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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老师你是穿越的时候把脑子落下了

    在现代,棉花做成的棉布、衣被等产品早已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而随着工业发展,聚酯纤维等化工产品也成为重要的服饰原材料。

    但在这里,棉花居然还没有推广普及!

    葛、麻、丝与各类动物皮毛,构成了中国古代的主要衣料。至于填充被子,少数人能够用得起蚕丝,大部分人家用的是芦花、茅草等现代人想都不敢想的物品。

    但在两宋时期,棉花种植范围已经逐渐扩大。宋末元初,黄道婆学习、总结并推广棉纺织技术,改进相关工具,促进长江流域棉纺织业和棉花种植业的迅速发展。

    元朝,棉花已经成为主要衣料。明朝,朱元璋强制下令全国种植棉花。而这一举动,促进了棉纺织业的发展。

    现实再一次证明,这里是大周,在很多方面根本比不上中国古代的两宋时期!

    王子建说,棉花这种东西,他是在先边城发现,带回洛京后才知道,很多权贵人家的花园里,种植了棉花,不用来纺纱织布,只当做奇花异草来观赏!

    可以,这很权贵。

    古往今来这种事,还真不算少。

    权贵人家吃穿不愁,棉花可以观赏,玉米可以观赏,西红柿可以观赏……

    越想越气,气到一半又发现,自己好像已经脱离了无产阶级队伍,连生气的立场都没有。

    溜溜哒哒再次来到小池塘边。

    躺椅是爱宠。

    躺在爱宠的怀里,林庄庄思考:关于棉花种植,我能做什么呢?

    林庄庄生在中国快速发展的时代,可以说是眼睁睁看着中国一步一步变得强大,也曾亲身经历了21世纪农村的重大变革。

    她生在需要交农业税的20世纪90年代,也曾经历过缺衣少食的窘迫。甚至,她很小的时候,还看过有人家用牛拉犁耕地。

    小时候,所有的土地都必须利用起来,才能养活全家人,并积攒出买生活用品和读书的钱。

    棉花这种东西,只能种一点点,收棉花,打棉被。

    可是,这种东西就和绿豆一样,一茬地,要收无数次。

    难以忘记,小小的自己,拎着小小的篮子,走在棉花地里。踮起脚尖,压弯枝头,去摘那些完全“开花”的白色棉花。父母要去做更繁重的体力劳动,这种相对“轻松”的活,就压在她小小的肩膀上。

    那时候,每家的小孩子都要干活,没有人会说出什么使用“童工”这种话。孩子们习以为常,大人更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一代一代,不都是这么慢慢过来的么?

    现在再回想,不会觉得累,反而觉得有趣。

    “我们那时候的日子,比高三(12)班那帮学生小时候幸福多了。”

    只是……

    想了一圈也没想到,整个棉花种植过程中,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因此,得出结论,种棉花这件事,她给不上任何助力!

    “早知道,就多问问了,也能总结点经验。”

    林庄庄说是这么说,可小时候,干活就已经够辛苦了,哪个小孩子会有意识,去向大人请教种植的经验呢?

    王子建还能知道引种种植棉花,我啥也干不了。

    糟糕,穿越一场,我不会还是个废物吧?

    胡思乱想着,林庄庄反而渐渐入睡。

    “林老师,救救我,救救我!”

    林庄庄刚进入梦境,就被面前狼狈不堪的熊仔吓到。

    “熊仔,什么情况?”

    “我爹娘要把我卖掉!”

    印象中,这是熊仔第一次进入梦境,也是熊仔第二次和她见面。

    上次见面,熊仔简单介绍过他的身世。他是家里第二个儿子,可惜,爹不疼娘不爱。因为刚穿越来不久,他还没有认清父母的本质,放出话来,要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征服父母,变成父母最爱的宝贝儿子。

    很遗憾,这个父母最爱的宝贝儿子,脸上有巴掌印,身上衣服带着血迹,肯定是挨了揍。

    “不是,这什么爹娘啊?”

    林庄庄还没把思绪切换过来:“买卖人口是犯法的!”

    “老师你是穿越的时候把脑子落下了?”

    熊仔一向如此“会讲话”,明明需要林庄庄帮助,也不知道要给林庄庄留面子:“这里是大周,又不是大中国。我是他们的儿子,他们要卖我,很简单的。我都不能反抗,也不能有异议。”

    对哦,这里是大周。

    父权制社会。

    一般情况下,儿子在老子面前,有什么话语权?

    “好端端的,他们干嘛卖你?”

    农业社会,人口是很重要的资源。家里儿子越多,干活的劳动力就越多。就算卖人,一般也是卖女儿,卖儿子的应该不多吧?

    毕竟,现在的大周,处于和平发展时期,近几年也没有天灾人祸。不说家家吃饱喝足,但多养活一个能干活的劳动力,还是没问题的。

    “我都无语!”

    熊仔想想就觉得委屈:“他们要把我卖了,得到钱,腾出房,给三弟娶媳妇!”

    熊仔的大哥已经娶了媳妇。

    “那你呢?为什么你是那个大苦鬼啊?”

    林庄庄想,过了吧?

    就算是她看过的古代小说里,父母极品,极度偏心,也是先给不喜欢的儿子娶了媳妇,再压榨他们一房,不至于直接把儿子给卖了!

    可持续收入,和一次性的买卖,怎么想,也是前一种更划算嘛。

    “急用钱呗。”熊仔委屈:“三弟看上的姑娘着急嫁人,家里就急着凑聘礼。我们那个穷家,连借钱都借不到。反正他们一贯都不喜欢我,三弟一提出来卖我,所有人都同意!”

    “你三弟可真不是什么好东西。”

    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在这个家里,是一点儿也不存在啊!

    换做荒年,实在活不下去了,卖儿卖女,起码还能被人理解。毕竟,不卖的话,一家子全饿死,卖掉的话,还有活下去的机会。那种时候,人都能吃人了,谁还在乎其他?

    但一家子没有经历生死存亡威胁,就为了三儿子,直接把二儿子给卖掉……

    “熊仔。”林庄庄劝熊仔:“你去做下DNA检测吧,我怀疑你是他们家捡来的。”

    “老师,你还能讲点靠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