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老师的朋友(二)
写完给瑞秋的信后,艾顿先生像是重新经历了年轻时代的种种趣事,整个人显得年轻许多。
他把信笺折叠起来,放入一只竹制圆筒,将圆筒密封好,放到一旁。
活动了一下手腕后,艾顿先生重新拿起墨水笔。
“真是个好东西。”他轻声说道。
墨水笔是近些年出现在大陆上的新鲜物件,是擅长科技的基恩族制造出来的东西。
和以前的羽毛笔比起来,墨水笔省事又便捷,一经推出就大受好评,唯一的缺点是太贵。
购买一支要花费5个金币。
这可是丹林小镇的普通家庭一年下来的收入。
好在,艾顿先生不差钱。
看着手里的墨水笔,艾顿突然想到另一位故人。
那位老朋友也是基恩族,个子小小的,脾气却大大的,是一个非常有趣的人。
艾顿再摊开一张信笺,落笔写下一段话:
“亲爱的碧翠丝小姐:
此刻我坐在寂静无声的夜里,向你送上衷心的祝福。”
“想必你已经知道我有一个魔法学天才学生的事情,实在没办法,这种事情总是传得很快。”
“是的,他叫艾斯.弗格,一个好小伙儿。”
“勇敢又善良,拥有一颗正义之心,关键长得还很帅。”
“当然,你还没有见过他,但这没什么影响,想想年轻时候的我就行了。和我相比,弗格唯一的不足就是颜值差了点儿。”
“哈哈,上面只是一个小玩笑。”
“单论颜值,是我跟他相比差了亿点点。”
写着写着,艾顿先生不由笑出了声。
同时脑海里出现了一位“个子小小,脾气刁刁”的年轻姑娘。
那时候他们在大陆最南边的燃烧荒漠遇到一群盗匪,在众人还在商量作战计划的时候,基恩族的碧翠丝早已冲进匪窝,二话不说就和对方干了起来。
通过这件事情,艾顿深刻认识到了一件事:一个人的脾气和个头完全无关。
想到这里,艾顿摸了摸自己左侧肩膀,那里犹有印记。
是的,被碧翠丝打的。
这个暴脾气的姑娘不光对敌人残忍,脾气上来了,她连队友都干。
“言归正传。”
艾顿先生收起思绪,回归正题。
“这封信不只为了叙旧,我还有一个小小的要求:
如果以后遇到了我的好学生—艾斯.弗格,帮忙多照顾照顾,毕竟他也算是你的晚辈。
而且,他在魔法学上的天赋确实独一无二。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可能和你那位老相好不相上下。”
“我可不希望这样一个学生出现意外,请务必照顾好他,万分感谢。”
最后,艾顿先生折叠信笺,刚打算放入竹筒的时候,突然想到了什么,便将信笺重新打开,在最底下加上一行字。
“亲爱的碧翠丝,这句话我很久以前就想对你说。”
“其实,小小的也很可爱。”
写完第二封信,艾顿先生站起身来,走到窗前,高举双手左右扭腰,不停活动身体。
感觉恢复精力之后,他重新坐到桌前,拿出第三张信笺。
“嘿,该死的尤金。”
“我不给你写信,你就不知道联系我吗?”
“哦,你不会还在为你那个又蠢又笨的学生伤脑筋吧?其实大可不必,魔法是一门需要天赋的学科。”
“如果没有天赋,一个人哪怕再努力也不会有太大收获。恕我直言,你那个学生就是个天赋平平的人。”
“要教导这样一个人可不是件容易事,我完全可以体会到你的绞尽脑汁、竭尽全力、事倍功半,和无可奈何。说句实话,这真是一件惹人烦的事,我都为你心累。”
“好在,我完全没有这种烦恼,哈哈。”
艾顿写完这句话,已经开始想象对方看到信后的表情,那一定非常精彩。
如果不是双方距离太远,他一定亲手把信送到,然后念给自己这位老朋友听。
他和尤金有着数十年的友情,尤金一切都好,就是喜欢显摆自己的学生有多么多么优秀,哪怕那些学生资质平平。
可艾顿那时候又没有学生,想反驳都无法下手,总结一句话就是:
好气,但只能好气。
但现在不一样了。
艾顿吹响了反击的号角。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有一个学生,他叫艾斯.弗格。”
“他竟然只用了不到一分钟就完全领悟了光击阵的奥义,并且能够熟练进行魔法祈唤。”
“让我想想,你最有天赋的学生学会光击阵用了多长时间来着?好像是三年吧?”
“哦,天呐,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我现在很苦恼,真的。”艾顿一张老脸上满是笑容,满脸是皱纹都难以掩饰他嘚瑟的神情。
“你说,我该怎么培养这么优秀的学生呢?”
