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林诗瑶不是生气,是兴奋的有点过头了。
听到胡宥嘉名字的那一刻,她差点激动的扑上去。
没想到会是以这种一种形式再见胡宥嘉。
但是她忍住了,她想慢慢的了解这个多年未见的坏家伙。
就是林老头儿日防夜防的那个黄毛儿。
他也是林诗瑶一直被家里管的这么严的罪魁祸首,林老头儿还专门给林诗瑶立了家规,出门有三防:防火防盗防黄毛儿。
林老头儿生怕自己宝贝女儿被人给拐跑了。
此时的林诗瑶躺在自己的小床上,被幸福和回忆包围着。
“长高了不少,还好,没长歪!就是人傻了点儿,初入社会早晚被骗!”
“哼,多亏姐姐我发现的及时!要不你还得品尝多少社会的险恶……”
“胡宥嘉,忽悠家!坏东西,居然把我给忘了,等下次见面给你好看!”
“哼,你你你最好没有女朋友,要是被我看见你就死定了!”
“呃,看他一个人跑图书馆,应该没有吧……”
“有也不怕!还能有姐姐我好看?”
“好吧,就算有我好看也没我聪明……”
“呃,好困……睡觉,睡觉…笨蛋,回头见!乖乖等我哦,别把自己再弄丢了!”
“呃,这笨蛋该不会看不到我留给他的电话号码吧……”
无数的思绪夹杂着情绪,让林诗瑶陷入了胡思乱想走火入魔的地步。
这些年,她悬着的心,此刻终于落地了。
凄风凄雨与你相逢,所幸,岁月还是为她留下了那盏灯。
只是昨晚告别的太匆忙。
在公园,胡宥嘉醉的不省人事,在躺椅上睡着了。
林诗瑶本是想陪着等胡宥嘉醒过来的,结果灯光闪烁,一辆玛莎拉蒂突然停在了路边。
车上下来一位风姿绰约的女子。
一双红色高跟鞋,连夜色也避让三分,无论走到哪里,都恣意的宣示着那将是她的主场。
她的气场,她的气质,无与伦比。
注定走到哪她都将是目光的焦点。
贵气中还夹杂着三分妩媚,却又让人不敢僭越半分。
来人正是朱姨。
林诗瑶口中的那个朱姨。
林诗瑶像犯错孩子一样,只好乖乖就范。
为了不让胡宥嘉暴露,借口拿包时,她匆忙把自己的外套给胡宥嘉披在了身上。
还不忘给胡宥嘉打了个草莓记号。
然后才一步三回头的跟着朱姨上了玛莎拉蒂……
林诗瑶从枕头下摸出一张照片憧憬着,任思绪翻飞,蔓延。
随后手指又轻触过自己温润的嘴唇,回味着。
“哼,真没想到能在这里邂逅!找你这么多年,我就收一点点利息当辛苦费了……呀呀呀,羞死了,不知道他明天会记不记得……”
“算了,反正明天也见不到面……”
好在她很快就困了,睡了。
她日夜思念的人啊,终于出现了。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她的梦带着微笑,很甜,很美。
……
朱姨轻轻推开门,帮林诗瑶把被子盖好。
无奈又宠溺的摇了摇头,
“这孩子,什么时候能长大呢!要不是我帮你瞒着,早被你爸抓回去了。”
朱姨,全名朱彩桦,浙江人。
90年代下海经商,赶上改革开放,跑去了香港淘金。
几经艰辛,事业小有所成。
97年香港回归,她又追着浪潮回归内地发展,来到津城。
正好在此期间结识了林诗瑶的父亲,两人一直合作至今。
老林的产业不少,唯独把自己最钟爱的酒庄划归到了女儿林诗瑶名下。
林诗瑶接手时还小,哪懂什么经营,所以一直都是由朱彩桦朱姨代为打理。
朱姨把林诗瑶当成干女儿看待,因为林诗瑶满足了她关于女儿的一切幻想。
试问这样的女儿你不爱?
朱姨同样想让林诗瑶快点成长起来,于是前一阵时间借口可能要回香港小住一段时日,所以给林诗瑶安排了一些酒庄的日常工作。
返港是假,主要是想给林诗瑶点压力,让她快点熟悉酒庄的管理和流程。
这也是林诗瑶去图书馆喝酒的起因。
一半为了躲清静,一半为了品酒。
边查资料边品尝,省心又方便。
刚好这天碰上了突然乱入跟她要酒喝的胡宥嘉。
缘分就是这么奇妙吧。
你以为她是喝了六瓶啤酒,那是因为她当天要试六种不同啤酒的麦芽含量和酒精浓度。
后面,纯属胡宥嘉撞枪口上了。
林诗瑶脾气上来是真的。
就是那句“你这酒量在我家只配和小孩坐一桌。”
她堂堂一个酒庄老板,能在自己的领域让他嚣张放肆?
