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我的大小姐
画面转场。
深夜。
千清刃最终还是逃到了城里,活着见到了万子云。
城楼上的人望见他一路闯过来,忙打开大门让他进,并放出火符箭逼退了士兵。千清刃告知了缘由,被送到了万子云面前。
一路上看过来,反抗军的军营里似乎破败不堪的。粮草告急,医药短缺,包扎都只能撕下帐篷布当纱布,万子云的帐篷也一样,几乎快只剩下骨架了。
“哈?你想见我?有没有搞错啊?为什么?而且,为什么我的刀在你那里啊?!”
见到大小姐后,千清刃心里终于有了丝熟悉感,家的温暖,这种他乡遇故知的感觉让千清刃差点哭出来。
“我……我是若离派的,新,关门大弟子,来帮大小姐您的。”
大小姐以前喜欢在练功时偷懒读言情小说,千清刃在和她一起看时学到的,不要给忙碌的对方造成困扰,便撒了谎。
不可能告诉对方自己是她的刀,有了肉身来找她的吧,她会怎么想?大小姐这刚烈的性格,一定会觉得自己这剑灵没有尽到职责?
“大小姐,您的皮肤不适合熬夜,请早点休息吧。”
“烦死了,吵什么,那兵书你来看?!”
“那好吧。”
也许是见到大小姐太放松了,千清刃竟像以前一样坐在她旁边,和她一起看书,忘了现在她看得到自己,直到注意到那怪异的目光。
“对!对不起大小姐,我我我……”
“……没事,你坐这里吧。我好久没有感觉过这么个熟悉感了。”
……
(画面转场)
又两个月过去了。
反抗势力短兵相接,全部去支援了塘莲城,把塘莲城解救了出来,集合成大部队,进攻京城雾京。
关于那种令各势力陷入苦战的,奇特的士兵,一行人终于发现,这些人是将臣之后,已是僵尸!
但还好这支充满了奇人异士的军队总有方法对付僵尸,黄眼的,灰眼的,总能找到击杀的方法。
但杀僵尸军队耗得代价太大了,反抗军手下的普通士兵只是被压迫的工农,只能用命拖住僵尸士兵们,让高手们打死他们黄眼的高层将领。
包围大殿时,只剩下那几十个江湖高手和他们手下的弟子了,只有几百个人了,但个个都是以一敌百的高手。
(这里的百说的是普通人。)
尽管如此,讲究仪式感的龙国人们,还是做好了自己最后一战前的心理准备。
将领们纷纷写好家书寄回老家,轻薄的几页纸上承载了一部分对家的厚重感情,飞回家去,剩下的感情,将永远留在大家心里面成为源源不断的信念源泉。
这两个月,我成功履行了剑灵的职责,陪着我的大小姐在战场上勇往直前,作为她的利刃撕开敌军的前锋。
她对我,我对她,也像以前一样关怀备至,打完一仗后她会亲自修复我身上的伤口,她去进行作战会议时我会按照她的喜好布置茶点,陪她看书。我们都很理解彼此。
为什么那些士兵和将领们的目光那么古怪,我们是心灵相通的,武器与武人,主人与仆人,这样待一起有什么不对吗。
作为一把刀,我以前碰过的只有大小姐的手,最近这一个星期,大小姐却让我碰她的脸,肩膀,背,伤口……为什么,她想告诉我不要光通过手判断她的皮肤,告诉我她并不是个全身长了老茧的人?
碰起来确实比那手光滑多了。
我还是习惯碰她的手,我甚至想念那双有些粗糙却温暖扎实的手。我不敢主动去碰,但有一次我大胜,观赏月夜池塘莲花开时,她让我碰她的手了。
但感觉与以前不同的,不止说的是握法,不只是五指抓紧手掌了,而是十指相扣。那时我感觉自己的心猛的跳了一下,仿佛老天为了惩罚我僭越而降下了天雷,脑袋都迷糊了。
我读的书少,我不明白这是一种什么感觉。
后来打到京城时,我又遇到了姜真祖,他好像落魄了,一身破旧的脏兮兮的布条,脸蒙得结结实实。或许是肉身与他建立了联系,我能感觉到。
我向他询问,但不知道为什么,他不认识我。但人还是很好的,很努力地想要告诉我含义。
我明白的,既然姜真祖这文质彬彬的人都很难解释,那么这种感觉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
说不定读个六十年书就能懂了?
首先我要能活到那时候吧。
不早了,我还要去找大小姐,她还有重要的事情找我。
(注,本作的将臣与原作的不一样,本作的将臣经历的事不同,是离开京城之后才开始入世的。)
……
“大小姐?”
“你来了?”
