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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万念俱灰!

    李修年此刻心如死灰,他很想动手反抗,就算是死,也不能就这么便宜了那图司空。

    可是,无论他如何催动丹田里的灵力,它们都没有反应。

    灵力无法动用,李修年很是无奈。

    不过,他还有武道之力,刚刚只是太过震惊,一时着急没有想到这一点。

    现在回过神来,李修年方才意识到,他的武道修为在这半年的时间里也有所突破,达到了一流武者的境界。

    他并非真的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他还有一战之力。

    想到这里,他当即不再犹豫,猛一咬牙,忍着疼痛将插入胸口的那把短刀拔了出来,随后摇摇晃晃地冲向那图司空,口中同时怒喊道:

    “你这不知廉耻的白眼狼,当初我真不该救你们,你们这样做,迟早是会遭天谴的!!!”

    李修年现在的状态虽然很差,但毕竟是一流武者,哪怕受了重伤,也不至于连路都走不稳。

    他这么做,其实都是装的,目的就是让那图司空误以为他已经没有反抗的力量,让他掉以轻心,放松对他的警惕。

    见他连路都走不稳,还要拿刀杀他,那图司空果然没有多想,只见他眼中带着几分怜悯之色,十分同情地看着李修年,道:

    “如果骂我可以让你心里好受一些,你尽管骂吧,李老弟。我承认我确实做得不对,但我这么做都是为了部落的未来,我还不能死,族人们需要我。”

    “为了他们,为了光复树人族昔日的辉煌,我会不惜一切代价。我们等这个机会已经等了很久了,我决不允许任何人出现搅局。”

    “我很感激你为我们的付出,所以你放心,等你死后,我会把你的尸体带回去,接受我树人族世世代代的祭拜和供奉,这可是无上的荣耀,也算是我对你的补偿!”

    “这算什么荣耀,你少在这里自说自话,自我感动,我才不屑于接受你们这些虚伪之徒的祭拜!想要我死,可没有这么简单,就算是死,我也要向你讨一点利息!”

    李修年大声怒吼着,加快速度向那图司空跑去。

    见状,那图司空不由冷笑着摇了摇头,手掌微微抬起,掌心之中绿光闪烁,飞出一条绿色藤蔓。

    绿色藤蔓呼啸着激射而出,转瞬间破空而至,缠绕住了李修年的双脚,将他绊倒在地。

    李修年“嘭”的一声重重落地,脸朝下摔了个狗啃屎,在雪地上留下一个帅气俊朗的脸印。

    他挣扎着爬起来,张口喷出大口黑血,血水喷溅而出,落到那图司空脚下。

    那图司空淡淡看了他一眼,眼中闪过几分不忍之色,道:

    “李老弟,你这又是何必呢?有什么遗言你就说吧,看在你为我们树人族做了这么多事情的份上,要是能够办到我一定帮你!”

    “遗言……我要你死,你能做到吗?”

    李修年从没见过像那图司空这么贱的贱人,明明要杀他还在那里假惺惺地表示好意和怜悯,见他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李修年脸上不由浮现出几分鄙夷之色,当即不再迟疑,召唤出那十二只噬金虫。

    他本来是想着将噬金虫留给红叶,有它们在,红叶他们就相当于多出了十二只眼睛,在危机四伏的迷雾沼泽里,会方便很多。

    但是,因为噬金虫表现出了极为强烈的反抗意志,不愿意听从红叶等人的命令,非要跟着他走。

    李修年拿他们没有办法,这才只好无奈地将它们留在身边。

    他万万没有想到,噬金虫竟然会在这个时候、在这种情况之下派上用场。

    也幸亏这些噬金虫一心效忠于它,要不然就便宜了这群虚伪的树人!

