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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新手村『叁點伍』

    一大早起来就让人心情不好,可恶的燕晟甫竟然把我放在宾馆的地板上,我堂堂女神睡这种

    肮脏的地方,当年打土方时候睡的地面都比这宾馆地毯要干净。我诅咒燕晟甫像拖死狗一样被拖到衣服烂掉,补都补不好。

    这地毯简直脏死了,虽然“水之术·洁”可以清洗身上的污垢,但魔能就像存款一样,能省则省,还是先去这小单间里洗澡好了,因为之前身体不好,成为神后我就学习“纯水之术”和“纯木之术”身体再也没有生过病。

    洗完澡后躺在床上,又看到一片白毛,这家伙竟然宁可让老虎睡床上都不肯让我睡床上,回头一定要整蛊他一番。

    “金巍,金巍,快点出来!”

    “是,乔胭大人,有什么吩咐?”

    “不是吩咐,是一些指点,好好听着做笔记。”

    “是。”

    金巍回到穿梭虫洞里拿回纸笔很认真地看着我说的话。

    “首先就说背包的事,这个世界用到的是一种叫‘史氏背包’的携带容器,样子像是一个手环,也有戒指模样的,那是从邪恶巫妖族缴获来的战利品,不能给转生者使用。这种背包是用在南山掌管的那个世界用的,下次一定注意。第二,这个世界是唯一没有火药枪支的世界,你给燕晟甫那把枪很危险,可能让这个世界战科技有进步,那把枪已经被我打到还有三发子弹,这是给燕晟甫防身用的。这点是重中之重。第三,背包里不应该有牛肉,这个世界同地球相论,食用牛肉是违法行为,五年监禁或是手背刺字,这也要注意。”

    看着金巍认真做着笔记,我就停了停让她跟上。

    “最后,最后一条,这个塑料瓶的问题,这东西我烧也不是、埋也不是,只好压扁放在口袋里。给,这是我和燕晟甫的,你全都拿走。”

    “好的,好的。还有什么吗?”

    “这背包是给南山她那个世界的,而且在给过背包后还有防护核辐射的衣服。这种懒我们偷不得,不然也不会干了三千近四千年也没有被替换过吧。”

    “是的,谨遵教诲。”

    “最后,想托你办个事。”

    “您说。”

    “回去常帮我把子昭的尸体葬在神界最好的位置,我估计不能再回去了,找魔王的任务是最复杂的没有之一,不会知道他能不能完成。”

    想到子昭,我心中不由得发酸,要不是这里有后辈,可能现在我的眼泪已经流淌出来了。子昭他把我的葬在自己日常处理军政事务的宫殿旁,这样避免了我被盗墓贼盗取,他死后没有成神直接进入转生,我不知道他在哪里,只好把他的尸体放在我的房间,至少不会让“他”离我太远。我努力当上转生女神的原因也是如此,可这么多年,别说是子昭的影子了,我就连可能和他有关系的人都没见过。

    “前辈,之前我听说您也是名将,为什么现在……”

    我调整回心情,笑着和她说:

    “你看葵兰,她当年也是替父从军的女英雄,现在不是也同我一起玩闹。有些事情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我只希望你不要经历到我所经历过的所有特殊转生事情。”

    “那是什么……”

    “别说了,你再不回去可是又要有不少拖延任务,估计就咱俩说这些时间已经有八单要你接引了。”

    “嗯,我现在就回去了,有什么我能帮到的请一定和我说,我会帮的。”

    她慌忙收拾好笔记本钻进虫洞里。

    我可不会再找你了,这交谈时间已经够你扣半个月工资了,就当是我帮你收底的报复了。

    一直在宾馆呆着也挺无聊的,反正现在已经来这里了,既来之则安之,四处转转普查民情也不错。

    刚出门就看到一家刨冰摊,这家老板看起来憨厚老实的样子,我拿出燕子给我留下的鑫贝买了一份。

    “姑娘放心,我这里的刨冰用冰都是有讲究,绝对让你满意,这水果也是今天早上刚摘的。”

    刨冰老板给我来上一碗,估计是看我漂亮,还给我多打了些果酱。

    “这鼠果味道也很不错,要是有青苹果味道就更好了。你的初月冰让我的味蕾感到新鲜感。”

