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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之第十九章 爱与不爱?

    从来不知道,一个吻也可以这样狂野激烈的,有亲得死去活来的感觉。

    而当他放开我时,我需要倚着墙才能保持站立。他的双手则撑在我身侧,把我包围在他的臂弯中,呼吸浊重,似乎身体的力量全部被抽空了,需要借助外力才站得稳。

    我不敢抬头,心中的感觉说不清是羞涩还是尴尬,或者是恐惧,生怕目光再一相对,就有可能发生点真正的桃色事件。而他也不说话,我们就这么僵着,然后不约而同的努力走动,也不管丢在酒吧门口的车了,直接叫了出租车回酒店。

    一路无语,真正的无语。

    到了那个有三间卧室的豪华套间后,我像小白老鼠一样快速的穿过大厅,溜进自己的房间,把他扔在身后,好像做了什么大错事,怕给别人逮到似的,幸好林老爷子已经睡了,不然我真怕被他问东问西。

    我现在需要冷静,好好想想到底发生了什么,前一刻我们还是仇人一样的存在,后一刻就吻得像是最炽热的恋人,而且是久别重逢的那种。

    怎么了?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爱上他了吗?他爱上我了吗?我喝醉时吻他,他喝醉了又吻我,如果我们都喝醉了,会发生什么?会不会直接那个那个?天哪!珍爱感情,远离酒精,这话果然没错。以后只要见到他,就要离酒远一点,最好方园百米内没有酒才好!

    可现在,我们之间是什么感觉与状态呢?说实话我糊里糊涂的。相信他也不太清醒。人家说身体总是比心灵忠实,难道我们身体之间的吸引早于我们心灵之间地萌动?慢来慢来,这是不对的,应该先有爱情再有肉体,为什么我和林泽丰之间是相反的?

    或者。是身体引导心灵找到正确的方向,然后真爱才能确定?是这样吗?不行了不行了,头晕,想不出来,而且还夹杂着烦恼。

    不过我很确定我对他有吸引力。没错,我没有很正式的恋爱过,也没有破处,但是我是女人。有女人地本能,我相信他有一点点,哪怕只是这一点点的为我着迷。

    如果说,是我的外形吸引着他,我觉得不太可能,毕竟我顶多算是清秀,和“美人”二字是搭不上边的,而他身边美女成群,随便拎出一个就比我漂亮好多。但如果说是我的好人品吸引了他,那就更不可能了。我们似乎一直相处的不好,彼此看不顺眼。他更是经常性的不屑我、不耐烦我、还侮辱我。

    唯一的解释只是兔妈地那两个。

    之一:因为我与林泽丰在最初的相识时,就严重打击了他多年来非常强硬的自信,所以他才对我念念不忘。我也才在不知不觉中刻在他的心里。而越是见惯美女的人,对美色反而不那么在乎了……

    之二:基因的选择。这是没办法解释的,就像是一见钟情,就算两人在理智上多么排斥,最终还是会走在一起。因为基因的吸引是最致命的,多么努力也无法摆脱。

    但不管我和林泽丰之间的情况是以上列举地哪一种,我明天早上和他怎么相处才是关键。那样热烈的亲过两次,应该是恋人的关系。可惜的是,我们地心从来没有试图靠近过。

    人们的恋爱都有基本的程序,相识,了解,相爱,亲昵。最后交配。当然包括合法婚书下的叉叉圈圈,也有爱情名义下的。但毕竟。这个过程不能太颠覆,哪像我和林泽丰,从中间开始,然后两个人都茫然,不知是向左走,还是向右走。

    何况,这其中还夹着秀和豆男两个人。

    唉,看人家恋爱都很简单似的,我此时却想的一个头两个大,差点淹死在浴缸里,后来头发还湿着就躺在床上了,迷迷糊糊的睡着。

    梦中梦到了他,好像是在一个天体浴场,或者是温泉,总之到处是飘浮了白色雾气。他站在清澈地水中洗澡,某新躲在一片荆棘丛中很没出息、很没形象的偷看,但不管我如何用力瞪大眼睛,就是看不清他的身体。

    然后他发现了我,很凶恶的扑过来,说我看了他,他也得看我才不吃亏,说着就撕我的衣服。我奋力挣扎,半推半就,然后我们倒在了荆棘丛中,活活把我疼醒了,睁眼一看,才发现我是躺上地上,是从床上翻下的。

    我躺在冰凉地地上不动,人为地让自己冷静一下。

    太可耻了!我居然为了一个吻而做春梦。太可耻了啊,于湖新!你的身体难道就那么渴望他吗?这是好色!不是爱情!你这么多年守身如玉,不就是为了把珍贵地第一次送给自己最爱的人吗?于湖新,你要淡定,要淡定!

    可是我淡定不下来,浑身发热,一摸自己的额头,才发现略有些烫。原来我是发烧了,这才胡思乱想。原谅自己吧,虽然生病了还做春梦,只能证明自己是个好色的白痴。

    从地下爬起来,一看表,已经是早上十点多了,于是慌忙洗漱穿衣,而因为昨天头发还湿淋淋的就睡了,所以头发乱得像鸟窝,只好胡乱绑起来。

    “昨晚玩得好吗?”我一出门,就看到林父坐在沙发上静静的喝咖啡。

    “很好。”我下意识的抓抓头,心虚得很,感觉这老爷子那一双灰蓝色的深眸洞悉一切似的,“不过后来酒吧发生了群殴事件,我和丰就跑回来了,忘记了您的车子。”我补充道,感觉多说些话,心里会踏实一点,结果恰恰相反。

    他微笑点头,我知道了,因为早上警察打电话过来,找那辆车的主人,而且说明了情况。”

    “不碍事吗?”我一惊。

    他摆摆手,“只是叫我去取车,我派了高管家去了。”

    “我还弄丢了您的风衣。”我垂下头,不知道那风衣贵不贵,但愿林泽丰不要又以这个为借口,强迫我给他做家务。

    话说我们的合同还没有完成,这次我不但没保护成林泽秀,还让自己被绑架了,虽然幕后主谋是他们的爸爸,可林泽丰会不会把这也算在我头上,强行延长服务期?可疑的是,他一直没提这件事,这才让我惴惴不安,感觉我当初签的不是服务合同,而是一张血泪卖身契。

    “没关系,我风衣多的是。”林父拍拍自己身边的座位,让我坐下,“昨天,你和丰吵架了?还是——发生了什么事?”他突然问,又玩突然袭击这一手。

    “没有呀。”我回答,还故意天真的眨眨眼。

    “你回答的太快了。”他拍拍我的头,似乎很喜欢这个动作,“这证明有问题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