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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敕离可汗

    敕离洲草原众多,数量远超于其他八洲。不同于天羽洲忠于天命石、燕屿信奉先天神、黄海洲敬仰刀祖……

    敕离永远效忠于草原之神——离臧菩萨。传说中这位菩萨生于一家农户的马厩之中,儿时为奴,少时为将,盛是为君,暮时成神,据说还不是一般的神,而是最强神种——天神。

    所以他被彪悍的敕离汉子尊称为菩萨。

    一生充满传奇色彩的他,凭一匹藏马和马鞭从其他八洲中揽住了一块草原,那块草原名叫敕离,据说他曾是敕离第一位可汗。

    他还说过这样一句话:被揽住的草原土地中生出的子民也会如他一般用马鞭为敕离圈出更多的土地。敕离的草将会在其他州疯长,敕离的马会踏至九州任何一个土地,甚至于马踏飞龙、马践群狼……

    敕离人以烈马为洲旗,马旗所在之地无论是怎样的环境都被称为敕离草原,马旗所在之地无论是虎狼还是龙都是将在其足下,他们相信唯有烈马才是最强大的,唯有敕离可汗的马鞭才是真理。

    他们曾说敕离可汗马鞭所指之地,就是敕离烈马所踏之地。

    而当今的可汗被敕离人尊称为鞅都之王。甚至九州第一阁的阁主曾断言,这位鞅都之王是敕离这千年来最强的可汗。

    可此时这位最强可汗却正在一个马厩中为一匹藏马洒扫着躯体。

    藏马是敕离最好的战马,日行千里而不累,奔袭沙场无不勇。

    而这匹藏马无疑最是身形壮硕,肌肉线条更是夸张,纯种藏马多为玄色,可这匹马却待着罕见带着白鬃。

    黑白共存,阴阳相间。用八州那些整天故弄玄虚的道家仙家的话来讲,此马乃是最“和”的物相。只可惜这批最“和”的马,被这草原最勇武的马夫所役。

    这马夫极其爱马,日日为这匹黑白相间的那清理秽物,打理身体。

    传说,敕离的血脉中流淌着的是离臧菩萨赐下的力血,他们天生就比其他八州孔武有力,血脉奔腾之时是他们将祖先的力量融入于身之时,他们的身体会变得巨大,能抵抗敌人的天之力,甚至他们会用发达的四肢将面前的所有全部撕裂。

    也据敕离一个过了不知多久的放牧老人所说,在敕离最是巨大的王帐交替更迭之际,是这马夫用他那变得无比巨大的四肢生生将其他四王身首异处,稳稳的坐上了汗王的宝座。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即使如今的敕离可汗不再年轻,可无人会觉得这批老马不能再驰骋于草原。

    老马耕途,马驹弛路。

    此时这位马夫的身旁站了一个皮肤黝黑发亮的年轻小伙子,那小伙子将右手拳握于心口,行的是敕离的王礼,小伙子恭恭敬敬

    “父汗,金麟城有异动,城中出现了三位刀仙,金鳞城变成了废墟,周氏外族身死,苏柯忞也被刀意震成了重伤,但是城中的伤亡不大,苏柯忞带军把金鳞城的子民全都护了出来”

    听完小伙子的话

    马夫随手拿起了旁边一块不太干净的布慢慢的擦了擦手

    “那周氏外族本身就不堪大用,城民不死,金鳞城就不算毁,所以他们的目的是什么?”

    那年轻人摇了摇头,刀仙本就立于九州之外,此刻却突然全部都聚在了这座外城,是何缘由他想不明白,也许这九州能想明白的人手指都能数过来……

    他有些迟疑的开口

    “会不会是因为那周氏外族将血刀仙困在斗台几十年的消息被放出,所以才来其他人来寻仇?”

    马夫抬眼看了这个儿子,这是他众多的儿子中最喜欢的,是他与第一任妻子的唯一的骨血,可是比起其他儿子他却有些不那么显眼,不显眼的马儿如何能做马王?马夫觉得有些可惜

    “阿斥扎,你最近修为提的很快,这很好。敕离的勇士有强悍的实力这是应该的。可你也要明白个道理,马是草原最有价值的动物,有时候甚至比人更有价值。人和马一起如果不能创造出成倍的价值,那人就应该把马让出去……

    此次,我要你去趟金鳞,或许你可以带回有用的消息或者某个人……”

    阿斥扎单膝跪地后躬身退走,待出了那马厩,他终于抬起手擦了擦自己的汗,眼神一片狠厉……

    随后他去到了一座书楼之中,楼中仆从很是恭敬的领他去了阁楼,阁楼书卷散乱,墨迹杂污不堪,在这乱糟糟的环境中竟然还坐着一个异常端庄的白衣先生,虽是端庄,却又是有些“气质奇特”,因为这位先生耳上带着两对玉流苏耳坠,很是……“娘气”。

    阿斥扎放轻了脚步,轻唤了声“先生”

    “王子的事情我都知道”

    书生笑了笑,用手中的白色折扇轻轻打了打,继续道

    “三刀仙集聚的事情应该是个意外,王子不如从金麟城二台查起,查查这些日子金麟城最有趣的事情是什么?这样或许就有可汗想要的东西了,那份密卷,苏柯忞特使可有头绪?”

    “没有,苏柯忞传来消息,城主府已经被移为了平地,什么东西没有了”

    阿斥扎有些许无力,又皱眉问道

    “先生…父汗今天还说……让马?”

    书生听到这话收起手中折扇,看着那王子脸上如故人般熟悉眉眼上浮上种种忧愁,轻叹

    “让马让的不一定是王子的马,所以在此之前我们不必思考马的归属,即便真到了让马的那一日,我拼上性命也会带你走出敕离。王子……不必担忧。但是…

    话音一转

    当务之急的是另一件事,我得到些消息,王子此次出使还要找到一个野人女童,若是将她找到,价值比那份密卷还要高的多。即便是汗王,也不会忽视这份礼物。而且我也相信,您的其他兄弟也会出手,

    这一次是群狼围猎,只有胜者才配得到狼王的青睐”

    阿斥扎心神巨震,

    原来在“先生”的眼里,比起鞅都之王,父汗更配狼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