此时此刻,艾顿觉得自己终于一雪前耻,整个人都觉得舒坦许多。
大概这就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吧。
而这一切,都是源于自己的好学生——弗格。这个小家伙简直给了他太多惊喜,艾顿越想越高兴。
在和老朋友尤金分享了自己的“烦恼”之后,艾顿终于回归正题。
他在信笺上郑重写下一段话,字里行间的语气恢复严肃。
“兑现天赋需要时间,天才的成长需要保护。”
“我的老朋友啊,弗格注定不会停留在丹林小镇,他甚至不属于斯洛姆王国,他的天地应该在更加广阔的世界。”
“我已经老了,不能随时随地保护他。当然,他也不需要我的保护,弗格总是有独自面对危险的勇气和坚定。”
“但是,我的朋友。”
“如果他遭遇不测,而你又有能力的话,请你伸出援手,保证这个魔法天才不会中途陨落。”
“这是我们这些老家伙应尽的责任,不是吗?”
长夜漫漫。
时间化作墨水,变成信笺上的一行行文字。
艾顿先生停笔的时候,天色已亮。
此时,他的桌上堆满信笺。
艾顿先生将信笺一个个梳理一遍,不多不少,总共25封。
“老了呀,才写25封信竟然就觉得累了。”
艾顿一边感叹体力大不如前,一边将这些给老友的信封好,然后来到后院的一处房间。
一伸手,一只大鸟便自房间内飞来,落到艾顿手臂上。
这鸟浑身披着白色羽毛,只有头顶一小撮红毛,喙弯而硬,眼神锐利。
鸽鹰,
遗迹大陆上存在的一种优质信使。
相比于传统的信鸽,它更加强壮,飞行速度更快,而且更加具有智慧。
艾顿先生将装有信笺的竹筒系在鸽鹰脖间,胳膊一抬,把鸽鹰送上天空。
鸽鹰在半空盘旋两圈后,双翅一振便钻入云间,消失不见。
艾顿先生再次招手,又一只鸽鹰从房间飞出,落在艾顿小臂。
一连寄走25封信后,艾顿先生捋了捋稀疏的胡子,点点头,感到心满意足。
弗格想要独自历练成长,艾顿完全赞同,而且非常欣赏,毕竟他们年轻时就是这么走过来的。
可作为老师,他觉得还是需要给自己这个优秀学生保驾护航。但又不能做得太明显,于是他只好求助于自己的这些老朋友。
有了这些老朋友的帮助,弗格的安全系数可以直接上升两个层级。
“小弗格呀,老师能够为你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我真是个好老师。”艾顿先生一阵自我夸赞。
“弗格如果知道的话,一定会感动得泪流满面吧?”
“没什么,都是我该做的。”
一想到弗格未来的成就和前景,艾顿立刻精神抖擞,觉得一切都值了。
他把信笺折叠起来,放入一只竹制圆筒,将圆筒密封好,放到一旁。
活动了一下手腕后,艾顿先生重新拿起墨水笔。
“真是个好东西。”他轻声说道。
墨水笔是近些年出现在大陆上的新鲜物件,是擅长科技的基恩族制造出来的东西。
和以前的羽毛笔比起来,墨水笔省事又便捷,一经推出就大受好评,唯一的缺点是太贵。
购买一支要花费5个金币。
这可是丹林小镇的普通家庭一年下来的收入。
好在,艾顿先生不差钱。
看着手里的墨水笔,艾顿突然想到另一位故人。
那位老朋友也是基恩族,个子小小的,脾气却大大的,是一个非常有趣的人。
艾顿再摊开一张信笺,落笔写下一段话:
“亲爱的碧翠丝小姐:
此刻我坐在寂静无声的夜里,向你送上衷心的祝福。”
“想必你已经知道我有一个魔法学天才学生的事情,实在没办法,这种事情总是传得很快。”
“是的,他叫艾斯.弗格,一个好小伙儿。”
“勇敢又善良,拥有一颗正义之心,关键长得还很帅。”
“当然,你还没有见过他,但这没什么影响,想想年轻时候的我就行了。和我相比,弗格唯一的不足就是颜值差了点儿。”
“哈哈,上面只是一个小玩笑。”
“单论颜值,是我跟他相比差了亿点点。”
写着写着,艾顿先生不由笑出了声。
同时脑海里出现了一位“个子小小,脾气刁刁”的年轻姑娘。
那时候他们在大陆最南边的燃烧荒漠遇到一群盗匪,在众人还在商量作战计划的时候,基恩族的碧翠丝早已冲进匪窝,二话不说就和对方干了起来。
通过这件事情,艾顿深刻认识到了一件事:一个人的脾气和个头完全无关。
想到这里,艾顿摸了摸自己左侧肩膀,那里犹有印记。
是的,被碧翠丝打的。
这个暴脾气的姑娘不光对敌人残忍,脾气上来了,她连队友都干。
“言归正传。”
艾顿先生收起思绪,回归正题。
“这封信不只为了叙旧,我还有一个小小的要求:
如果以后遇到了我的好学生—艾斯.弗格,帮忙多照顾照顾,毕竟他也算是你的晚辈。
而且,他在魔法学上的天赋确实独一无二。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可能和你那位老相好不相上下。”
“我可不希望这样一个学生出现意外,请务必照顾好他,万分感谢。”
最后,艾顿先生折叠信笺,刚打算放入竹筒的时候,突然想到了什么,便将信笺重新打开,在最底下加上一行字。
“亲爱的碧翠丝,这句话我很久以前就想对你说。”
“其实,小小的也很可爱。”
写完第二封信,艾顿先生站起身来,走到窗前,高举双手左右扭腰,不停活动身体。
感觉恢复精力之后,他重新坐到桌前,拿出第三张信笺。
“嘿,该死的尤金。”
“我不给你写信,你就不知道联系我吗?”
