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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得寸进尺

    姜戚走上前,发现她又在发呆,而且没穿鞋就出来了,嫩生生的脚丫子踩在深色的地板上,被头顶的灯光一照,白的有点儿晃眼。

    皮肤太过白皙了也不好,他甚至连薄薄那层的皮肤之下,那纵横交错的血管都看得一清二楚。

    他轻轻皱了下眉,直接上手,拎着她后颈处的衣服领子就往屋内走去。

    嗯???

    姜糖也没想到他会突然来这么一手,吓得桃花眼瞪得溜圆,震惊之余也忘记挣扎了,就这么双脚离地一脸茫然的任由他摆布。

    狗男人那轻松闲适的姿态跟拎小猫小狗似的,毫不费力的就把她拎回了屋内,顺手又给扔到了床上。

    说实话,动作实在算不上温柔,甚至还有点儿粗鲁。

    “你!”

    姜糖下意识的一骨碌翻身坐起,抬手扒拉了扒拉散落的头发,抬起小脸,一脸哀怨的怒瞪着面前这位丝毫没有感觉到内疚的某个狗男人。

    狗男人!又是不当人的一天,有你这么对女士的嘛!

    再怎么说,我也是个娇娇软软的小姑娘啊,你这么粗鲁真的好吗!

    往近了说,这辈子我是你侄女,你身为长辈,却对侄女动手动脚,为老不尊,以大欺小,简直枉为人叔。

    往远了说,我上辈子曾经还是你明媒正娶的媳妇儿,你儿子他妈,你堂堂七尺男儿,对老婆粗鲁蛮横,冷漠无情,毫无绅士风度,枉为人夫。

    画个圈圈诅咒你,诅咒你这辈子娶不到媳妇儿,孤独终老,哼哼!

    姜戚低头看见她那龇牙咧嘴的故作凶狠的小模样儿,跟只炸毛的小奶猫似的,毫无威慑力,反而让人心生痒意,想撸她一把。

    最后还是没忍住,抬手揉了一把她那毛茸茸看起来格外招人稀罕的小脑袋。

    嗯,手感确实不错,趁她再次炸毛之前,就把手收了回去。

    “阿姨做好饭了,你赶紧收拾一下,下来吃饭。”

    被二次挑衅的姜糖,恨不得爬起来抓着他狠狠地咬上几口泄泄愤。

    啊啊啊!!!狗男人!

    扔完她就算了,还极其没有眼力见,看不出来她在跟他生气吗?

    她跟他很熟吗?她怎么不知道,她俩的关系已经好到可以互摸脑袋的地步了呢?

    呸!什么互摸,明明就是他不要脸的单方面占她便宜。

    还有,他今天一天,可以说从醒过来之后,就变得莫名其妙的,越来越得寸进尺,多相处一刻,他就多刷新她对他上一刻的认识。

    难道,他觉得经过昨天那一夜,她俩的关系已经突飞猛进到有了一个质的飞跃了吗?

    “地上有拖鞋,不许光着脚下床。”

    “……”

    刚出门不到一分钟又被扔回床上,脑袋还惨遭魔爪蹂躏的姜糖,表示自己心好累,啥都不想说了。

    睡前他最后说的也是让她吃饭,睡醒这第一句话又是叫她吃饭。

    他怎么跟个老妈子似的,吃吃吃,就知道催人吃饭呢。

    下午她吃个饭,睡一觉,一睁眼就被他带回家了,也没征求过她的意见什么的。

    这晚上她再吃个饭,不会睡一觉,再一睁眼她俩睡一块去了吧?

    收拾好下楼的姜糖来到餐厅,发现偌大的别墅里静悄悄的,看起来似乎除了她俩就没有别人了。

    也就是看起来罢了,上辈子在这里生活了一年多的姜糖,怎么可能不清楚他这里的安保有多严谨,夜里院子里甚至还有巡逻队。

    这么贪生怕死,大概是他也知道自己缺德事干多了吧。

    姜糖过去的时候,餐桌上已经摆好饭菜了,种类并不繁多,四菜一汤,两荤两素,不过分量很足,两个人足够了。

    一道清蒸鲈鱼,一道土豆烧排骨,一道苦瓜炒蛋,一道凉拌木耳,再加一盆西湖牛肉羹。

    很清淡,但也很适合炎热的夏季,而且刚好这几道菜也都是她喜欢的,除了苦瓜炒蛋。

    姜糖,人如其名,嗜甜,还吃不得苦。

    姜糖对于狗男人一声不吭把她拐回他‘狗窝’的事还心存不满呢,加上刚睡醒,也懒得做戏,直接挑了个对面的位置坐下,连看他一眼都不看。

    坐下后,不等他开口说开饭,她拿起筷子埋头就开始吃,她也不知道是不是昨晚的消耗太大了。

    明明中午吃完饭啥都没干,就睡了一觉,可醒来之后,她居然感觉自己肚里空空如也,饥肠辘辘的。

    姜戚见她跟只小仓鼠似的,吃得腮帮子都鼓鼓的,什么都吃,唯独不去碰那道苦瓜炒蛋。

    他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抬手夹了一筷子放进她碗里。

    在她瞪着水汪汪的大眼睛一脸无辜的看过来时候,他又故作淡定的板着张脸,“不是说口腔溃疡了吗?多吃苦瓜下火。”

    “……”你!狗男人!你存心的吧!

    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

    姜糖也没想到她随口一说,这狗男人居然当真了,还非要让她多吃苦瓜败火。

    败什么火!看见他她就上火,让她败火的最好办法就是让他从她眼前消失,他能吗!他愿意吗!

    可是挑出去她又不敢……

    她总不能跟他说,我骗你的,我压根没有口腔溃疡,我那只不过是为了不让你知道手里拿的那是什么药,所以随口瞎掰的吧!

    她能吗?

    她不能!

    所以说,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吃?

    还是不吃?

    这是个严肃的问题。

    姜糖她板着张小脸,一脸的苦大仇深的盯着碗里的那块似乎散发着幽幽绿光的苦瓜炒蛋,夹起又放下,放下又夹起。

    筷子犹如千斤重,起起落落,故意磨磨蹭蹭半天,就是不见往嘴里送。

    这还没吃呢,只是闻着,她就觉得嘴里一片涩苦,这要是吃进嘴里,那她岂不是整个人都绿了。

    姜糖尽量拖延着时间,同时心里也在祈祷着,希望此时有个人,一眼就能看出她如此显而易见的抵触情绪来。

    他只需要善解人意的说上一句,不喜欢吃就别吃了,她肯定借坡下驴,立马放下筷子。

    可是,等半天也不见有人出来阻止她一下的。

    她都表示的这么明显了,可狗男人跟眼瞎心盲似的,对她的抗拒和抵触不仅视而不见,反而好整以暇的默默注视着她,似乎还挺期待的。

    妈的,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那张人见人怕鬼见鬼愁的死人脸上看出期待感的。

    唉!突然感觉活着好难啊!吃个饭都是那么的艰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