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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二八巾帼不须眉

    北方夏日来的也快,太阳烤在人身上,已经是火辣辣的了。

    卓玛央金牵着万里追风,走到了黄河岸边,还是禁不住晒,用手遮住阳光。

    李寻欢看神情,就知道内伤已是恢复大半了。

    “把这草帽带上,就不那么晒了。”

    李寻欢递过来一副草帽,自己也扣了一个在头上。

    卓玛央金看着有些丑陋的草帽,迟疑一下,还是没有去接。

    “这草帽让卓玛戴上,确实有些不般配,我看还是找一辆大车吧,卓玛坐车,我们骑马。”

    万无水在远处笑道。

    “万大哥又取笑人家了,我戴上就是了。”

    卓玛央金说完就抢过了草帽,纵身跃上万里追风,向东北方向驰去。

    路旁的原野,已经翠绿一片,庄稼都半人高了。

    看这景象,李寻欢甚是欣慰。

    “这山西比黄河那边的陕西要好上许多了,过两个月有了收成,老百姓的日子就好过得多。”

    万无水亦是很高兴。

    “是啊!万大哥!就是不知道这个时节关外是怎样一番光景。”

    “就怕到了京师,有人不让你去边关了。”

    万无水看着前面的卓玛央金,忽然说到。

    李寻欢脸上一红,万大哥这样一说,又是想起永宁来了,诗音的影子却是越来越模糊了。

    “卓玛到了京师,你也要好生安排妥当,不能生出是非来了。”

    万无水低声说着。

    “李大哥!你怎么那么慢啊,快追上来了,陪我说说话。”

    李寻欢正想着和万无水怎么回答,卓玛央金在前面已经喊了过来。

    万无水扭头去看路旁的景色,李寻欢应了声催马追了上去。

    风很暖,吹在身上煞是舒服,时值正午,官道上也没有什么人来往。

    万里追风载着熟悉的小主人,跑起来更是欢快多了,卓玛央金像个孩子一般天真烂漫,嘴上不停的说着。

    她才十四五岁,其实还是个孩子,李寻欢心里也在这样想着。

    “你在想什么呢?李大哥?是不是觉得我还小,我说的话都是有些简单了。”

    “那可没有啊,我真的没有那样想,我在想到了京师,带你去哪些好玩的地方。”

    李寻欢竟然也会说这样的话了。

    “呵呵!我知道你是在哄我开心呢,我早就听怜怜姐姐说过了,你的心上人就在京师,她还是我们大明的公主,到时候你就不会理我了。”

    卓玛央金说完,脸上浮现出落寞无助的样子。

    “你还小,有些事你还不懂的,再说到了京师我怎么会不管你的。”

    “哼哼!你一下子就说漏嘴了,还是把我当成了小孩子,我都快十六岁啦,我比姐姐都高的。哼!”

    卓玛央金撅起了嘴巴。

    李寻欢哪里会哄女孩子开心,更是不知道再说什么,有些紧张起来。

    “好了,看你那样子,也是让人着急,去帮我摘一朵花吧,我就不生气了。”

    看到李寻欢的样子,卓玛央金很是开心。

    路旁的原野,一大片白色的兰花刚刚绽放,李寻欢挑了一株最为洁白无瑕的兰花,放在了卓玛央金的手上。

    卓玛央金手捧着兰花,笑意盎然,催马跑了一会,又把兰花插在了草帽下面的鬓角上,回头看向李寻欢。

    刚好李寻欢也看过来,高雅,纯洁无瑕的兰花,配上绝世容颜,这样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李寻欢几乎呆了半晌,重重的叹了口气。

    “李大哥!你这会在想着什么呢?”

    李寻欢猛的回过神来,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话来。

    卓玛央金又是笑了笑道:“看你这般样子,不知道京师的公主姐姐第一次遇上你的时候,又是什么景象。”

    十五六岁的少女,比同龄的男子都要成熟几岁,甚至还多。

    李寻欢哪里懂得这些,当初和诗音的感情也是朦朦胧胧的,可能诗音比他还懂一些。

    这时他才知道,这卓玛央金已经不是一个孩子了。

    夜幕时分,三人赶到了平阳府。

    汾河东岸的平阳府,上千年的古城。

    汉武帝时期的民族英雄霍去病和卫青,儿少时期就是生活在这里。

    相传,当年汉武帝来到平阳探望姐姐平阳公主的时候,在这里遇上了卫子夫,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才有了霍去病少年英雄,带甲十万好儿郎,长驱直入大漠三千里,再到封狼居胥的千古传诵。

