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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先礼

    来人是个干瘦的小老头,毡斗笠,厚棉鞋,领口捂得严严实实。佝偻的身板裹着一件掉毛的裘袍,活像一棵树皮枯死的歪脖子树。

    “掌柜的,没打烊吧?”

    老头一张嘴,嘶唳嗓音直剌耳朵。

    “没,没。”

    剔骨刀往后腰一别,路左用湿布擦了擦手,脸上热情洋溢。

    “客官快请坐,来点什么?您来得凑巧,店里新宰得一头黄牛,花糕一般好肥肉。”

    “咳咳~先筛三角热酒,暖暖我这把老骨头。”

    老头选了张靠窗的桌子,耷拉着眼皮,嘴里一杆烟锅吐雾吞云。

    不多时,酒壶酒碗端上了桌面,可看分量,却显然不止三角,还多了一颗清洗干净的新鲜牛头。

    “夜路不好走,赠客官一份酒菜。一个人喝闷酒忒不痛快,我陪您老碰两盅?”

    说完,也没等对方回答,路左便拉开板凳一屁股坐到了对面。

    “这……”

    老头眨巴两下眼睛,“如此大方好客的掌柜,可不多见咯。”

    “像您这般面善的老人家也不多见,尊老爱幼嘛。”

    三言两语之间,路左脚尖勾来一只火盆,用刀子削肉烤炙,些许盐粒撒上去,粗犷原始的烹法倒也别有一番风味。

    肉片烤得油润微焦,火候正好,落在老头面前的盘子里。

    “请。”

    老头却没动筷子。

    “小老儿是来客,路掌柜是主家,第一块肉第一口酒,该是主家先请。”

    路左咧了咧嘴,也不客气,斟酒满杯脖子一仰,朝老头亮了亮喝干的碗底。

    见状,老头这才给自己倒了半碗,慢条斯理小口抿着。

    “听客官口音,不是辽东人?”

    “小老儿是京师人氏。”

    “天子脚下遍地生财,客官一大把年纪,如何舍得了那金银窝?”

    “唉~时势如水人如舟,水往低处流,人也就落魄咯。”

    老头唉声叹气,

    “不瞒路掌柜,过去在京城,我也算是个有声有色的体面人,好酒好菜,配上雅致的小曲儿,那滋味呦~如今……”

    轰隆!

    窗外一声闷雷,辽东之地苍茫而辽阔,似乎春雷也比别的地方更加响亮震耳。

    “如今,却只有风雷可听。”

    推杯换盏小半壶酒下肚,酒气激得路左眼底发红,他听了这话,虎着脸,“啪”地把大碗往桌上一拍。

    “客官此言,莫非是嫌弃小店粗鄙?”

    老头急忙哎呀一声,“岂敢,岂敢,是小老儿酒后失言了。”

    “不成,不成。”

    路左摇头晃脑,

    “客官嫌弃小店没声没色,我偏要争一口气。山野小店虽然上不得台面,搞不来雅戏,总不会缺下酒的乐子。”

    “乐子”两个字,他咬重了音。

    “额……”

    老头脖子一缩,“小老儿年事已高,实在有心无力呐。”

    “啊?”

    “再说,这大半夜的,姑娘们也太辛苦不是?”

    “啊???”

    路左一瞪眼,“甚么话,我卖的是酒肉,又不是皮肉。我是说,给你来段评话听听。”

    “路掌柜还懂这个?”

    “我不懂——”

    路左抓起肩膀上的湿布,指了指牛头。

    “它懂。”

    啪!

    湿布凌空一抽,恰如响木惊堂。

    只听得,低闷的嗓音从桌上响起,竟真是那嶙峋的牛头开了口:

    “道听途说,聊以佐酒;

    “姑妄言之,如是我闻。

    “看官想听甚么故事?是要雾里看花,还是光明正大?”

    这年头,腹语已经不算什么稀罕事了,老头也没被吓着,饶有兴致地点上一锅新烟。

    “雾里看花何解,光明正大又何解?”

