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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卷卷莲云追风去,相望相引

    荒野场七十八年二月八日,即腊月二十七,天寒,微云。腊梅花,山茶花,各种耐冻的冬草冬木骄傲生长着。再过两日,便是除夕。

    “边先生,这里的腊月二十八有什么特别的习俗么?说来听听。”北荒一脸期待地说道。

    “嗯?其实在曳水摇的很多地方,有很多节日的习俗是很相似的。就像今日,腊月二十八;当然,也有微小的差异。在这儿,一般每年的这一天都会为新年准备,像贴年画、春联,准备过年要用的食材等等。这些习俗和其他地方什么差异。可除此之外,这一日我们会聚集到城外的骑野地里骑马、射箭等,到了夜晚就会有野地会,人们可以放松的享受一下。”

    “啊,那我们的晚课是停上了么?尚师傅也会去的吧?”北荒惊喜地问道。

    沉默了一小会儿后,边侠际回答道:“这个,还是要看你们师傅,他这个人比较古板,我也不敢确定。他对入学第一年的学生向来是很严格的。”

    二月九日,天微亮,鹅毛似的白雪,人们穿上了厚重的衣服;树杈上、屋瓦上都粘像挂着毛毡似的,看起来暖和极了。

    这日,郁北荒穿一身暖黄色衣裳,外一件棉质灰黑色斗篷,微卷的蓬松头发。

    不远处正走来一辆马车,窗帘正被人掀起;,车将要要停下,就听见有人说话:哎呀,这个妹妹是谁啊?我倒是从未见过呢!”,话音未落,就下来一个姑娘,看她那精致的妆容,柔顺的黑色的长发,穿一身狐皮刺绣的蓝灰色披风,内衬暗红色长裙。

    一阵凉风轻袭,使得北荒不禁打了个寒颤、缩了缩身子,说道:“龙宁公主来的好早,我是郁北荒啊。”

    龙宁随即笑了笑:“呵,我还不知道是你么?只不过你今日与以往不同,从前你都是不爱打扮的,怎么今日的装扮倒是精致了!”

    龙宁素日里倒很亲切,没有公主架子,做事雷厉风行的,很是果断。

    这一段话倒让北荒觉得羞涩了,她便故作淡定地笑着。

    “对了,怎忘记向你介绍了!这位便荆载途文士之子荆月棘,是…我的多年好友,你一定听说过他的名字吧;荆先生,这位就是曳水摇新人小学徒郁北荒。”龙宁精心介绍道。

    荆月棘是一表人才,长的书生模样,举止投足很是得体。黑袍加身,一丝不落的束发使得他又透出一股子稳重气息。

    他慢慢说道:“溯邻荆氏二子,名月棘,郁姑娘可唤我月棘。”

    “依我看,还是称您'荆先生'为好。”北荒作揖。

    转身又望见边侠际策马而来,只见他突然拉住缰绳,马儿就停了下来,“你们三人这样忘情谈话,可是忘了骑野地里早就热闹得很了?”

    三人听此,笑了笑,止住了话语,上了马车。

    骑野地今日也格外的美,地上虽有积雪,可深浅度合适。

    雪季就是这样,明明那么冷漠和忧郁,却总是让人讨厌不得。

    “北荒,你觉得这骑野地究竟有多大?”

    “左不过方五里、十里的样子,也不会比这还要大了。”

    “呵,你只瞧着东南那座山挡住了去路,北边的小河就是边界,西处的丛林成了尽头?怎么不进一步想想,在这些阻碍的后方却亦有别样的美景呢!”

    北荒若有所思。

    “骑野地在古时就成名了,是黄氏野出时必去的地方。这里总的算来有方二十七里的大小。”

    “哦,原来如此,看来是我功课做的不足。”

    “北荒,看到不远处有一青绿色小山头了吧?你骑上我这批栗色的小马,我教你骑马如何?”

