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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抬棺千里

    经过七天的整训,潘凤已经对接手自王石的一队士兵已经掌控的七七八八了,虽然掌控程度和自己的老兵还有明显差距,但常用的基本指令基本没什么问题了。

    虽然这种程度虽然上战场还十分勉强,无法像自己手下老人一样调动的如臂使指,形势稍有不对就有可能溃散。

    但潘凤也知道想要再进一步并非一朝一夕的努力所能完成的,需要日积月累才能慢慢提高。

    至少以潘凤目前的能力而言,短时间而言,交给二牛训练和自己带领并不会有多少差别。

    确定了这些人不会出问题后,潘凤准备出去探索一番。

    毕竟自己一无出身,没有宗族势力能依靠,二来也没什么好名声,不会有什么义士来投奔自己。

    甚至由于校场之事,自己原本剿匪积攒的一点好名声也已经败光了。

    自己手下的这一百号人,就是自己在这即将到来的汉末乱世中闯荡的启动资金了。

    同样的,中山国也早已被他视作自己的大本营,是自己争霸路上必须迈出的一步。

    从藏在床底的箱子中取出自己仅有的一套体面衣裳,一件黑色直裾袍和一顶做工讲究的却敌冠。

    在这个等级分明的世界,哪怕是穿着也有许多规定,衣物的材质、款式乃至于颜色都不能有所僭越。

    原身是个粗人,对礼法没有太过了解,但即使如此还是知道像红色这种最顶级的服饰颜色,只有汉室宗亲才能穿上身,青绿次之,是世家子弟的专属,而即便是最易得的黑色衣物,也必须是得举孝廉和茂才的寒门才有资格。

    如果你什么都是不是,只是个平民,即便家资再厚也只能穿杂色的衣物。

    而毫无疑问,潘凤就是这样一个平民,还是一个非常贫穷的平民。

    所以按照礼法来说,潘凤是不配穿这身黑色衣服的,更别提要求更高的却敌冠了,这也是原身为何要将其藏在床底的原因。

    但身为穿越者的潘凤知道,强汉此时已是强弩之末,对地方豪强早没了掌控力,更何谈让世人恪守礼法规矩。

    毫不犹疑将其换上,潘凤顿时觉得整个人都精神了三分。

    果然还是人靠衣装马靠鞍。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身衣服虽然和自己大小登对,但在细节之处却不太合身,让满身肌肉的显得十分拘束,让潘凤有种随时都想爆衣的冲动感。

    有机会,还是得量身定做一套才合适。

    ……

    卧牛山十里外。

    两个身影抬着一口木棺在林中飞掠穿梭。

    一位是身形健硕的中年人,一位是弱冠少年。

    少年气质不凡,剑目眉心,一副翩翩贵公子的模样。

    只是,此刻少年眼中偶尔闪过惊惧,脸上汗水和枯叶混合,再加上长途跋涉气息紊乱,显得狼狈异常。

    中年人见状,放慢脚步,恭敬道:

    “子经,看此地光景,应是中山国卧牛山地界,离洛阳已经远距千里之遥,我们不妨休息片刻。”

    “我还坚持的住!”

    少年喘着粗气,却依然坚持道:

    “老师尸骨未寒,我们万万不可松懈。我已经通过鸿雁传书通知了国让,还是等到与他会合时在做休息。”

    “田豫田国让?得此豪杰帮助,那可太好了!”

    中年人听闻,不禁面露喜色,随即似是又想到了什么,打量一番眼前刚刚及冠的少年后,感概到:

    “此地据渔阳百里之遥,莫非?莫非子经你的【鸿雁传书】已突破到了中级,当真是英雄出少年啊!”

    面对中年人的赞叹,少年却只是轻轻颔首,表现的十分风轻云淡。

    “十常侍祸乱朝纲,上瞒天子,下欺黎民,能人志士无不愤恨,待到安葬好老师后,我一定要布告天下,诚邀天下英雄尽诛国贼!”

