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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恰独食!

    狐族的故事与真实发生的事情有很大区别,李修年做了非常大的改动,并没有把他自己当做主角来写。

    在这篇小说里,他的作用几乎很小,和在现实当中一样,甚至对于狐族来说,还是一个阻挠它们复仇的对象。

    但令李修年没有想到的是,就在他刚刚把毛笔放下的时候,忽然从纸上亮起一道极为璀璨耀眼的青色光芒。

    这道青光所蕴含的能量,足足是前几次所出现的白光的两倍,不仅极大地增强了李修年的体质和力量,还一下子打通了他身上的两个气窍。

    现在,在他的雪山气海之中,打通的气窍已经达到了十四个。

    按照空虚子的说法,这样的资质乃是万中无一的天才之资,已经超越了七成以上的修行者,未来的成就只高不低,不可限量。

    但这不是李修年的极限,只要继续做好事,继续把自己的经历写成书,总有一天一定能够把剩下的气窍全部打通。

    到那时,才是他真正改变命运的时刻,不会再像现在这般被动,什么事情也做不了!

    李修年暗暗点头,随即试着打出一拳,房间里骤然吹过一道猛烈的劲风,直接将油灯吹灭。

    见状,李修年不由有些诧异,随后方才反应过来,他竟然可以打出拳劲了,当即面露狂喜之色。

    三流武者和不入流武者的区别在于修炼出了内力,身体力量大幅度增强,可修习轻功和其他一些比较简单的武技。

    至于二流武者和三流武者,他们之间的差别则在于二流武者可以将内力凝炼成暗劲,外化而出,隔空击打敌人。

    比如李修年这一拳,虽然距离油灯有四五米的距离,却能够通过拳劲将其熄灭,这就是暗劲的力量。

    而暗劲对于妖气也有一定克制作用,现在要是再对上那只八品妖猿,李修年有信心可以将其从容击败。

    虽然他也不是很清楚这道青光为何会出现,但如果他没有猜错,这可能和他想要通过写书来改变世人对妖族的偏见这个想法有所关联。

    当然,在这件事情里面,他不仅救了小妖猿和秋叶落,替那些受到妖猿侵袭的村民解除了危机,还发现了刘秀儿的报复计划,并通过李修平上报给镇妖司,这些都能算是做了好事。

    所以,他这一次写书获得的能量比前面几次还要更多,从这个角度来看也解释得通。

    不过,李修年总觉得更大的原因还是他内心想法的转变,要是这个想法真的可以实现,那他帮助到的可不是一两只妖怪那么简单,而是妖族和人族共同的未来,这才是真正功德无量的事情。

    想到这里,李修年内心不禁有些激动,过了许久方才平复心情,接着查看七魄的凝聚状况。

    七魄之中,尸狗魄代表喜悦的情绪,已经凝炼而成,愤怒和憎恶在妖猿身上吸收了很多,都有将近四分之三,惊惧和悲哀少一点,只有差不多三分之一,爱情只有一点点,而欲仍旧空空如也。

    凝聚七魄一事关系到我的性命安危,虽然这个进度也不慢,但若不早日聚齐,还是难以让人安心……

    青楼,还是要去的,要不然这欲情一魄根本就无法凝聚出来。

    李修年微微皱眉,随后出门,冲了一个凉水澡,换好衣服之后,直奔最近的青楼而去。

    这一次他并没有带侄子过去,前面几次都是叔侄二人一起出门,结果每次都有意外发生,李修年总感觉问题不是出在自己身上,而是侄子的缘故。

    所以,他打算今晚单枪匹马过去试验一下,要是能够成功射门而入,那以后就只能自己恰独食。

    至于大侄子,小屁孩就该在家里好好读书写作业嘛!

    李修年嘿嘿一笑,随后走进一家名为红花楼的勾栏。

    “这位公子瞧着面生,是第一次来吧!”

    李修年刚一进门,一名风韵犹存的半老徐娘便迎了上来,动作自然地挽住他的胳膊。

    感受着从老鸨身上散发出来的熟女香味,李修年整个人顿时如遭电触,一下子来了精神。

    果然,不带侄子来是对的,一路上风平浪静,连个鬼影都没有看到!

    李修年内心兴奋,但表面上却是一脸平静,从怀里掏出一两银子小费,笑着对老鸨开口说道:“小生确实是第一次来,有劳姐姐招待了。”

    见李修年出手如此阔绰,老鸨眼睛顿时一亮,当即将他的胳膊搂德更紧,而后伸手接过银子,笑得上颠下颤,道:

    “公子到这里可算是来对地方了,咱们红花楼里什么姑娘都有,有擅长口技杂耍的,也有专长骑马射箭的,至于琴棋书画,诗词歌舞,那更是姑娘们的拿手绝活,不知公子更喜欢哪一种?”