必须给他点颜色看看。
而且吧,主要胡宥嘉头发是黑色的,直接就让林诗瑶降低了戒心。
老林只说防黄毛儿来着!
这都怪老林头儿不严谨。
于是有了后面的故事。
......
天海大学。
一觉醒来的胡宥嘉突然发现宿舍多了一副生面孔。
王睿。
宿舍第六人。
同样大一新生,土木工程系。
其实也不算生,最少胡宥嘉记得清清楚楚。
除了专业上的事儿之外,胡宥嘉印象最深的就是这货拆二代的身份。
王睿家里在被炒房团坑了的情况下,依旧还有两套自留院。
后来拆迁完,他家分到了六套房子,而他是家里独子。
所以后来的二十年,这货口口声声督促着身边的朋友要努力上班努力工作,可他根本就不知道上班为何物。
逼班儿一天没上过。
这货仅靠着收租就过上了安逸的养老生活。
体重也从现在的一百二十多斤,变成了后来的二百一十多斤。
但是怎么说呢,如果当初不被炒房团套路,这货可能会从包租公直接跃迁进富豪一列。
要知道这可是1999年,这时候房还不高,但是往后几年的价格猪突猛进,一天三变。
这时候手里有房就相当于一种投资储备行为了。
十年后出手,他是百万千万富翁;二十年后出手,他可能就是亿万富翁。
可惜这货最后的成就也只是个包租公。
胡宥嘉觉得有必要拉这兄弟一把,坚决不能让他沉沦为包租公。
“义父“这东西,跟抽烟喝酒烫头一样,它上瘾!
听一遍你就停不下来,一天不听它浑身难受。
主要,整个宿舍就这货还没叫义父呢!
于情于礼,说不过去。
就你小子搞特殊?
你怎么那么不合群?
别人都叫你不叫,那哥几个会孤立你的!
“咋啦哥们儿,让人煮了?”
说着,胡宥嘉一点不生分的打着招呼凑了上去。
听到胡宥嘉名字的那一刻,她差点激动的扑上去。
没想到会是以这种一种形式再见胡宥嘉。
但是她忍住了,她想慢慢的了解这个多年未见的坏家伙。
就是林老头儿日防夜防的那个黄毛儿。
他也是林诗瑶一直被家里管的这么严的罪魁祸首,林老头儿还专门给林诗瑶立了家规,出门有三防:防火防盗防黄毛儿。
林老头儿生怕自己宝贝女儿被人给拐跑了。
此时的林诗瑶躺在自己的小床上,被幸福和回忆包围着。
“长高了不少,还好,没长歪!就是人傻了点儿,初入社会早晚被骗!”
“哼,多亏姐姐我发现的及时!要不你还得品尝多少社会的险恶……”
“胡宥嘉,忽悠家!坏东西,居然把我给忘了,等下次见面给你好看!”
“哼,你你你最好没有女朋友,要是被我看见你就死定了!”
“呃,看他一个人跑图书馆,应该没有吧……”
“有也不怕!还能有姐姐我好看?”
“好吧,就算有我好看也没我聪明……”
“呃,好困……睡觉,睡觉…笨蛋,回头见!乖乖等我哦,别把自己再弄丢了!”
