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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钱重要还是命重要(上)

    人活一世,难免会碰上几件倒霉事,在当今社会,大家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谁都有碰上法律问题的时候,不过会请律师的却不多,毕竟,律师费也挺贵的。

    那有免费提供服务的律师吗?

    还真有这么几种特殊情况,请律师不用花钱,政府还得上赶着帮忙找——嫌疑人为未成年人、聋哑人、或者很大概率被判死刑的人。这些人要是没钱,政府得提供法律援助。

    (法条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简单点背诵口诀就是“盲聋哑,半疯傻,死无缺,未长大,没钱的”这几类人,有机会享受免费的法律服务。

    陈东野在领证的第二天,就在法援处接下一个可能被判死刑的案子。按照正常情况来讲,那些可能被判死刑的犯罪嫌疑人,除非真的孤家寡人,无人过问,或者真没有一点办法,不然真不会选择法律援助,毕竟还有什么比命还要重要的?哪怕还有一丝活下来的希望,就算倾家荡产也要争取活下去,毕竟好死不如赖活着。家人无论如何也都要给犯罪嫌疑人找个更有经验的律师。

    常言道:心之所在即命之所在。陈东野真没想到还真有人要钱不要命的。陈东野接手案件的当事人就是这样想,他觉得与其浪费钱请律师救自己一命,倒不如把这钱省下来,好让家里人生活能过得更舒适些。

    案情简要:陆丰人黄某是广州国际轻纺城三楼档口经营梭织棉布批发生意,小学文化,有赌博习惯,平时晚上下班后喜欢和同乡的一些档口老板们打牌,最近一段时间总是输多赢少,加上大环境不好生意难做,现金流紧张,而家里上有老下有小,房贷车贷都没还完,用钱的地方很多,入不敷出,情绪一直有些过度焦虑。本想通过打牌缓解放松一下,运气好说不定能赢点补贴家用。没成想最近一次打牌,就像被鬼遮眼一样,输红了眼一晚上不仅输了50多万现金还把档口的经营权给输没了。第二天一觉睡醒,黄某觉得昨晚的事情不对劲。

    黄某怀疑被害人冯某等人与其赌博时作弊骗其钱财,于是黄某驾车在布料市场后面一条食街的隆江猪脚饭大排档上找到冯某索要赌资,遭冯某拒绝,黄某驾车从正对着大排档的南北道加速冲向坐在店门口的冯某,冯起身躲进店内。黄某驾车撞进大排档,致被害人中大女学生何蕊死亡、冯某受伤。

    案发后,黄某被市检察院批准逮捕,起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因案件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死刑,且拒绝了家人为其委托的辩护律师,便强制安排了法律援助律师为其辩护。

    说实在话,陈东野对于这种赌徒没有一点好感,觉得他落到这样的下场是咎由自取。

    不过想到当年父亲也有过被人布局欺诈的类似经历,陈东野觉得黄某这可恨之人多少也有可怜之处。便想着尽自己最大的能力保障他该有的法律权益。

    然而,从进看守所开始,黄某就认定陈东野不是来救他的律师,反而是要从他家人那骗钱的骗子。他家已经被他赌博害得倾家荡产了,他是在无颜见家人,也不想再拖累家人,只想一死了之。

    他侧身在会见室里斜视看陈东野,眼神空洞而冷漠,似乎已经没有了生存意志,嘴里巴拉巴拉来回来去的车轱辘话就一个意思:不让家里给请律师——就是,不需要陈东野。

    期间,他的眼睛一直盯着墙角,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单纯在表达:无视你。

    最后见陈东野毫无反应,又歇斯底里地吼叫起来,“你不许收我家里人的钱!”

    陈东野觉得他的精神状态可能出现了问题。但又不是那种已经完全变为认知障碍的精神病人。这是陈东野第一次,有机会面对面长时间的观察一个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杀人嫌疑犯。陈东野观察得很仔细,黄某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每一个微表情,陈东野都做了分析。说实话,当初接手案件第一次看到黄某的照片时,觉得这人长得五官端正,眉清目秀的,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人看起来并不是那种凶狠的莽汉。如果不是接受指派是特意问了一下,很难想象他是个杀人犯。

    陈东野为了安抚他的情绪,轻声说道:“我是法律援助派来的,不是你家人请的,法律援助不收取任何费用。”

    黄某微微低着头偷瞄我,显然对我并不够信任,不过语气已经平静了下来道:“想不到国家对我们这种人还挺好的。我罪有应得,杀人偿命,我认了。不需劳烦律师你了。”+

    陈东野见当事人这认罪悔罪的态度还算诚恳,但是以黄某这自暴自弃的心态,这场官司还没上庭就已经输定了。自己这开头一炮,就要变成哑炮了,这可不行。这个官司虽然在定罪方面已经基本是定了,毕竟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这些没什么好好辩护,不过如果能把本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争取减刑为死缓或无期徒刑,那在技术上也属于胜诉。

    得想个办法让黄某有活下去的渴望才行,不然也问不出什么对量刑减刑有用的线索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