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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梦到最初梦醒失去

    第一次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就像茵茵的草地突然开出绚丽的花,意气风发的少年无处不在释放他满腔爱意,天真又烂漫。

    曹晔分不清他是不是真的爱于燕,但是曾经肯定是喜欢的。两人的相识算得上是一场‘英雄救美’。

    很小他妈就跑了,父亲由爱生恨,并把这种恨转接到他的身上,后来又找了个女人不明不白的生活起来。那时候父亲只会给他学费以及少许的零花钱,女人对他很不好,父亲也只是视而不见,青春的少年连基本的温饱都维持不了,朋友想要帮他又怕伤了他的尊严,就介绍他去自己叔叔的餐馆帮忙,每天不拘于做什么,有事伸把手就可以。对外只说亲戚家的小孩来玩,这样就避免了童工的罪名,他也能心安理得的吃喝。

    叔叔见他可怜每天放学去那都让他做完功课再帮忙择菜或是端个盘子什么的,活很少,伙食却很好。他一直记着叔叔的恩情,力所能及的做更多的事,

    餐馆不大生意却不错,鱼龙混杂什么样的人都有。于燕就是吃饭的时候被几个混混缠上的。

    于燕长得漂亮,就是人们常说的妖艳型的,年少的女孩青春洋溢,即使穿着略成熟老气的衣服也遮不住窈窕有致的身材,反而让罪恶的人更想一探究竟。于是那几个常在这吃饭却从不闹事的几人彼此对视一眼固态萌发了。

    先是言语的调戏,女孩子开始还义正严词的呵斥,等混混上手的时候就真吓到了,尖叫哭泣着。混混势头足,那天老板恰好不在,收银的也是个女孩子,见状根本不敢出头,后头的曹晔还以为是谁喝多了打起来了,出来一看这情形立马冲过去把于燕挡在身后。

    混混们见有愣青冲出来,酒劲一上头推倒桌子就挥拳到曹晔身上。声音引得后头两个炒菜的大叔拎着抬菜的扁担和菜刀就要上。曹晔记不清了,只记得把于燕推到收银那抄起板凳砸过去,三俩的吃客早趁乱跑出去了,店里一时混乱,东西砸了一地,尖叫咒骂声吵得头疼。其实没有人员伤亡,除了开头曹晔被打的一拳和一个砸到胳膊玩命喊疼的混混。

    混混之所以是混混就是因为他们懂时势,欺软怕硬的玩意,真见有人拿刀出来是不敢闹事的。店里混乱一片倒是关了几天重新修整了。

    于燕感激曹晔救了她,提出送他去医院看看,曹晔没让,表示没什么事。最后是曹晔送她回去的,两人就这样认识了,后来更多的交集,青春懵懂的两人确认了恋爱关系。

    曹晔一直觉得他和于燕是命中注定要在一起的,毕竟英雄救美的故事并不是时时会发生的。他自认长得不差,他从来都知道那些女孩子在背后是怎么谈论自己的,男孩子本就比女孩子要早熟,只是家庭的原因他从来对此都是嗤之以鼻的,直到遇见于燕,他才怦然心动。

    可惜年少的感情大多是要凋谢的,他享受着同学对他艳羡,甚至那些阴阳怪气他都照单全收。

    于燕家比他好些,至少父母双全,可也只好一点点,她在她家永远是个透明的存在,伺候家里小皇帝的丫鬟罢了。他心疼她却也无法把手伸进她家里,两个人的时光他都尽可能的满足和宠爱她,除了学习全部的心里都用来讨好她,毕竟她就像沼泽里的玫瑰,坚强又美好,在学校里太受欢迎了。

    两人商量考同一所大学,永远会在一起,他也会努力给她更好的日子,等上了大学一切就都好了。可惜美丽的爱情藏满了污垢,腐烂不堪。

    那年他高考失利了,他成绩好,第一天考完更增长了他的信心,别人哀嚎连连的卷子他做起来得心应手,他满心期待即将和喜欢的女孩一起奔赴的新生活。

    可是家里的疯女人不知道怎么想的,突然对他好起来,他不设防被她喂了药,醒来已经天光大亮,沉重的脑子跟断了弦一般又疼又清醒,他错过了那天的考试,他的人生也错过了重要的一程,他拿刀冲进女人的房间,女人吓得不住求饶,打电话让父亲回来,其实他也没真的失了理智要杀人,只是想问清楚她到底图的什么?

    可女人接下来的话真的恶心到了他,原来一开始女人只是单纯的找个能养她的男人过日子,她厌恶男人的儿子花了属于她的钱,所以管着男人克扣他花钱,男人懦弱又无能更助长了她的气焰。后来他长大了,年轻俊美脑子又聪明。

    失了理智的曹晔挥刀要砍死这个贱女人,这时恰好他爸进来一把夺过,男人惊恐的护住吓趴在地上的女人,女人窝在他怀里哭的全身颤抖。

    曹晔恢复理智冷冷看着这可笑的一幕,对着他爸欲言又止终是没说出一个字来,他真的恶心坏了,转身离开。

    曹晔很少回家了,几乎都是在餐馆过得,他爸也没找过他,他也不知道现在家里是什么样,晚上两条板凳一拼就是一张床。再熬一年就能远离这一切了,以后只等他爸死了再收敛一番算是全了父子之情。

    于燕没有考上两人约定的大学,不过考的也不错,两人很少见面了,因为他需要更多的赚钱来维持生活以及为以后做打算,两人之间也悄然发生着改变。

    他自认是了解柔弱的于燕的,她那么美好善良,每每想起她就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在他奋起直冲的时候,现实打了他一巴掌,不,是流氓打了他一巴掌,并警告他离于燕远一点不许纠缠。他云里雾里的还不知道情况呢,可那些人根本不给他搞清楚的机会。

    后来他才知道于燕单方面的不是他的女朋友了,她一边交了那个混混头子一边和自己诉说着想念的话,真是可笑不是么。于燕电话里语焉不详,只说自己是被迫的,为了不伤害他两人就此分手。

    他想去找她两人好好谈一次,如果她真是被迫的他会原谅她帮她摆脱这些混混,可是他再也打不通她的电话了,所有的联系方式都拉黑删除了。

    高三的氛围枯燥又压抑,他不觉得却也不敢浪费时间,这是他唯一的机会,必须一击即中。再等等他就去找她。

    没等她去找她命运就安排他亲眼目视了,路过巷子时他看见背对他的于燕,她变了很多,身上的衣服精致昂贵,头发也烫了卷儿,即使没看见脸他也知道那是她。此刻她正在和那个打过他的混混忘情的吻在一起,他听见她撒娇的抱怨声,声声疼入肺腑。他拽紧拳头静静地走开,胸腔疼的厉害,像是被谁用力揍了一拳,他想谁能来救救他,让他不那么疼。

    救他的人是谁呢?那个巷子很小很空,是谁焦急的声音传进耳朵里,他睁开眼看清眼前的人,哦,是同班的乔念念啊,她为什么一副快哭的样子······

    乔念念。

    想到这个名字,他的心不由得一揪,窒息般结束这走马观花的噩梦。他猛的坐起身盖着的薄被滑下,浑身冷汗淋漓,双手捂着头深深呼吸着,好一会儿才活过来般。

    拿起桌子上的烟盒,只有一根了,青烟燃起带着他的沉思飘散在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