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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云霄雨霁(2)

    时光一晃而过,一个月的时间,原本连眼睛都睁不开的小耗子们身上已经披了一层银白色的绒毛,紫色的眼珠子滴溜溜的转着,体型也比从前大上许多。

    紫皮银毛鼠的皮毛不似普通白鼠,它们的皮毛不沾灰尘水火,所以尽管它们生活在洞里身上的皮毛依旧白得发亮。它们已经开始满洞穴的到处乱爬,小小的眼睛里全都是对于这个世界的好奇。

    然而,地下的探索已经满足不了它们饿好奇心,其中的几个在母亲外出后推开了洞口的鹅卵石,那是一个夜晚,它们中的许多都忘记了母亲的话,因为它们在月夜中是如此的闪亮如此的迷人。

    越来越多的小耗子被吸引出来,在洞口边玩闹,皮毛反着月光好看极了,然而有一只却始终没有出来,它将自己藏在洞穴的最深处蜷缩着。

    那是一只雄鼠,他的兄弟姐妹嘲笑他胆子小可惜他看不到自己身上的美丽,就这样它们在每一个母亲不在的夜晚推开那块儿鹅卵石活动。

    就这样几天过去了,那只将自己隐藏起来的雌鼠终于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他趴在洞口探出一个小小的脑袋,眼前的一番景象是他从未见过的。

    他感受到了柔和的月光,感受到了风,听见蝈蝈蝉鸣,看见洞口开着粉色,白色的花朵,闻到了淡淡的甜甜的味道。

    他伸出自己的一只爪子在月光下发着轻柔的银色光芒,他敢说,那是自己一生以来最美的一天,也是最痛苦的一天,并且在很长一段时间后每夜每夜回想痛苦着……

    当无知的幼鼠背着母亲推开鹅卵石的时候危险就已经降临在它们的身边了。

    它们看见了比自己还要好看的东西,那是一条黑色的泛着月光的奇怪生物,它有红色的宝石般的眼睛,同样在月光下发出迷人的光彩。它们从没有见过这种东西,它们好奇地围着它,它的身体又冰又滑溜。

    美丽的东西总是带毒的……

    雄鼠第一次将头探出洞,就看到了一张红色的嘴闪着寒光的尖牙,那东西扭曲着朝着她的兄弟姐妹冲了过去,将它们吞入肚中!

    一瞬间所有的小耗子都朝着洞里跑,可是没有一只想起要把鹅卵石堵上……

    那只雄鼠以最快的速度跑到他平日藏身的洞穴深处,可他感觉到那冰冷的气息带着血腥和兄弟姐妹的哀嚎声越来越近。他害怕极了,他转过头面对着的是略带湿润气息的土块,她生平第一次举起自己稚嫩的爪子去扣坚硬的土。

    他真的好怕,好急!他用自己的爪子将面前的土扣开,他的爪子上只有软软的指甲很快就磨破了,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他感觉自己那颗小小的心脏就要爆掉了!他逃不出去了!他要怎么办?!

    也许是急中生智,他将自己埋到了湿润的泥土里,试图用泥土的潮湿气味掩盖住自己身上的气味,他不敢再偷看了。他听见那东西肚皮磨在地上越来越近的声音,他听见嘶嘶嘶的声音,他感觉到那东西正仰着脖子在自己的上方看着。

    不能动!不可以动!

    他不敢想象那东西嘴边儿可能还有自己兄弟姐妹的尾巴挂着,它的嘴边儿染着血粘着银白色的绒毛!

    他就那么蜷缩在自己刚刚刨出来的土里,甚至不大敢呼吸!提心吊胆?也许就是这样吧。

    杀死他家人的凶手穷凶极恶就在自己的旁边,他没有能力咬死它甚至没有能力保全自己!

    ……

    等到他醒来的时候洞穴里一片寂静,她动了动自己的鼻子,闻着空气里的味道,他吱吱吱地呼唤着,可是没有回应……

    他找遍了洞里的每一个角落,可是只找到了一小截儿他哥哥的尾巴!

    也许,他可以留在这里等母亲回来!

    他如是想着便跑到洞口将鹅卵石重新堵上,他太过于胆小,所以不敢探出头看一看周围,所以,白白的等了那好些天。他瑟缩着躲在暗无天日的地下腹中的饥饿感让他发狂,可是母亲还没有回来……

    他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他冒险探出头却发现一截儿断尾在自家的洞口边儿,蚂蚁围着它啃的不成样子皮肉已然不在,那长长的一截儿分明是自己的母亲!

    那夜过后凋谢的牵牛花上还有干涸的血液,是他的母亲,是他的亲人的。谁能明白对于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幼鼠,对于站在食物链低端的他来说,一个人生活有多么的艰难……

    “快快把门关上别让那耗子跑出去!”

    胖女人一边指使儿子将房门关上,一边操起手边的扫帚冲着那该死的咬破米袋的耗子打过去。

    他记得很清楚,那已经不知道第几次被人追着打了,可是那一次是被打的最恨的一次,也是自己开始反抗的第一次。

    他咬了那女人的脚趾头,大母脚趾脚趾甲盖一下的部分全部咬了下来,满嘴的血腥味,哀嚎声怒骂声。

    那一天他有了自己的第一个原则:不再容忍。

    凡是欺压他的,议论他的,辱骂他的,伤害他的,无论怎么样,只要违背他的意愿他从不会容忍,到后来便衍生为:如果你不愿意让出一点儿利的话,那便付出你的生命吧,反正,你总有一天会失去它的。

    他从一只只敢把脑袋探出洞口的幼鼠变成一只明目张胆咬人的凶兽,从一只巴掌大的紫皮银毛鼠变成无双的公子。

    也许是紫皮银毛鼠的天性,在化为人形后他在山下的镇子里开了一家店铺,他喜欢做生意,他喜欢那一块块银亮亮金闪闪的钱进入他的口袋。很快,他就凭借着自己的天赋在商界赢得一席之地。随着当人的时间越来越长她对于人类社会的了解也越来越深入,对于别人对他的评价也越来越在意。

    纵使她拥有万贯家财可是他永远赢不得别人的尊重,因为,人类社会有一种叫做“重农抑商”的现象。

    他们看不起他是商人,不认可他的成果,他们怀疑他是仗了哪个官爷的势,甚至是骗了很多官家的钱。

    甚至因为他的皮相,侮辱他是小馆儿。

    “我说,你还在哪儿假装矜持什么呢?把衣服脱下来给大爷看看?”

    “怎么,嫌我给的银子不够?别介,只要你同意,我立马和你签半年的生意,嘿嘿,你和那几个老家伙儿也是这么谈生意的吧?”

    “我告诉你,老子要你是看得起你,你以为你是个什么东西!我呸!”

    “哎呀,良宵美景谈什么生意,陪我喝一杯?来,香一个!”

    ……

    人类便是如此对待自己的同类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