站在山顶上的大小姐换下了那身甲胄,穿的是正适合她这出身的,气质优雅高贵的洁白长裙,泛着星星点点的小宝石。
这是击杀贪官时,从他女儿那里抢来的西洋货,要是在家里穿的话,肯定又被她那老爹叨叨叨:“容易弄脏!”“崇洋媚外。”
我无所谓,我的大小姐,只要笑的好看就行了。
“在家里穿这个,老爹肯定要叨叨叨叨叨叨的,弄得我这么喜欢它都没怎么穿过,再不穿一下怕没机会咯。千清刃,你觉得好看吗。
噗,现在,还是,咋想都觉得怪啊,你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啊。”
(伍柒刃:因为创世神不会取名。)
“因为我是大小姐的利刃。”
“我那把刀,一直不知道叫什么,既然你这么说,那你俩叫一个名吧哈哈哈哈……”
也好,假如我也战死了,这把刀的名字还能给大小姐留个念想。
“哈哈哈……咳,都是开玩笑的,别在意。但真的可以刻名字,让人知道是谁的刀。来来来给我给我……”
“这是您的刀……”
“害,送你了。”
“那,我来吧。”
我们坐在一起,用小刀仔细的在破旧的刀镡上刻下名字。
细致的刻了十分钟,根据习惯,我知道肩膀上的子云肯定闭着眼睛睡着了,便将刀翻了个面,草草的刻上三个字。
“万子云。我是你的刀,这样就够了。”
像以前一样,我悄悄地挪开肩膀,让她突然枕空,吓一跳,但她却的身体停在那状态,立即睁开眼睛,一拳呼我肩上。
“哇……这一下真带劲儿……”
“哼哼,还来整我是不是,打死你打死你打死你……
……
千清刃,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我们都死在那里怎么办呢……我不是担心这个王朝留存,我们的青山还在呢。
下辈子你想当什么样的人呢。”
严格来说,我要真死这儿了,那我这辈子也就活了几个月。
不是从刚获得肉身时开始算的。
重新找回大小姐后,我才感觉我的灵魂完整了。与你在一起的两个月,就是我的一辈子。
“……我不知道当什么啊,要不,还是当你的刀吧。”
“害,自信点,说不定我们转世的时候,已经盛世太平了,不需要刀就能活下去了。来来来跟我说说,想当什么。”
“想当……唔……我还是想留在大小姐身边。”
“可以啊。
如果还有下辈子,我希望你……当我的……夫君。”
“啊?”
我并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但想想,在府里的时候,万夫人似乎就是这么叫万老爷的,是伴侣的意思吗。
但她有时也这么叫管家的啊。
那应该不是伴侣的意思,应该是想和我做家人。
所以她下辈子是想当我妹还是想当我姐。
我心里深藏的,那份无以言表的情感在回避这个答案。
“我们下辈子一定要在一起。”
“我下辈子一定要听见你对我说那三个字。”
“哈?”
“不,没什么。”
深夜。
千清刃最终还是逃到了城里,活着见到了万子云。
城楼上的人望见他一路闯过来,忙打开大门让他进,并放出火符箭逼退了士兵。千清刃告知了缘由,被送到了万子云面前。
一路上看过来,反抗军的军营里似乎破败不堪的。粮草告急,医药短缺,包扎都只能撕下帐篷布当纱布,万子云的帐篷也一样,几乎快只剩下骨架了。
“哈?你想见我?有没有搞错啊?为什么?而且,为什么我的刀在你那里啊?!”
见到大小姐后,千清刃心里终于有了丝熟悉感,家的温暖,这种他乡遇故知的感觉让千清刃差点哭出来。
“我……我是若离派的,新,关门大弟子,来帮大小姐您的。”
大小姐以前喜欢在练功时偷懒读言情小说,千清刃在和她一起看时学到的,不要给忙碌的对方造成困扰,便撒了谎。
不可能告诉对方自己是她的刀,有了肉身来找她的吧,她会怎么想?大小姐这刚烈的性格,一定会觉得自己这剑灵没有尽到职责?
“大小姐,您的皮肤不适合熬夜,请早点休息吧。”
“烦死了,吵什么,那兵书你来看?!”
“那好吧。”
也许是见到大小姐太放松了,千清刃竟像以前一样坐在她旁边,和她一起看书,忘了现在她看得到自己,直到注意到那怪异的目光。
“对!对不起大小姐,我我我……”
“……没事,你坐这里吧。我好久没有感觉过这么个熟悉感了。”
……
(画面转场)
又两个月过去了。
反抗势力短兵相接,全部去支援了塘莲城,把塘莲城解救了出来,集合成大部队,进攻京城雾京。
关于那种令各势力陷入苦战的,奇特的士兵,一行人终于发现,这些人是将臣之后,已是僵尸!