“呃,这笨蛋该不会看不到我留给他的电话号码吧……”
无数的思绪夹杂着情绪,让林诗瑶陷入了胡思乱想走火入魔的地步。
这些年,她悬着的心,此刻终于落地了。
凄风凄雨与你相逢,所幸,岁月还是为她留下了那盏灯。
只是昨晚告别的太匆忙。
在公园,胡宥嘉醉的不省人事,在躺椅上睡着了。
林诗瑶本是想陪着等胡宥嘉醒过来的,结果灯光闪烁,一辆玛莎拉蒂突然停在了路边。
车上下来一位风姿绰约的女子。
一双红色高跟鞋,连夜色也避让三分,无论走到哪里,都恣意的宣示着那将是她的主场。
她的气场,她的气质,无与伦比。
注定走到哪她都将是目光的焦点。
贵气中还夹杂着三分妩媚,却又让人不敢僭越半分。
来人正是朱姨。
林诗瑶口中的那个朱姨。
林诗瑶像犯错孩子一样,只好乖乖就范。
为了不让胡宥嘉暴露,借口拿包时,她匆忙把自己的外套给胡宥嘉披在了身上。
还不忘给胡宥嘉打了个草莓记号。
然后才一步三回头的跟着朱姨上了玛莎拉蒂……
林诗瑶从枕头下摸出一张照片憧憬着,任思绪翻飞,蔓延。
随后手指又轻触过自己温润的嘴唇,回味着。
“哼,真没想到能在这里邂逅!找你这么多年,我就收一点点利息当辛苦费了……呀呀呀,羞死了,不知道他明天会记不记得……”
“算了,反正明天也见不到面……”
好在她很快就困了,睡了。
她日夜思念的人啊,终于出现了。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她的梦带着微笑,很甜,很美。
……
朱姨轻轻推开门,帮林诗瑶把被子盖好。
无奈又宠溺的摇了摇头,
“这孩子,什么时候能长大呢!要不是我帮你瞒着,早被你爸抓回去了。”
朱姨,全名朱彩桦,浙江人。
90年代下海经商,赶上改革开放,跑去了香港淘金。
几经艰辛,事业小有所成。
97年香港回归,她又追着浪潮回归内地发展,来到津城。
正好在此期间结识了林诗瑶的父亲,两人一直合作至今。
老林的产业不少,唯独把自己最钟爱的酒庄划归到了女儿林诗瑶名下。
林诗瑶接手时还小,哪懂什么经营,所以一直都是由朱彩桦朱姨代为打理。
朱姨把林诗瑶当成干女儿看待,因为林诗瑶满足了她关于女儿的一切幻想。
试问这样的女儿你不爱?
朱姨同样想让林诗瑶快点成长起来,于是前一阵时间借口可能要回香港小住一段时日,所以给林诗瑶安排了一些酒庄的日常工作。
返港是假,主要是想给林诗瑶点压力,让她快点熟悉酒庄的管理和流程。
这也是林诗瑶去图书馆喝酒的起因。
一半为了躲清静,一半为了品酒。
边查资料边品尝,省心又方便。
刚好这天碰上了突然乱入跟她要酒喝的胡宥嘉。
缘分就是这么奇妙吧。
你以为她是喝了六瓶啤酒,那是因为她当天要试六种不同啤酒的麦芽含量和酒精浓度。
后面,纯属胡宥嘉撞枪口上了。
林诗瑶脾气上来是真的。
就是那句“你这酒量在我家只配和小孩坐一桌。”
她堂堂一个酒庄老板,能在自己的领域让他嚣张放肆?
必须给他点颜色看看。
而且吧,主要胡宥嘉头发是黑色的,直接就让林诗瑶降低了戒心。
老林只说防黄毛儿来着!
这都怪老林头儿不严谨。
于是有了后面的故事。
......
天海大学。
一觉醒来的胡宥嘉突然发现宿舍多了一副生面孔。
王睿。
宿舍第六人。
同样大一新生,土木工程系。
其实也不算生,最少胡宥嘉记得清清楚楚。
除了专业上的事儿之外,胡宥嘉印象最深的就是这货拆二代的身份。
王睿家里在被炒房团坑了的情况下,依旧还有两套自留院。
后来拆迁完,他家分到了六套房子,而他是家里独子。
所以后来的二十年,这货口口声声督促着身边的朋友要努力上班努力工作,可他根本就不知道上班为何物。
逼班儿一天没上过。
这货仅靠着收租就过上了安逸的养老生活。
体重也从现在的一百二十多斤,变成了后来的二百一十多斤。
但是怎么说呢,如果当初不被炒房团套路,这货可能会从包租公直接跃迁进富豪一列。
要知道这可是1999年,这时候房还不高,但是往后几年的价格猪突猛进,一天三变。
这时候手里有房就相当于一种投资储备行为了。
十年后出手,他是百万千万富翁;二十年后出手,他可能就是亿万富翁。
可惜这货最后的成就也只是个包租公。
胡宥嘉觉得有必要拉这兄弟一把,坚决不能让他沉沦为包租公。
“义父“这东西,跟抽烟喝酒烫头一样,它上瘾!
听一遍你就停不下来,一天不听它浑身难受。
主要,整个宿舍就这货还没叫义父呢!
于情于礼,说不过去。
就你小子搞特殊?
你怎么那么不合群?
别人都叫你不叫,那哥几个会孤立你的!
“咋啦哥们儿,让人煮了?”
说着,胡宥嘉一点不生分的打着招呼凑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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