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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六章 周启的爱情

    他昏迷的八天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那绑匪给他吃的蜈蚣又是什么?

    这个黎藜究竟又是什么人?

    骤然得救,但是周启可不傻,那位名叫黎藜的女子走后,留下了一个八九岁的男孩来照顾他,而且这男孩还是这名叫新寨里村长的小孩。

    这身份可就十分值得考究了。

    而且在和村长小孩的交谈中,尽管小孩话很少,可是周启依旧能敏锐地感觉到,他们对黎藜言语之中的敬畏。

    周启啃完苹果,擦了擦手,尽管现在眼睛看不真切,但是顶多算个半盲,倒不至于影响他的日常生活。

    脸上和腹部的伤势也在渐渐好转,周启心思不由得又活泛起来了。

    视野中出现了一个模糊的黑色身影,周启不正经的逗弄着小朋友,“小孩,黎藜今天怎么没来啊?她去哪了?”

    比平常小孩肤色要黑上几分的小朋友睁着圆圆的大眼睛看着面前帅气的大哥哥,本不欲搭理周启,但是见他提到了他们德高现村寨里最敬重的苗巫大人。

    小孩端着药碗放在桌上,收拾着周启弄出的一片狼藉,一边回答,声音又脆又响,“黎藜大人今天有很重要的事,是不会来这了。”

    话末,想起父亲交待的话,添上一句,“你先喝药,别说话了。”

    周启操着一口京片儿,声音又痞又让人耳热,“哟!今儿个是什么重要日子啊?说出来让爷听听。”

    可惜,小孩就是小孩。

    小孩是真的很不想搭理周启,但是想到今天的盛典,只咕哝了一句,“今天可是初九呢!”

    说完这句话,任凭周启再怎么戏弄他,小朋友都不肯再开口一句了。

    无奈,周启只得识趣的喝下药,刚把碗放下,小孩就跟阵风似的端碗就跑。

    周启回味了那股反胃的中药苦味,心中猜测初九到底是个什么日子?

    可能因为眼睛看不见,听觉触觉便异常敏感,周启发现,无论是在那名叫黎藜的少女身上,还是那小孩身上,都有银饰的响声。

    周启摩挲了自己身上的布料,绣着针脚密实的花纹,还有衣服,仿佛也是属于某种少数部族的中式斜襟盘扣,这里没有任何电器的存在,连信号都没有,又身处云城这片充满无数传说的地带……

    这新寨极有可能是一个与世隔绝,并且保留着特色民俗民风的少数民族,而且还是一个没有被现代同化的少数部族。

    周启不禁轻笑一声,那可就有意思了。

    毕竟在云城贵城黔城这边,听说还有苗疆蛊女的传闻呢?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周启转念一想,按理说,像这种与世隔绝的少数民族都十分排外,那为什么那看起来地位很高的黎藜要救自己呢?难不成……

    周启不禁摸了摸自己帅气的脸蛋,果然,爷的魅力无人可挡啊!

    声音甜美的小姑娘肯定一眼就看上我了,直接把我捡回来当压寨夫君,嘿嘿!周启自恋地想道。

    小说里不都是这么写的吗?

    落难贵公子遇到突然出现拯救他的人美声甜的小白兔女主,于是,他周启风流不羁左拥右抱的前半辈子就这么划上了句号,他的真爱出现了,从此以后男主只爱这一人,然后她们会经历一系列虐身虐心的经历,最后还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在一起了,然后过上三年抱俩的幸福生活……被李逸翔荼害至深的周启无聊地浮想联翩着。

    而如今的周启的确一穷二白,就连衣服都是寨子里的人提供的,除了他帅气的脸蛋和强健的身体,周启还真想不出来,他有什么地方能够吸引黎藜留下他呢?

    不得不说,周启猜中了开头,却没猜中结尾,他的确是栽了,可是那个女主角却一点也不平凡,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更不是傻乎乎的小白兔,而是妥妥的蛇蝎美人,带刺的玫瑰。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黎藜作为三大苗巫之首,地位仅次于巫司与巫女,如今手下掌管着巫族最重要的德高现村寨,自然也不是傻白甜,那她为什么会独独留下周启?

    说起来,周启也的确猜对了。

    猜对了一半。

    留下周启的,不是因为他的脸蛋,而是他强壮的身体,准确的说,是周启身体里的血。

    身为黎藜本命蛊虫的七七居然十分喜爱周启的血液,每个蛊虫爱好不同,黎藜十分理解,在黎藜看来,不过是给小宠养个小零食,并不是什么难事,虽然人族的血于修炼无异,可是解馋啊!

    就跟人喜欢吃辣条一样,在七七看来,周启就是那包辣条,蓬香!不然七七也不会在老远一闻到周启的血便蠢蠢欲动,于是周启靠着七七才没有和那三个人一样蹲地牢,而是被好吃好喝的养着。

    很快,初九这天所谓重要的日子就这么过了,在周启看来,这天啥事也没有发生,也算不得什么特殊日子,很快周启就将之抛于脑后了,很快便沉醉于温柔乡中了。

    因为,自那天以后,基本每天送饭送药黎藜都要亲自来看周启,两人还相谈甚欢。

    每次听到黎藜那酥到骨子里的清甜娇俏的声音,周启都忍不住心猿意马,他自个儿都想不到,原来他居然是个十足的声控。

    特别在周启如今这段特殊的时期,眼瞎身弱,他也失去了京市周家带给他的所有光环,但尽管如此,还是有这么一个人衣不解带?的照顾他,生病的人最是脆弱,也最重要被感动,当然也仅限于对象是黎藜的时候。

    谁规定被人救了就非得以身相许呢?还不是因为一开始便有了好感。

    因为他是周启,不是因为他是京市周家的幺子,依然有人愿意心甘情愿的照顾他,陪伴他。

    在新寨这段宁静的生活,让周启也有点恍惚,在黎藜没来的时间里,小孩们带着周启出去玩,周启也很乐意会拄着拐杖肆无忌惮漫山遍野的跑,潇洒肆意非常,而只要周启将将跌倒,就是黎藜出现的时候,总是在周启快要跌倒的时,就会有人在他背后将他扶起,次次如此。

    流连花丛片叶都沾的周小少爷甚至连人的面都没有见到过,就将心丢在了这个无人知晓的村寨里。

    只能说,爱情的产生,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在最需要她的时间,在正确的地点,遇到了令他心动的人,出现的时机真的太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