但还好这支充满了奇人异士的军队总有方法对付僵尸,黄眼的,灰眼的,总能找到击杀的方法。
但杀僵尸军队耗得代价太大了,反抗军手下的普通士兵只是被压迫的工农,只能用命拖住僵尸士兵们,让高手们打死他们黄眼的高层将领。
包围大殿时,只剩下那几十个江湖高手和他们手下的弟子了,只有几百个人了,但个个都是以一敌百的高手。
(这里的百说的是普通人。)
尽管如此,讲究仪式感的龙国人们,还是做好了自己最后一战前的心理准备。
将领们纷纷写好家书寄回老家,轻薄的几页纸上承载了一部分对家的厚重感情,飞回家去,剩下的感情,将永远留在大家心里面成为源源不断的信念源泉。
这两个月,我成功履行了剑灵的职责,陪着我的大小姐在战场上勇往直前,作为她的利刃撕开敌军的前锋。
她对我,我对她,也像以前一样关怀备至,打完一仗后她会亲自修复我身上的伤口,她去进行作战会议时我会按照她的喜好布置茶点,陪她看书。我们都很理解彼此。
为什么那些士兵和将领们的目光那么古怪,我们是心灵相通的,武器与武人,主人与仆人,这样待一起有什么不对吗。
作为一把刀,我以前碰过的只有大小姐的手,最近这一个星期,大小姐却让我碰她的脸,肩膀,背,伤口……为什么,她想告诉我不要光通过手判断她的皮肤,告诉我她并不是个全身长了老茧的人?
碰起来确实比那手光滑多了。
我还是习惯碰她的手,我甚至想念那双有些粗糙却温暖扎实的手。我不敢主动去碰,但有一次我大胜,观赏月夜池塘莲花开时,她让我碰她的手了。
但感觉与以前不同的,不止说的是握法,不只是五指抓紧手掌了,而是十指相扣。那时我感觉自己的心猛的跳了一下,仿佛老天为了惩罚我僭越而降下了天雷,脑袋都迷糊了。
我读的书少,我不明白这是一种什么感觉。
后来打到京城时,我又遇到了姜真祖,他好像落魄了,一身破旧的脏兮兮的布条,脸蒙得结结实实。或许是肉身与他建立了联系,我能感觉到。
我向他询问,但不知道为什么,他不认识我。但人还是很好的,很努力地想要告诉我含义。
我明白的,既然姜真祖这文质彬彬的人都很难解释,那么这种感觉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
说不定读个六十年书就能懂了?
首先我要能活到那时候吧。
不早了,我还要去找大小姐,她还有重要的事情找我。
(注,本作的将臣与原作的不一样,本作的将臣经历的事不同,是离开京城之后才开始入世的。)
……
“大小姐?”
“你来了?”
站在山顶上的大小姐换下了那身甲胄,穿的是正适合她这出身的,气质优雅高贵的洁白长裙,泛着星星点点的小宝石。
这是击杀贪官时,从他女儿那里抢来的西洋货,要是在家里穿的话,肯定又被她那老爹叨叨叨:“容易弄脏!”“崇洋媚外。”
我无所谓,我的大小姐,只要笑的好看就行了。
“在家里穿这个,老爹肯定要叨叨叨叨叨叨的,弄得我这么喜欢它都没怎么穿过,再不穿一下怕没机会咯。千清刃,你觉得好看吗。
噗,现在,还是,咋想都觉得怪啊,你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啊。”
(伍柒刃:因为创世神不会取名。)
“因为我是大小姐的利刃。”
“我那把刀,一直不知道叫什么,既然你这么说,那你俩叫一个名吧哈哈哈哈……”
也好,假如我也战死了,这把刀的名字还能给大小姐留个念想。
“哈哈哈……咳,都是开玩笑的,别在意。但真的可以刻名字,让人知道是谁的刀。来来来给我给我……”
“这是您的刀……”
“害,送你了。”
“那,我来吧。”
我们坐在一起,用小刀仔细的在破旧的刀镡上刻下名字。
细致的刻了十分钟,根据习惯,我知道肩膀上的子云肯定闭着眼睛睡着了,便将刀翻了个面,草草的刻上三个字。
“万子云。我是你的刀,这样就够了。”
像以前一样,我悄悄地挪开肩膀,让她突然枕空,吓一跳,但她却的身体停在那状态,立即睁开眼睛,一拳呼我肩上。
“哇……这一下真带劲儿……”
“哼哼,还来整我是不是,打死你打死你打死你……
……
千清刃,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我们都死在那里怎么办呢……我不是担心这个王朝留存,我们的青山还在呢。
下辈子你想当什么样的人呢。”
严格来说,我要真死这儿了,那我这辈子也就活了几个月。
不是从刚获得肉身时开始算的。
重新找回大小姐后,我才感觉我的灵魂完整了。与你在一起的两个月,就是我的一辈子。
“……我不知道当什么啊,要不,还是当你的刀吧。”
“害,自信点,说不定我们转世的时候,已经盛世太平了,不需要刀就能活下去了。来来来跟我说说,想当什么。”
“想当……唔……我还是想留在大小姐身边。”
“可以啊。
如果还有下辈子,我希望你……当我的……夫君。”
“啊?”
我并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但想想,在府里的时候,万夫人似乎就是这么叫万老爷的,是伴侣的意思吗。
但她有时也这么叫管家的啊。
那应该不是伴侣的意思,应该是想和我做家人。
所以她下辈子是想当我妹还是想当我姐。
我心里深藏的,那份无以言表的情感在回避这个答案。
“我们下辈子一定要在一起。”
“我下辈子一定要听见你对我说那三个字。”
“哈?”
“不,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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