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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羊

    “这,不会吧……”

    老里正人老成精,只是限于见识,才错估了金陵城里面的守军。

    此刻被贾宝玉点明,一张布满皱纹的老脸,也渐渐有些发白。

    在大周境内。

    兵卒分为很多种,有守卫皇宫的禁军。

    同时,守卫金陵的守军也叫禁军,但这个名头只是听着好听。

    实际上,两种禁军之间的差别,比人与狗之间的差距还大。

    据贾宝玉的了解,现在金陵城的守军,因为疏于训练和,将近几百年没有经历过战争。

    虽然一个个人高马大,看起来是很威武。

    但真实的战斗力嘛。

    可能还不如农家院里的一头老母猪!

    除了金陵城里面的禁军以外。

    还有大周境内其他城市的守军,包括县兵或者郡兵。

    但战斗力,也就一般。

    最强的是边军。

    也可以叫做边防军。

    军队的职能何其名字相符,就是驻守在边境,防范异族和诸国。

    因为常年驻守在边境,是面对异族的桥头堡。

    几乎在一年内都要经历几次大战。

    所以边军的战斗力极为强悍。

    是真正的大周锐士!

    只不过近些年来,特别是先帝去世,如今的太后垂帘听政之后。

    朝廷就逐渐减少对边军的支持。

    无论是粮饷还是补充的兵员,都是能拖就拖。

    同时,还不断对边军哭穷。

    负责钱粮的官员一边对边军说,朝廷没钱,所有的钱全部都赈灾去了。

    另一边,把本该拨给边军的粮草换为银子,合着饷银一块儿,装进了他们这些京官兜里。

    花天酒地,好不快活。

    原主本来是不喜欢这些粗俗琐事的。

    但耐不住贾府里面有那么几个人也眼馋这个生财之道,整天凑在一起嘀嘀咕咕,盘算着怎么分一杯羹。

    所以也就知道了那么一点儿。

    朝廷这边不给粮饷,或者说两三年只能给他们一年的饷。

    谁也不知道边军还能坚持多久。

    但还是那句话,衮衮诸公他们不在乎。

    钱粮。

    太俗!

    他们是不经手的。

    最多只是交给下人们去办。

    但享受,却是不能少的。

    毕竟他们为这个大周朝付出太多。

    享受享受不是应该的吗?

    “后生,你要干什么?”

    老里正回过神,看到贾宝玉要走,又拽住他衣袖。

    “后生,你可不能犯傻呀!

    突厥人那么多,你一个人上去不是白白送命吗?

    我们再等等,说不定守军很快就出来救我们了呢!

    再等等,再等等……”

    “时不待我,等不得!”

    贾宝玉爽朗笑着看向老人,慢慢掰开他的手掌。

    “后生,会死人的!”

    老里正还想再劝。

    他身旁的那几个同村的青壮也都带着惊讶。

    尤其是阮小二。

    这些人当中,属他最大,已经二十有四。

    其他人可能比他小上一两岁,但也都在二十岁往上。

    加上平时打渔干活,不时舞刀弄棒,身材都十分壮硕。

    但贾宝玉看起来却比他们小了不少,顶多十七八岁的样子。

    又唇红齿白,身材也不见得有多么壮硕。

    一身长衣袍袖,一看就是富贵人家出来的书生公子。

    这样的人,现在居然提刀说要去杀突厥人。

    不可思议!

    “确实有人会死,但死了这个人却不一定是我。”

    “人绝对不能坐以待毙。

    想要活下去,想要活的更好,就一定要去战斗!”

    贾宝玉握紧手里的长刀,眼神充满了坚毅。

    特别是对于他现在的身份,贾府的宝二爷。

    王朝腐败,异族入侵。

    在这个背景下,想要安安稳稳走正常路线,改变自身的命运,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所以不想死,不想未来变得凄惨无比。

    就只有争,只有斗!

    而拥有系统的力量,斗战修仙体的质。

    贾宝玉自信,这个摇摇欲坠的王朝,这个大争之世,就是他变强,甚至成仙的捷径。

    只有心中还有热血,战而胜之,就能不断升级,变得更强。

    贾宝玉要以今天这次战斗为起始,搏杀战斗,获取经验,不断变强,最终成仙!

    “呜哈!”

    “哈哈哈,周人都往里去,不要妄想逃跑。”

    在人群之外,一个突厥骑兵骑着马,挥舞着钢刀,不断对人群喝骂。

    让他们聚集在一起。

    不是没有人想要反抗。

    但看到这些突厥士兵的明晃晃闪着寒光的刀锋,原本生出的怒气也慢慢消失。

    最后全部低着头,尽力往后缩。

    码头上。

    被圈起来的百姓不少,基本上有几百人,估摸一看,黑压压一片。

    这里面有饭夫走卒,有码头的工人,还有一些富商富豪。

    但在这十个突厥骑兵的眼中。

    他们只有一个共同的称呼。

    羊!

    允杀允夺的肥羊。

    “这帮突厥人的骑术居然这么好?”

    阮小二惊讶的看着一个突厥骑兵在马身上像杂技表演一样,轻松的窜来窜去,手里的那把钢刀,在阳光的反射下,舞成一团。

    “突厥人人是游牧族,虽然有王庭。

    但还是会跟着水草走,哪里水草丰润,就会骑马赶到哪里。

    可以说的上是马背上的种族也不为过。”

    贾宝玉看了一眼,平静的说道。

    “不愧是读书人,懂得真多!”

    阮小二由衷赞叹道。

    这时。

    就在这一群老百姓最外面。

    除了原本那十个骑兵,突然又来了几个身上穿着铁甲,腰上佩着长剑的突厥人。

    身上带着一种引而不发的杀伐煞气。

    普通突厥骑兵身上穿着皮甲,手里拿着的是刚刀。

    而这些人身上穿的是铁甲,并且煞气更重。

    想来,这些人应该就是突厥兵当中的精英。

    “将军到!”

    “所有的周人全部安静!

    否则格杀勿论!”

    一个身穿铁甲的突厥骑兵,策马上前,大声喝道。

    顿时。

    刚刚有些喧哗起来的人群,不敢怠慢。

    年轻的父母们捂住小孩的嘴。

    小心翼翼的保持安静。

    其他人也都忐忑的看着突厥人的方向。

    原本还有些嘈杂的码头,顿时变得寂静起来。

    没有人想死,所有人都想活。

    所以没人敢武逆突厥人的命令。

    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这帮畜牲是真敢杀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