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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吟游诗人

    莱迪亚只感觉一股热气吹在耳边,痒痒的,于是情不自禁地缩了缩脖子。

    一名酒保端着一个木质托盘,上面摆满了盛着麦芽酒的酒杯,如游鱼般灵巧地在人群中穿梭。托盘被他举得忽高忽低,却滴酒未撒,显然极有功力。

    狄克思等他忙活完,才大声问道:“还有位置吗?给我找两个位置!”

    酒保回头一看,大厅已经坐满,不过还是点头:“有位置,您稍等。”

    他走到两个酒客旁边,跟他们说了什么,两名酒客忙站起来对狄克思躬身行礼,并让出了位置。看他们的表情,不仅没有不满,反而觉得自己得到了莫大的荣耀似的。

    酒保挤过来对狄克思说道:“大人,暂时也找不到更好的位置了,这两个位置您先将就一下。”

    狄克思道了声谢,酒保连忙摇头:“我就是一个端酒的平民,可担当不起您的感谢,您请坐。”

    待狄克思几乎是把莱迪亚按在坐位上后,酒保又问道:“大人,您看看要喝点什么?我们这里有麦芽酒,葡萄酒,阿尔托酒,诺德蜜酒,黑荆棘酒……”

    狄克思说道:“给我两杯麦芽酒吧。需要我现在付钱吗?”

    “您现在付钱也可以;稍后记在您的账上,您走的时候一起付也可以。”

    “那就记到账上吧。”

    “好嘞。酒水马上来!”酒保从怀里掏出一个本子,请狄克思签了个名字,然后爽快地给他倒酒去了。

    酒保说他们这个位置不好,其实有些谦虚了。这两个位置对面就是正在唱歌的米凯尔。如果这是米凯尔的个人演唱会的话,这无疑是极佳的观赏位置。

    酒水很快端了上来,盛酒的是雕刻着精美花纹的玻璃杯子,把手处还有着波浪形的、使人更容易握住的波浪形设计。

    狄克思举起杯子,轻轻地在莱迪亚的杯子碰了一下,喝了一小口。

    “嗯,跟前世的啤酒味道差不多。”狄克思尝了一口,觉得还不错。酒入喉咙之后,能感觉到一股麦芽的香气。

    他思索片刻,伸出手指抵住杯子,一股寒霜沿着手指爬到杯子上。不过他没掌握好,麦芽酒很快冻成一块冰坨子。

    于是他又切换成火焰,把冰化开,反复试了几次,终于能将麦芽酒弄成合适的温度。

    好在这个玻璃杯是开口设计,而且狄克思又格外小心,否则不停的热胀冷缩,杯子怕是要炸裂了。

    狄克思咕咚灌下一大口冰镇麦芽酒,满足地说道:“果然冰镇的才是最好喝的,就像可乐一样,1-5摄氏度才是口感最佳的饮用温度。唉,可惜我不会做可乐,这辈子怕是没机会再喝到快乐水了。”

    他以前去肯德基点的套餐里有可乐,大冬天里服务员依然往可乐杯里加冰。他有些不满,服务员却告诉他:“1-5摄氏度,是可乐也是大部分冰镇饮料的最佳饮用温度。我们并不是想用冰块来占据杯量,只是想让你感受到最佳的口感而已。”

    狄克思就端着可乐默默地走了,并没有告诉服务员,因为可乐加冰的事,他已经给过好几个差评。不过从此以后,他也就记住了这个饮用温度。

    “什么是可乐和快乐水?”莱迪亚大着胆子问道。武卫大人嘴里老是吐出奇奇怪怪的词,自己身为侍卫,得跟上他的思维节奏才行。

    “这……是我老家的一种饮料,不过配方已经失传了。”狄克思搪塞道,“快看,吟游诗人开始打鼓了。”

