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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切磋(下)

    贪狼吸收魂石之力后,获得的神通叫做“狼噬术”,这项神通的拥有者,可以获得狼一般的敏锐,力量和速度也会大幅提升,尤其他的两只手,运起神通后,会变得锋利如刀,就如同真正的狼爪子,所以他虽然没有武器,却和拿了武器没什么区别。单从这一点上看,琉璃就已经吃亏了。

    贪狼久经战阵,极擅长近身格斗,曾打败不少非凡者,所以对于压制住琉璃,他有九成的把握。

    当风伯喊出“开始”后,琉璃已经和贪狼面对面站好,相隔三米左右,贪狼的策略很简单,那就是后发制人,先看清琉璃的攻击路数再说,所以他一上来就采取守势,并不主动进攻。

    反观琉璃,却是跃跃欲试,身子左摇右摆,好似一位出色的拳击手,时刻寻找着战机,并显示出极佳的敏捷度和柔韧性,同时这也是她的热身运动。

    二人对峙了片刻,琉璃好似失去了耐心,突然发动进攻,向贪狼猛扑过来,速度快如闪电!

    贪狼一惊,没想到琉璃的爆发力如此惊人,他急忙后撤,可还是慢了半拍,被对方一拳轰在右臂肩胛骨的位置上,只听砰的一声,贪狼顿时感到一股巨力传来,痛感瞬间传遍半个身子,要不是他是体格强壮的非凡者,这一拳的力道足以废掉他的一条胳膊。

    贪狼万万没想到琉璃的力量如此之强,和她的娇小体型根本不搭边,便知道自己犯了以貌取人的大错,好在这不是战场厮杀,否则他的小命就要丢了。

    贪狼挨了一拳,当众丢丑,自然又惊又羞,便忘了收敛战力的想法,想要全力还击,可是琉璃根本不给他这个机会,在贪狼刚刚后退半步时,她的第二拳便到了,这一次轰在了和刚才对称的位置上,即贪狼的左臂肩胛骨。

    于是,又是一阵剧痛传遍半个身子,贪狼感觉两条胳膊竟有些抬不起来了,正要继续后退以获得喘息之机时,琉璃的拳脚又到了,这一次拳打肋骨,脚踢腰部,一阵密集的拳脚过后,贪狼直接跪在了地上,抱着头,蜷缩成了龟壳。

    琉璃一笑,收了拳脚,意犹未尽道:“下一个,谁还来?”

    不到半分钟,琉璃便把贪狼打得毫无还手之力,这固然有贪狼一开始轻敌受伤的缘故,但也体现出了琉璃的战力之强,白岚倒是没觉得丢面子,毕竟他清楚琉璃的实力,便笑道:“除了我,谁打得过你啊,算了吧。”

    琉璃脱口就要说“那你来啊”,可是话到嘴边又咽下去了,于是拉起地上的贪狼,给他揉了揉肩膀,和他一切归坐。

    贪狼羞得满面通红,低垂着头,白岚笑着开解道:“贪狼,别在意,我都未必是她的对手,以后遇到女子,可不能小看了!”

    贪狼点点头,也是输得心服口服。他反复回想刚才那一战,即便自己不轻敌,全力应对,也不过是多坚持一会儿而已,丝毫不能改变结果。他已经看出来了,琉璃根本就没出全力,这一点就有些恐怖了,于是看向琉璃的眼神,除了之前的友好,还多了一丝敬畏。

    “别干坐着了,陪我去散散步。”几人聊了一阵,琉璃起身对白岚道。

    白岚很想说“我很忙的,该去各地视察了”,可终究没有驳她的面子,二人便走着来到了部落外围,然后越走越远,不知不觉中,来到了一条小溪旁。

    溪水潺潺,很是动听,四周树木葱茏,景色宜人,琉璃顿时兴奋起来,像个小女孩一般跑到溪边,踢掉鞋子,坐在边沿,将两只脚浸入冰凉的溪水中,顿时发出舒爽之声。

    “喂喂喂,这溪水我们平日要喝的,给你用来泡脚真的好吗?”白岚玩笑道。

    “呵,能喝到老娘的洗脚水,是你的荣幸!”

    “别老娘老娘的,多不文雅。”白岚见说服不了她,索性也坐下来泡脚,确实挺舒服的。

    “那说什么?”

    “说本姑娘多好。”

    “哼,文绉绉,不愧是当老师的。”

    “哎,说正经的,你出来好几天了吧,不着急回家?你们部落的人不担心你?”

    “干吗,你赶我走啊?嫌我吃的多了是不是?小气鬼,大不了我少吃一点就是了。”琉璃心虚道。

    “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怕你们的人误会了,以为我绑架了你,然后带人打过来,那就麻烦了。”白岚微笑道。

    “哈哈哈,不是吧,我听到了什么啊,蚩尤大首领,听说有人叫你战神哎,你会怕打仗?我怎么这么不信呢!”

    白岚心说,我是个彻彻底底的和平主义者,战神蚩尤正在我身体内沉睡,可是这个锅他又不能不背,谁让他鸠占鹊巢呢,于是苦笑道:“没有意义的仗我是不打的,咱们是朋友,我还想和你们黑雀部落很好相处呢。”

    “咱们是朋友?谁告诉你的,我怎么不知道?”琉璃微笑道。

    白岚无奈摇头,笑道:“好吧,算我自作多情。反正你住可以,别住太久了,不然我真的有些担心。”

    “是担心我吃穷了你?真没见过这么抠门的首领,别人请我……算了算了。”琉璃突然收敛了笑容,中断了话题。

    白岚感觉她刚才有话没说完,便给她相面,看得琉璃面红耳赤,有些坐不住了,便重新穿好鞋子,边跑边道:“走,看看小白去!”

    “I服了U,你得耽误我多少时间,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白岚笑了笑,用低不可闻的声音说道。

    密林中,小白正在大快朵颐,吃的不是竹子,而是一个野猪头,猪身子早已进了它的肚子,把它圆滚滚的肚皮撑了起来。

    白岚二人看到它时,发现周围一片狼藉,很显然,小白和野猪有过一场战斗,小白几乎没受伤,吃相却难看得很,猪血把它的白毛染红了大半,它理也不理,依旧大吃特吃,大嘴巴巴的嚼个不停,好像一台绞肉机。

    “这个吃货,”琉璃笑骂道,“你要是不管它,它能吃上一天,早晚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