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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新身份

    王宇半路上也碰到过江湖厮杀,但他的宗旨是看见就跑,以他的速度,恐怕只有田伯光能追上他吧,五岳掌门估计都够呛,没办法,大力出奇迹啊,变异人没有道理可讲。

    碰见他的动物可就倒了霉了,做为顶级猎人,恐龙他都猎杀过,别说这个年代的豹子狼什么的。也可能是他吃的龙肉太多了,身体里有种人类察觉不到的气息,老虎豹子这种大型猛兽早早就避开了他。

    倒是碰见过一伙二十多头饿急眼的狼群,被他三下五除二干掉了大半后,剩余的七八头狼被吓跑了。虽然他也受了点皮外伤,可并不影响他赶路。

    每晚休息时,他也会拿出基本秘籍研读一下,可里面讲的云山雾罩的,看不懂。看来还得读书啊,不仅要学习四书五经,还得研读医学方面的书籍。没有师傅,练武不是件简单的事。

    离开临安两个月,他终于来到了终南山附近的蓝田县,这是西安府下辖的一个县,也是终南山脉最东边。嗯,以前西安叫长安,大明洪武年间改为西安府,地盘贼大,管着好几个地级市,快赶上一个省的面积了。

    王宇到了这里之后,就开始操着散装粤语冒充广东人士,在花了些银钱后,便落籍于此。

    他的户籍很简单,姓名王五,籍贯GD省雷州府徐闻县王家庄,商户,只户主一人,无父母,无兄弟姐妹,无妻儿。之所以不再用原名,也是害怕被追查到,只好取了个很常见,很普通的假名。至于商户,这个对他来说影响不大,他又不参加科举,良家不良家的无所谓。

    明代规定只有良家子才能参加科举考试,军户,匠户,商户,以及其他一些杂役,牙行什么的都属于溅籍,不能参加科举的。最起码你得是个农户,或者儒户。自古以来虽然农民过得很苦,但是地位还是被抬得很高的。所谓的良家子大多指的是农户,儒户。

    来到笑傲世界八个多月,王宇总算可以安安稳稳地读书练武了。他先买了一个三进的院子,又委托牙行买了个身材粗壮的仆妇,烧火劈柴,洗衣做饭。嗯,顺带买了个姿貌平凡的丫鬟,十七八岁的年纪,身材还不错,很凶的那种。绝对顺带的,他敢发誓。

    至于人牙子给他大力推荐的那些长相姣好,身材瘦弱才十二三岁的抢手货,他畏惧于404大神的可怕,没敢要。十七八的都不敢要太漂亮的,漂亮的美女谁都喜欢,可他现在最怕的就是祸从天上来。万一招来田伯光上门,那就芭比Q了。

    一切安顿好之后,他花重金请了个秀才做西席先生,教他四书五经。还买了很多医书和道家典籍,自己慢慢研究。又跟当地有名的一位大夫结识,隔三差五提着礼物找这位大夫请教。足足用了半年的时间才逐渐将一本本秘籍研究透彻,开始着手修炼。

    原著中并未介绍梅庄四友和两个随从的内功路数,只是介绍了他们对敌用的招术,王宇经过后世信息大爆炸的洗礼,自然知道内功才是根基,招术是最大程度发挥内力的技巧。

    黄钟公的七弦无形剑其实也算是门很厉害的音波功了,竟然能干扰到敌方内力,使之躁乱失控。而他所修炼的内功,名叫弦音功,是跟七弦无形剑的配套功法。这门功法更偏重于方便施展七弦无形剑,大多数运功路线都在上肢。王宇并没有修炼,他需要一门能把基础打牢,兼容性强的内功。

    黑白子的武功路数主要是用磁铁棋盘对敌,361颗棋子可当暗器使用,内功名叫冰玉功,属于阴属性功法,能化水成冰,虽然看起来很厉害,可王宇从来欣赏不来那种阴柔中性美,他怕自己练成个二尾子,所以放弃了。倒是这家伙的暗器手法相当有特色,可以练一练。

    秃笔翁的武功路数主要是判官笔打穴,墨汁糊脸,有点耍无赖的意思,内功跟黑白子一样也是大路货,身法和步法稍微好那么一点,最起码还有本秘籍,如何将内力运用到下肢以及发力技巧,秘籍上都有一些介绍和他的个人心得,前两位根本就没这方面的秘籍。

    丹青生的剑法倒是不错,但王宇更看重丁坚的一字电剑。只是丁坚的内力没有丹青生深厚,看来只有先练练丹青生的内功试试了,毕竟很有可能他是六人中内里最深厚的,而且年纪却不是最大的。

    丁坚二人一个练剑,一个用的八卦紫金刀,倒是可以都学一下先,至于练到何种程度,看看再说,不是有句话叫月棍年刀一辈子枪,宝剑随身藏嘛。入门更适合刀,剑得看天赋,还要下苦功。

    王宇研究完几人的秘籍之后,打定主意,内功方面就修炼丹青生的内功,名为烈阳诀,听着就比什么功之类的高级,就它了。身法和步法可以根据秃笔翁的笔记打打基础,暗器手法就学黑白子的,剑法和刀法学丁坚施令威二人的。学习任务很重啊,得拿出当年高考冲刺的劲头来了。

    日子过得充实而平淡,王宇白天练习刀剑暗器,晚上打坐修炼内功,收功之后自然要跟丫鬟探讨一下关于长短和深浅的问题。每隔十天半个月,就去终南山搜索一番,还找到了蓝田县的县志,寻找当年全真教的踪迹,只要找到重阳宫,那离活死人墓也就不远了。

    蓝田也算个上县了,人流量也挺大的,各种酒楼,青楼,货场,商贩,可谓繁花如锦,王宇在生活上从不亏待自己,自然是天天有肉吃。身边的丫鬟探春,嗯,王某人的恶搞起名,因为他觉得那个探字很有神韵。

    探春虽然名分上是丫鬟,可那小日子不比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过的差。对于她偷偷贴补娘家的事,王宇发现后不仅没有责怪,还拉了一车礼物带着她一起回了趟娘家。

    要不是活不下去,谁愿意卖儿卖女,都是可怜人,举手之劳而已。嗯,换来的是当晚探春主动解锁了几个知识,以前都是王宇费尽口舌她也不愿的,就差学霸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