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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获得弓箭

    “小兄弟,我媳妇儿正坐月子,这只野鸡不好卖,正好顿给她吃。你说那株人参不值什么钱,不如补送给我如何,一起炖了给我媳妇儿补补。”

    王刚的眼神不加掩饰,贪婪显露无疑,说的话简直是无耻到了极点。

    人参具体几年,王刚判断不出,但再卖不出价,一两银子肯定没问题。

    能抵得上好几只野鸡野兔了。

    说媳妇儿刚生在坐月子是真的,可炖鸡炖人参给她吃,那是假的。

    纪凡盯着王刚的双眼,脸色阴沉的可怕。

    怒火腾的一下爆发。

    杀心自启!

    明明憨厚的面容,竟如此的无耻贪婪啊,能靠山生活的人,果真没有良善淳朴的。

    无疑是见他年轻孤身一人,加之刚刚丝毫没争竞,以为他好说话,乃至懦弱可欺,便越发不要脸皮了。

    纪凡冷声道:“我要是不给呢?”

    “呵呵,不给?我好好说话给你个台阶下,你自己不下,就别怪我了。”

    王刚彻底撕下伪装,脸上一丝笑容都没了,弓箭直接对准了纪凡,凶神恶煞的说道。

    纪凡似乎因威胁而害怕妥协:“好,我给你,别伤害我,让我走。”

    “不行,你走了人参我怎么弄,你来采摘,别故意破坏,不然我让你吃不了兜着走。”王刚晃了晃手中的弓箭,继续威胁。

    他了解,人参完整,能卖的价更高。

    即便处理的差不多,他也不打算自己采摘,清楚自己粗手粗脚的,做不了精细活。

    哪怕白得的一株人参,他也不愿意浪费一点。

    “好好好,我采摘好了给你,你注意点弓箭,千万别失手了。”

    纪凡满脸愤怒却又憋屈。

    符合被欺负不甘愤怒、又害怕不敢反抗的模样。

    王刚不自觉露出了得意的笑意。

    欺负人、抢东西的感觉真好。

    “我先把野鸡给你。”

    纪凡弯腰捡起无头野鸡,说着就将其用力抛向王刚那边。

    王刚见状,更是志得意满,不疑有他。

    既然纪凡如此听话,弓箭也微微下移了些角度,不再完全瞄准。

    示意身边的猎狗去叼野鸡。

    猎狗早已垂涎欲滴,狗眼瞪得老大,得到指示立马冲刺跳跃,张嘴咬向空中的野鸡。

    “要我的野鸡人参,你踏马有命拿吗?!”

    就在此时,纪凡森然爆喝。

    眼神凶狠嗜杀,紧握柴刀几个箭步冲刺,在猎狗落地闪躲的瞬间,一刀劈开了它的狗头。

    一只狗,也敢朝他狂吠。

    他不想起冲突。

    奈何人善被人欺!

    退一步,真的不能海阔天空。

    换来的只会是变本加厉。

    越想越气,唯有杀戮才能平息一切怒火。

    被它叼住的野鸡尸体,差点和狗头一起被劈成两半。

    说时迟那时快,即便有些松懈大意,没想到以为被自己吃定了的纪凡,会突然暴起反抗,一出手就暴杀了自己的猎狗。

    王刚的反应也非常迅速,一声咆哮“你找死!”之际,弯弓搭箭朝纪凡射出了一箭,然后快速后退想拉开距离,向箭壶伸手拿箭矢,要继续射箭攻击。

    然而仓促间射出的箭,准度和力道都不够,射出的那一箭被纪凡轻易避开。

    砍柴技能的晋级,不单单是劈砍招式的熟练精通,过程中附带的身体协调和肌肉本能,让他对危险的应对能力也得到提升。

    不待王刚再次射出箭矢,纪凡欺身而上挥刀就砍。

    王刚心知来不及了,急智放弃射箭,将长弓当武器格挡,并抽出猎刀对战。

    毫无技巧可言。

    两相对比,纪凡对自己的劈砍刀招,更是满意。

    对上没练过武的普通人,两招基础的刀法招式,足以强势压制。

    仅仅数次劈砍,王刚便彻底失守,猎刀被震的脱手掉落,中门大开被纪凡一刀砍中脖子,当场毙命。

    王刚最后的眼神中,流露出了悔恨、不甘、愤恨等复杂交织的神色。

    人死如灯灭。

    纪凡心中的怒意杀意消散。

    平静的看着一人一狗两具尸体,擦拭了柴刀上的血迹。

    “非要欺负我、逼我干嘛,好好活着不好吗。”

    真的很无奈!

    今天才是穿越的第五天。

    加上王刚,他已经被逼着杀了5人,算上猎狗,就是六具尸体。

    他真的不是好杀之人。

    以前连鸡鸭鱼都没杀过,都是让人杀好了,或是直接吃现成的。

    这个世界的世道,简直操蛋。

    想做个好人太难了!

    “不让我好过,那就都别过了。”纪凡抬头看天,挥了挥手中的柴刀。

    事后摸尸。

    王刚身上只有几十文钱。

    对此,纪凡没啥好失望的,早有预料。

    毕竟王刚肯定有家有室,出来打猎,不可能带着所有钱财。

    收获其实不少。

    一张保养的还不错,七八成新的猎弓,售卖的话也能值个几两银子,比他发现的这株人参值钱,这还用了不短时间。

    作为猎户最重要的挣钱工具,一把合格的猎弓不便宜,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猎户,是一个可以代代相传的职业。

    狩猎技艺可以传承,猎弓同样可以一并传给子嗣。

    当然,王刚手中这猎弓是不行的。

    普通猎户的狩猎一生,必定会用坏掉几张弓,除非真舍得花大价钱购买上等弓。

    “很好,正要练习射箭,这下不用下山弄了。”

    纪凡的心情又愉悦了起来。

    真是瞌睡时来了枕头!

    得来全不费工夫!

    箭矢,一共十二支,正常的数量。

    一把猎刀。

    他试了试手感,比起柴刀更适合砍人一些,柴刀毕竟是为了方便砍柴而设计的。

    不错不错!

    然后,王刚随身带着的布袋子,里面捆绑着两只野兔。

    “这下,肉够吃好些天了。”

    一只两斤多重的野鸡,两只都有四五斤重的野兔,一只七八十斤重的猎狗。

    “可惜天气炎热,狗肉怕是得浪费不少。”

    为了不给自己找麻烦,纪凡不打算下山卖狗肉,浪费就浪费吧。

    王刚是附近村的猎户,和山下的那些商贩估计没少打交道,他要是卖狗肉,一定会被人记住。

    他在这片区域,也是有不少人认识的,因为以前没少买吃食、卖草药。

    等人确定王刚失踪后,自然会联想到他卖过狗肉,就会怀疑他和王刚的失踪有关系,哪怕就算他离开了这里,总归还是有风险的。

    不怕麻烦,杀人不手软,不代表他会主动招惹麻烦。

    只要不受欺负,不受气,没必要因不想浪费狗肉而引人注意。

    “先把人参采摘了吧,免得又有意外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