    因为数量少,仅凭这十二只噬金虫难以打败那图司空,所以李修年并没有傻到只依靠它们的力量,而是催动它们,攻向那图司空的双眼。

    两人距离本就很近,再加上噬金虫飞行速度很快,那图司空毫无防备,猝不及防之下,只见眼前金光一闪,尚未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双眼便传来一股剧痛,视线一下子变得黑暗下来。

    他当即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伸出双手抓向自己的眼睛,试图将噬金虫从眼眶里面抠出来。

    但是,噬金虫却早就已经咬碎他的眼球,钻向他的大脑,不断噬咬他的血肉。

    那图司空一下子慌了神,连忙催动体内妖气,止住噬金虫的攻势,想要将它们从身体里面逼出来。

    然而,就在他刚刚将噬金虫封住,暗暗松了口气的时候,胸口却是忽然传来一股冰凉的触感,紧跟着是一阵剧烈无比的疼痛。

    骤然受到如此重创,他整个人当即如遭雷击一般,脑海之中一片空白,呆呆地立在那里。

    如此过了片刻,他方才反应过来,一脸震惊和难以置信地开口怒骂道:“臭小子,你竟敢暗算我!?”

    闻言,李修年不由冷冷哼了一声,用力将他扑倒在地,同时拔出那把短刀,刺向他的天灵盖,开口讥讽道:

    “怎么,难道只准你暗算我,就不允许我以同样的手段反制于你吗?”

    察觉到李修年使用短刀刺向自己,那图司空急忙伸出双手抵挡,气急败坏地开口说道:“你明明已经中了我的毒,怎么还可以动用灵力,这不可能,难不成你一直都在隐瞒实力?”

    一边说着,他还一边偷偷动用妖气,催动口袋里的种子。

    一条带刺的黑色藤蔓随后撑破他的口袋,以掩耳不急迅雷的速度迅速缠绕住李修年的双手,并且去势不停,转瞬间包围住了他的整个身体。

    藤蔓带刺,扎破了李修年的身体表面的皮肤,流出大量鲜血。李修年身上的衣衫很快就被鲜血染红,变成一片粘稠渗人的殷红色。

    与此同时,还有一股毒液顺着藤蔓的尖刺流入他的身体里面,禁锢住了他体内的灵力。

    在那图司空看来,李修年之所以能够挣脱他的束缚,并且临死反扑,是因为他的修为比较高,压制住了短刀上的毒液。

    所以,他便想着继续给李修年下毒,让他无法动用灵力反抗。

    但他不知道的是,李修年之所以能够反抗,动用的并不是体内的灵力,而是血肉之力。

    见他判断失误,继续给自己下毒,意图消耗他的灵力,此举正中李修年下怀。

    他不再给那图司空喘息的机会,趁着他自以为奸计得逞的时候,李修年当即用尽全身上下所有力气,一举挣脱了黑色藤蔓的束缚,将那把短刀扎进那图司空的天灵盖里,搅碎了他的脑袋。

    随后拔出来,奋力扎在他的脖子上面,一刀又一刀,将他的头整个斩断。

    在这个过程中,随着每一刀落下,都有一行血柱冲天而起,溅得李修年满脸都是。

    但他并不觉得血腥,反而有一种发自心底的快感和满足。

    李修年以前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竟然会喜欢上这种血腥的感觉。

    但现在,他却是觉得那图司空的鲜血格外鲜甜,每一刀下去都让他感到非常解气。

    只是,有一点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虽然脖子断了,但那图司空却没有死绝,而是挥动双手,死死抓着李修年的脖子不放。

    任凭李修年如何用刀去扎、去砍,他都没有丝毫松懈,反而更加用力,似是想要与李修年同归于尽一般。

    与此同时,在那颗断了的头颅上,那图司空口中还在念念有词,轻声默念着某种奇怪的咒语。

    似是接收到他的意志,在他的躯体旁边,一颗刚才从撑破的口袋里散落下来的黑色种子忽然轻轻颤动了一下,随后冒出一道极为强烈的紫色光芒。

    在紫光之中,陡然间爆发出一道尖锐刺耳的嘶鸣,紧接着从里面飞出一头紫色巨鸟。

    巨鸟刚一出现,便猛然振动巨大的双翅,掀起一阵猛烈的狂风,呼啸着扑向李修年。

    受到狂风和巨鸟的侵袭,李修年的身体当即不受控制地向后倒退而出,向着悬崖边快速飞去。

    那图司空的双手本来还抓着他的脖子,却在这时松开,见状,李修年当即眼疾手快,抓住了他的衣袖,拽着他一起掉落下高崖。

    呼呼呼……

    耳边风声呼啸不止,李修年试图动用体内灵力,飞回到雪山顶上。但是,体内的灵力却完全不听他的使唤。

    他的身体仍旧在不停地下坠当中,但他无法阻止,他也没有办法和力气再去阻止……

    他知道,自己这一回应该是真的死定了!

