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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奇葩打脸

    叶姗没想到陈东野坐个公交车都能遇到这种与飞机失事概率差不多的危险。

    于是借着陈东野在救人时丢了家里的钥匙为借口,把陈东野赶回了学校宿舍去住。

    不再让陈东野这样每天两地跑,免得再出什么意想不到的危险。

    等以后陈东野毕业后,房子也装修好后再来入住。

    陈东野觉得叶姗有些反应过度了,又想赖着不走,被叶姗强硬拒绝。只得灰溜溜的回学校住宿舍。

    这时暑假已经过半,金融双学位的暑假课程已经结束。

    陈东野接到学校那边的通知,说是上海那边有个电视节目组,正在筹划一档法律实习生和明星一起互动的综艺真人秀。

    因为看了陈东野的事迹报道和外貌图片,觉得陈东野很适合他们的这个节目,通过学校领导,力邀陈东野去上海拍摄。

    为期一个月,不影响陈东野新学期上课时间,酬劳非常可观。

    陈东野本来不太感兴趣,恰巧的是叶姗负责的一个案子有些业务,这段时间要到上海那边亲自去处理,为期一个月。

    陈东野在被叶姗赶回学校宿舍后,每天都有些想念和叶姗在一起的日子。

    于是便答应了去上海那边拍摄综艺节目,顺便可以和叶姗一起搭飞机去上海。

    在上海那边呆一个月,也有机会天天见到叶姗。

    应陈东野要求,叶姗订了两人同班飞机。

    两人一起坐车去机场,刚好赶上上海那边刮台风,飞机晚点,两人在飞机场等到大半夜才到飞机。

    叶姗觉得陈东野的出行运气实在倒霉到感人,以后再也不愿和陈东野同时出行。

    陈东野到了上海节目组后,就后悔了。因为两人各忙各的事情,都忙得脚不沾地,再加上两人一人在浦东一人在浦西,隔着一条黄浦江,陈东野担心以后每天可能要隔江相望,过得像牛郎朗织女一样,几天都难得见到一面。

    陈东野参加的节目,主要讲述了八位新晋实习生在一个月内接受来自行业翘楚——四位高级合伙人的专业培训,完成九个课题,争夺两个转正名额。

    明星加油团需要根据他们的表现,推理出每次课题的前两名,九个课题猜对六次及以上,转正名额将从两人变成三人。

    喜欢看韩综的网友可能会感觉很熟悉,是不是很像韩国办公室真人秀节目《goodpeople》?

    没错,这是中国版的《goodpeople》,先不要骂,这次人家节目组已经是买了版权的。

    中国版《goodpeople》第一季聚焦律政职场,见证实习菜鸟律师“打怪升级”,迅速成长的惊险旅程。

    九个实习课题内容包括法律分析书,分组辩论,约见委托人,法律援助,杀人案正反方辩论,实地取证,诉讼可视化,涉外非诉业务,模拟法庭,全面展示律师不同场景下的工作状态。

    综合考察实习生们的法律素养、写作、演讲、沟通、外语、逻辑思维、团队协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等各方面的能力。

    陈东野面临的第一组拍摄的镜头是面试环节。

    节目组为了节目的真实性更强一些,没有给实习生们提前准备好文稿,而是让他们自由发挥。

    四个面试官是来自金都上海分所的资深合伙人律师,两男两女,他们也都没有提前知道实习生们的资料,今天面试也都是第一次见面。

    陈东野简明扼要的介绍了自己的情况。

    几个面试官听见陈东野不是来自国内最强的“五院四系”法学院校,也不是来自国外著名的法学院校的留学生,只是一所普通985院校的法学大三学生,比起之前面试的几个实习生从出身名校这点上差了许多。

    不过看到陈东野的外貌如此出众,大概也能了解到节目组选择陈东野的原因。只是心里多少会对陈东野有一点轻视。

    (五院四系:“五院”分别对应着今天的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

    “四系”即北大法学系、吉林大学法学系、武汉大学法学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系)

    接着其中一个面试官,按照流程问陈东野有什么专业特长。

    陈东野想了一下,自己厉害的方面明显不能公开说,能公开说的那些好像都挺普通的。

    左右权衡了一会说道:“我会背各部门法的所有法条。”

    问话的面试官听了一愣,这是什么特长?

    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谁不会背法条。

    等等,他是说所有的法条,这实习生有些夸大海口了吧?

    就算是我们这些执业多年,对法条熟念于心的资深律师,最多也只敢说对自己专业所属领域内的法条熟悉。其它部门法最多知道一些常用的法条,不可能有人特意去把所有部门法的法条都背下来的。

    这太耗费时间和精力不说,几乎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面试官决定挑几条生冷法条试一下陈东野有没有信口开河。

    面试官道:“你说一下刑法第一百六十条。”

    陈东野立马背诵道:“第一百六十条【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几个面试官表情都明显楞了一下,见陈东野如此流利,一字不差的背诵出来。可见其对法条的熟悉程度有多么惊人。

    另外一个女面试官有意要给陈东野一个下马威,不能让实习生一开始就这么自信,不然接下来一个月怕是不好管理。

    女面试官问道:“你说一下,全国高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陈东野在心里思索了一下,这有点偏啊,调出脑中的记忆库仔细找了起来,一时答不上来。

    其他几个面试官有点面面相觑,相互疑惑的用眼神示意了一下,似乎在问:这也算部门法条?算吧,常委会有立法权的,但这也太偏了吧,你记得?

    我不记得。林丽这问题问得太狠了。换做我们,别说背诵了,用电脑查找,也得搜索好一会吧。

    陈东野大概沉默了二三十秒的样子,就在几个面试官认为陈东野答不出来,想要出言安慰,给他个台阶下的时候。

    陈东野终于找到了这个决定,立马背诵道:“【全国高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9修正)】

    一、为了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二)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遭受损害;......”全文几千字一字不漏的背出。

    这一下把几个面试官都给镇住了,心里底线完全破防了。

    女面试官林丽心里道:“这真是天葩,天才+奇葩。”

    “没有那个正常人会花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把所有法条包括生冷法条都背诵下来的吧?

    因为很多法条,可能做一辈子律师都用不上,背诵那么没啥用啊?

    再说想背也背不下来啊。”

    “这真是个天葩,无语了。”

    几个面试官觉得自己的脸今天被这个实习生打肿了,不愿再和陈东野多说一句话,挥挥手示意陈东野可以走了。

    等陈东野走后,几个面试官纷纷起身向现场导演请求把刚刚那一段裁剪掉。

    这要是节目播出去,给其他同行看到,他们几个在法律界有头有脸的大律师故意跟一个实习生过不去,找茬不成,反被打脸,绝对会被笑掉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