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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疯偃师

    张坚固,李定度,是神仙。

    诚然,由于樵县的风土人情和信众香火的日渐凋零,张李二神已经失去了堂堂城隍神的体面,正所谓“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没了香火供奉神坛,他们的真实实力,恐怕连某只狸猫都不如。

    但,城隍之所以为城隍,根本却不在于香火,而是金笔玉牒的册封。换句话说,是“程序正义”赋予他们的特殊位格。

    正是靠这个,正庙城隍才有别于淫祠野神——神仙嘛,和当官一样,讲究个名正言顺,若是谁拳头大,谁的帽子就高,那岂不是像马贼争座次一般没了规矩?

    而那一日,路左从张李二神处分润的,不是那点家底可怜的香火,而是……

    一缕神格!

    神仙分润神格,其实并不是什么稀罕事,最常见的便是册封属官。只要神格的根本还落在金册玉牒上,分出去的也只是无根之水。但路左的情况和属官又有所不同——

    从手段上来讲,属官既分润神格,也分润香火,而路左只是空有一个抹金粉的名头,任何依托香火的神妙术法都施展不出;

    但另一方面,属官仰仗的是城隍的青睐,从头到脚予取予夺。路左靠的却是“人情债”,夺不走也拿不回。

    至于“人情债”的原理,南北当时讲了一大堆,路左没听明白多少。概括起来大概就是,神仙高高在上,俯瞰凡夫俗子,人情债却是平起平坐的礼尚往来。一旦人神之间这种联系建立,要么,神仙跌落位格;要么,凡人“添彩增光”。

    总之,野茅山的法器写的来俗名,却写不动路左的名字……捞偏门的下九流,如何与正牌的神格掰手腕?

    呼啦!

    木柴噼里啪啦摔在木偶身上,顿时点燃了那一身精致衣裳。

    路左腰间寒光一闪,一口势大力沉的斩骨刀悍然凿在木偶的额头上,裂纹蔓延开来!

    “……”

    木偶脑袋向后一仰,脖颈嘎嘣嘎嘣,又把头扳了回来。

    爬满裂缝的娇艳脸蛋上,一双眼睛死死盯住路左,焰色照耀下,她的小嘴越发红艳,睫毛泪珠晶莹发亮。

    木偶泫然欲泣:

    “郎君~”

    “诶,来了。”

    这声回应不是路左说的,而是从门口传来的!

    路左没回头,朝酒坛堆的方向递了个眼神。

    哗一声响,几张带着猫爪印的符纸从房梁上飘落,飘到了燃烧的木偶身上,篆字一闪。

    火焰暴烈燃烧!

    熊熊的火光完全笼罩了木偶,木头迸裂的噼啪声响不绝于耳。

    木偶脚尖一旋,做了个胡旋舞步,燃烧的裙摆飞舞出一大片一大片焰苗。

    路左被逼得撤开一步,舞动的衣裙在他眼前一塌,颓然委地,地板上只剩下一大堆的灰烬,灰烬里头滚出一只盘铃。

    骨碌碌~盘铃滚向门口。

    啪!

    牛皮靴重重一踏,踏碎了滚动的盘铃。

    路左扭头望去,门口映入眼帘的,是一个背着木柜的老头。

    四目相对。

    老头目光在屋内一扫,眼神闪烁之间,老脸皱得跟菊花一样。

    “原来,看官不是好人,是开黑店的。”

    “知道是黑店,还敢进门?”

    “不进门不行啦。”

    老头抬起手,手里握着一只被烧得漆黑的五寸人偶。

    他指尖碰了碰木偶破裂的脸颊,动作极轻,极细,似乎生怕用重了点力气,就会碰疼她——哪怕,这只是一个木偶。

    “不进门,就救不了我娘子啦。”

    路左闻言,忍不住咧了咧嘴:

    “哦?这是你第几个娘子啊?”

    老头“深情”凝望着人偶,脸上跟个小孩一样,浮出温柔的笑容,

    “自然是唯一的娘子。”

    “但你娘子的夫君,好像挺多的。”

    “……”

    老头猛然抬头,满脸狰狞:

    “这都是为了我!为了帮我找双好手!是我对不起她……不,是老天爷对不起我们夫妻俩!”

    他又急忙低下头,对着木偶温声细语:

    “没事的,没事的……我知道,你和他们这些绣花枕头,只是逢场作戏,你对我才是……”

    “聘书都写了,还逢场作戏呢?说不定,你家娘子是厌弃了你那双老手,想换口味了。”

    路左的声音又响。

    老头话音一滞,恶狠狠瞪向路左,路左笑着冲他扬了扬刀子。

    “……”

    好半晌。

    老头从怀里掏出两枚碎银子,掂了掂,叹了口气。

    “没想到看官的赏银如此压手。我把银两还你,现在出门,怕是也来不及了罢?”

    路左摇头,“没听说过进了黑店,还能完整出门的道理。”

    而且……

    “你的本事,我很喜欢。你也够硬,我有兴致。”

    闻言,老头蹙了两下稀疏眉毛,朝酒坛堆的方向一努嘴。

    “既然如此,喊你家那位出来吧。咱们……”

    老头伸出两根指头,

    “光明正大,二对二。”

    酒坛动了动,探出一颗玄黑猫头。

    老头眯眼打量了两下南北,轻咦一声:

    “本以为是只成精的野妖,没想到,居然是野茅山的同门。”

    “同门不同道。”

    南北语气清冷,

    “我是潇洒惯了的江湖野狗,做不来谄媚阉党的爪牙,供人取乐的宫伶。”

    “……”

    老人瞳孔微微一缩。

    “野茅山里的‘偃师’不少,但疯魔到把人偶当婆娘的,只听说过一个。”

    南北继续道,“天启皇帝嗜好木工,为了媚上,魏忠贤在天启四年遴选了一批木匠伶人送进宫中,其中就有这个野茅山的疯偃师。后来,皇帝暴毙,前朝的宫伶尽数被遣散,但我是没想到,你竟然是条如此忠心耿耿的忠犬,跟着魏阉来了关外。”

    “忠犬……”

    老人摇摇头,笑了笑,又摇摇头。

    “就算我是一条忠犬罢,与你一只野猫又有何干?”

    “我是知道你来樵县是为了找谁,想和你说个人名——”

    南北一字一顿,

    “李,朝,钦。”

    这三个字一出口。

    老头眼瞳剧震,一人一偶僵立原地。

    几乎在同一瞬间,对面的一人一猫齐齐有了动作!

    铺门砰一声重重闭合,门缝里挤出来一颗颗青面獠牙的小鬼头颅,咬住了门口老头的肩膀腰肢大腿,枷锁一般牢固。

    路左滑步向前,挥刀一记斜撩,劈向了老人操控木偶的指头。

    先帝嗜好木工,凡自操斧锯凿削,即巧工不能及也。

    ——《酌中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