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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我要开始了

    时间稍稍往前推移。

    波尔森的书房内,林蒙独自一人坐在书桌前对着镜子。

    镜子里倒映着那无暇俊美的脸庞,但此时他的眼里只有浓浓的疲惫和沮丧,以及从内心深处散发出的迷茫与无力感。

    林蒙坐在椅子上,佝偻着后背低声喃喃:

    “以吾之名,以吾之愿。”

    “召唤亘古久远的火焰之魂,唤醒迷失梦境之燃烧巨龙。”

    “凝聚、降临、咆哮、燃烧、毁灭。”

    “......”

    “......”

    “凡世众生皆堙灭于此无穷无尽之灼烧中。”

    “地狱之业炎!”

    一口气将繁琐冗长的咒语念完,林蒙的食指尖只燃起了那么一丢丢弱小可怜的火苗,不仔细观察甚至都发现不了,还比不上小火龙尾巴上的火苗呢。

    如果林蒙告诉旁人这是火系魔法,那个人大概率会嗤笑一声,并嘲笑你这只是一个不值一提的小魔术吧,连点根烟都费劲。

    林蒙重重叹了一口气,如果说前几日他还站在世界之巅,那么现在就是几乎跌落谷底。

    格蕾娜给他打针的时候他不是没想过反抗,但当对方把比沙包还大的拳头摆在林蒙眼前的时候,他只能含着天大的委屈从了那个女人啊!

    以至于现在的局面是:除了身体素质强于常人和恢复能力变态以外,MP值几乎归零基本用不出什么魔法。

    在塞缪斯特的世界里,魔法师或者魔法生物的实力高低很大程度取决于其魔力总量,魔力总量的影响因素除了物种天赋,还取决于后天的锻炼。

    如果说寻常生物的魔力容器是一个水桶,那林蒙的就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水井,只不过现在水井已经近乎干涸了。

    但凡现在能给林蒙一瓢水,他都能玩出花来,可惜他现在魔力可以用“滴”来衡量了......

    而且是哪个傻逼把书房改造成监狱的?

    这个房间的布局完全就是书房模样,书籍,书架,书桌......

    只不过房间的西面不是木门而是大铁栏,而且还不是普通的大铁栏。

    格蕾娜在场的时候,林蒙完全是一副乖宝宝模样,以此来降低对方的警惕,但等对方真正走远了之后,他就变成了那个“放浪不羁爱自由”的男人。

    但格蕾娜显然没有那么好糊弄。

    林蒙先是尝试用蛮力来强行突破铁栏,但就算使出了吃奶的劲,也不能撼动分毫。

    按照常理他现在的身体素质远远高于常人,不至于手掌都破了皮却连一根铁栏杆都掰不动。

    他估计上面应该是被格蕾娜施加了强固魔法。

    然后他又尝试砸墙,砸地板,捅天花板......

    但对方预判了他的预判,四周的墙壁包括地板和天花板全部被对方用魔法强化了一遍。

    真可恶啊!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就这么脆弱吗?

    同时他也发自内心的感叹,与格蕾娜为敌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

    林蒙放弃般靠在椅子背上,仰头望着深褐色的天花板,喃喃自语道:

    “难道我林某人真的要殒命于此吗?”

    上一次遇到困境是在什么时候呢?应该还是在上一次吧。

    可能是快死了,林蒙突然有些多愁善感,回忆起了自己那平淡如水的上一世。

    呵呵,上辈子的开局也不咋地。

    因为他从小就是孤儿,而且还是大山里的孤儿,连去福利院都是一种奢望,如果不是......

    在很小的时候,就常常听见那些不远不近的街坊邻居,用一种可怜但又漠不关心的语气对着他指手画脚——“这个孩子命不好啊。”

    一看就是走不出大山的命。

    一看就是要种一辈子地的命。

    一看就是讨不到媳妇的穷屌丝命。

    有人说过:生活虐我千百遍,我待生活如初恋。

    可林蒙不这么认为,他只想给生活一个大比兜。

    在旁人家小孩玩泥巴的时候,林蒙给别人拾草劈柴一点点积累的家资。

    在同龄人都在为地里种什么而抉择的时候,林蒙已经攒够了大学第一年的学费。

    他是村子里第一个走出来的大学生。

    为了凑齐剩下的学费,他在工地打过灰,在饭店当过服务生,在横店跑过龙套。

    别人打灰只是挣到了一份死工资,他却用这份工作锻炼了臂力。

    别人在饭店里只是端菜洗碗,他却以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贴心服务著称。

    别人在横店跑龙套当路人甲的,他却常常利用闲暇时间捧着《演员的自我修养》来阅读以提升自己。

    正是凭借这份不懈的努力和奋发向上的斗志,让林蒙直接少走二十年弯路,在大学毕业之前成功傍上了白富美。

    实现财富自由的林蒙,即将就要过上没羞没躁的幸福生活,但突如其来的穿越让他过往的努力全部变成了泡沫与幻影。

    往事如烟随风而逝,曾经的迷茫,曾经的期待,曾经的悔恨都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林蒙抬头仰望着天花板,微微愣神。

    “是我命不好吗?”

    或许是或许不是,但他从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什么命中注定。

    他从来不觉得勇者就一定能打败魔王,他也不觉得魔王一定会被勇者打败。

    哒...哒...哒...

    林蒙的耳朵微微一动。

    走路的声音,是高跟软靴踩在地板上的声音。

    也不是格蕾娜,她的鞋子应该是高邦平底军靴,而且那个女人走起路来没有一点声响。

    这里除了格蕾娜,应该只剩下另一个人了——贝蒂。

    林蒙在脑海中快速回忆:蓬松的棕色短发,明亮的大眼睛,圆乎乎的脸蛋儿,后摆托在地上的宽大法师长袍。

    “贝蒂......贝蒂......”

    林蒙坐在椅子上,低声琢磨女孩的名字,懵懂、单纯、可爱以及背景显赫。

    哒...哒...哒...

    哒...哒...哒...

    脚步声渐渐清晰,女孩一点点接近。

    林蒙突然很想笑,但他努力捂着自己的嘴,将笑意和放肆按在嘴边,咬碎嚼烂全部吞到胃里。

    命运既残忍又怜悯,残忍地夺走你现有的一切,却又怜悯地给你一丝希望。

    那微弱的光芒是何其渺小,甚至可以说是转瞬即逝。

    但,有光就好。

    只见他嘴角一歪,露出邪魅笑容。

    一扫之前的颓废和疲惫,将厚厚的唾沫吐到手掌上揉搓均匀,手指沿着发梢向后仔细理顺,对着镜子摆弄出一个“逆天”的大背头。

    我叫林蒙。

    我要开始装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