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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曾经

    离开杀人蜂的族群,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看着天上绚烂的火烧云,刘马知道自己要在森林里过夜了。

    一手牵着山羊,一手托着小白,刘马找了一处较为空旷的地方,抬头能看到天上的星星,这里就是晚上露营的地方。

    肚子叫了两声,刘马有些饿了,便到四周去捡些干柴搭成了一个火堆,听着远处隐隐传来的几声野兽的嘶吼,不禁想起了初入森林修炼的那段时光。

    那时候的他不折不扣是个菜鸟,除了要防备野外遇到的各种野兽,还要不时查阅带图画的词典保证自己不会因为吃到毒物死掉,几天几夜不敢合眼都是常事,能吃到一顿热饭简直是天可怜见。

    不过在野外生存的时间长了,也就知道书上的知识不够用,动植物变异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只靠着词典里的内容所能选择的范围会越来越小,刘马只好逮几只兔子或者田鼠试验那些不确定的食物。

    有的时候兔子或者田鼠不愿意配合,坚决不吃,就像是咸党拒绝与甜党为伍一样,刘马只好勉为其难的加一顿肉菜。

    野外生火其实是大忌,有着引发森林大火的隐患,要说作用确实有,能赶走一部分怕光怕热的动物,但是有一部分动物强大到不怕这些,刘马当时不懂,还一直在疑惑为什么来的都是强手,一个接一个的,像是被人暗中安排了一样。

    一开始蛮狼狈的,打不过嘛只能跑,被各种野兽衔尾追杀,慢慢的也跑出了心得,跑的时候还有余力留心环境,如果机会合适就着手反杀,赢了血赚,输了继续跑,贼刺激。

    森林里的野兽们也在慢慢变强,但是耐不住刘马的实力开挂一样的提升。

    直到有一天,刘马发现自己在森林里已经看不到对手,要走出去见识见识更广阔的天地,说不定与更强的对手战斗能有新的领悟,虽然有些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但是谨慎一些应该问题不大,抱着这样的信念刘马出去闯荡,结果被坑的裤衩都不剩,不过那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话说回来,不管是修炼到了哪个阶段,吃饭都是头等大事,在森林里没有佐料炮制,所以只能在原材料上下功夫,这个尝试的过程是比较痛苦的。

    有的动物看着丑,吃到嘴里是需要勇气的,但是肉是真的好吃,有的动物没什么战斗力,谁都不愿意搭理,任杀任剐,这就要小心了,很大概率是连入口的价值都没有,肉又腥又臭也就罢了,有毒也是常事。

    动物吃完了轮到植物,有毒的容易检查出来,好吃的就比较难,因为它可能符合动物的口味而不是人的,什么野果菌类刘马吃了之后大部分都能认出来,这就是一个吃货的执着。

    刘马点上火堆,拿出背包里的几块肉穿上树枝开始烧烤,又拿出一袋盐撒上一些,香气渐渐的飘散开来,人类尚且不能忍受这样的诱惑,更别说野兽。

    黑暗中多出了几双眼睛观察,随着动物们的到来,黑暗中的眼睛越来越多,望之生畏,刘马的附近被包围的严严实实。

    咽口水的声音此起彼伏,却没有动物敢走到月光下,直觉告诉他们这里有危险,但是那肉实在太香了呀。

    母山羊蜷缩着瑟瑟发抖,不管谁是老大它都得罪不起,小小的脑袋并没有借此机会思考人生,而是期盼着活下去吃到明天鲜嫩的青草。

    刘马觉得差不多了,转头对着动物们一笑,这一幕让不少动物觉得熟悉,等到翻出脑海中的记忆后只觉得双腿发软,那时候它们还是个孩子,刘马抱着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放过了幼崽们。

    有经验的人都知道,就是藏獒遇到了杀猪杀狗几十年的屠夫,第一想法也绝对是逃跑,而不是上去把人咬了。

    动物们开始缓缓后退,那一刻他们再次体会到了被支配的恐惧。

    刘马笑了笑,说道:“都别动。”

    大部分动物都停了下来,有几个失去理智的转头疯狂逃跑,刘马捻着几根小白身上掉下来的毛甩了出去,动物们只见到刘马挥手的动作,那几个逃跑的又迈了几步,便一头栽倒在地上。

    刘马缓缓起身,绕场一周看了一遍,就像是大妈在菜市场挑菜一样惬意,所到之处动物们不自觉的放缓呼吸,俯下身子,生怕哪一点得罪到了这个杀星。

    好吃的种类还不少,刘马摸着下巴陷入沉思,最后决定投硬币来选择。

    结果不重要,重要的是在投硬币的过程中你想到的就是你想要的。

    “你,你,其他的散了吧,哦对了,你们去取点水过来,用大树叶包好,别给我整的脏兮兮的。”

    被点到的两只动物知道今天这一劫是逃不过了,就是他们想走,其他动物都不会愿意,死道友不死贫道,抽到你俩就老实受着,祸害他人想都别想。

    等到一部分动物拿着大树叶卷成的筒装水回来,刘马干净利落的解决了食材问题,不要的丢给动物们,当做是帮忙的报酬。

    刘马坐回火堆前继续烧烤,动物们已经散去。

    这一幕有些荒诞,但更荒诞的事情还埋藏在阴影里没人发现。

    如果不是离不开人类社会,留在森林里生存还是蛮不错的,这里没有那么多勾心斗角,你强,这里就是天堂,你弱,这里就是地狱,不像是人类世界,巧言令色,巧取豪夺,你永远满足不了资本家的胃口,走正规途径没有那么多资源支撑,走偏门又不是刘马想要做的,不到万不得已,谁愿意破釜沉舟呢。

    做任务确实能赚到很多钱,但是势必会进入各个势力的眼中,他们有各种方法逼你加入,没下限的会涉及到家人,刘马倒是不怕武力胁迫,不过家人都是普通人,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刘马再次考虑了蜂鸟的提议,待遇什么的都不错,有蜂鸟照顾,去了应该没那么多糟心事儿,就是东奔西跑太累人了,当个宅男混吃等死不香嘛……不太容易找到老婆是个问题,怎么让自己过上混吃等死的宅男生活,又能在表面看起来是打拼事业呢?

    不如,开个店。

    这个念头一起就按捺不住了,店做好了确实很累,但是找那些竞争大的的行业很容易就被淘汰掉,十天八天接一个业务也很正常,不是我刘某人不努力,是行业竞争压力太大了啊。

    至于娶媳妇,钱够了那都不是问题,更何况看起来还是在做事业的嘛。

    刘马得意于自己的美好畅想,烤好的肉似乎也变得更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