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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仙子爱诗词

    今日的摘星楼很安静,如一支灯塔般矗立在初冬的风雪之中。

    没有集会时的摘星楼是孤寂的,一般人进不来,能进来的人都不是俗人。兼之它又建在城外好几里的地方,自然是十分的冷清。

    正在摘星楼上翻着竹简的姒忘忧得知陆云山来访时,显的十分的开心。

    可当她将陆云山迎进来时,却是收到了陆云山的告知。原来他此行前来并不是找自己来论道的,而是来向自己辞行的。

    他说他要立即启程回邯郸,而且行程还要保密。

    姒忘忧显得很不开心,嘟起来的小嘴让她那绝美的脸蛋儿都鼓的像是个土拨鼠。

    姒忘忧心里是有很多话想和陆云山交流的。自那日他走以后,姒忘忧就发现自己看他的目光第一次不再是从人才和价值的角度去衡量,而是多出了一些很莫名的情绪。

    她总是会毫无来由的就想起他的容貌和风采,想起他那日离开时送给自己的那一句: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他是金风,我是玉露,是这样么?

    姒忘忧从来没有听过这么动人的诗句,哪怕她从小读遍了《诗经》的风雅颂,都没有任何一篇的文字能够像这一句诗歌般打动人心。

    她几乎都要忍不住的派人去邀他,请他来摘星楼一起论诗词之道。甚至她都做好了准备,如果他敢不来,自己就亲自去找他。

    只是没想到自己还没付诸行动,他就这样毫无预兆的来访了,可却是来辞行的。

    姒忘忧非常的不甘,话语中就多出了一份哀怨:“你就不能陪我论一论文学之道,然后再走么?”

    见到佳人如此,说不心动肯定是假的,只是陆云山此时也只能苦笑。

    “仙子,我本江湖人,故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我若是不立即远离大梁,随时都会有杀身之祸。若是躲在这里,怕是还会连累到你。

    而且我特意来这里向你辞行,也是给自己的出城安排一个合理的理由。若是被人生疑,那就只能杀出一条血路了。哪怕是来这里,我的身后都还有着盯梢的尾巴在摘星楼外跟着。

    所以我只能再次辜负仙子的垂青美意,只愿日后有缘,我们能找一处山清水秀没有纷争的地方,再好生论一论文学和艺术。”

    姒忘忧闻言脸色一寒,她没想到陆云山的处境已经如此的凶险,心中立即生出要帮他脱困的想法。

    想到这个男人的除了打打杀杀之外的才情,姒忘忧心中的悸动在看着他的脸时愈发的强烈了起来。

    在外他是将军,手持三尺剑,御敌于家国之外。而内在里,他是一个诗人,是一个饱读诗书情感丰富的男人。

    姒忘忧早已不是无理取闹的小女孩了,但是这一刻,她还是好想撒娇耍赖要求他一次。谁让自己最喜爱的就是诗词文学呢?

    姒忘忧接着着陆云山的话立即就答道:“我答应你,我们一言为定不许反悔!还有,你要把那首诗的全部都说给我听。”

    “诗?”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姒忘忧薄嗔,她想他一定是故意的!

    陆云山恍然大悟,怪自己满脑子都是跑路,叹道:“行把,拿笔墨来。”

    姒忘忧一听更是大喜,他不但肯给我诗,还愿意留下墨宝给我!

    一时间姒忘忧这个被众星捧月的仙子也忍不住心花怒放,果然只要打开方式选的对,就没撩拨不倒的妹。

    很快一卷上好的绢布被平铺在了方桌上,姒忘忧甚至亲自跪于坐案前,为他细心的镇纸碾墨。

    此刻的姒忘忧让陆云山的心狠狠的被触动了一下。他从未在这个时代的女子身上,看到过有这样独特气质的女子。

    她的每一个动作里都透露着真挚、洒脱和不羁,她就像是一个自由的精灵,一颦一笑都牵动着陆云山的心弦。

    陆云山从接受了徐海的好意,将杏儿收入帐中时就接受了这个时代男尊女卑的现实。

    有能力有地位的男子哪个不多情?

    陆云山只是告诫自己不要滥情,不要轻易辜负。

    自己有了徐青黛要娶为妻子,还招惹了赵雅的感情,希望助她摆脱连自己婚姻都不得自由的束缚。

    自己是喜欢她们的,她们对自己也都有爱意。但这份爱意有多少是纯粹的爱情?又有多少是心动满意夹杂着目的、算计以及形势所迫?

    当然,做为后世人,陆云山绝对能看得透,他也并不追求柏拉图式的爱情,纯美的容不下一粒杂质。

    利益和情欲的结合体才是成年人的爱情,也才是人性的本质。

    可是此刻,陆云山从眼前这个女子身上看到了朦胧却又纯粹的爱恋,她那眼神中自然流露出来的喜悦和欢欣是那样的让人心醉。

    恍惚间,陆云山几乎忘却了即将归途中的烦恼,忘却了邯郸等候着的危机。只想满足的享受在这一幕三冬暖的温柔之中。

    他的眼里全是这个为他俯身磨墨的女孩。

    陆云山拿起一支中毫,沾饱了墨汁,略微沉吟便下笔如龙。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某年某月某日,陆云山于大河之畔,赠忘忧而作。”

    陆云山书写所用的不是大家惯用的小篆,而是这个时代尚未有过的字体。

    前世陆云山武痴之余,丹青字帖要算是他为数不多的业余爱好。因为要画符,从童年起,就被师父带着练习毛笔字。

    三十年的苦功,让他的字独有一种出尘飘逸的魅力,笔划之间既有劲力挺拔、力透纸背的铁骨,又有行云流水、飘逸潇洒的出尘。

    他是最喜欢宋徽宗的瘦金体的,所以他的字自然而然就有着模仿和借鉴瘦金体的味道,此时一笔一划呈现于绢布上,立即便让姒忘忧看的痴迷。

    真是好美的字!

    而当她看到最后一句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写出来时,宝石般的美眸中已经是蓄满了泪水。

    这首诗歌,上阙在说相逢,下阙在说不舍。

    她虽然不知道牛郎织女的故事,却能在字里行间感受到那种两情相悦的至死不渝。就算是不得不分离,也要笑着告诉他爱在长久,何必贪求朝欢暮乐。

    这样的洒脱,这样的慰藉,好让人欣喜,又好让人心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