    卫子夫不仅以自己一生的荣光,成为大汉皇后,还带出了更为辉煌的弟弟卫青,和外甥霍去病。

    卓玛央金和万里追风甚是打眼,街上的人纷纷驻足看过去,这样一个绝色少女,骑着一匹神骏异常的千里马,走在哪里都是一道风景。

    “这个地方我记得来过的,好像城西临近汾河有家客栈不错,那客栈的面更是一绝,我们不妨去找一找。”

    卓玛央金俨然一副老道的江湖人。

    “就依你的。”

    万无水微笑着。

    一座古香古色的客栈,大气,典雅,又不失韵味的风格。

    伙计领着三人爬上了客栈院内的一座石山,石山顶上甚大,已经有客人坐了下来。

    “这地方不错。”

    万无水很是满意,选了一张视线很好,靠近边上的桌子。

    “那年我和爹爹还有黄叔叔,就是坐在这张桌子的,我想起来了。”

    卓玛央金兴奋起来,忽然间又像个孩子一样。

    旁边一桌一人,一身蓝衣,吃相文雅的儒生。

    李寻欢看了一眼那儒生,转过头来,居高临下但见城墙外面,汾河清流南下,西面的群山在落日下,如烟雾般,幻境一样。

    刚好一抹晚霞照在了卓玛央金脸上,天然胭脂点缀,更显得少女的绝美,甚至有了一些妩媚。

    李寻欢怦然心动,又是想到了永宁,急忙低下了头去拿桌上的茶杯。

    卓玛央金装作没有看见,站起身来,捧着酒坛帮万无水倒满了酒,又往自己的碗里倒去。

    “你也喝酒?”

    万无水有些惊讶。

    “我和姐姐喝酒,都是叔叔们教的,倒是爹爹却不怎么喝酒。今天我就陪万大哥喝点,在风陵渡的日子,万大哥也辛苦了。”

    卓玛央金端起了酒杯,李寻欢甚至有些感动了。

    天很快就黑了下来,灯火下,人的酒性更浓一些,尤其是和你的知己亲人在一起的时候。

    “还记得你大师兄余长空的样子吗?”

    万无水问到。

    “我几岁的时候,他就离开爹爹去了京师,这些年也没看他回来看望我们几次,他也几乎很少写信给爹爹,反正我不喜欢他,倒是遇上李大哥和你们一见如故,有那种亲人的感觉。”

    万无水有些感慨,轻轻叹了口气,独在京师十余年,谁又是自己的亲人呢?

    李寻欢来了,还有这小妹妹卓玛,也许这就是亲人了,可是,他们又能陪我永远吗?

    不可能的。

    万无水忽然有些伤感。

    “万大哥!你在想到了伤心的往事吗,我看你眼圈都红了,喝了这杯酒,古来万事东流水,不去想了,好不好。”

    卓玛央金说完,竟然是先干了。

    万无水哈哈大笑,举杯一饮而尽。

    “小妹妹!你真是个好样的,我敬你一杯。”

    邻桌那个儒生模样的蓝衣人,也端起酒杯干掉了。

    李寻欢默默的喝了一大口酒。

    “千古英雄报国志,二八巾帼不须眉!”

    儒生忽然站起身来,一边说着,人已经走下了石山。

    看着儒生的背影,万无水不禁皱了皱眉。

    这时一阵乐声传了过来,空灵,让人落寞的感触。

    万无水转过头去寻那乐声,卓玛央金的眼圈却是红了。

    “十五彩衣年,承欢慈母前。

    孝廉因岁贡,怀橘向秦川…………”

    过了一会儿,曲调一转又是唱到:

    “…………江上几人在,天涯孤棹还。”

    万无水又叹了口气,卓玛央金已是泪流满面,端起酒杯和万无水的酒杯重重的碰了一下,二人俱是一饮而尽。

    李寻欢茫然失措,看着卓玛央金的样子有些心疼,刚要说起什么,风中又传来了哭笑之声。

    李寻欢神色慌张站起身来,哪里还有别人,只有灯火下,卓玛的哀伤神情,万无水苍茫游离的眼神。

    这时那哭笑之声,已经远去了,又是风陵师太?

    她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