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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升华

    雷曈已经很高看徐默的天分了,但是事实证明,他还是低估了徐默的天分。

    那份内功心法,徐默倒是没能做到记一遍就背下来,但是内功心法里运行内力的相关事宜,徐默总是能触类旁通、举一反三。

    从结果上来说,除了雷家先辈用来记录心法的文字之外,徐默已经学会了那套内功心法了。

    文字是束缚。

    正如那句经典名言: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是因为他们读的《哈姆雷特》的内容不同吗?

    不是,是因为文字是束缚。

    每个人对于文字都有不同的理解,这就是文字的束缚。

    不是说老师们教书的时候教的全都是一回事,每个字的释义也都有统一的标准,就能让所有人对于同一个词、同一句话、同一段描述、同一篇文章拥有相同的理解。

    文字是束缚这一点,最突出的表现不在于单个的词语,或那么一两行的句子。

    而是涉及交织在其中的文字越多,这当中的表现才越显眼。

    有句话叫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为什么只能意会不能言传?就是因为文字是束缚。它会将一些东西限定在某个范围之内,而可怕之处在于,一旦这种限定成为了主流,甚至于慢慢的只会进一步限定,那么文字所具备的含义就只会越来越少。

    以往区区几个字便能让人联想到诸多事物的字句,渐渐的拥有了定式,僵硬而顽固。

    为何真正的高手需要走出自己的道路?正是因为他需要脱离那些既定的一切,找到属于自己的理解方式。

    让人不禁惋惜的是,这样的人当然很少。

    但现在,在雷曈面前,就有一个。

    “雷哥……”徐默耷拉着脑袋,“你以前不这样的。”

    “你厨艺比我好。”雷曈神色如常。

    “雷哥……”徐默依旧耷拉着脑袋,“你以前不这样的。”

    然后他终于肯抬起头,“所以爱会消失,对不对?”

    雷曈牙床都在颤抖。

    “算你狠!”雷曈老老实实地去厨房了。

    “雷哥,没我抄的好吃诶。”徐默低着头吃饭,有一筷子没一筷子地扒拉着,嘟囔道。

    “你把意见写下来,我尽量改。”雷曈面无表情。

    就是筷子断了几双,碗破了几个。

    “雷哥……”徐默刚开口。

    “待会儿我去买。”雷曈打断。

    熬过了中午,雷曈有一下午的时间可以冷静冷静。

    这几天下来,雷曈对徐默完全是有求必应,或许是这样的态度让徐默渐渐尝到了甜头,于是得寸进尺起来了。

    不过相应的,两人的关系得到了升华。

    从朋友到师徒,从师徒到现在的家人。

    那边,徐默到了公司。

    一进公司,就发现气氛有点不对。

    同事们看上去都有些紧张。

    他们都在注意着用半透明玻璃隔出来的办公室。

    办公室一般是经理用,老板因为常出门跑业务的原因,一年到头其实来不了公司几次。

    公司经营着三个网站,总的来说不温不火,虽然挣不了什么大钱,但至少是老板和经理两夫妻的心血。

    其实老板和经理并不缺钱,经营这个公司主要是想有件事做,不至于每天太闲。

    “怎么了?”徐默回到自己的工位,低声问对面的同事。

    这位是和组长乔薇一起管理公司最挣钱的网站的妹子,叫黄安娇。

    她其实也很年轻,只比徐默大两岁。

    不过却是正经的知名大学高材生,可以说在这里工作确实是大材小用了。

    但没办法,人家和老板经理的想法是一样的,每天只要不太闲就够了。曾经是职业的经理人,在一家大公司里任职高管,还是拿高额分红的那种高管。仅仅一年,就已经挣到了够花一辈子的钱。

    后来从大公司里辞职,才来了这里。

    顺带一提,这位是老板的侄女,亲侄女。

    “有人想收购这一层楼,其他公司都同意了,现在来跟婶婶谈。”黄安娇说。

    “这样啊。”徐默点点头,不算大事。

    “不过好像价钱方面有点问题。”黄安娇补了一句。

    “价钱方面有什么问题?”徐默顺着问。

    “对方只肯出四万。”黄安娇说。

    徐默顿时就被吓到了。

    徐默在这里工作也有一年多了,多少知道一点公司的情况。

    这栋写字楼一共有十二层楼,公司位于三楼,虽然只占地区区四十几个平方,却拥有着这块区域的永久使用权。

    倒不是买的,而是这栋写字楼的东家送的。

    而这栋写字楼的东家,正是黄安娇的父亲,徐默所在的小公司的老板的哥哥,亲哥哥。

    老板的老哥在同原手握三栋写字楼,此外人还在国外做跨国生意。

    老板其实也不差,严格来说,老板其实比他的老哥更出色。

    老板是销售出身,曾创下过一个月的销售额超两百万的记录。后来单飞自己办公司,成了一名投资人,投啥火啥。

    再后来结了婚,奔波在外的心思就淡了,于是陪着老婆周游世界,顺便搞点投资。等有了自己的孩子以后,旅游的心思也渐渐淡了,就跟老婆在老家当起了包租公。

    徐默现在住的公寓,原先就是老板家的。

    之所以说原先,是因为现在那栋公寓的主人正是徐默对面的黄安娇。

    要知道,最早徐默是住在那栋公寓附近的一片出租屋内的,条件一般,没有独立卫生间,没有独立厨房。房租虽然不贵,但确实只是将就着。

    是经理在了解到相关情况之后,跟黄安娇提了提,于是建议徐默住去公寓楼。

    徐默刚开始真没想答应,后来去亲眼看过之后,也就恭敬不如从命了。促使徐默答应的其实倒不是公寓那边条件确实好,也不是房租便宜得让他咋舌,只是因为大家同事一场,太不给面子也不合适。

    直白一点说,就是盛情难却。

    言归正传,虽然同原现在还只是个小城市,但是想要从老板的手里拿走这片占地四十几个平方的区域,单以市价来说,至少四万是肯定不够的。

    徐默竖起耳朵,想去听听办公司里的动静。

    “楚经理,这样吧,我做主,六万。做人可别太贪心。”

    徐默听见这样一句话。

    做人可别太贪心?那家伙是怎么将这种话说出口的?真的不会脸红吗?

    “陈先生,请回吧。”经理已经没兴趣搭理这位了。

    “敬酒不吃吃罚酒!”

    一个看上去颇为油腻的中年男人从办公室里推门而出,一副愤愤不平的样子。

    他的手里还有一个玻璃水杯,水杯里还有半杯水。

    他大概是实在气愤,于是顺手就将手里的水杯一甩。

    水杯脱手而出。

    黄安娇瞪大眼,一时之间像是被仙人施展了定身术一样,连大叫都做不到了。

    水杯越来越近,黄安娇的脸上终于有了一丝花容失色的变化。

    刹那之间,黄安娇就面无血色了。

    水杯在距离黄安娇的脸仅有一厘米的位置顿住。

    徐默一只脚半跪在电脑旁,身体侧着探出,一只手抓住了水杯。

    电光火石间。

    “啊!”黄安娇的尖叫声。

    听到这声音的经理两步从办公司里出了来。

    “姓陈的!”

    眼前的场景已经无需多说。

    姓陈的看着黄安娇,黄安娇的脸前正是那个陈姓之人的水杯,距离黄安娇极近,仅仅一厘米。

    不,从经理的这个位置来看,根本没有一厘米,几乎只差毫厘就要印在黄安娇的脸上了。

    幸好,幸好有徐默接住了水杯。

    “你回去告诉那个人,他死定了。”

    经理冷冷的说,语气间没有任何威胁的意思,只是声音冷得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