    一直唱歌是件很费嗓子的事情,作为一名吟游诗人,必须要保养好自己的嗓子,这可是他们的立身之本。因此很多吟游诗人在唱一段时间歌后,都会表演一段乐器。一来给大家换个项目,二来让自己的嗓子得到休息。

    他的鼓点很有韵律,自有一种慷慨激昂的气势,围观群众又开始跟着鼓点大呼小叫起来。

    狄克思暗自点头,米凯尔作为一名吟游诗人,还是很有水平的。自身的音乐水平和控场水平都不错。

    打完了鼓,米凯尔摆摆手,表示自己累了,要歇一会儿才能继续。酒保见他停下来,主动给他端过来两杯酒。

    做为常驻在母马横幅的吟游诗人,他在这里是食宿酒水全都免费的,而且胡尔达还会视旅馆的热闹程度,酒水消费状况给他工资。类似于后世酒吧的驻唱歌手。

    不过后世的一些驻唱歌手,留点儿长头发,弄个奇怪的造型,手上带几串链子,抱着并不精通的乐器就上台唱歌,自称是歌手。酒吧再配上动次达次的音乐,全场一样嗨起来。其实他们本身的水平也就那样。

    天际的吟游诗人可不一样,每一名吟游诗人都必须要有真材实料。唱歌时的声音需要有感染力和穿透力;表演乐器时需要饱含能打动别人的情感;讲故事的时候需要抑扬顿挫,让观众产生代入感……如果达不到这些要求,要么根本没法从吟游诗人学院毕业,取得吟游诗人这个身份;要么会被观众轰下去;要么被同行挤走。

    没有一定实力的吟游诗人,是会饿死的。

    米凯尔喝了两杯麦芽酒,有一种微醺的感觉,舒服极了,于是他开始吹起牛来。

    当然他吹牛是有原因的,现在歌儿也唱了,乐器也表演了,接下来的一个环节该是讲故事了。他这是在吸引大家的注意力,引导大家参与他的话题,给讲故事的环节预热。

    “嘿,听着,朋友们。如果你们在找女人的话,最好去别的地方。因为一旦有女人被我米凯尔看上了,她就是我的人了!”米凯尔拍了拍胸脯,朝自己并不英俊的脸上比了个大拇指,“没办法,我就是这么的英俊潇洒有才华。”

    观众们怪叫起来,女人这个话题,总是能让绅士们以最快的速度参与进来。

    已经有些观众开始在米凯尔的引导下,向大伙吹嘘自己当渣男的光辉事迹。而且大家又都喝了酒,牛皮都吹到天上去了。甚至有人开始向大家吹嘘自己来白漫前是如何骗取了佛克瑞斯一位子爵千金的芳心,如何在野外天为床,地为被的。

    也就是在白漫,众人享有言论自由。要是在其他地方,公共场所非议贵族,就够他砍头了。

    那名背着长枪,长相英俊的诺德佣兵也不甘示弱,带着七分醉意讲述起自己是如何骗取了城外虎人妹子的芳心,两人又如何在她虎人同伴的眼皮底下巧妙偷情的。

    甚至有人开始吹嘘自己当年探险,进入一个洞穴,如何带着酒意和尸鬼大战三百回合的……

    这家伙估计是真的醉了,也不怕侮辱先人。

    米凯尔见话题往奇怪的方向转变,敲了敲桌子,说道:“比方说本地的俏寡妇卡萝塔。那个倔脾气的俏寡妇已经是我的人了,只不过她自己不肯承认这一点而已。”

    人们立刻来劲儿了,要知道无论是吹嘘中的佛克瑞斯子爵千金;城外的虎人妹子;还是墓穴里的女性尸鬼,都是不点名不带姓的。就算是传到别人耳朵里,自己也可以狡辩说故事的女主角根本就不是她,轻松就能把自己摘干净。

    可吟游诗人这指名道姓的就不一样了,这是来真的啊!

    看米凯尔这信誓旦旦的样子,对象又是大家所熟知的人,再加上寡妇本来就自带话题流量,人们瞬间就来了兴致。