    “你竟然能品尝出来这是初月冰,行家啊。好的姑娘,明天要是你还来,一定给你准备,而且半价。”

    这个世界一共二十四个月,每个月三十天。一月也就是“初月”,是整片大陆温度最低的一个月,那时候的河冰就连刀砍斧劈也都够不到最下面的河水,这时候只好用“火之术·破”或“火之术·刃”辟出的坚冰,存放在自家地下冰窖里,平常人家初月冰最多保存到六月,而现在已经十三月了。这老板虽然看起来是很平常的刨冰摊老板,其实他是工部尚书,否则家里不可能有能保存住初月冰的地方。

    “好啊,明天我肯定来。”

    别过那个隐藏起来的工部尚书,前往服装店。路过酒馆就进去小酌了十几杯,说来也奇怪,这里的酒馆竟然那不是户部的房子。

    都怪燕晟甫那么小气,我才买了几杯好酒钱就不够花了,虽然之前的钱也不够花。

    “这蓝头发和这身服装越看越好看,相比之前那些战甲轻便了不知多少倍,况且这里主要是魔法,就是一件比基尼也可以达到防御的效果,未必非要穿铠甲才行,也是时候年轻少女一回了。”

    我这样告诉自己,酒钱花的值,要是买衣服的话就不值。

    当我还有些微醺时,外面好像发生什么大事,人们纷纷跑出酒馆有的人酒钱都不用结,早知道我刚才就说喝完再一起算好了。反正没有找到燕晟甫,现在又有热闹可以看,我那股子酒劲儿一下就消退掉,随着人群往不知道什么方向跑。

    我来的时间算是晚的,很多人已经到场,前排面的座位已经被占完,我只好踮着脚尖往里面看,这里好像是大名鼎鼎的灵马村,这里的马匹都是由专业驯马师来进行训练,销售对象甚至有军队里的长枪骑兵和驯兽师骑射兵,即使生下来就是病马也会有专业医疗团队治疗,不少驯兽师午兽生病后会第一时间来灵马村治疗。

    这附近也没有看见赌马的窗口,本来还想用身上最后的一百鑫贝赌一场,这个计划也泡汤了。

    马场中间那匹黑马为什么被拴在中间的柱子上,看起来是匹好马,自从我国开始引入外国马进行交配后马的品种开始不断增加,比我当年的战马好太多了,这匹黑马要是能为我所用就好了,只可惜现在我要成为的职业是药师,否则我一定收了这匹马。

    看附近还有卖锅巴的,正好现在去买些解馋用。

    “乔胭,原来你在这里,我就猜到那群人找不到你。”

    “原来你在这里,再给我点钱,我要买新衣服。”

    “别废话了,我现在找你是有重要的事情,你赶紧跟我来。”

    看他慌张的样子看来真有急事,我也只好跟在他后面来到马棚,路上他把这村子发生的怪事说了一遍,我没看到实物也不能对症下药。

    “乔胭,那些木头食槽里是不是有紫色石头?”

    “嗯,有呀。”

    “可这村子里的人都看不见,这是怎么一回事。”

    “你能看到是因为我们不是这里的人,这种紫色石头的魔能与灵马村村民的魔能流动相同,导致看不见,说白了就是电信号相等,导致忽略。”

    魔能流动同生物电一般,这些都是我随手翻看东岳老头的书里看到了,要不是他突然回来我肯就了解清楚。

    “怎么办才能不让那种事情发生?”

    “咋了?这些……”

    他不由分说拿起旁边的木杆对着这里的紫水晶就是一顿乱戳,这种水晶莫氏硬度还不到二,同气球一样脆弱的水晶,随便一根针扎一下就会破。可要是把这些都装起来,魔能流动就到达人可视界限内,就能一每斤五千鑫贝价钱卖出去,到时候小赚一笔也是可以的。

    “等我有钱了,给你买个更漂亮的紫水晶。”

    这家伙竟然以为我是喜欢这些水晶真不理解这水晶就是一些华而不实的东西竟然还有那么多人喜欢,相比于水晶,还是酒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