    北荒犹豫了片刻,回道:“不可不可,我自己学就好。”

    “放心吧,我总会比那些教骑术的师傅要耐心些,而且是无偿的奉献,这些还动摇不了你!”边侠际还未说尽,便纵身跃下马背……

    约两三个时辰后,北荒终于得到一个人独自走走的机会了,这都得益于之前自己有过骑术的学习经历,否则,确是不知道什么时刻才能逃出边侠际的魔鬼般训练下。

    走到一处水潭附近,在不远处的小山下隐隐约约有个人影,身穿暗紫色斗篷,那人身后是两个被束着手脚的蒙面人。

    郁北荒向四周盼顾,即时醒悟,原来她早已走出了非骑野地的外围山地,这里僻静的很,地势复杂,她记得在《国土志》中曾有记载:“至骑野地外,其是山地五里。峰,高耸入云;中又黑崖,崖不见底;谷,流水纵横。”可惜的是,有如此奇观的一片自然竟没有任何属于它的名字。

    那两蒙面男子在瞬间死于刀下。

    出于好奇心,等那持刀人走后,郁北荒小心翼翼上前;却将见到那两人真面目时,又感到脖子上有一股冷气。于是,她收回伸出的右手,慢慢站起来面向他。

    一张熟悉的面孔映入北荒的大脑。

    北荒此时不知怎么办,就只能先稳住对方:“这位公子不是曳水摇的人吧!公子若是在这儿杀了不明身份的人,可能不会对你有任何好处。

    “姑娘怎知我是要杀你?你对我来说是陌生人,且又在此地巧遇我做这暗地之事,你说,我是不是该弄清楚你是什么目的呢?”

    “曳水摇水门人士,京都杂役长之女吕长澜,今奉命随母于骑野地。不巧见大人在做密事,是长澜不周全。”郁北荒见状下拜,尽量谨慎。

    “这样啊,为明身份,需亮牌。我从不杀平头百姓,正头牌请拿出来。”

    ……

    深夜,骑野地景色异常的美,堆砌的小小篝火如烛焰窜起,人们将火焰围成了圈子。今年的这群阳门子弟,终于等到了上头的命令,在二月九日这天卸掉一身繁杂的工作,自由“懈怠”下来。

    夜深,返程。龙宁与郁北荒两人坐于马车上。路程中,龙宁隐约看到郁北荒颈部左侧有出血刀痕。出口将问时,怎料北荒如先知一般脱口而出:“公主,这就是今儿个骑马时不小心划伤的,我这个人,平常迷路便容易的很,不打紧。”

    “哦?原来是这样,怪不得你回来得如此晚,竟然是迷路了!你这脑子。”

    “公主说的是。”

    转眼间已是二月十一日岁末。人人欢庆的喜气日子,各处张灯结彩,其乐融融。《万国定》里明确指出:每逢节,各国门道流通,携正头牌之寻常百姓可于异地往来,称“允守”。年允守为六,自二月十日至十五日。

    这天,正值万人在家为年做准备时,郁北荒却正处于孤身前往异地途中。

    九日于骑野地归后便无缝衔接到另一项工作,她接了荆月棘的指令,将即日启程,到达碧落源国都,寻一位先生钟奔夜。

    “这样叫好?多年好友只是你的又不是我的,这下好了,岁除日人人都有,就我没了。你叫一低等小卒去找你的朋友!唉,也是我资历不够不敢反驳啊……风铃城烟门堂钟离氏夫妇,这钟奔夜住在这?”想着想着,睡意来袭,不一会儿便睡着了,可她还是隐约听到两个马夫在窃窃私语以及马儿的快步声。

    二月二十二日元日,这天巳时四刻,北荒终于抵达碧落源国都。不像曳水摇淡淡的清丽美,碧落源的模样更加俏皮。说实在的,碧落源京都不大,远处一观望,只觉得娇小可爱。

    “大伯,请问您知晓烟门堂这个地方吗?主人应该是姓钟离的夫妇。”

    “烟门堂啊,就沿这主街凤角街走到半处,折去左路,再往里一走看到牌匾就是了。”

    “好,我记住了,多谢大伯。”

    “不谢,不谢。”

    随大伯的话走着,不久就到了烟门堂。这店堂经营文化生意,字画、书籍、摇风等各色东西应有尽有;又应年景,对联的位置倒极其显著。

    “请问,这有钟离氏夫妇二位么?”

    话音刚落,迎面便走出一位墨绿色长袍男子,人约知命年。

    “这位姑娘,我便是。”

    “哦,钟离先生,晚辈郁北荒系曳水摇而来,寻一位钟奔夜钟先生。钟离先生可认识?”