    提到害死自己老师的十常侍,少年咬牙切齿。

    毕竟这群宦官为非作歹,几乎是一手将大汉推进了万劫不复的万丈深渊,所有对大汉王朝还保有希望的人,都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

    中年人嘴唇微动。

    他虽不似少年这般天资优渥,但多在官场行走十数载的经历让他多了几分少年没有的圆滑和眼界。

    大汉如今有如将倾之巢,这是无可争议的事实。

    但这真的全是那帮太监的缘故吗?那遍布九州的刘氏就和此一点关系都没有?

    仅仅冀州一地,承爵封王者就不下十数位,不提涉王、襄王这种仅占一县之地的王爵,光是郡王,冀州就有清河、安平、赵、中山、常山、河间多达六位。真正归属朝廷所管的仅有魏、巨鹿、渤海三郡之地。

    而且这些王爵的封地全都是水草最丰美,物产最丰厚,气候最适宜的地方。

    中年人心中猜测,这可能才是大汉王朝日渐衰败的真正原因。

    但他并没有给少年泼冷水,他甚至没有任何改变这个国家现状的念头。

    自身能力不俗,又精通官场各种路数,如果不是被自己这个迂腐的老师牵连,中年人本可以过的很舒服。

    而十常侍不会永远得势,总会有倒台的一天的,而他史路只需要等待蛰伏即可。

    即便时运不济,做个安乐的富家翁也是个不错的归宿。

    心中感慨颇多,史路脸上却丝毫都没有表达出来。

    他虽然不会真正参与自己这位师弟所谋划的事业,但也不会在明面上交恶。

    毕竟若是让其成就了一番事业,自己也好找个由头分一杯羹。

    真是怀着这样的心思,史路才会违心跟着自己这位师弟,不远千里护送自己师傅的尸首回乡安葬。

    突然,史路眼中闪过一丝惊惧,看着山林之中大喊道:

    “不好,有埋伏!我们快逃吧。”

    说完也顾不得青年做何反应,将手中抬着的棺椁抛下,转眼消失在了密林当中。

    与此同时,在史路逃窜的另一侧也同步响起了树叶响动的沙沙声。

    数十提枪架刀的山匪自密林中涌出,转眼就对青年人形成了合围之势。

    很明显,他们对于此处环境极为熟悉,乃是盘踞于此专营打家劫舍的悍匪。

    紧接着,一位头戴黄巾,身裹战袍的武将踏马而出。

    纵然是在深山密林之中,可他胯下马匹却如履平地一般,潇洒之极。

    青年看出其中厉害,自知不可力敌,但又不愿舍下恩师灵柩,只得硬着头皮拱手上前。

    “诸位兄长,小弟名为牵招,棺中乃是吾师乐隐,俱无任何珍贵宝物,只愿送先生能够叶落归乡,不想误入贵宝地,还望各位能够高抬贵手,行个方便。”

    为首的山匪听闻,原本戏谑的神色消失不见,一本正经的的感叹到:

    “倒真是一个有情有义之徒,如果今天是我大哥来打秋风,估计就会放你一马了,但可惜你遇上的是我裴元绍!”

    裴元绍发出一声冷笑,然后催动胯下战马向青年冲去。

    名为牵招的青年眼看谈不拢,扫了眼身后的师父的灵柩,脸色一沉,似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一般。

    “既然如此,那也只能手底下见真章了。”

    说罢双脚发力,竟率先挥拳向裴元绍发起了进攻。

    这着实让裴元绍大吃一惊,但过惯了刀尖舔血生活的他很快就反应了过来,挥动手中环刀与牵招战至一处。

    裴元绍能盘踞一方山林,自身武艺自然不容小觑,早已到达了武将境界,但让裴元绍没想到的,自己眼前这个毛头小子武艺竟也有如此水准。纵然自己仗着马匹之利,一直处在上风,但对于时不时袭来的拳风,也不得不避让。

    相互纠缠了七八个回合后,裴元绍只觉得脸面上一阵火辣,认为自己在手下面前丢了面子。

    于是后退拉开,直接招呼其他山匪一拥而上,要靠着人多势众将眼前这个毛头小子拿下。

    “哈哈哈,小的们,拿住了这家伙,本大王赏三百钱。”

    顿时山匪中发出一阵欢呼,同时更加步步紧逼。

    裴元绍舔了舔嘴角,露出一个狰狞的笑容

    “嘿嘿,这次看你还能不能神气的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