“哦,你不会还在为你那个又蠢又笨的学生伤脑筋吧?其实大可不必,魔法是一门需要天赋的学科。”
“如果没有天赋,一个人哪怕再努力也不会有太大收获。恕我直言,你那个学生就是个天赋平平的人。”
“要教导这样一个人可不是件容易事,我完全可以体会到你的绞尽脑汁、竭尽全力、事倍功半,和无可奈何。说句实话,这真是一件惹人烦的事,我都为你心累。”
“好在,我完全没有这种烦恼,哈哈。”
艾顿写完这句话,已经开始想象对方看到信后的表情,那一定非常精彩。
如果不是双方距离太远,他一定亲手把信送到,然后念给自己这位老朋友听。
他和尤金有着数十年的友情,尤金一切都好,就是喜欢显摆自己的学生有多么多么优秀,哪怕那些学生资质平平。
可艾顿那时候又没有学生,想反驳都无法下手,总结一句话就是:
好气,但只能好气。
但现在不一样了。
艾顿吹响了反击的号角。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有一个学生,他叫艾斯.弗格。”
“他竟然只用了不到一分钟就完全领悟了光击阵的奥义,并且能够熟练进行魔法祈唤。”
“让我想想,你最有天赋的学生学会光击阵用了多长时间来着?好像是三年吧?”
“哦,天呐,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我现在很苦恼,真的。”艾顿一张老脸上满是笑容,满脸是皱纹都难以掩饰他嘚瑟的神情。
“你说,我该怎么培养这么优秀的学生呢?”
此时此刻,艾顿觉得自己终于一雪前耻,整个人都觉得舒坦许多。
大概这就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吧。
而这一切,都是源于自己的好学生——弗格。这个小家伙简直给了他太多惊喜,艾顿越想越高兴。
在和老朋友尤金分享了自己的“烦恼”之后,艾顿终于回归正题。
他在信笺上郑重写下一段话,字里行间的语气恢复严肃。
“兑现天赋需要时间,天才的成长需要保护。”
“我的老朋友啊,弗格注定不会停留在丹林小镇,他甚至不属于斯洛姆王国,他的天地应该在更加广阔的世界。”
“我已经老了,不能随时随地保护他。当然,他也不需要我的保护,弗格总是有独自面对危险的勇气和坚定。”
“但是,我的朋友。”
“如果他遭遇不测,而你又有能力的话,请你伸出援手,保证这个魔法天才不会中途陨落。”
“这是我们这些老家伙应尽的责任,不是吗?”
长夜漫漫。
时间化作墨水,变成信笺上的一行行文字。
艾顿先生停笔的时候,天色已亮。
此时,他的桌上堆满信笺。
艾顿先生将信笺一个个梳理一遍,不多不少,总共25封。
“老了呀,才写25封信竟然就觉得累了。”
艾顿一边感叹体力大不如前,一边将这些给老友的信封好,然后来到后院的一处房间。
一伸手,一只大鸟便自房间内飞来,落到艾顿手臂上。
这鸟浑身披着白色羽毛,只有头顶一小撮红毛,喙弯而硬,眼神锐利。
鸽鹰,
遗迹大陆上存在的一种优质信使。
相比于传统的信鸽,它更加强壮,飞行速度更快,而且更加具有智慧。
艾顿先生将装有信笺的竹筒系在鸽鹰脖间,胳膊一抬,把鸽鹰送上天空。
鸽鹰在半空盘旋两圈后,双翅一振便钻入云间,消失不见。
艾顿先生再次招手,又一只鸽鹰从房间飞出,落在艾顿小臂。
一连寄走25封信后,艾顿先生捋了捋稀疏的胡子,点点头,感到心满意足。
弗格想要独自历练成长,艾顿完全赞同,而且非常欣赏,毕竟他们年轻时就是这么走过来的。
可作为老师,他觉得还是需要给自己这个优秀学生保驾护航。但又不能做得太明显,于是他只好求助于自己的这些老朋友。
有了这些老朋友的帮助,弗格的安全系数可以直接上升两个层级。
“小弗格呀,老师能够为你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我真是个好老师。”艾顿先生一阵自我夸赞。
“弗格如果知道的话,一定会感动得泪流满面吧?”
“没什么,都是我该做的。”
一想到弗格未来的成就和前景,艾顿立刻精神抖擞,觉得一切都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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