    “小生第一次来,什么也不懂,不过,我倒是对姐姐擅长什么比较感兴趣。”

    李修年虽然想要每样都见识一下,但一想到自己是带着任务来的,不能颠倒主次,便笑着和老鸨开了玩笑。

    闻言,老鸨对于李修年的好感度一下子提升不少,道:“公子真爱说笑,姐姐我早已人老珠黄,可没有姑娘们贴心滋润,怕是伺候不好公子。”

    见老鸨头上冒出一点淡淡的绿光,对他生出了些许喜爱的情绪,李修年知道自己的马屁拍对了地方,便接着用糖衣炮弹进行轰炸,道:

    “姐姐看起来也就只有十八岁,哪里老了,要说贴心会伺候人,姑娘们哪里比得上你!”

    “看到姐姐,小生不禁充满创作的灵感,忍不住想要吟诗一首,不知姐姐想不想听?”

    “公子才华横溢,姐姐自当洗耳恭听!”

    读书人都喜欢动不动就淫诗一首,但作出来的诗大多没有什么文采,老鸨见得多了,虽然嘴上说着想要,但内心其实并没有多少期待。

    老鸨的心思虽然藏在心里,但李修年拥有感知情绪的能力,一眼便看了出来,不由笑着摇头,道:“那姐姐可听好了!”

    说着,李修年将手从老鸨怀中抽了出来,随后打开从侄子那里顺来的折扇,上前一步,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故作深沉道: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念完诗,李修年突然深情回眸,凝望着老鸨,帅气俊朗的脸庞仿佛镀上了一层24K的纯金,落在老鸨视线里,闪闪发亮。

    她的脸上虽然还带着笑容,但眼角却闪烁着几滴淡淡的泪花,而在她的头顶上方,更是有大片绿光冒出……

    她当然知道自己年老色衰,不复当年的风情万种,但知道是一回事,被人作诗赞美又是另外一回事。

    而且这首诗还写得这么好,让她恍惚之中有一种重新回到过去,重新变得年轻的感觉,连带着那颗早已冷却麻木的心都有了几分心动的感觉!

    看着被这首《李延年歌》打动的老鸨,李修年不禁有些感慨,这就是诗歌的魅力,只用了区区几十个字,便有直击人心的力量和效果,这是其他文学体裁所不能比拟的。

    “感谢李延年老哥,这份爱我就毫不保留地替你收下了……”

    看着老鸨头上的绿光,李修年内心欢喜,连忙暗中施展导引之术,将其吸收进身体里面。

    而老鸨则是在这个时候忽然向李修年行了一礼,神色感动道:“多谢公子赠诗,却不知这首诗的题目是什么,还有公子的名讳,我也好将其传诵出去,让更多人知道公子的诗才!”

    在古代,没有像互联网这么便捷的通讯媒介,信息的传播主要靠口口相传,读书人要想出名,最直接有效的途径便是参加各大诗会,或者是在青楼里给妓女们写诗,借她们的玉口传扬出去。

    老鸨这么说,一方面是真心想要替李修年传播诗才,另一方面则是想要借这首诗炒一炒红花楼的热度,吸引更多的客人前来。

    当然,这首诗用在她的身上确实无法让人信服,但要是换个说法,告诉别人这是一位风流倜傥的贵公子写来赞美花魁娘子的。

    老鸨相信,只要是个带把儿的男人,看到这首文采斐然的诗,都会忍不住想要过来一睹美人芳华,这可是红花楼重新崛起的好机会啊!

    想到这里,再次望向李修年,老鸨不由越看越满意,越看越喜欢,要不是已经上了年纪,她都想把李修年带到自己房间,好好报答他的赠诗之情。

    李修年正想开口,忽然看到老鸨头上冒出一缕粉色光芒,不由微微一怔,粉光代表欲望,看老鸨这样子,难道是想要对他那个……

    虽说老鸨长得也不赖,身上还有不同于年轻女子的熟女风情和魅力,但毕竟是穿越到异界的第一炮,可不能这么轻易就打出去,姐姐还请自重啊!

    见老鸨竟然对自己产生了如此危险的想法,李修年内心略微有些慌乱,不敢再继续试探她的底线,连忙强装镇定,道:

    “声名与钱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在小生看来,皆是过眼云烟罢了,姐姐不必问我姓名。”

    “至于这首诗,乃小生偶感而发,即是赠给姐姐的,理当以姐姐为名,敢问姐姐芳名为何?”

    见李修年如此淡泊名利,老鸨心动的同时忍不住生出一些相见恨晚的遗憾和苦涩,淡淡开口道:

    “妾身叫红娘,曾经也是这里的花魁,不如这首诗就叫《红花楼赠花魁娘子》,如何?”

    “姐姐喜欢就好……”

    见老鸨头上继续冒出绿光,李修年当即加快吸收的速度,但还不待他把话说完,老鸨便突然以手掩头,倒向一旁,声音低低地呻吟道:“我怎么忽然觉得有些头晕啊?”

    见状,李修年连忙上前一步,伸手将她扶住,美人入怀,一阵清香顿时扑鼻而来,令他忍不住有些心猿意马。

    而在她的头顶上方,再次冒出大片绿光,绿得李修年有些发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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