    以前他常常在书上看见过这样的描述,一个人死的时候,在他的面前,会像走马灯一样闪过许多画面,以极短的时间回忆完他的一生。

    如果他这一次真的要死了,李修年希望书上说的是真的,这样,他至少还能再见前女友一面。

    最近,他发现自己的记忆力越来越差,遗忘了很多以前的事情。

    他想重新找回那些美好的往日时光,哪怕只是匆匆一瞥,倘若能够死在美好的过往之中,对他来说,这或许是最好的结局。

    李修年其实很不甘心就这样死去,但事实如此,不甘心又怎么样?不甘心他就不会死吗?不甘心他就可以像浪哥一样穿越回到过去,拥有一次重来的机会吗?

    现实永远都是残酷的,他和浪哥虽然遭遇相似,都莫名其妙地穿越到这个世界里,却拥有截然不同的命运。

    过去可以重来,却无法改变,这是浪哥用亲身经历在日志里告诉他的惨痛教训。

    当然,浪哥其实也有改变,因为这个能力,他曾多次改写自己的命运,但那也仅限他自己。

    李修年很清楚,在这样的情况之下,绝对不会有存活的可能。

    所以,哪怕心底再不甘,他也只能接受这个事实。

    想到这里,他不再反抗了……

    尽管心中很是惶恐,但他知道,一切很快就会结束……

    他努力过、奋斗过,哪怕再落魄、再糟糕,他也不曾想过放弃过,在追求梦想这条道路上,他从来都没有后悔过。

    要说唯一有遗憾的地方,就是没能给前女友带来幸福的生活,这是他一直以来最为痛苦的事情。、

    但是现在,一切都将结束了,一切都将归于虚无,一切都会随着他的离去而烟消云散……

    如果人生能够重来一次,他大概还是会继续走这一条路。

    不过,要是能够知晓未来发生的事情,他一定会避开前女友,选择一个人默默忍受这份孤独。

    追梦本来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但要是有其他感情掺杂在其中,这件事情就会变得不再纯粹。

    很多时候,他都在想着怎么写小说才会挣钱,这样做固然没错,但已经偏离了他本来的初衷。

    因为如果只是想要赚钱,以他名牌大学毕业生的身份,到外面随便找个工作,就算混得再差、再惨,赚的钱也不会比写小说还要少。

    他其实有点本末倒置了,又或者说,从一开始就偏离了轨道。

    靠写小说赚钱当然没错,但把赚钱作为写作的目标,这就不对了。

    他之所以喜欢写小说,是因为他觉得这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他享受这种创造一个未知和有趣的世界所带来的满足感和成就感。

    从一开始,他就是抱着要写出一个有趣的故事的念头才动笔的,这是他的初心,也是他一直以来所追求的梦想。

    只有有趣的故事才会吸引人、打动人,只要你写的小说足够有趣,就一定会有读者喜欢,为你的故事买帐。

    作为一个小说家,他不应该整天只想着怎么才能赚钱,而是应该花更多的时间去构思有意思的故事。

    只要他能够不断写出有趣的故事,看得人一定会越来越多,看书的读者多了,难道还会挣不到钱吗?

    李修年很后悔,到了这一刻他才意识到这一点。

    当然了,恋爱与追求梦想,从来都不是一件冲突的事情。

    但是,有一件事情李修年必须承认,他不是一个有天赋的人。他想成功,就只能够依靠锲而不舍的努力,不断去尝试,不断去试错,方才能够找到适合自己的方向。

    这件事情说着容易,但做起来却很难。

    因为这意味着他必须忍受长时间的穷苦和寂寞,他喜欢、他热爱,所以他等得起。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像他这样,对写作这件事情永远怀抱着幻想和期待,而问题和矛盾就在这里!

    他前女友也是因为失望太久而放弃了他……

    但他能怪前女友移情别恋吗?

    显然不行。

    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他既然没能够给自己喜欢的女人带来幸福,就应该预料得到有一天她会离开自己。

    李修年现在心里只有后悔,但好在一切都将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