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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小马的那座城市

    小马是我童年的伙伴,其实我对他的记忆并不是很深刻,我甚至忘记了他长的什么模样,依稀记得那是我童年时候的小伙伴,记得有那么一个人出现在我的童年。

    我记得那似乎是1996年前后。

    妹妹还是一个襁褓中的婴儿,那时候的我就像一只候鸟,每逢寒暑假,我便会被送到蜀北那座刚刚兴起的城里去和父母团聚。

    那时候的我其实并不是多么期盼离开自己熟悉的家。因为人生地不熟,并没有什么伙伴可以同我一起玩耍。

    蜀北那些年还是一片片荒野,如今那拥挤的马路,在二十多年前却也还只是初具雏形的泥泞之路。

    马路四周都是半人深的狗尾巴草和牛筋草,周围自然也没有那么多的高楼大厦,还是一片肥沃的农家用地,地里面种着各种蔬菜,臭水沟也常常散发出阵阵恶臭。

    那时候的我们是和城里的孩子玩不到一块儿去的,因为他们所玩耍的东西在我们看起来觉得非常不可思议,比如将汽油、柴油什么的倒在马路边的鹅卵石上,一群大小不一的孩子不知从哪里找了木棍,人手一只长木棍,对着那燃烧的火苗便是“啪啪”一阵乱打。

    当年的我实在不明白,那火有什么好玩的!在我们乡村,山高树木繁茂,谁家孩子要是这么玩火,那是要打屁股的。

    与其欣赏他们的灭火雄姿,我觉得在那些鹅卵石里面找白色的星星石(石英石)还比较有意思。

    毕竟建设中的城市嘛,最不缺的便是那些鹅卵石,当年的蜀北也才刚刚进入建设之中,修路、建堤坝、修房子、修桥什么的,全都需要大量的石头沙子。

    在那里,我也是第一次见到会拉东西的马、拴铃铛的驴子,也是第一次见到杀牛的时候牛会下跪,会流泪。

    那时候我也是第一次见到住在我们隔壁的小马。他是一个小男孩,长的有些黑瘦,腼腆不喜欢说话。

    那时候我也正好没什么朋友,除了跟着房东家的大哥哥去柳树林里捉知了,绿龟子甲壳虫,打发时光,还真没觉得什么有些意思。

    后来我也觉得房东家的大哥哥跑的太快,又男女有别,什么都说不到一块去。

    我自己干脆找了一条娱乐的道子,那就是拿着石头去打臭水沟里那成群结队的老鼠,或者跟着挑着担子卖馒头的走夫来回吆喝“喜沙包子、花卷、馒头!”

    那时候的天,或许是因为我们青春年少来回奔跑,我总觉得比我们现在炎热太多。

    那时候我也常常会找我妈要几毛钱买冰棍吃,价格是一毛一袋的那种冻冰,或者是两毛钱一只的雪糕,冰在嘴上,甜在心里。如果实在是太热了,还可以吧冰棍放在起了热痱子的额头或者是脖颈上,一举多用,简直不要太美好了。毕竟城里并不是年年都有雪的嘛!(蜀北有一种习俗,便是冬天的时候将雪装在瓶子里化成水,储存起来,等到来年夏天可以涂在长了红疙瘩的热痱子上,可以治疗热痱子。小时候我家每年都装,似乎还有点作用。)

    唯一觉得美中不足的便是小卖部那里有个小哑巴女娃,经常“啊呀啊呀”地叫着,那时候觉得满害怕的,毕竟是自己没有见过的情况嘛,那时候的我甚至不知道她那是一种缺憾,现在想想那姑娘也挺可怜的。

    小马那时候就像一个跟屁虫一样,经常跟在我的身后,看着我自娱自乐,却也津津有味。他比我小一岁,但是却乖巧懂事的紧。

    到了冬天,我再去城里的时候,房东奶奶却告诉我他已经随着他的爸爸妈妈回到了他们的城市。

    从此便再也没有见过他了。

    当年离我们不远处还有一家姑娘,其实她也和我们有点亲戚关系,她是我小姨父的同母异父的大哥的女儿。

    那时候我觉得她是最可怜的了。

    因为她是长女,脑袋也不算聪明,学习成绩也不出色,经常做事不计后果,经常挨骂。

    和她迥然不同的是她的弟弟,聪明伶俐,没少得到她的爸妈喜爱。

    那时候他们一家挤在一间约三十平米左右的房间里,中间一道布帘子,又是厨房又是卧室。

    她比我大许多,没什么言语可以玩在一起,但是隔着那么一点亲戚关系,她偶尔也会和我说说话,拿我妹妹逗逗我。后来他们家买了房子,一家人搬到新房子住了。

    再后来陆陆续续地见到她,却也知道她并没有学到什么东西,安身立命都做不到。05年上下,她在洗车场工作,认识了一个同是洗车场的小伙计,喜欢的紧,在那年夏天他们结婚了,一身红裙,非常漂亮。那男人没有房子,却也承诺对她好,再后来她们的儿子出声了。就像所有的爱情一样,洗却了柴米油盐,生生被现实给打脸了,她在家带着孩子,男的在外面认识了一个小姑娘,并且闹出了不少闲言碎语。

    她愁思不已,终身一跃。

    到现在据说一直都在疯人院。

    唯有一次逃出了疯人院,走到半路,却疯病犯了,又被关了进去,从此暗无天日。

    其实,她也是个可怜的姑娘。

    我也不明白,为什么她会拿着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生命如此短暂,其实到了老年再去回往曾经的一幕幕,都会觉得当初让自己痛不欲生的事情也就是如此这般渺小而已。

    人若是跳进了死胡同,能救自己的也就是自身而已。

    当初的她为什么就那么傻呢?

    后来,我自己也有了家,很少再常去蜀北那座城市,常常闲居在小城里,安然自得。

    回想起曾经的一幕幕,这才惊觉,原来在不经意之间,我们每个人都随着自身的轨迹,踩着时光的步伐,一点点前行。

    小马他们那些人也随着岁月变得越来越模糊不清了。

    这是一个发展中的城市,也是一个承载着岁月的城市。

    稳步前行,做最真实的自己,不虚度光阴,不计较得失。

    我想这就是生命的意义,也是这座城市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