见吗?”

    “哎呀小常你别吵吵!”林机晃晃悠悠地来到常谕跟前,往胡凳上一坐,翘起二郎腿来,“不着急啊,不着急,咱在这儿等他,先让尼雅姑娘给你来一曲。山里小伙儿没听过京城的《雪吟诗》吧?”

    常谕眼角抽动,面带微笑:“嗯,没听过。”

    说话间,歌姬尼雅翩翩而至,一身紫金纱裙,在面纱下娇笑着向二人致意。两侧的胡人乐师开始奏乐,只见她丹唇轻启,开口唱道——

    惊风肆戾雁难传,冰轮惨惨空照夜。苦病人艰销伉俪,封疆一去不复还。朔漠卷雪入朱门,流光碎玉落东宫。春色十载,催成芝兰玉树;风雨两期,为君舞雷弄火。待到满城红杏冲层云,方可归来见圣人。

    今既东都牡丹行,四海皆往拜其华。天子复携辟暑帐,秋娘更著软烟纱。流云泄水人不绝,中有贼子暗处来。忽如昆仑寒凌降,飞索疾劲压星芒。义士蒙笠容难辨,牡丹怨语无人听。可巧清风戏扑面,得来竟乃大理卿。

    人道是,长安城下艳武神。九天莫有惊人貌,冰姿玉骨枉销魂。兵家皆求精绝法,姹女亦腰赤璃挂。花朝一剑镇京城,御酒绮绸辞复来。直唤爱卿,说万世焉得一妙才,叫满朝文武何堪听?

    我自归来风并雪,掌天下大理,护一方太平。纵有皇恩浩荡千般宠,只求提携玉龙,海晏河清。

    “好!凤鸣之音,艳压百鸟!尼雅姑娘唱得好啊!”

    林机兴高采烈地起立鼓掌,丝毫没有自己听自己作品的尴尬之意。只见他解下腰侧的锦袋,从中抓出一把碎银子扬扬洒酒撒在华丽的朱弥*地毯上,帐子里一片欢腾,不知道华真真怎么睡得着的。

    帐外烛光闪灼,在织物上照出一道人影。

    尼雅像跳舞一样旋转着来到林机身边,清艳的嗓音说了一口流利的汉话:“林公子,出手还是那么阔绰。”

    林机翘着两撮八字胡仰天大笑,他离开大理寺后被聘为宫廷御用诗人,每天赏花溜鸟都比当少卿俸禄多,况且就算他自己玩脱了,还可以白嫖冯允冰的钱包嘛——就像现在这样。

    尼雅敏锐地警了一眼帐幕上移动的人影,狡黠一笑,招招手臂遣走了几位乐师,取来酒器斟满三杯,其中一杯呈给林机,一杯呈给常谕,随后踏着如烟的步子悄然离去。

    她出去没几秒,门帘处便传来垂珠相碰的叮当声。常谕立刻正襟危坐。

    “老林,我就知道是你。”

    来人身披一条硬挺的黑色立领斗篷,丹凤翎纹样盘据其上,威风凛凛,尽显大理寺正卿的气派,抬眼望去,却是一张惊为天人的俊美脸孔:柳叶浓眉,桃花碧目,一点深绛色的小痣挂在唇角,被一身冷白肤色衬得艳而不妖。若是单看这张脸,谁能想到其人竟是久经沙场战功赫赫的定北侯。

    “老冯!”林机喜笑颜开,乐颠颠地跑过去替冯允冰解下斗篷,“你果然还是舍弃不了这里的海枣嘛。”

    他家大人没什么业余爱好,就是喜欢好吃的。自打上个月胡肆新进的海枣果脯有幸对上了人家胃口,每日退朝后,他的随行书吏丁灿都要帮他来采购。林机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提前跟尼雅说好,叫几个姑娘在进门处把丁灿拦住,就说不是冯大人不让进。

    “哎,此物于夜班时分倒是颇有用益,可惜贪嘴不得,要发胖的。”冯允冰调侃一句,忽然注意到一旁的常谕。“老林,你怎么还带小朋友来这里啊?”

    林机抱着斗篷一脸无辜。

    常谕不打算解释自己今年弱冠这件事。他起身行至冯允冰面前,拱手拜道:“草民常谕,见过定北侯大人。”

    沙海长空万里无云,深红的岩壁被烈日照得炙烫。一只猎鹰自东边的天空而来,鸣叫着俯冲进一座隐蔽的岩窟中。一个金发碧眼的胡人少年抬起手臂让其降落。

    “西怜,有消息了?”

    被称作西怜的少年从猎鹰脚上解下一张纸条,“阿古泰说,侠盗得手了,但他退回了定金,连人带货都不知去向,并且,唐皇宫那边应该已经察觉到了。”

    西怜读完纸条,转身面向不远处胡床上舞姬装扮的女郎,问道:“莎乐美姐姐,现在怎么办?”

    “只要金兰永驻杯还流落在外,苏拉王就开不成宴会。让阿古泰尽量赶在陛下之前找到它,哦对了,若是对上冯家哥儿,那便只管撤退。”

    西怜按照她的话写了张纸条绑在猎鹰脚上,一场手臂将其放飞。

    “时候快到了,我再去王宫碰碰运气。”莎乐美倏地起身,向岩窟外走去。

    塔兰海的王城夏亚呈圆周状目内向外辐射,象牙白的花砖大道两侧整齐排列着一株株棕榈树,驼铃声声,演奏出属于沙漠之珠、黄金之城的繁华。

    “看啊,是莎乐美小姐!”

    “哦我的太阳神,她是多么的美丽啊!”

    莎乐美走在道中,身上的红纱和金铃随风摇曳,路过的行人无一不把目光投向她婀娜的身影。

    只有她自己知道,他们爱慕的只是这张易容得来的脸罢了,就连他们此刻呼唤着的名字也不过是一个虚饰的代号。她本名姬酒,安西侯姬灏之幺女,姬氏一族的末裔。

    十七年前,年仅五岁的姬酒孤身一人流落大漠,险些死于漫漫黄沙之中,幸而得一塔兰海女子搭救。这名女子自称孔雀夫人,是闻名西域的舞蹈名家,没有一位舞者能与她相提并论,尚为少女时,她的一舞曾令塔兰海国王夜不能寐,疑是月神入梦来。孔雀夫人的名号在中原武林亦有一席之地,犹以刚柔并济的体术和精妙的易容术著称。

    她将姬酒抚养长大,把自己毕生技艺尽数传授与她,姬酒继承了孔雀夫人的衣钵,用易容术为自己创造了“莎乐美”的身份,成为塔兰海人口中的第二个孔雀夫人。无数人愿意为莎乐美一掷千金,她一个眼神就能换来数不尽的荣华富贵,但姬酒心中所想一直以来都只有一件事:她要打开父亲生前交给她的密匣。

    那里装着当年蓝朔之乱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