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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

    “好烦啊!”

    林庄庄感觉,她有很多事情想做。

    但在开始之前,她又下意识地否定。

    以至于,还没开始努力,就已经放弃、躺平。

    这和林庄庄本人的性格有很大关系,懒和不自信,是同时刻在骨子里的。

    现代人的复杂之处就在于,很难用某一个准确的标签去定义某个人。人是复杂而多面的,但懒,是贯穿生命的!

    只要找到借口不去做,就不用担心后果,不用纠结会遇到哪些困难,不用费尽心思去解决。

    她对于自己最准确的认知就是,她能够坦然面对自己的不足,她并非什么特别优秀的人物。

    她喜欢看小说,是因为小说里面的主角,总能活出精彩的人生。

    她喜欢写小说,是因为小说只是文字,过不好还可以开下一本。

    她经常对学生说,学校里面有两种学生最快乐。一种是只想学习的,一种是只想玩的。

    最痛苦的,就是又想玩又想学的。

    玩也不敢尽兴,学也不能尽心。

    很遗憾,在学生时代,她就是最痛苦的那种学生。

    想学习,但动力不足。想玩,但被心虚所累。

    毕业这么久,她还是老样子。

    当学生时,同学觉得她很可靠,当老师时,同事觉得她脾气好。

    其实,不传播八卦是因为她懒,不和人争执是因为她懒,不反抗斗争是因为她懒。

    每适应一个环境,她都希望,能够保持现状。

    保持现状就是最好的状态。

    除非情绪特别大,她才会做一些“异常”的事情。

    但事后,她又会反思自己,是不是不该那样做……

    “老师,你烦什么?”

    不知道什么时候,王子建来到池塘边,坐在王子祥之前带过来的躺椅上。

    林庄庄也从躺椅上坐起来。

    明明王子建是她的学生,也是她的儿子。但现在,她总是下意识地把对方当作一个真正的大人。

    事实上,她不敢问,这几年,这个孩子到底经历了什么。

    她宁愿插科打诨,当作他还是现代社会,那个只需要努力学习,不需要管任何事的小男孩。

    她也不敢去深想,除了王子建之外,还有多少人,在大周朝,被迫长大。

    “我可能,算是会一点医学相关的东西。”

    林庄庄把自己的烦恼倾诉出来:“会,但不多。就纯背诵,基本上不理解的那种,而且背不全,很多都不记得……”

    “我不知道,这些东西有没有意义,要不要把它们搞出来?”

    “我怕弄不好,反而害人!”

    “但什么都不做,又有种负罪感,仿佛我要是做了什么,就能起到一些效果。”

    “大概类似于,明明上课的作用不大,但不给你们上课,又感觉自己有罪?”

    教不好,也有罪。

    “先做呗。”

    王子建反而比林庄庄想得开:“老师,趁你还记得,把你知道的东西都记录下来。”

    “你是怕我老年痴呆?”林庄庄问。

    王子建:……

    “不是!”

    他解释:“我来这里快三年了。说实话,老师,要不是王子祥和季黎他们的存在,很多时候,我都会忘记,我本来是中国的一名高中生。”

    “而且,随着我在这里生活的时间慢慢变长,我的脑子里填满了这里的记忆,以前的很多东西,印象都越来越模糊。”

    “趁着你刚来,你把自己记得的东西记下来。我怕时间长了,你也会慢慢忘记。”

    王子建说的这些,林庄庄自己都想过。或许,她只是缺少一个说服她的人,或者说,缺少一个推她一把的人。

    “那我就先把这些东西记录下来,以后,再找人慢慢去验证。如果对这个时代有所帮助最好,如果一点儿帮助都没有……”

    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林庄庄终于下定决心要努力。

    然后,卡在了第一步。

    她不会用毛笔写字。

    说不会,或许也不准确。只要是会写字的人,拿起毛笔,总能描摹出字的形状。

    但……

    “这竹片也太窄了吧?”

    书房里,林庄庄拿着毛笔,感觉手里的毛笔笔锋,比女人的心还难把握。随随便便写几笔,字就超出了竹片的限制。

    “我后悔啊!”

    林庄庄意识到,人生的每一步,都必须脚踏实地的走。

    她小学三年级时,不该因为偷懒,就把练软笔字的册子藏在席子下面,假装遗失。

    如果从那时候就开始好好练字,现在,她应该能够写一手非常漂亮的毛笔字吧?

    什么“蝇头小楷”,分分钟写的漂漂亮亮,根本不算什么难题!

    “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

    林庄庄仔细想了想:“我会把册子藏得更深一些。”

    不至于在舅舅家姐姐帮忙收拾房间时,被意外翻出来,再被爸爸妈妈批评一顿!

    “要不,找个信得过的人帮我写?”

    这些知识虽然不确定能不能用,但林庄庄进一步了解大周的医学发展水平后,能够确认,至少,她会的很多东西,这里是没有的。

    万一被人发现,进而暴露她穿越者的身份,可不太妙。

    偏偏,这年头,识字的人太少。

    例如壮妇林三,虽然脑子灵活,深得林庄庄重用,但只能认识一些姓氏。

    林家也有不少专门培养或者吸纳的人才,具备一定学识,但林庄庄信不过!

    越是学过知识的人,懂的道理越多!

    “找学生写?”

    林庄庄盯着自己的毛笔,看了三秒钟,得出一个靠谱的猜想。

    “曹博基,买官上位,大字不识一个;张金龙,草包状元,卷子他人代写;郭宇涵,失忆遗孤,大小便能够自理……”

    这帮人,恐怕,没一个能写好毛笔字?

    是不是努力的方向错了?

    再看一眼手里的毛笔,林庄庄反思:现阶段,改进写字笔的概率,有多大?

    又看一眼桌子上的竹简,林庄庄反应过来:糟糕,路走窄了!

    改写字笔有什么用?

    竹简才能写几个字啊?

    翻阅起来也不方便啊!

    真正有用的改进,是先改进书写材料!说的更直白一点,就是,造出更便于书写、便于携带的纸!

    奋斗第一步,先改造纸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