    “哦?冒昧问一句,姑娘与钟先生相识?”

    “不。是这样的,晚辈奉曳水摇荆载途之子荆月棘之命,与钟先生有事商议。”

    “荆月棘,就是钟先生的那位朋友?”

    “正是。”

    “请进吧。随我来。”

    烟门堂像个储物柜,外表看似小,实际空间足得很。亮堂堂的院落,内有大小精致紧凑的四所屋。正北,面向阳光的小屋子显得很有韵味。匾名“袭香阁,是一个小套房的模样。”

    “姑娘,请进。”

    说来也是,钟离先生方才去寻钟奔夜的那一段时间,北荒四处张望着,总觉得这烟门堂似有玄机之处,是个小店,却恐存在着满身秘密。

    不久后,垂帘处走出一个身着汉制水墨半袖衣的黑绳束发男子,约莫在二十五六年岁。虽周身装扮透漏书生的文人气息,可五官硬朗、步伐矫健,有种特别的魅力。

    “你是荆月棘的友人?”钟奔夜问道。

    “噢,鄙人郁北荒。此番前来有要事相告”同时示其正头牌。

    钟奔夜听后却笑道:“鄙人?你对我自称鄙人,是看我这小白脸的模样,觉得我只不过是个二十出头的小毛孩,也不比你大多少吧?”

    “这……”

    “哈哈,看你一脸呆滞,罢了,不逗你了!你这一个称呼倒也使我开怀不少。咝,辈分这东西很是奇怪,也没个具体划分的。确认一下,姑娘今年多大了?”

    “恰好十九。”

    “哦,那就和我眼观的没差。哦?这样看,我做你叔字辈也不为过。你就唤我钟叔叔可好?”

    这些话差点没把郁北荒怔住,让她反应了好长时间。“是……是晚生眼拙、疏忽了。只是,还是唤作钟先生更为贴切。”

    这话对旁人来说没什么幽默感,却教钟奔夜一连笑了好久。“好了,随我来。钟离先生,有劳了,您去帮吧!”说着便转身示意郁北荒跟上。

    钟奔夜将她带入内堂,“这是我平时的书房,我给了一个俗气的名气,叫寄夜斋;再往里,便是我的内室。你坐即可。”

    这寄夜斋自然缺少不得书香气息,可除此外又显得格外清幽,甚至有些“冷”。门窗是茶青色榆木做成,配以各种深黑色装饰品,而这些装饰品大多是古神兽刻物;一座半掩面紫黑色屏风;墨蓝色书柜的藏青布上整齐摆放着书画,桌子上显眼处置着一把粉面尘尾扇和乳白色头小尾大圆面玻璃灯。

    落座之后,钟奔夜问道“好了,你可以放心地说你来的目的了。”

    北荒便重新做自我介绍:“晚辈是曳水摇新辈学子郁北荒,奉荆月棘荆先生之令与先生商讨三月九日拂絮篱子坊萍菘谈一事。”

    “拂絮梨子坊?自从我来了碧落源,就再不曾有机会再去拂絮篱子坊,这些年也曾未打探过它的消息。如今是发生什么事儿了吗?”

    “其中的细节晚辈所知甚少,荆先生要我传些话。他说'时间已去许久,相信先生以对过往释然。三月九日,拂絮篱子坊,邀先生为众晚生讲学,切莫迟来。'”说罢,又将信件同一包裹呈至桌上。

    好一阵子安静,钟奔夜说道:“别一口晚辈晚生的叫,倒显得生疏的多,你就以'我'或名字自称即可。这事确实在我意料之外,不过我也不是小气之人,就算是,也得装的大度些,让他好生等着。”

    北荒总觉得这些话语莫名其妙,但也时不时地颔首示意。这时,寄夜斋那折扇门传来了叩门声:“叮叮咚,叮叮咚。”一女子发出清脆温和的说话声:“先生,是小书。”

    “进!”

    只见一席青衣女子,体态匀称,长相耐看、显气质;一头长发,在头顶束起,用一墨色丝带缠绕,任其飘逸地下垂,再配有副碧青木制冠簪。

    “先生,这是尚棠庭的一副墨宝,请先生鉴赏。这位姑娘是?”

