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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搏杀

    董威站在一片倒塌的废墟之上,他的面前就是杀过他一次的怪物。

    董威觉得自己的记忆或多或少有些模糊,隐隐约约感觉这个怪物每次都有些不一样。

    ///

    20分钟以前。

    今天董威故意打车来到南部山区,风景确实不错,毗邻溪流,远处甚至还能看到连片的迎春花海。

    大概也就闲逛了一个小时左右,怪物果然上钩了。

    像是在树丛中突然出现的一样,不知不觉就出现在董威的身后大概10米的距离。

    怪物好像不急着攻过来,等董威转过身,他也只是四脚着地,闪着绿光的眼睛就像是燃烧的炉火。

    怪物有一双狼的耳朵,浑身上下银白色的毛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而双臂暴起的肌肉像是没有多余位置再给毛发,是血脉喷张的赤红色。

    董威倒吸一口凉气,这还是他第一次认认真真观察这个怪物,之前两次遭遇要不就是在逃跑,要不就是在被碾压。按理说死过一次的人应该生死看淡了,但是人本来的恐惧感依旧充斥着董威的心头。

    “你这家伙应该怕水吧。”

    董威的身后就是河流,他之前跳到水里才侥幸逃过一命。事后他仔细思考了一下,或许这家伙怕水,不然以他的体型,河水的深度甚至没不过它的头顶。

    董威感觉自己的声音有些颤,砰砰的心跳声冲击着他的大脑,明明自己已经做好了准备,但是身体还是不争气的拖慢他的思维。

    “呵呵哈哈哈哈。”比起第一次的狂笑,这次的怪物声音低沉,像是犬科动物发出威胁时的吼声,勉勉强强还能听得出是人类的发声器官在发出的声音。

    “妈的,吼什么吼!”

    董威抓起一块石头,对着怪物就丢了过去。

    怪物并没有躲闪,被划着抛物线的石头砸到了胸口,显然力道还不太够,石头被胸口的肌肉弹开,然后落在地上。

    他这一举动显然也激怒了怪物,对方压低了身段,随时都摆出一副将要攻过来的架势。

    只是一瞬间,甚至还没等董威来得及思考,他的身体就条件反射般手撑地起跳了,紧接着怪物落地把刚才他站的位置砸出了一个大坑。

    好险,如果没躲过刚才那一击,他估计要被怪物一屁股坐成肉泥。

    董威自己的速度也明显提升了很多,之前每次基本都是来不及反应就被蹂躏了,靠能力才能勉强脱身,这次整个人却直接躲开了。

    他甚至都为自己的速度感到惊讶,与其说是锻炼的结果,不如说是他对自己的能力有了新的认识。

    ///

    董威之前想过一个问题。

    如果把偷窃的过程拆分成几步,那么第一步就是把手伸到别人兜里,第二步是把东西握住,第三步才是把东西拿出来。

    他自己的盗窃能力当然也可以拆分成这么几步,第一步,思考偷窃物体的形状大小,或者位置,第二步,自己的手就会有微微的接触感,把东西握住,第三步,把东西扯回来。

    这一切很多东西无法用语言形容,好像他的手和物体之间开了一个传送门,把相隔数米远的两个空间连接起来。

    这样整个环节完成,也就用掉了一次能力的使用次数,每天最大的能力次数为5次,也算是定位反复实验的结果。

    但是,如果不把能力发动完全呢?

    第一部只是去想物体的形状,第二部在有轻微触感的时候,就把手收回来,这样会用掉能力的使用次数吗?

    答案是否定的,一开始董威只是在上街偷窃的过程中偶尔撤手,发现了这条规律。也就是说,只要不把偷窃的三个步骤完全完成,就不会占用能力的使用次数。

    而在之前,他还发现自己能力的第二个特性,当自己想要握住超过手大小的物体时,反倒会将自己拉过去,也就是说他可以借助自己的能力在以自己为圆心5米的范围内进行移动。一旦到达目的地点,也会占用一次能力的发动次数。

    然而如果把上述两条结合起来呢?在自己快要到达地点的时候,突然停下自己的能力,也就相当于过程没完成,自然也就不消耗能力的使用次数。

    董威之前几天一直在研究和练习,因为在移动的短短零点几秒时间内,突然改变能力的发动方向,对任何人来说都绝非易的事。更何况他还是第一个拥有这种能力的人,所有的过程都需要靠自己摸索。

    自从搬到了新住处,他就开始了自己的努力。

    之所以没有再上街偷窃,也是因为在不知不觉的练习中,他把自己的能力次数都用掉了。

    连续几天高强度的练习,加上梁大成的武术指导,他对于距离感,速度的认知也都提升了一个台阶。

    现在的董威已经可以自由的在短距离内进行移动,只要他的脑力和反应还跟得上,这也是他这次如此自信满满单挑怪物的杀手锏。

    怪物显然没有预料到董威可以躲开自己的突袭,他向后退了几步,绿色的眼睛被愤怒充斥满了血丝。

    紧接着又是连续几轮的飞扑,都被董威灵巧的躲过。

    现在的局势发生了一些逆转,靠野兽的本能,怪物并不能抓到董威,反倒是自己累得气喘吁吁了。

    人类和其他哺乳动物有着很大的区别。大多数动物的耐力都很有限,就像是以速度著称的猎豹,短时间内可以爆发出100公里每小时的速度,却只能坚持几十秒,身体就会因为过热而不得不慢下来。

    而人正好相反,人在所有哺乳动物里,可以说爆发力低的可怜,但是人的耐力和散热系数都是点满的。

    据说在古老的非洲大草原上,原始人就是靠着自己的耐力一天到晚不停追着猎物,而无论是任何飞禽走兽,总会有体力不支被人类撵上的一天,精疲力竭只能被组队的原始人追到宰杀,当年我们的先祖只是凭借简单的工具就站在了食物链的顶端。

    董威也发现,在这次较量中,自己好像渐渐开始占得了上风,首先他濒临着河流,怪物怕水这件事应该是板上钉钉的了,因此对方的行动空间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其次野兽的体力在成直线速度下降,每次的进攻速度都要比之前稍慢些,他闪躲的也更加轻松。虽然目前还没想到能够有效杀伤怪物的方法,但是明显现在的董威已经变得进退自如了。

    他现在想的,就和人类的祖先一样,如何把面前的敌人累垮,再寻找攻击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