    “好叫看官知道——

    “我等说书人搬弄口舌,只为讨口饭吃,故人故事讲得,时事却是不敢碰的。

    “欲讽今日的昏君,反讲夏桀、商纣;要骂时下的奸臣,偏说秦桧、赵高。借古讽今,语焉不详,这便是雾里看花。

    “所幸这山海关外,天高皇帝远,管他劳什子朱家徐家与沐家。嬉笑怒骂,百无禁忌,这便是光明正大。”

    老头笑眯眯点头,“入乡随俗呗~”

    “如此说来,这里恰好有一折今人今事,新鲜出炉,唤作——

    “魏忠贤自缢。”

    老头眼皮一抖。

    牛头娓娓道来:

    “魏忠贤,何许人也?

    “此人是古往今来第一权宦、奸宦,妖宦,也是天底下最可恨可笑的人物。

    “可恨的是,他仰仗着瞎眼昏君的恩宠,窃弄国器,残缺天下,杀尽庙堂良臣,榨干黎民膏血,糟蹋大好江山;

    “可笑的是,他一介断子绝孙的残废,却认子认孙,做起子孙满堂的美梦。泼皮破落户的根底,字都识不全的盲流,却遍立生祠,配祭孔庙,与圣人争香火。”

    说到这里,牛头一哂。

    “阉人嘛,自诩天子真龙脚下的祥云,实则不过是皇家的夜壶,内里装满了秽气腌臜,又如何装得下良心,装得下廉耻?也难怪,至亲父母都没脸与他们相认。看官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呵呵。”

    老头笑容古怪。

    “所幸新皇登基,魏忠贤的好日子到了头,被一纸圣旨剥爵夺官,发配去凤阳看守皇陵。

    “可即便这般,魏阉依然不知收敛,离京时,居然搜罗了金银珠宝四十大车,亡命家奴上千名。这排面,哪里是发配?亲王出巡也不过如此。

    “新皇上本就是个好面子的,自然龙颜大怒,立派锦衣校尉前往缉捕。

    “此时,魏阉刚走到阜城县,得了报信,自知死期不远。

    “他正在床榻上辗转难眠,惊惶满枕,忽听得窗外飘歌声,却是一名没来头的白姓书生,专为他所做的《挂枝儿》,直唱到五更天——

    “第一更,唱他势去时衰,无力回天;

    “第二更,唱他权柄尽丧,穷途末路;

    “三更四更,唱他因果报应,不得善终;

    “五更终了,似这般荒凉也,真个不如死!

    “一曲唱毕,魏忠贤再难自抑。

    “几口劣酒壮了胆,一根腰带,一段房梁,一把大火,便结果了他这可恨可笑的一条烂命。”

    牛头顿了顿,

    “还有一事,颇为好笑。

    “魏阉横行十年之久,子子孙孙叫唤得热闹,恨不得把他搬进自家族谱。到头来身死荒村,那些孝子贤孙又何在?倒只有一个人同挂房梁,殉命陪葬。”

    “哦?是何人呐?”老头笑意不减。

    “此人是魏阉麾下第一恶犬忠犬,天字第二号的阉人,御马监掌印太监,五军营提督内臣,姓名,李朝钦……”

    “好!好故事!”

    突兀一声喝彩,老头乐得直打颤,褶皱嘴角大大咧开,连嵌着肉丝的牙龈都触目可见。

    “路掌柜,喝了这么久,你还没问过小老儿姓名呢。”

    路左喉头动了动,“额,您贵姓?”

    “我啊,不,咱~”

    老头右手低垂,另一只手拉下领口,露出了没有喉结的脖颈,上面横着一道刺眼的旧疤。

    “免贵,姓李。”

    老头一字一顿,

    “李朝钦的李。”

    惊雷乍起,压过刀刃出鞘的铮然声响!

    空空的颈腔喷出冲天的血箭,泼裂了窗纸,浇灭了油灯。

    一颗年轻头颅跌落在碗盘当中,紧挨着牛头,五官沾满淋漓的酒腥。

    李朝钦站起身,肥大袍摆下,鲜血顺刃口滑落。

    “客官……”

    熟悉的嗓音响在耳畔。

    李朝钦瞳孔一缩。

    只见那颗头颅上,笑脸无比灿烂,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齿。

    “你还没付账呢。”

    天启七年十一月廿九日,魏忠贤夜宿阜城县。

    时有一白姓书生,作《挂枝儿》在外厢唱彻五更,形其昔时豪势,今日凄凉,言言讥刺。忠贤闻之,益凄闷,遂与李朝钦缢死。

    ——《明季北略·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