    “在下曳水摇郁北荒。”

    “姑娘是习武之人?”

    “正是。先生,眼下正是年间,我此番来还有其他事要做,就不再耽误先生的时间了。”

    “也好,小书,你送这位姑娘出去。”

    钟离书微微点头。

    从烟门堂出来之后,她便做下一个任务。

    话说也很是奇怪,这啄铃鸟只产于碧落源,其他国度都不曾见过。北荒在这集市上逛了的有两个个时辰,都未发现这种鸟。情急之下,她随便寻得一个人,问道:“公子可知这风铃城何处有卖啄铃鸟的,我找了两个时辰,却都没发现有卖这种鸟的。”

    那人似乎有些惊讶:“姑娘是他国之人?”

    “是。是飞仙屿来的商人。”

    “哦。嗯,这啄铃鸟啊,他国人不知情也是常见。它根本不是什么鸟,只是一个檀木镜匣。这种镜匣叫做殷蜀匣,由于这镜匣表面纹有啄着铃铛的鸟儿,因此在曳水摇,就俗称’啄铃鸟’了。”

    “啊?是这样?”

    “这种镜匣很是名贵,地方鲜见。不过这是京都嘛,最近的,你再往前走上约一个时辰,就会看到一个牌匾上写有’朝夕一遇’的楼阁,到那儿就能买到。”

    “好,多谢。”

    朝夕一遇人来人往,很是热闹。朝夕一遇占地很大,楼有二层,一层出售各种名贵商品,二层看样子是住房。其红漆加身,样式别致,整个华丽的很。

    “姑娘,要买物,还是住店?”

    “店家,你这有没有殷蜀匣?”

    “你这儿可有殷蜀匣?”

    巧的是,一男子几乎和北荒同时询问。

    “这……这种匣子比较名贵,在京城也就两三家有。本来就罕物稀缺,你看更不打巧的是,剩了两件,一件不久前刚被一位姑娘买走,如今,也只剩一件了。两位没有先来后到的分别,那你们二人商量商量商量如何?”

    随即,北荒便认出那人是二月九日在骑野地偶遇的男子。他有随意打理的额前碎发和随意绑起的头发,暗红色束腰服,藏青色对褶外衣,格外特别的是手中攥着的那一把长刀。她觉得这样的打扮有些叛逆、有些潇洒和独特的美。

    两人相视而望,一语不发。

    “公子有什么想法?”

    那男子偶然瞥见了北荒颈部的伤还未痊愈。思考顷刻后,说道:“姑娘拿走吧!”话落,那男子转身便走。

    随后北荒发现了两个身穿曳水摇军服的人,只不过举止有些仓促,她没来得及将看清两人的脸,便急忙跟了上去。

    走到一个无人小巷子里,听到有打斗声,郁北荒就悄悄进了巷子。原来是这两人和那男子在纠缠。北荒在远处暗里观察,那两人显然不是男子的对手,来回互搏了一阵子后,北荒出手为二人挡开男子将要落下的刀,却突然发现这两人并非曳水摇人。

    “你们不是曳水摇人!”而后转身想要对男子说些什么。不料,那二人恩将仇报,竟举剑要刺杀郁北荒,却没等自己发应过来,二人已死于男子之手。

    “下回看清楚些!”

    “多谢,你是否早就看出来他们的身份了?”

    “南孤痕的人。狡猾得很。”

    “在下曳水摇新人学子郁北荒。”说完,她从腰袋里摸出一方手帕,让他处理一下手臂上的伤口。

    “秋野风。”

    “秋野风?”

    “怎么?”

    “只是觉得你看起来年轻。”

    “哼!”秋野风示意她一起处理了那二人的尸体。

    “姑娘不是寻常百姓的吧?倒像是黄氏的人。”

    “公子不也是吗?我们都是为黄氏服务,但不是黄氏的人。所以你我才能在战事以外的时间友好相处,不是吗?”

    “以前的确是,可如今我已不再为谁服务,现在的我只是一闲人罢了。这不算什么恩情,自不用还。”

    二人相对行抱拳礼后各自转身离去。这时,天气渐沉,挂在西方的霞云一层紫一层蓝一层黄一层红,像极了一副渐变色的彩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